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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律師》第129章 律師費的承擔以約定為前提
  “老張啊,你欠我那5000塊錢能不能早點還啊?”說話的男子,看上去也不30多歲,高高大大的個子,肥嘟嘟的臉旁,整天笑眯眯的,從來不和誰紅臉。就連要個帳,都帶著商量的語氣。他叫許凡,因為有些胖,人送外號“老肥”。

  “我說老肥啊,你看我這手頭上有點緊,要不等下個月發了工資還你?”張行說道。雖然看上去是在和許凡商量,但語氣中並沒商量的意思。

  “你這可都有一年多了,你總得還有點吧?”許凡說。

  “老肥,你這可不地道啊,向哥哥我逼債來了。”張行有些不滿的說道,“要不,你看我這200斤值幾個錢,都賣給你?”

  “我……”許凡一下子不知道說什麽好了,“那你總得給個準信吧。”

  “下個月,發了錢我一準還你。”張行信誓旦旦的說。

  “那就下個月吧,你一定要還我啊。”許凡無可奈何的說道。

  “放心吧,一定還您。”張行有些不耐煩了。

  許凡無奈,也隻好如此了。

  看著離開的許凡,張行撇了撇嘴:真是小氣,不就5000塊錢嗎,用得著天天在後面追著要嗎。

  ——————

  一個月過去了,張行最終也沒有還一分錢。

  “她還是一分錢都不還啊?”許凡的妻子不滿的說道。

  “也行他真有難處吧。”許凡解釋道。

  “什麽難處啊,前幾天我還見他和別人一起喝酒呢。”許凡的妻子說,“不行,如果他再不還錢,我就請律師和他打官司。”

  “打什麽官司啊,這點錢還不夠律師費的。”

  “那也要打,寧可都給律師,也不讓那混蛋得到一點便宜。”許妻已經對張行極度不滿了。

  ——————

  “關律師,我是慕名而來。想委托你打官司。”許妻是一個說做就做,不喜歡拖拉的人。這一點和許凡完全是兩種性格。

  “感謝你對我的信任,你詳細地給我說一下情況吧。”關恆說。

  “是這麽回事兒,一年多前……”許妻將張行借錢以及一年多怎麽要都不還的事情給關恆詳細地講了一遍。

  “你這官司打下來,要回來的錢估計連律師費都不夠。”關恆想了想說道。

  “律師費需要多少錢?”雖然嘴說是寧可都給律師也不便宜張行,但真到了打官司的時候,律師費也是必須要考慮的。

  “一審最少要5000元,如果有二審的話,還需要5000元。”關恆說。

  “有可能要1萬塊啊!”這個數額把許妻給嚇了一跳。這樣算下來,要回來的錢還真不夠律師費的。“那就不能讓對方承擔律師嗎?”

  “對方承擔律師費,有明確規定的只在知識產權糾紛裡。普通民事糾紛沒有這方面的法律依據。”關恆說道,“但是,如果雙方有約定的話,那麽多數法院都會按約定執行。”

  “關律師,你說我們要怎麽做,才能讓對方承擔律師費。”

  “咱們這樣子,……”關恆詳細的給許妻交待的起來。

  回到家的許妻,把許凡叫了過來,如此這般的吩咐了一遍。

  “記住了沒?”許妻說。

  “記住了。你放心,我一定辦好。”許凡拍著胸口說道。

  ——————

  “我說,老張,這又過了一個月的,什麽還我錢啊。”許凡一遇到張行,就立刻開始要錢。

  “你看,

你要早兩天多好,昨天才把錢還給別人。”張行一臉的委屈。  “那你這什麽時候能還?”許凡問。

  “下個月吧,下個月一定還你。”

  “我可以再寬限一個月,但你得給我寫個還款計劃。”許凡按妻子的交待說道。

  “我說,許凡,不至於吧。不是給你打的有欠條嗎。”張行又有些不高興了。

  “怎麽不至於,你這再拖下去,就要超時效了。要麽還錢,要麽給我寫個還款計劃。”老實人一旦固執起來,那是九頭牛也拉不回來的。

  “行,行,行,我給你還不行嗎。”張行隻好答應下來,“怎麽寫,你說我寫。”

  “你就照著這個抄一遍就行。”許凡拿出一張打印好的紙,遞給了張行。

  張行接過來看了看,“我直接給你簽這個字不就行了。”

  “那不行,你得抄一遍。”

  “行,我不給你說那麽多。抄就抄。”說完,張行找來筆和紙,照著打印件上的內容抄了起來。

  “這下行了吧。”把自己抄完並簽好名字的還款計劃仍給許凡後,張行轉身離去。

  ——————

  “關律師,你看下一步我們該怎麽做?”許凡和妻子一起來到啟航律師所,找到關恆。

  “既然你們拿到了還款計劃,首先要等到最後還款日之後才能采取下一步行動。”關恆說。

  “必須要再等一個月嗎?”許妻問道,對於再等一個月,她到是沒有什麽,但如果能早點把錢要回來當然更好了。

  “這份還款計劃,在法律上屬於雙方達到的一份新的協議,大家都有遵守的義務。”

  “如果一個月後還不還款呢?”許妻問。

  “如果真不還錢的話,我建議你們先和對方談,要讓對方明白,如果起訴到法院,不僅僅要還錢,還要承擔你們的律師費用。如果談不成,那只有向法院起訴了。”

  “那行,我們就再等一個月。”夫妻兩人做出決定後,就告辭離開了

  ——————

  一個月的時間轉瞬就過去了。張行所承諾的最後還款時間很快到來。許凡再次找到了張行。

  “老張啊,你承諾的還款時間已經過了,什麽時候還我錢啊?”許凡說。

  “要錢沒有, 要命也不給。你看著辦啊。”張行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意思。

  “我說老張,人總要講點信用吧。”許凡一看張行那種無賴的樣子,也有火了。

  “反正我沒錢,你看著辦。”

  “老張,醜話說到前面。我問過律師,如果你要是不還我錢,一旦到了法庭上,可就不僅僅是這5000塊錢的問題了,你還要承擔我的律師費。”許凡希望張行能夠主動還錢,就把利害關系給張行講了個清清楚楚。

  “你少嚇我,別以為我懂,誰請的律師請承擔律師費。”張行滿不在乎。

  眼看這樣子也不會有任何效果,許凡也不想和張行廢話了,“那行,咱就法庭上見吧。”

  ——————

  一個月半後,許凡訴張行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在商城法院開庭審理。關恆把張行簽字的那份還款計劃作為主要證據提交給了法庭。

  除此之外,關恆還向法庭提交了轉帳記錄、證人證言等證據,並申請法院調取了張行的銀行卡記錄。這些證據的目的,就是要證據許凡已經將訴爭的5000萬轉給了張行,張行也已經實現收到了這筆借款。同時也可以證明,至起訴時,張行仍未償還該筆貸款。

  由於還款計劃中明確寫明了,如果張行不能按期還款,則“承擔許凡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律師費用”,因此,法院認可了關恆據說的,律師費承擔基於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觀點,最終判決張行除返還5000元借款外及相應利息外,還需要承擔許凡為“實現債權而聘請律師的費用”共計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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