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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鳥志之邊荒》第3回 河灣的怪樹
  網終歸是活過來了。

  不過這與其歸功於,傑為了不讓鬼神和部落裡親切的人們失望,而施行的急救,還不如說是網自身的求生意志夠強。

  畢竟,他所謂救援,不過是把傷口裡探出一截的腸子塞回肚子。至於別的,抱歉,殺人專精的少年,包扎技術方面真心欠學。

  所以,當網終於成功的用一段樹皮扎牢了腰上的傷,他的一張臉已經因為失血變成了灰色。

  可他終究還活著。

  隻要人活著,別的問題就都不是問題。

  畢竟,能夠在這片吃人的草原上生活十二年,順便還培養出一個傑這樣的戰士,網的手上的確還有幾張好牌。

  AAAAAA

  河灣之所以叫河灣,是因為一條不知名的小河,在流到這裡時,很生硬的拐了一個彎。

  聽起來像句廢話,然而並不是。

  裁彎取直是自然選擇,除非把距離放到黃河那種長度,沒有哪條河放著直線不走,非要畫個U字。

  故老相傳,這個河灣是被一隻金色怪獸,一巴掌拍出來的。

  鑒於草原部落沒有文字,連上歲數的老人也幾乎沒有,導致典故傳說相當粗疏。大小不知道、外形不確定,就連食性都不知道,唯一確認的,既然能一巴掌拍出個河灣,戰鬥力想必不差。

  於是河灣就成了一處禁地:草原部族隻是崇拜死亡,而不是喜歡送死。死在石鍋裡,靈魂好歹去侍奉鬼神,可死在怪獸嘴裡有什麽好處?雖說除了活人祭祀之外,挑戰猛獸彰顯勇武也是草原勇士們熱愛的娛樂,奈何這金色怪獸的挑戰等級明顯破了表。

  然後這地方就成了網的秘密基地:一個如此模糊的怪獸傳聞,天知道傳了幾代人,這麽多年都沒動靜,八成是早跑了。然而終歸這麽多年無人敢來,實在太適合儲備物資、策劃逃亡了。

  當然,這地方之所以讓網如此看重,安全隻是一個方面。

  河灣最寶貝的,是一棵樹。

  樹高丈余,粗可容一人合抱,樹皮光滑如紅玉,枝繁葉茂,在樹身一人高處,長出一個人臉狀的樹瘤,眉目皆全、面含悲憫,正面對著U字的最凹處。

  就好像怪獸一掌拍下,巨力直接把河道打彎,然後在撞上這棵樹前的一刻生生又止住了。

  很詭異的一棵樹,可草原上的人大概沒誰會覺得陌生:這和那顆生長在臘祭的祭坑裡,被視為鬼神象征的神樹,實在太像了。

  唯一的不同之處只在於,神樹上的四張臉,要麽悲苦絕望、要麽哀嚎慘痛,遠不如這一張柔和仁善,一眼看去就讓人心生好感。

  當然,這棵樹同樣接受祭品,種類不限於人牲。

  當年,網第一次發現這棵樹時,手上恰好拎了一隻兔子,當看到那張浮現在樹乾上的紅玉臉孔,他忽然就福至心靈,當時跪倒在地,把兔子高高的托舉過頭,隻是呼吸間,兔子變成了比河邊的沙子還細的碎粉,同時,一股強力的感覺,從頭頂一直流到足底。

  認真的說,河灣怪樹的祈禱效果,其實遠沒有神樹那每年一發的大發情術強烈――真要比一下,大概堅持兩三個月,能頂上人家一次。

  可至少,這棵樹還有兩點優勢:

  第一,相對溫和,沒有說注入以後必須發泄,否則人就要爆炸了的感覺;

  第二,全年都可以貢獻,不受每年一發的限制。

  可以說,正因為有了這顆神樹,網才能撐過這十二年,

否則,他早就不知道被堆在什麽地方當肥料了。  來的時候頂多比死人多了一口氣,可當一顆碩大的豬頭,眨眼間變成了比頭皮屑更細的粉末消散,網當時就原地滿狀態復活。

  真的是復活!身上還還流轉著七色的光暈,因失血而乾癟的皮膚眼看著就豐潤起來,原本那條連腸子都翻出來的傷口,更是不聲不響的就消失了,連個白印都沒留下。

  “怎麽樣?怎麽樣,網哥?”少年有些毛燥的把網從地上扶起來,一雙手還忍不住往他腰上去摸,而顯然的,這種原始人表達關心的方式,絕對不會讓網覺得舒服。

  “能怎麽樣?跟過去一樣!”網哼了一聲,打掉傑上下亂摸的手,“老規矩,下水是你的,快點弄,弄完吃飯。”

  “哦!”少年憨憨的笑著,看在網眼裡,怎麽都顯得傻,隻是動作卻一點都不慢,手上的“刀子”一揮,就給野豬開了膛。

  “……”網的眼睛裡閃過一道嫉妒的光,嘴裡也忍不住嘀咕兩聲,當初如果不是為了要壓製一下實力,現在又怎麽輪到這小子賣弄!

  隻是,真的如此嗎?

  野豬,尤其已經經歷過幾個春秋的野豬,終日裡和松林、泥潭打轉,一身皮毛包裹著厚厚的松香與泥沙的塗層,別說刀劍、就拿槍去打,口徑小了都未必破防!

  可少年有的是什麽?不過一條粘著幾片“碎玻璃片”的木棒。

  哪怕作為穿越者,哪怕嘴上不承認,網內心中依舊很清楚,這個笑起來有點傻的少年,的確擁有一些自己沒有的東西。

  草原上的武器系統很落後,除了粘著黑色石頭片的聖石刀――得名於那些好像碎玻璃片的黑石頭,雖然網覺得那應該是水晶,不過大家都說是聖石,那就聖石吧――就隻有在長木棍上拴了尖石頭的長矛。

  長矛就兩招,一個刺、一個砸,受限於武器的材質,後者威力遠比前者大。

  而聖石刀就略複雜點,有三招:豎劈、橫掃,再加個斜挑。

  以上五招,就是偌大一片草原,全部的武術成就。

  至於遠程輸出,他們不是不懂,但是“鬼神鄙視這種弱者的陰招”所以就被徹底廢掉了。

  網個人的鍛煉,當然是什麽好用用什麽,可被他調教出來的傑,就只會一種聖石刀――確切的說,他就隻學了一招橫掃。

  “網哥,網哥,到底怎麽才能變得厲害?”四年以前,問出這個問題的傑,還隻是個追在網屁股後面的小屁孩兒,而當時的網,也並沒有考慮過要把他教到有多強。

  手下嘛,隻要聽話就好了。他是這麽想的。

  而傑也的確很聽話。

  “想變厲害?簡單,每天橫劈十萬刀,堅持兩年,你絕對會很厲害!”就是句騙小孩兒的鬼話,網自己絕對不信:

  一天的時間很多嗎?十萬下橫劈是多少?

  一小時三千六百秒,一天能拿出來的時間,除去吃飯、睡覺,滿打滿算十四五個小時――五萬多秒?大概吧。一秒鍾要劈兩刀,還不算調整動作的準備時間。真能做到?那是神仙。

  還有傑。

  第一天,他劈了八萬刀,一口飯沒吃,倒在地上就暈了;

  第二天,他劈了五萬刀,兩條胳臂上的血管都炸開來,腫得快趕上自家的小腰――哪怕是草原生番那種一年一發大發情術強化過的身體素質,這樣的鍛煉強度,也還是太過了。

  可當傑第三天清醒過來,他卻又撿起了那把木頭刀,然後,被網強押著來到了河灣。

  傑成了第二個知道河灣秘密的人,同時也第一個, 把神樹利用到了極致。

  整整用了半年,傑終於第一次實現了十萬刀的目標,為了激勵他,網在河灣立起來一根一人高的石柱。

  頭一年,石柱上就多了一道痕,兩個巴掌寬,最深的地方,能塞進去網的拳頭。

  那一年,傑通過了成人儀式,和一群八、九、十,最大十一歲的孩子一起,經歷過一場生存遊戲,以唯一幸存者的身份,獲得幾十年來的最高分。

  然後到了今年,傑更是成為周邊十來個部落公認的第一勇士,獲得前往聖城穹裡參與夏至祭祀的最高榮譽,回來時更帶著一把真正由鬼神賜予的聖石刀。

  沒錯,就是他現在用的,用真正的神樹木材製造、刀身有真正鬼巫親手書寫符文的“寶刀”。

  草原上最高的榮譽――一個最多再能活三年的榮譽。

  網采集到的數據不多,因為他能接觸的隻有周圍幾個部落、采訪到最年長的人才不過二十八九歲,可已知的三十幾個數據卻無一例外。

  所以,眼前這個笑得傻傻的、壯的像頭犀牛的孩子,最多還剩三年命。

  網忽然有點傷感,不知道是為了抽到下下簽,將要參與臘祭的自己,還是死期同樣注定了的少年。

  傑的手藝真心不怎麽樣呢。他想。能把野豬肉烤得又老又柴,有的地方有的地方還夾生,嚼的人眼淚都出來了。

  “傑呀。”網說,他乾脆把手上又老又柴還沒有調過味的野豬肉扔到一邊,“臘祭,過幾天,別死啊。”

  “網哥,”少年完全莫名其妙,“可今年臘祭,沒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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