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我們自己暴露了自己?
哼!可笑!如果真是我和李氏做下的勾當,如何能讓你一個從未來過此地從不了解我們的人知道?”
凶犯具耀文轉身譏笑,很是不屑,正好可以躲避郅正銳利的眼神。
“高明之人往往是高明有余而慎查不足,只在乎計謀的關鍵所在,而忽略了旁枝末節。
昨日本官路過此地時,就聽到了你們第一個破綻。”
“聽?哼!你可真是厲害,我倒想聽聽你是怎麽聽出破綻的。”
凶犯具耀文故意在聽這個字上加重聲音,妄圖繼續煽動周遭村民。
“聽?這也太神了吧。”
“是啊,聽怎麽能聽出破綻呢?”
“這位上官不是凡人,乃是神人,沒準真的聽出來。”
周遭村民對著郅正指指點點,期待答案。
而不遠處的天子劉徹等人早已知道,因為郅正昨日說過,只不過他們都當是郅正想要立功想瘋了,不曾在意。
“凡普通人對於他們所愛的親人,親人開始有病的時候就會感到憂愁,知道親人臨死的時候就會感到恐懼,親人去世了就會感到哀傷。
昨日李氏在老六墳前祭奠哭喪她已經死去的丈夫,可是她的哭聲卻讓人感到不是哀傷而是恐懼,正常人死去,其親人哭聲定是如夏雨磅礴,有雷有雨,而那李氏哭聲如旱地焦雷,哭聲多於眼淚,聲音害怕恐懼,因此本官可以斷定李氏內心有鬼,其丈夫死的不明不白。”
郅正開始答疑解惑,不過周遭村民卻嗤之以鼻。
“裡正大伯、各位鄉親,看看這位上官,聽聽他說的話,根本就是胡說八道。
這人哭的聲音只有一種,怎麽可能千奇百怪,如你所說,簡直聞所未聞。
今日聽上官高見,當真是長見識了。”
奸夫具耀文聽後直覺可笑,心裡十分害怕,覺得郅正真的不是人,要不然不可能從哭聲中聽出破綻,但是表面上還要裝的十分可笑。
“上官,你說的也太懸了吧。”
“是啊,哪有上官你說的那麽花哨?”
“就是說啊,哭聲可不就是一種嘛。”
周遭村民見識不多,再加上平日就惦記著自己家的那一畝三分地,心裡頭裝的都是如何伺候土地,哪裡像郅正那樣細心於觀察這些,趕緊質疑。
“上官,你這也……是不是……啊。”
裡正覺得郅正這般人物,肯定不會判斷錯誤,但郅正所說的太勉強太扯淡了,換誰誰都不信。
“這不怪你們,只有精於此道者才能如本官一般。”
郅正稍微一頓,又說了起來。
“當本官停下馬來,就被墳頭附近的盤旋的烏鴉和在老六墳頭左右飛來飛去的蒼蠅吸引住了,這也就是你們暴露出來的第二個破綻。”
郅正現在所說這一點,並沒有在昨日告知天子劉徹等人,故而天子劉徹等人也豎起了耳朵認真傾聽,想著這烏鴉、蒼蠅到底有什麽說法。
“蒼蠅?烏鴉?哈哈哈哈!難不成它們都會說話,告訴了你,我和李氏殺人不成?”
這一點奸夫具耀文也不大明白,故意套話。
“不錯,它們確實告訴了本官,也是因為它們,本官才徹底懷疑上了李氏。”
郅正微微一笑,如往常斷案一樣,等著別人的嘲諷。
“上官,你怎麽越說越玄乎啊?”
“是啊,哪有人能聽得懂蒼蠅、烏鴉叫聲呢?”
“它們又不會說人話,怎麽告訴你。”
周遭村民越發覺得郅正這個人有些荒誕,現在想想是不是錯怪了奸夫具耀文,他們可能只是通奸,並未殺人。
“烏鴉,草原胡人蠻夷之圖騰。
因其能敏銳的察覺到剛死或者死去不久的人或者牲畜、野外動物,即便是距離死物十裡之外,依然能夠看到人所不能看到的東西,所以胡人在冬季如果找不到吃的,只要跟著烏鴉就可以找到白送的食物。
那老六都死了三天了,怎麽可能會招來烏鴉呢?
但烏鴉也喜歡吃腐敗肉質,所以這一點並不能判斷老六是否冤死。
而老六墳頭的那些蒼蠅才讓本官的推斷得意印證。”
“蒼蠅?”
裡正趕緊追問。
“不錯,蚊蠅嗜血,尤其是鮮血最是鍾愛。
老六已經死了三天,其血液早已腐壞,根本就不是鮮血,所以根本招不來蒼蠅。
可是老六墳頭就是有揮之不去的蒼蠅,那麽本官就推斷老六身體內必然藏著什麽剛死不出一兩天的東西,那麽這個東西到底是什麽呢?而他的體內為何會有剛死的東西,還能溢出鮮血?
所以本官就推斷老六絕對不是並非暴病而亡,而是吸引著蒼蠅來的東西致其死亡。
今日開棺驗屍,發現蒼蠅落在了他的腹部,慢慢匯聚成長條狀,待本官破肚而入後,發現了一條死去一兩天的草蛇。
這一條死一兩天的草蛇鱗片部分肉身被胃中酸液腐蝕,所以才能露出鮮血,這也就是為什麽那些蒼蠅從遠處而來,卻隻匯聚在老六的腹部的原因。
因為咱們圍繞著老六的屍體,而烏鴉在普通老百姓眼中是不祥之物,代表了死亡,但它也是鳥類中最為聰明的一種,看我們都在附件,所以不敢落下,只有蒼蠅敢飛來。
好在今天是個好天氣,若是陰冷的天氣,那蒼蠅也不會從遠處飛到老六屍體的腹部。
這也就是本官口中的天機。
還好老天庇佑,要不然本官今天也只能陰溝裡翻船,以死謝罪了。”
“原來是這樣啊。”
“是啊,我們平時怎麽沒有發現啊。”
“上官果然心細,怪不得每次用菜刀割完肉,那蒼蠅就往菜刀上飛,原來如此。”
周遭村民紛紛點頭稱是,覺得郅正說的沒錯,蒼蠅、烏鴉他們都是見過的,確實如郅正說的那樣,一點不假。
“……”
凶犯具耀文咬了咬牙,自覺是老天要他亡, 人算不如天算,並非自己無能,自己該做的都做了,真可謂是時也,命也。
“本來本官以為是那李氏自己做下的案子,可是她自己卻愚蠢地暴露了與她同夥作案的凶手,而那凶手跟她關系極好,甚至有可能就是她的情夫。”
郅正又看向了跪在地上早已嚇得失魂落魄的寡婦李氏。
“我?我何曾告訴過你?”
寡婦李氏也是聽得霧裡看花,丈二高的金剛摸不到頭腦。
“難不成是這賤人怕死,早就背著我告訴了京兆府的人?”
凶犯具耀文眼睛惡狠狠地瞪著李氏。
“不錯,當本官聽到你的哭聲,見到那些烏鴉、蒼蠅後,就已經斷定是你殺了人。
於是本官又仔細觀察,發現你行為妖蕩,自己的丈夫死了,竟然在孝服之下穿著素紅長裙,帶頭髮冠,手帶玉鐲,指戴戒指,又是抹胭脂又是在跪的地上鋪了一層白布,不讓地面上的土沾到你的衣衫之上。
不僅如此,而且面色紅潤,眼中並無血絲,全無疲態,根本就是在別人走後,沒有替老六守靈,而是與人幽會之後,心安理得的好生睡覺休息。
本官瞬間明白,定然是你有了奸夫,而且如此打扮,晚上必然是為了取悅奸夫,所以在自己丈夫死了才三天就如此打,行為妖蕩。
如果墳地裡躺著的是你的親族,你如此打扮可以理解,可死的是你的丈夫,你居然還敢如此,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