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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戰火硝煙中走來》第二百一十二章 為情所困
對歌會由此拉開了序幕,由開始的齊聲對唱再轉變為一人領唱大家合唱,男青年的山歌都是讚美女孩子的,但女青年總是用山歌提出問題讓男孩子們回答。

 一些機靈聰明的男孩子便搶先單獨站出來用歌聲答題,這樣就能引起女孩子的注意,女孩子們也就輪番亮相展示自己歌喉的同時又將自己的美貌公布於眾。

 隨著時間的推移男女青年都一一把自己的相貌和才華顯示了出來,大家彼此之間都有了底,然後勇敢的男孩子便先站出來向自己看上的女孩子出了邀請,用歌聲唱出女孩子的相貌、衣著打扮和自己對她的愛意。

 女孩子們心知肚明地趕緊將這名同伴推出來對歌,要是女孩子也相中了對方就用歌聲稱讚男孩子,沒相中也就在歌聲中回絕再等機會。

 男孩子被回絕後也就不會主動再向別的女孩子示愛,只有當別的女孩子看上自己時再出來對唱,如果雙方都中意後男孩子便興奮地跑過來與姑娘互贈隨身攜帶的小件物品以示信物。

 然後在大家的掌聲和祝福的歌聲中手牽手幸福地離開,兩人或去逛街、或去山坡上坐下邊看別人對歌邊親切地交談,借此了解對方的家庭和約訂下次見面的地點和時間。

 當然,有些男女青年早就相識,兩人只是利用對歌會公開自己的戀情,雙方父母也就會到場見面,兩家人就坐在一起商談訂婚的時間和事宜,這樣的話男女青年就可以自由地在一起過上夫妻生活,只等女孩子懷孕後就可以落夫家了。

 城門口,張書記陪著鄒家全、王小虎、高天成、黃醫生、秀蘭、春兒她們高興地觀望和聽著動人的歌聲,志德、永吉、6繼財和戰士們站在城牆下觀看,並不時地笑著交談……

 李俊傑和父母高興地跑來站在大家的身後叫道:“哇,這麽多的人。”

 秀蘭她們便笑鬧道:“俊傑,你不能去參加對歌會心裡是不是不高興?”

 “俊傑,要是有女孩子看上你怎麽辦?”

 “哎,俊傑,你不是跟孝勇在一起嘛,他怎麽沒來,你姐姐呢?”

 李俊傑開心地:“今天是我姐姐和姐夫最幸福的日子,我姐姐就要跟著姐夫落夫家了,也就是說我姐姐要跟著孝勇哥參加解放軍,部隊就是她的夫家。”

 王小虎驚訝地:“落夫家?你是說彩雲和孝勇在一起?”

 李俊傑嬉笑道:“對,孝勇哥已經和我姐姐按風俗在家裡洗澡定親,他倆已經是夫妻。”

 父親笑道:“長官,我家彩雲和孝勇是天生的一對,她決定跟著丈夫參加解放軍,等她懷上孩子後我們再為他倆舉辦一場熱鬧的婚禮。”

 鄒家全樂道:“哈哈,孝勇這小子真行,沒結婚竟然就入鄉隨俗娶了媳婦。”

 王小虎惱火地拍了一下他的屁股,輕聲地:“你還笑,這是違反紀律的,戰士們要是知道了怎麽辦?”

 秀蘭小聲地:“小虎哥,這事不能怪孝勇,這是地方風俗,彩雲要是不能懷上孝勇的孩子就不能隨他走,你別拿紀律去嚇他。”

 春兒也小聲地:“家全哥,你得趕緊同意彩雲參軍,並且馬上為彩雲和孝勇舉行婚禮,這樣的話他倆又隨了風俗又可以按我們漢族的習慣正當的在一起,戰士們也就不會有其他的想法。”

 高天成笑道:“這主意好,對外可說是隨風俗習慣訂婚,壯族群眾也能接受,對內又可說是結婚儀式,戰士們也會理解,因為俊傑一直都在說要孝勇當他姐夫,全師的人都知道這件事,大家會祝福他倆的。”

 張書記讚同道:“我看婚禮就在對歌會場舉行,同時也當做是一場軍民聯歡會,這樣更好。”

 王小虎無奈地:“看來只能這樣了。叔叔嬸嬸,不知你們有什麽要求,我們一定照辦。”

 父親歡喜地:“只要你們同意彩雲參加解放軍就行,這樣她就真正地落了夫家,她跟著孝勇去哪裡我們都放心了。”

 母親欣喜地:“你們只要送彩雲一套解放軍衣服和一把槍就行,這就是最重的聘禮。”

 鄒家全乾脆地:“行!張書記,聯歡會兼結婚儀式由你操辦,但必須一切從簡,唱唱歌、跳跳舞就行。秀蘭、春兒,趕緊去準備一套軍裝和一把手槍當做聘禮送給彩雲。俊傑,回去告訴孝勇和彩雲,我們馬上為他倆舉行婚禮。”

 “是!”李俊傑和父母、秀蘭、春兒高興地向鎮裡跑去……

 張書記立即跑到對歌會場宣布了孝勇和彩雲訂婚的喜訊,民眾頓時鼓掌歡呼,青年男女更是成雙成對地等待著新人的到來。

 當孝勇和彩雲身穿整潔的軍裝和腰挎手槍、手牽手在鄒家全、王小虎、秀蘭、春兒、李俊傑和父母的陪伴下來到會場時,人們唱起山歌為兩人祝福。

 志德、永吉、6繼財和警衛營的戰士們也參加了這場特殊的婚禮,大家將一對新人圍在中間跳起歡快的拍手舞,歌聲、笑聲回蕩在群山峻嶺之中……

 山嶺叢林之中,潘健一聲不吭地大步走在前面,周慶元和阿武在後頭二三十米外跟隨,三人邊走邊警戒地注視著周圍茂密樹林裡的動靜,特別是潘健的神情如同草木皆兵似的只要傳來稍微的聲響就會迅地閃身躲藏在大樹後,緊張地盯著傳來響聲的地方。

 周慶元和阿武也就不得不跟著警惕地躲閃到大樹後,當看到草叢中跑出來的不過是兔子、刺蝟、麂子之類的動物時三人都松了口氣後又大步前行,直到翻過幾座山嶺走出森林來到山腰的一個三岔路口。

 潘健這才停下腳步說:“周大哥,我去年躲避抓丁時被土匪抓住後到過這裡,我記得往左邊的路走了不到三裡就被矇上了眼睛,然後在山上關了差不多一個月才被我爹贖回去,但具體那條路去瑤族山寨我也不知道了,你們看怎麽辦?”

 周慶元左右瞧瞧說:“既然你這麽說,那左邊的路我看不能走,中間的路好象人走的要多一些,阿武,你看我們是不是走中間這條路?”

 阿武卻往右邊的茅草道上走了幾步,然後蹲下在一棵大樹下看了看笑道:“慶元哥,這條路才是去瑤族山寨的。你們看,我們瑤族人有一個風俗習慣,在通往山寨的路口都會用雞血敬神,保佑族人平安出去平安回來,樹根上的雞毛就是敬神時留下的。”

 周慶元和潘健過來一瞧,果然大樹根上有用雞血粘的幾根雞毛,他笑道:“阿武,還是你懂這些,那我們就走這條路。”

 阿武領著兩人走上雜草道,然後回頭望著潘健說:“潘健哥,這一路上你很少說話,顯得心事重重的樣子,是不是怕再次遇上土匪?”

 潘健苦笑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你們沒見過土匪殺人不眨眼的樣子,那才叫做真正的凶殘,何況這一帶常年都有土匪出沒,小心謹慎一點還是好一些。”

 “不過被土匪抓住也沒什麽可怕的,大不了同他們拚了,可心愛的女孩子卻喜歡上了別的男孩,我一年多的努力白費了,這才是最傷心的事。”

 阿武愣愣地:“難道那個女孩子不喜歡你,她為什麽要找別的男孩?”

 周慶元笑道:“怪不得你一路上都悶悶不樂的樣子,我還以為你是不願意給我們帶路呢。別灰心,只要你喜歡的女孩子沒同別的男孩子結婚,你就還有機會爭取。”

 潘健心酸地:“哎,機會永遠沒有了,我喜歡她、她卻不喜歡我,原本想解放後自己是共產黨的事一公開,女孩子會把我當做英雄,沒想到她還是不同意與我相好。”

 “並且喜歡上了別的男孩子,誰讓我長得不如人家英俊漂亮,個子也沒他高,而且他又是女孩子的弟弟給自己找的姐夫,我哪點能比過他,這輩子都別想了。”

 阿武吃驚地:“啊,你、你喜歡的女孩子是俊傑的姐姐彩雲,那、那你真的沒機會了。只不過你不能怨孝勇哥,他對你的事肯定一點都不知道,再說彩雲姐喜歡孝勇哥我們都看得出來,他倆是天生的一對。”

 潘健惱火地:“我誰都不怨,我怨我自己,今天的對歌會我又沒參加,這就更給他倆機會了,說不定他倆今晚就睡在一起啦。”

 周慶元趕忙地:“潘健,我是過來人,俗話說‘強扯的瓜不甜’,世上的女子萬萬千,你不要想不開,說不定有更好的女孩子在等著你。這事就說到這,我們完成任務要緊。”

 阿武和潘健也就不再說話,當三人來到一塊大岩石前,阿武瞧見石頭上刻著一把弓箭時高興地:“慶元哥,我們已經來到瑤人的地盤,這把弓箭是我們瑤人的標志,證明離瑤家山寨不遠了。”

 周慶元興奮地:“那我們快走。等等!”

 他回頭瞅著愁眉苦臉的潘健關切地:“潘健, 你心情不好就不要去瑤族山寨了,免得說錯話引起不必要的麻煩,你留在這裡等我們,同時注意四周的情況,好嗎?”

 潘健長歎一口氣說:“哎,這樣也好,你們要是進了山寨萬一出了事,我也好回去報信。”

 阿武生氣地:“你就是不相信我們瑤人。”

 潘健叫道:“我相信怎麽樣,不相信又怎麽樣,我只是給你倆帶路,去山寨是你倆的事。”

 周慶元急忙地:“阿武,別生氣,潘健心情不好,你就別見怪了,我倆走吧。”

 阿武瞪了潘健一眼,大步向前走去,周慶元快步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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