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人兩個,一胖一瘦。
胖的一張臉圓成了球,腦袋上光溜溜的,不光沒有頭髮,連眉毛都顯得稀疏,雖然是冬天,身上的破皮衣卻隻蓋住一邊肩膀,手裡拎著高仿版的聖石刀――刀身用的松木,刀刃粘得像被狗啃過,上面也沒有符文。
不過瘦的那個,形象也好不了哪去,已經粘成團的頭髮遮住上半張臉,滿是油膩的胡子遮住下面一半,好在這是白天,要是晚上看見,說不定會被當成猴子。
他也拿著武器,就是那種在一頭綁上磨尖了的石頭的木棍,說是長矛,其實當成錘子還更有用。
人沒到,味兒先來。油泥和汙垢的腥臭混合著血腥氣,形成一種生番所特有的氣息――說實在的,這股味道,也是網多數時間找借口躲在外面,而不留在部落裡的原因。
裝成是被這股怪味兒刺激到,網開始抬頭,動作慢到可以和蝸牛一拚,雙眼的神色也是一陣迷離,像極了剛剛從熟睡中醒來的人――當然,把熟睡換成昏迷,意思也一樣。
“這邊怎麽了?”先張嘴的是來人中的胖子,一雙小眼睛眨巴著,看看兩具屍體,又看看兩個半死不活的人和一地散落的東西,目光落在裝酒的皮袋子上時,眼睛裡明顯透出貪婪。
“運東西回村,”網裝出虛弱的樣子,斷斷續續說,“野豬,死了倆,我們贏了……”
沒有一句謊話,因為倉促之間想要編出一套全無破綻的謊言,難度不是一般的高,反不如說真話,因為謊話與真話,由心理映射到現實反應中必然會有所區別,從而更易取信於人――哪怕這些真話都隻有半截。
“嗯?”胖子有點迷糊,他下意識就想要相信,而且這滿地亂草你說野豬鬧的,也能說過去,可那沒了腦袋的算怎麽回事?
要說,這就是真話的威力了。因為真話,所以理所當然,心理狀態映射到行動,自然而然就理直氣壯,這種感覺大腦未必有反應,但是感覺器官卻是實實在在會收到信號,於是,就算場面再荒誕,可本能就覺得該相信。
要是換成上輩子,畢竟人心詭詐、想得太多,這種招數用起來還要謹慎,可這些草原生番,就要純樸得多,往往信感覺多過眼睛。
尤其這邊還有別的東西會吸引他的注意。
“阿大,這小子是傑!雷劈樹的傑!”沒加入對話的瘦子,貌似無聊的到處亂晃,不時拿長矛倒弄倒弄這、折騰折騰那,然後,好像發現了新大陸似的,指著傑大叫。
雷劈樹稱呼的就是網的村子,因為村子中間是方圓數裡內唯一一棵大樹,比較招雷,就得了這麽個名兒。
作為周邊部落最能打的人,尤其為了配合網的信息網絡計劃,還曾乾出來一人挑翻一個部落的狂事,傑的知名度,可是相當的高。
果然,聽了傑的名字,胖子頓時就眼睛一亮,就再也顧不上網,等到發現人還有氣,隻是昏過去的時候,整個人乾脆樂翻了。
如果說,日常為鬼神奉上一個勇士算是榮譽、奉獻一個有名氣的勇士是值得傳告周邊的大大榮譽,要是能奉獻一個傑這樣威壓一方的勇士,那已經不僅僅是榮譽,恐怕昆侖山都會轟動,並且為其貢獻賜予嘉獎――說不定就是把真正的聖石刀!
“你,快起來,把地下東西收拾一下,趕快跟我們走!”事不宜遲,胖子已經顧不上想之前天上的煙是怎麽回事了,可他知道,能看見那煙的的,絕對不止自己倆人。
他隻想趕緊把這倆撿來的人牲帶回村子,然後才能好好享受升職、加薪、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的日子――光想一下,他就美得鼻涕泡都出來了,所以行動也變得急迫。
“什麽?你想幹什麽?”網“大驚失色”,努力想從地下起來,可惜“手腳無力”光一個從坐到蹲的動作就擺了半天,直讓胖子得意不已。
“快點跟我走,”胖子說,一邊說話,一邊伸手去抓網的肩膀,“我會像對兒子一樣的對你。”
他抓住了網的肩膀,滿臉志得意滿,收緊五指,卻發現那裡全不像真正虛弱的人那班松軟,而是硬的像石頭,驚訝低頭,卻看見一個諷刺的眼神。
然後,網就好像一枚炮彈似的從地上彈起,直接鑽進胖子懷裡,右手往上一遞,匕首直接從頸下插進了下頜。
胖子連句哼哼都沒發出來。
“下去給別人當兒子吧!”網說,他抽出了匕首,鮮血在金燦燦的青銅表面鍍了一層紅色的膜。
僅僅一個呼吸,胖得像頭豬的胖子,到死都沒搞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麽,而他的瘦子同伴,更是直到人倒在地上,才茫然轉頭。
所以,他就被一個攥著匕首柄的拳頭砸在勁根……
戰鬥結束,一死一暈,而網連根毛都沒傷到。頓時,之前被夏方女人打擊慘了的信心,立刻回復不少。
“這麽看,我也不差啊。”他微微一笑,這麽對自己說。
…………
相比乾掉兩個不請自來的鄰家生番,帶著尚在昏迷中的傑轉移,才是最大的麻煩。
傑的情況,比上午時網讓野豬頂翻,來得還要嚴重很多,雖然他身上連一處真正傷口都沒有――倒是有幾條瘀紫,顯然是讓劍脊抽打出來的,必須承認,那夏方女人,不但劍術不差,行事也有分寸。
可他就是醒不來,而且膚色明顯變成了嚴重失血後的灰色、嘴唇淡紫,就連四肢肌肉好像都有萎縮,上面皮膚失去彈性,變得乾枯,而且充滿褶皺。
這就是黑火使用的後遺症!雖然沒有證據,可網至少有八成的把握斷定――其實,網之所以退出聖石刀的競爭,而是推出了傑,所怕的,也就是這。
話說,拿了聖石刀的,普遍沒有三年命,那些人怎麽死的?
正當打的年歲,老死當然不可能;這種鎮壓一方的角色,也不可能說挨個都讓人打死,那他們怎麽死?
整整十二年,網看見不止一個耍弄黑火的彪形大漢,短短年余,就變成皮包骨頭的癆病鬼,那弱不經風模樣,好像抽了二十年大煙似的,這種身體,放草原上,不死才沒天理!
雖然原理不明,套個奇幻點的說法,黑火八成會吸收使用者的生命力。
於是網果斷縮了。
之所以要逃離草原就為了保命,這種拿命玩的武器,他用不起。
顯然的,傑眼下的狀況,恰好證明了他的判斷。
所有的鹽都隻能拋棄,連同三個死人一起,用皮料包裹一下就地隱藏。因為網一個人根本料理不了兩輛推車。
把瘦俘虜和傑一起扔車上,剩下空間還能再裝上幾袋酒,就這麽推著,網好不容易在天黑以前趕到河灣,剩下的,就看神樹的了。
話說,這其實也算網挺期待的一個實驗,他一直想知道,神樹的治療能力,對於聖石刀造成的損傷,效果到底怎麽樣。
實驗結果不算壞,至少比網所估計最糟的情況好多了。
在為神樹供奉了兩條野豬後腿、一個豬肩和半扇肋排以後,傑終於從昏迷中蘇醒,臉上也見了血色,可手腳的皮膚卻隻是平整了一點,還是依舊顯得乾癟。全沒有網那種一個豬頭貢獻上去,立刻原地滿狀態復活的效果。
網曾經猜測,神樹的力量,應該體現在對人體內分泌的刺激,所以才會有每年那一場集體狂歡。
可這個論斷,顯然不適合河灣這一棵。它更像一個轉換器:把貢品直接轉化成能夠被身體直接吸收的營養形式,順便強力刺激細胞再生。
這也解釋了傑眼下的情況,細胞再生不是萬能的,人體也不是某種能夠返老還童的水母,面對細胞的劣化、甚至老化,別管是癆病、大煙還是聖石刀造成的,神樹顯然也沒轍。
可不管怎麽說,人隻要活著,就還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