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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中的愛情》第2章:有的人,天生就能聞到愛情的味道
  開學的那天,再次走過那條長長濃密的林*身邊穿著同樣衣服的人經過,我在他們面前油生出來一種“老子早來過啦!”的驕傲快感。很有一些不要臉的興奮。

  歡欣鼓舞的來到教室,看到一張張從小一起長大的,同班,或者同級的熟悉的臉孔,哦對了,還有一個算不上熟悉其實又不覺得陌生的冷漠表情,加上,那麽一點尷尬的臉。

  在以後的許多日子裡我逐漸了解王子兮從娘胎裡帶出來的的耍帥裝酷愛面子,早已經到達一個常人無法理解的程度。這樣頭可斷血可流面子不可丟的翩翩白衣少年,竟然在人前毫無防備跌個狗吃屎。我偷偷的猜想,在他的一生中,這都怕是一個無法磨滅的汙點吧。其汙悔程度堪比總統競選忘詞發呆,或者守門員被足球砸昏等等,這類幾率極低極低,一旦發生卻讓人終生難忘的案例。

  當然,這個案例終生難忘的人,不止他,也包括了我。

  我默默旁觀他對待每個人一樣冷淡的表情,也不知是怎麽做到的就能跟誰都不說話都不打招呼的淡漠。看他十分刻意的不跟我目光交匯,那個傲嬌又尷尬的神情,真讓我打從心底竊笑出來,恨不能立馬拉著他詢問當天摔跤的後續。但又想想,男生有多愛面子多在乎尊嚴,這樣一說可能王子兮同學就要把我和冷淡對待的人群做一個明顯區分,劃為老死不相來往的一類了。三年的同學生涯,也許,會有許多的交集,還是不要把自己的後路斷絕比較好。

  事實證明我英明神武的智商加情商加第六感又再一次拯救了我。我和王子兮的交集,原來牽扯了那麽久,久到,我都不記得當初我們四目相對的一眼,他是不是真的,從單車上摔了下來。一切,原來隻是我的幻覺嗎?

  ~~~

  小學直升的子弟初中,就是一個哪兒跟哪兒誰跟誰都認識的地方,所以即便是中學的第一天,也未能逃脫小學七年級感覺的膩煩。

  成績一直好的同學零負擔成為中學老師的掌中寶,小學成績不好的壞孩子也毫無懸念的扎進老師手裡,乖乖當他們的肉中刺,戴上一頂“重點觀察對象”的帽子。

  於是乎,王子兮這種傳說中成績如何好,才藝如何多,並如何聽話的好孩子,自然就毫無壓力成為老師眼中的蘋果心尖尖兒的肉。

  當然,我個人以為,這中間他的長相也起到很大的作用。

  試想,一個書呆子,印象中就應該是戴眼鏡,死矮的個子,滿臉青春痘,最好,再加上一點雀斑。偏偏他王子兮生就一個瘦高身材,長胳膊長腿,連手指頭也修長的令人發指。皮膚不頂白卻讓人討厭的細致,細長的眼睛微微上翹,看起來很刻薄的嘴時刻緊抿。

  那個時候還沒有桃花眼一詞來形容這種勾魂眼睛,也還沒有開始流行韓劇,所以我們都不知道,這種不屬於經典高鼻子大眼睛美男子的長相,到底算不算帥。也不知道為什麽明明沒有濃眉大眼,看起來卻還是賞心悅目的很。

  後來我長大以後,開始追著看一出又一出生離死別韓劇的時候,坊間流傳中一個詞“花美男”。我一拍大腿恍然大悟,這就是對王子兮長相最完美的詮釋。

  ~~~

  好吧我不得不承認,在老師的眼中,我也是好學生一枚。成績優異人緣佳。又再次體現了我智商高情商更高的完美特質。隻是我一來在別人眼中長得不算美(自己眼中當然是最美的,他們眼睛都瞎了),二來骨子裡還是個人前聽話人後搗亂的叛逆個性。

於是在老師的眼中,無論如何也比不上全心全意一心向善的王子兮。  老師把我們叫到辦公室,對我們的勤勞肯乾黑板報表示了私下的肯定,並非常不民意的把我倆一並選為班長。

  “開玩笑吧老師,當然我是正他是副啊,誰要給這種騎車都會摔的人當副手。”外表剛強內在慫貨的我,心裡叫喚了幾嗓子,終究是沒把這個“誰正誰副”的問題說出口。

  我想,王子兮此刻的心中,應該也是咆哮著想搞清楚誰是老大的問題吧。但他果然是老師最愛的乖學生。隻是乖巧的點了頭,就轉頭走出了辦公室。

  我本是個不把自己當外人又受不了安靜空氣的人,跟在他身後忍不住就問出心中疑惑,說你覺得老師到底想給我倆誰當正的呢?老師為什麽不當眾表揚我倆的黑板報呢?老師到底是喜歡你比較多還是我呢?吧啦吧啦,吧啦吧啦。

  辦公室到教室中間,經過長長的走廊,我嗶哩吧啦的說,他三兩個字的回。

  我們就這樣,走過了三年。

  ~~~

  十幾歲的年華,繁重的課業我們會逃,憧憬的愛情,卻是不想躲避的必修課程。在小學畢業的姐妹聚會上,我們幾個春意蕩漾的女生,就豪情壯語的期待轟轟烈烈愛一場。到了中學,當是大有作為的時候啦!

  讓早戀來的更猛烈一些吧!

  於是我們常聚在一起展望未來。從可以衡量的身高體重,到難以估計的人品幽默。一條一條列出我們那個他的模樣。

  那時我並不知道,我追逐的所謂愛情,已經在我心底開了花。

  班上的許多女生都喜歡那個不愛說話不愛笑,甚至從不正眼看女生一眼的瘦高少年。她們背地裡害羞的稱呼他“王子”,取的是他名字的前兩個字。不得不說,這名字起的真可謂毫無心意也無新意。但凡好看點兒的男性物體,難道就非要叫這個名兒嗎?中國歷史上那麽多美男子,非要用個外國名兒?

  叫潘安不行嗎?真是幫沒文化的!

  她們總是嘰嘰喳喳聚在他經過的地方,三五成群面紅耳赤的說著悄悄話,然後“嗤嗤”的做花癡般傻笑。王子兮總是像聾子一樣聽不見那些傻乎乎的笑,目不斜視的從人群間走過,很柔順的頭髮飄啊飄的。無屑的秀發撒過一地春風。

  想必,是用了海飛絲。

  當然,這些人裡面沒有我和我的好姐妹婷婷。在我的標準裡,我的他應該是陽光大男孩的長相,大大的眼睛,爽朗的笑聲。成績好,愛運動,朋友滿天下的豪氣。可惜班裡沒有這樣的人,連有潛能的苗子都沒有,可惜的很。

  婷婷的他,要是成熟穩重細心照顧的,長相如何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成熟。成熟這個詞,當年我是真心不理解。為什麽好好一個青春少艾,要找老人家來談戀愛?在我的腦子裡,成熟,就是老人家,很老很老的那種。

  既然要的是成熟,一個初一的班裡,肯定也沒有符合婷婷條件的人。我們倆很愛哀歎自己命運何其多舛,何其可悲。眼看著要白白浪費這三年青春時光。真不知是上輩子做了什麽錯事,這輩子混的這麽慘。

  ~~~

  婷婷是比我還瘦的女生,很白,而且高,眼睛超大。以現在的審美眼光來看,絕對是超級名模的標準。只可惜當年我們都沒能高瞻遠矚,我們的眼睛,才是瞎了呢!我們都以為,身邊和她最像的物事就隻有竹竿而已。

  包括她自己也很缺乏想像力和遠見的痛恨自己的皮包骨頭,每天和我一起拚命的吃各種補品營養夜宵牛奶,為圓圓的臉努力不懈。結果,我在上高中的時候終於不負眾望吃出了一身肉,她那竹竿身材卻從未走樣,白費了她父母多年辛苦熬燉的湯藥。

  我當時發明了一句很有哲理的話,自以為自己是蘇格拉底轉世。很喜歡問別人“你說你喜歡他,你要怎麽證明?”逢人就問,從父母到朋友,甚至我的小表妹也被我問過好幾回。但是他們的答案都讓我很不滿意,因為大多數人說的都是極度統一的場面話,不是“我也不知道!”就是“到時候你就知道了!”

  “到時候!”這話真是聽的我無名火起異常想打人,我哪知道什麽時候是“到時候”?萬一我沒發現“到時候”已經到了,白白錯過了,可怎麽辦?萬一我一生唯一的愛,就在那次沒發現的時候過去了,我豈不是要孤獨終老?

  真是想想都氣人的不負責任的回答!

  好在我還有聰慧的婷婷。她給了我一個稍微靠譜的解釋。她說,如果你喜歡一個人,那麽你見不到他就會想他,見到他,卻又不敢看他,臉紅心跳的厲害。

  擲地有聲。

  婷婷她,才有可能是三毛轉世,張愛玲托生啊!

  我根據她的描述細細分析了下自己的狀態,班上我不太敢看的男生,似乎有一個。我們因為工作被安排待在一起的時間很多,可是我真的從不敢直視他的眼睛。但是,隨波逐流是那麽不特別的事,我不願意也不絕對會承認,自己的眼光,跟那些嘰嘰喳喳的花癡女生竟然一樣。而且我喜歡的人必須要是陽光男孩,怎麽可能會是這種陰鬱的人?

  我解釋了一下,這其中的原因,必然跟數學裡的推演公式一樣,從“喜歡他”,可以推出你不敢看他,但是從不敢看他,不一定隻能推出“喜歡他”這一個原因。

  我很滿意自己這個解釋。天衣無縫。

  再說了,我的眼光怎麽會和那個誰誰誰的一樣,她看起來那麽蠢,難道我也很蠢?

  我這樣問婷婷的時候,她的答案是充滿哲理的,說服力極強。

  “愛情面前人人平等!”

  我被她的“愛”字嚇了一跳。

  “是喜歡啦!”我急忙解釋,“喜歡不是愛!”

  “好吧,那就算喜歡。喜歡一個人也是沒有道理的。如果知道為什麽喜歡,那就不是真的喜歡。明知道不可以喜歡還是喜歡,才是真真正正的喜歡。”

  我被她的喜歡論弄得有點暈。不明白這一大堆喜歡和我蠢不蠢有什麽直接的關系。

  “那我就是蠢不蠢啊?”

  婷婷很不耐煩的給我一個白眼不再回答,看起來我是有點蠢的。

  所以我飛快的就給自己下了定論,我果然,是不喜歡王子兮的。不可能的!

  ~~~

  初中的第一個寒假來到的時候,婷婷跟我宣稱,她有真真正正喜歡的人了。

  “我愛他!”她當時的用詞十分激烈。我捂著心口緩了好久才消化了她這句大逆不道的話。

  那是一個高中生,很白,跟婷婷差不多高,陽光下可以看到頭髮閃著暗暗的紅色。我說這話是因為我和婷婷一起趴在陽台邊兒偷看了他好幾次,時間之長,目光之久,足以把他眼睫毛有幾根都數的清楚。

  我們卻沒有浪費時間去數他的睫毛。每次偷看任務,婷婷都做花癡裝的傻笑,我都百思不得其解的看著她傻笑發懵。

  “他肯定是混血兒!”婷婷興奮的說。並且幻想他們的女兒,憑借一頭紅發,白皙的皮膚,成為男生追捧的對象,變成大明星,演電影,做歌星,等等。

  女兒呢!都還不認識人家就想到孩子的問題。我都替她臉紅。

  不僅用詞激烈,她的行為也大膽的另我怎舌。有一天,她趁午休大家回家的時候,神秘兮兮的拉我去高中部的課室,他在的那一間。

  中午吃飯時間,課室裡面空蕩蕩一個人也沒有。我心驚肉跳按照吩咐守在門口,萬一有人來了就扮鳥叫通知她。我這種工作,在偷竊專業其實有一個極文雅的名字,叫“把風的”。

  我“把風”看守的,是偷偷去翻人家的櫃筒的婷婷。她說想要找到他的興趣愛好,作為加深了解促進合作的方式。

  我們倆,一個哆哆嗦嗦的左顧右盼,一個不太利索的翻箱倒櫃。竟然一直沒被發現。看來我們還是很有做小偷的潛力的,可惜後來沒有好好訓練發展,唉,可惜了。

  沒多久她終於有所獲得。從櫃筒裡偷出一張草稿紙,上面亂七八糟的畫著一些圖案。她卻視為珍寶,冒著被發現的危險保存了下來。

  “他會是個畫家,藝術家!”她抱著我在陽台上大喊,就好像哥倫布看見航船前嶄新的陸地一樣。

  我實在看不懂那些隨筆勾勒的抽象圖案有哪裡好看,但我想想自己也從來看不懂割了自己耳朵的梵高畫出來的向日葵有什麽好值幾億人民幣。也許正因為這樣我成不了畫家藝術家。可是我很佩服她為愛拚命的樣子,那種不顧一切的勇氣,我從來就沒有過。

  我心裡盼望著她這樣的付出能得到回報,又有點偷偷在懷疑,這樣勇猛又有殺傷力的愛情,會不會反而讓人害怕。

  “你要不要換個方式啊?”我小心翼翼建議給婷婷。

  “這才是愛!你不懂!”婷婷大手一揮打發了我。

  在搜集到許多資料以後,婷婷跟我說,她決定了。對他的了解已經足夠多,是時候做進一步接觸。

  “可是你們怎麽進一步接觸呢?你去他班上自我介紹?”我覺得這個方法不但俗氣而且成功率極低。搞不好就會淪為眾人笑柄,永世不得翻身那種。

  “我有我的方法!你不懂!”婷婷雙眼放光,像黃鼠狼看到了雞的模樣。

  可憐我明明自詡聰明伶俐,可在婷婷面前,我從來什麽也不懂啊!

  接下來的情節峰回路轉,在無數次看他打球的某次,婷婷勇敢的撞上飛來的籃球,並及時暈了過去。

  在一邊兒的我嚇的魂不附體,還以為她真的受傷,哭天喊地想衝過去救人。

  帥哥十分瀟灑的一手懷抱著她一手招呼我過去。懷裡的她聽到我好像被車碾過手指似的淒厲叫聲,立馬擔心要壞事,悄悄張開眼睛跟我打眼色。哭到眼淚模糊的我突然看到這麽一下,差點嚇出心髒病,然後非常不自然的支吾一聲說“我不認識她呀!”轉身跑走了。

  擦掉眼淚我不禁拍起手來。這一招苦肉計,走的險啊!走的妙啊!走的不落俗套,出人意料啊!

  第二天,意氣風發的她,驕傲的跟我說出一個天大的秘密:“他奶奶的奶奶是西班牙人!他妹妹的頭髮也是紅的!”

  為了這個消息我興奮了很久。 我覺得婷婷的眼光怎麽就那麽獨到,她的運氣怎麽這樣好。我很為她高興,羨慕她找到自己愛的人,還是個混血兒藝術家。作為朋友的與有榮焉,讓我說起他時臉上也帶著驕傲。

  “我好朋友的男朋友是混血兒呢!”好像誰稀罕知道這件事一樣,根本那時他還不是她的男朋友,連朋友都說不上。

  “是時候讓他愛上我了!”暈倒以後的幾周,婷婷下了決定。那時他們已經有過幾次相伴回家的經歷,不僅僅談論些混血血統的問題了。

  “他想當畫家!”婷婷驕傲的說,很以分享他的夢想為容,“我說吧,他會是個藝術家!”

  我不禁又被婷婷的未卜先知震撼到了。接連著對她說愛上就愛上的決定也沒那麽深的懷疑。但還是有點小小的疑慮,有點納悶一個人怎麽能說愛就愛,而且是讓他愛他就愛的神速,下蠱也得有個周期的吧?

  除了我,所有人都在看好戲,都以為婷婷的小伎倆不會成功,以為她如此高調的宣誓愛意必然會落個慘淡收場。所以當某一天,紅頭髮男生當眾聲明他是婷婷的男友,小夥伴們都驚呆了。

  不知道婷婷是不是真的下了蠱。後來的一年,婷婷這個朋友就慢慢走出我的生命。除了上課和有老師的地方,她總是高調的挽著混血兒的手。她的身影,漸漸的隻出現在高年級的那層,遠離幼稚的初中部。她再也沒有時間去教育我“你不懂”。

  而關於愛情的那些道理,從此也隻能我自己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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