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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律師》第114章 這是夫妻共同財產嗎(一)
  “小娜啊,這是你們領證後第一次上門,這個你們收下。”孟雷的母親拉著焦娜的手邊說邊把一個大大的紅紙包,遞到了焦娜的手裡。紅紙包裡是五萬塊錢。

  “婚禮的事情安排的怎麽樣了?”孟雷的父親在旁邊說道。

  “酒店都已經訂好了,請帖也都已經發出去了,但您這邊的客人還需要您再給他們確認一下。”孟雷說道。

  “我這邊的一些同事,就不用你管了。”孟雷的父親說。

  焦娜坐在旁邊,幸福的挽著孟雷的胳膊,在聽著孟雷和他父母說教婚禮的事兒。

  雖然從領結婚證那一天起,她和孟雷已經是合法夫妻了,但在華夏,傳統上認為只有舉辦過結婚儀式後,兩人才算是正式的夫妻。這也是為什麽在廣大農村,特別是偏遠地區,隻舉辦婚禮而不領結婚證的現象比比皆是的原因。

  ——————

  夏日的清晨,難得有這麽一個涼爽的晴天。金黃色的太陽剛露出笑臉,孟雷就來到小區外的發廊做頭髮。今天是大喜的日子,平時再不注意,今天也得把頭髮擺弄的整整齊齊才行。而且,據孟雷所知,焦娜更是三點多鍾就去盤頭化妝了。

  八點鍾,迎新的車隊出發了,車隊要去接新娘子。按照習俗,新婚必要要在中午之前舉行典禮。因此,按照計劃,11點半之前車隊必須要回到酒店才行。

  “來啦,來啦。”在酒店門口等待的人們,看見車隊從遠處駛來。

  花車開始減速,孟母已經站在了路邊,等到花車停下,連忙拉開了車門,並遞上了一個紅包,紅包裡有1001元,意喻著千裡挑一。焦娜沒有客氣,接過了紅包。新郎官兒已經繞了過來,然後彎腰,抱起新娘,向酒店中走去。

  婚禮進行的很是順利,新郎新娘來到雙方父母座位前,要進行最後一項內容——改口儀式。

  新娘焦娜面帶羞澀的對著孟父孟母喊了一句:“爸,媽。”

  孟母聽到焦娜叫自己媽,嘴都笑得合不攏了,高興的又拿出一個厚厚的紅包,遞給了焦娜,這是一個萬裡挑一。

  新郎官兒孟雷在面對自己的嶽父母時,也輕輕的叫了一聲“爸,媽”。

  焦母也順手遞給孟雷一個紅包,紅包中包了9999元,意喻著長長久久。孟雷接過紅包後,順手遞給了焦娜。焦娜的父母看到孟雷的這個小動作,相互交換了一下眼神。

  結婚儀式結束之後,就進入了華夏最傳統的吃喝環節。雖然有伴郎和其他朋友幫忙,這一大圈酒敬下來,新郎還是被灌了不少酒,好在新郎官兒的酒量還不錯,沒有被直接灌趴下。

  ——————

  當浪漫已經褪去,柴米油鹽成為家庭主旋律以後。那些在戀愛時沒有發現的缺點,慢慢的浮現出來;那些在甜蜜中能夠容忍的小事情,隨著歲月的流逝,也越來越難以容忍了。

  當兩人愛情的結晶降臨到這個世界的以後,終於到了總爆發的時候。

  說實話,孟雷算不上一個好丈夫,他只是一個大男孩,一個已經結婚了,並且有了孩子的大男孩。

  當可愛的女兒出生的時候,孟協新鮮了沒有幾天,就放手不管,開始自己的遊戲大業去了。特別是孩子滿月以後,更是完全沉溺於遊戲之中。

  孟雷的不負責任,終於讓焦娜忍無可忍,兩人爆發了結婚以來最大的一次爭吵。吵架之後,焦娜抱著女兒回了娘家。

  夫妻沒有隔夜仇,

床頭打架床尾和。作為一個成年人,當妻子生氣抱著孩子回了娘家以後,大多做人都會選擇前往嶽父母那裡登門賠禮道歉,在接受嶽父母的批評教育後,接上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回家。妻子往往也會就坡下驢,從而結束這場風波。  然而,還只是一個大孩子的孟雷顯然並不清楚這種家庭之書正確的打開方式。他還為不用再聽到孩子半夜裡哇啦的哭聲而感到慶幸;為自己終於可以徹夜的玩遊戲而沒有人再提意見而高興不已。

  也許在孟雷想來,妻子的火熄了以後就會帶著孩子回來了。可一切都讓他失望了,一個月過去了,他沒有等到自動回家的妻子和女兒,而是等到了一份法院傳票。

  ——————

  “主任,我能不能不代理這個案子?”剛剛拿到律師執業證不久的雲飛對關恆說。

  “為什麽?”正在看材料的關恆,頭都沒有抬。

  “那個孟雷簡直就是個人渣。”雲飛在了解案情後,對孟雷的所作所為,這位年輕律師說什麽都過不了自己心裡這道關。

  “不管他的人品如何,他的合法權益必須得到保護。”關恆說,“律師追求的是法律得到正確的實施,哪怕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其合法權益也應該得到法律的保障。”

  “可我過不了心裡這道關。”雲飛說話的聲音有些低,但還是被關恆聽到了。

  “你和錢有仇嗎?”關恆問。

  “誰會和錢有仇啊。 ”雲飛說。

  “我看你就和錢有仇,1萬塊錢的代理費你不要,你還想要什麽呀?”關恆有些恨鐵不成鋼了。

  雲飛嘿嘿的笑著低下了頭:“主任,那我先出去了。”

  “去吧,把案子做漂亮點,別讓人家說啟航所的律師水平不行。”

  ——————

  “鑒於原被告雙方均同意離婚,因此,本庭將隻對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審理。原被告雙方是否有異議?”

  案件開庭審理後,孟雷對於焦娜提出的離婚請求沒有提出異議,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已成定局。而對於婚生女兒夢雪的撫養問題,根據法律規定,哺乳期的孩子原則上歸母親撫養,孟雷對此也沒有異議。至此,本案的所有爭議就集中在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上。

  想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首先就要確認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限的所有收入,除法律規定屬於個人財產之外,原則上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財產的來源十分廣泛,所以說要想確定某一項財產時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來具體確定。

  比如說,都是受贈財產,如果贈與人指名是贈與給夫妻中的某一個人的,那麽這份受贈財產就是個人財產;如果沒有特別說明,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在很多情況下,要想分清是贈與給夫妻兩人的還是贈與給其中一人的,往往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兒。

  現在,孟雷與焦娜這起離婚案,就遇到了這麽一個麻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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