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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開那個娘子》第九十四章 蟑螂與臭蟲說
  “其實我在要被賣進王招宣府中之前,大家都一直叫我潘六姐,後來因為要進府,不能再這樣叫了,不然就衝撞著府中的六小姐的本命了,那時節剛好家裡有一道人路過,說是我長得一對白裡透紅的好小腳兒,粉x嫩極了,便以佛道中聖物給我賜名,於是才喚作金蓮……”

  “原來如此。那你為什麽要改名叫,肥桃?”

  “我還有個小名呢,那時候為了孩子好養,家裡人通常還要給孩子另取一個小名用來使喚的,比如男孩子就喜歡叫什麽阿貓阿狗之類的,而我們女孩子呢,就喜歡叫一些花花草草的,女孩子大名可以沒有,小名卻容易,我的小名,就叫桃奴……”

  “桃奴?為什麽這樣叫?”

  “你知道什麽叫做桃奴嗎?就是一種桃樹上自動脫落的幼果,通常是因為低溫、乾旱或者缺肥的時候,就會產生桃奴,我爹因為感歎我命運不濟,所以,在他去世前,才給我取了這麽個小名,那時候我三歲……”

  “你父親是怎麽樣……”

  “不記得了。我媽說是病死的……”

  “為什麽你也裹了腳,但是,看上去卻並沒有什麽影響……”武直轉移話題。

  “你們這些臭男人吧,隻知其一,不知其二,我是有裹腳,不過是為了把腳裹得纖直些而已,才不是那種傷筋挫骨的方式,這種纏足叫做‘快上馬’,而這種鞋子就叫做‘錯到底’,不過,從今天起,裹腳這種事,我不再幹了……”

  “原來如此。”

  武直懂了,原來纏足這種行為雖然從北宋末開始興起,但這個時候並不像是後世所認為的那樣,就只是一種完全畸形的形態,其實是有兩極分化的,一部分人讚同,一部分人抵製,就連纏足的婦人當中,也分為兩派,一派是做得極端些的,從她三四歲起就被家中人開始強製性裹腳,然後從幼兒時期一直纏到老,就這樣完全將雙腳給扭曲成一團,就比如趙七的老娘那樣的……

  另一類則做得比較溫和,只是為了讓腳裹得纖細些、有形些罷了,因此並不會損害雙腳的筋骨,而且隨裹隨取,就比如像金蓮這樣……

  而且金蓮裹腳是去了張大戶家之後,在余氏的要求下才開始裹的,時間才不過小半年……

  也幸虧如此,才保得金蓮的一副天然的好腳板。

  要真裹成趙七的老娘那樣,武直可受不了。

  金蓮上了高地,進堂中去了,方瓊卻立刻躥過來。

  “師父,那個酷酷的小姐姐,真的是你的娘子?”

  這小鬼頭,“酷酷”的說法,她倒只是在昨天聽過了一次就記在了腦子裡,今天已經會用了。

  “是啊,有什麽問題嗎?”

  “不是,師父,我覺得她比我還霸道,我怕你駕馭不了!”這個方瓊,“駕馭”這兩字用得實在是……夠精準,夠妙!

  不過——

  “方瓊,你別瞎鬧,你那個才叫做霸道,她那個不叫做霸道,叫潑辣!”

  “潑辣?”

  “是的,就像你們吃過的面裡的辣椒一樣,會有一種又刺激又爽快的感覺,讓人又愛又恨的,卻就是離不了……”

  “你離不了她?看來也真是,我以為我有時拿著劍砍人家都算是囂張的了,沒想到你居然更囂張,敢拿火燒人家,莫非,這就叫做衝冠一怒為紅顏吧……”

  方瓊這家夥,簡直是什麽都懂,心裡清楚得不要不要的……

  武直卻嘴硬:“你別瞎說,

誰惹我發火,我當然就要拿火燒他。再說了,我不只是為了金蓮,我也是為了李忠。”  這句話也並不假,當姓卜的剛來天王堂,還沒有將矛頭指向金蓮而只是在李忠頭上罵罵咧咧口口聲聲“耳聾”“混帳”的時候,武直就已經火了。

  要不是李桂姐及時站出來,武直當時就要好好的“伺候”他到舒服了。

  武直是那種有事鬧到自己的頭上並不打緊、覺得可以忍就忍挺嫌麻煩的男人,但是,卻見不得身邊關愛的親人與朋友受欺辱。

  你打我可以,但別打我的臉面。因為他們就是我的臉面。不能碰。

  男人活什麽?活的就是一口氣。

  但這一口氣不是為自己,而是為身邊人。

  自己逞強鬥狠算不得本事,那只能叫衝動,因為一味的蠻乾害得自己不打緊,但卻很有可能害了自己的朋友,害了自己的親人。

  這就要不得。

  若只是一條光棍,武直也一樣什麽都不怕。但當他自大學畢業之後走進了社會,並開始與女友過起了二人生活的這幾個月時間裡,就開始越來越懂什麽叫做責任,什麽叫做擔當了……

  也更懂父母這二字了!

  原來父母過得謹小與慎微並不是因為他們本身害怕,而是因為他們有個家……

  所以,拚命與熱血的方式便開始發生了變化……

  就像學校內外完全是兩碼事,成家前後也一樣是兩碼事,有的時候,人的內心,真的是一夜之間就成長。

  對自己,可以糙,但對親友,卻不可以。

  這是武直的為人處世之正道。

  “我覺得你這個人有的時候真的蠻奇怪的,那個於春兒,只是個下三濫,他在你這裡又是佔場子又是亂來的,都欺負到了你頭上,你卻嘻嘻哈哈的就過去了,我看得出來,你是一點動怒的意思都沒有,而這個姓卜的,他是那什麽亂七八糟的兄弟會的人,明明他才不好惹,這誰都看得出來,你呢,火氣卻一下子就蹭的上來了,臉色也悄然就變了,要不是肥桃姐先跳出來一通罵,我怕你得撕破臉,和他打起來……”

  又被方瓊給說中了。

  武直替李忠出頭的時候,的確是一言不合就想動手的,用火燒姓卜的,那是後來冷靜之下不氣了才有的想法。

  為什麽不氣了,因為金蓮說的那些話實在是太過於解氣了,就像吃過了一道辣菜一樣,爽得很,讓人感覺到,暢快極了!

  這一冷靜,腦袋裡面的智商就又重新回來了!

  要不然,還真的得和姓卜的抱成一團打起來,到那時候,怕是難免會出現狼狽不堪的模樣了,叫人叫己都不好看!

  武直笑道:“方瓊,這有什麽不好理解的,像於春那種人,就像是蟑螂,一是根本踩不完,二是讓他蹦達幾下他又能怎樣?所以有時我都懶得踩, 但姓卜的這種人就不一樣了……”——注釋1

  “怎麽不一樣?”

  “這種是臭蟲,你不踩死它,它就要爬到你身上吸血!”——注釋2

  注釋1:蟑螂是個比人類遠要悠久的生物,以人類目前技術,人沒了,蟑螂大概率還在。而且殺蟑螂的方式如果用腳踩則是有問題的,是非常不好用的一種辦法。因為這樣做的後果就是,是踩死了一隻蟑螂,但它體內的卵鞘反而卻因為這一踩而爆了出來,倒間接加快了幼卵繁殖的速度。所以,常常會出現這種情況,我們踩死了不知多少隻蟑螂,還將它們的屍體衝進了下水道,But,沒用的,因為幼卵會順著下水管道等再次爬上來,一隻母體蟑螂體內的卵鞘帶出來的一窩小蟑螂至少是幾十隻,隻滅母體,杯水車薪。正確的滅蟑方式是,一定要注意針對它的卵。發現卵,燒之。對付大蟑螂,想踩可以,不踩也行,要是不嫌麻煩也注意和卵一起燒之。

  注釋2:熱帶臭蟲與溫帶臭蟲是吸血的。常見於居室及床榻的各種縫隙中,白天藏匿,夜晚活動吸血,行動敏捷,不易捕捉。發育為漸變態,生活史有卵、若蟲和成蟲3期。若蟲和成蟲都嗜吸人血。成蟲每次飽血需10~15分鍾;若蟲需6~9分鍾。被臭蟲吸血,會產生貧血(尤其是營養不良者及兒童)、神經過敏、體虛、哮喘、頭暈及失眠等多樣病症,嚴重影響健康,還可能會傳播病原體,誘發感冒與心臟病。曾經在京滬動車專線上就發現過吸血臭蟲,北京疾控中心官方證實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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