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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案正凶》第8章 首戰告捷
  銀行劫案本來就極為惡劣,更別說死傷如此之大,還使用了炸藥和槍械。此案迅速震動了高層,中央政法委羅書記在案發後2小時,下達由公安部督辦的命令。1小時後,龍小組登上去沈陽的列車,參加案件偵破工作。

  小組下了火車立刻趕往案發現場,陳教授開始分析現場,並模擬案發經過。根據現場分析,歹徒是將自製炸彈裝在包裡,放在銀行門口一輛自行車的後座上。這個炸彈采用無線電遙控裝置,由歹徒在幾百米外手動引爆。

   這說明歹徒對於爆炸物非常熟悉,還有相當的爆炸知識。現場到處都是釘鞋掌的鐵釘,根據分析是歹徒將鐵釘放在炸彈裡,以加強殺傷力。

  歹徒作案乾淨利落,在銀行門口停留時間不到3分鍾。期間,4人一步沒有跑,說明他們心理素質非常穩定,絕非初犯。

  現場目擊路人柳老漢反映,歹徒駕駛1輛松花江麵包車,顏色是紅色,老漢還記住了車牌號。

  幾小時後,群眾反映在案發現場1公裡的草倉小學附近胡同裡,發現了這輛松花江微型麵包車。

  專家們對車進行勘查,發現獵槍子彈1枚、小口徑運動步槍子彈1枚,2把匕首和被割開的3個錢袋,220萬現金已經被歹徒帶走!車輛上留有明顯的大塊血跡。現場還發現了4瓶胡椒粉,大量胡椒被噴灑在車輛附近。

  所有東西都沒有留下指紋。

  歹徒可能知道,銀行也許不會用鋼製運鈔箱裝錢,而是會用普通的布製錢袋。錢袋是很脆弱的,一旦炸藥爆炸就會導致錢款被炸毀。因此歹徒減少了炸藥的量,改為放置大量的鐵釘來提高殺傷力,並不會對鈔票造成太大損壞。

  現在看來,歹徒只有獵槍和小口徑運動步槍,火力並不強大。因之前的銀行劫案,經警還是比較警惕的,歹徒不太容易偷襲成功。如果硬拚,4名經警手持霰彈槍,火力強大,歹徒不見得能佔上風。使用遙控炸彈對歹徒比較有利,可以最大程度減少歹徒的危險。

  現場的血跡應該不是歹徒的,而是被搶劫車主的血,現場發現1枚哈爾濱獵槍廠生產的大複牌12號獵槍子彈彈殼,就是歹徒槍殺司機時留下的。歹徒並沒有受傷,自然不會流血。

  根據車牌號,民警很快查到車主叫張晶陽,是於洪區翟村的農民,37歲,以開麵包車為生。案發前幾個小時,18日大早,張晶陽出車以後就一去不回。他的妻子說,前天16日晚上,張晶陽跟她說:“這事兒有點怪,也許是我交上好運了。今天我拉了一個人到皇寺廣場,多給了錢不說,還留下10元錢定金,並要走了我的手機號碼,說還要用我的車。”

  閆海格經過血液鑒定,證明車內鮮血就是張晶陽的。並根據以出血量在車內形成的血灘大小估算,最少有,張晶陽恐怕早已被這群歹徒殺害。

  楚央突然說在2001年1月10日沈陽銀行劫案中,也發現了現場遺留的胡椒粉。而在其他案件中,幾乎沒有人用胡椒粉,由此可以確認“1·18案”和2年前的“1·10案”應該是同一夥歹徒所為。

  於是市17000名民警全部上街,四處尋找線索。然而歹徒敢於多次作大案,自然不是這麽容易對付的,線索並沒有出現。

  萬幸的是,有劉立晨這個高級黑客在,通過高科技的通訊電話分析,發現案發時有若乾手機曾經在銀行附近撥打過。經過排查,發現其中1個號碼的撥打位置比較可疑,

機主有一定作案嫌疑。  進行詳細調查時,發現狡猾的機主在案發後不久,就將手機丟棄。而機主購買手機時使用的身份證,也是假的。由此,線索中斷了,但是劉立晨根據手機GPS定位,把機主的活動軌跡給搞清楚了。唯一可以確定的是機主經常在新城子虎石台鎮一帶活動。

  這時,被教授派出去的李利回來了,派出去時顯得神神秘秘的,但是不難看出他的表情很凝重。

  由於李利曾是特種兵,所以接觸到的東西遠非一般刑警能夠接觸到的。他根據對炸藥雷管,尤其是無線電引爆裝置的分析,發現裡面有一些汽車遙控器的零件,上面還有商店的標志。然後迅速趕到這家在虎石台的商店,確認歹徒是從這裡購買的零件。

  不過,這家大商店是向東三省低價批發遙控器,每天銷售量巨大。現在又不知道歹徒究竟是什麽時候買的,店員無論如何也想不起購買者是誰。好在至少可以鎖定虎石台是歹徒的一個落腳點。

  2月1日,正月初一,龍小組顧不上過年,趕到虎石台的沈陽礦區招待所。同時,他們調動700名民警進入虎石台,挨家挨戶上門調查。

  不得不說,這次警方運氣太好了。

  正月初六,幾個居委會大媽向民警反映,星月燒烤城的一個女老板,38歲的朝鮮族女人樸春的男友有一定嫌疑。

  據了解,樸春的男友外號叫小明,真名叫什麽沒人知道。他身高1米7左右,很瘦,滿臉凶相。但小明穿著很講究,抽的煙喝的酒都很高檔,花錢大手大腳,平時騎一輛嶄新的港田101摩托車,看起來似乎很有錢。

  小明頗有些拳腳功夫,號稱1個可以打3個。這幾年,他和賣朝鮮冷面的樸春同居,平時就以開武館為生,教了一些徒弟。

  虎石台是個鎮,小明的徒弟並不算多,武館不足以養家糊口,那麽高消費更無從談起。

  更奇怪的是,小明說自己是黑龍江雞西人,春節前就說自己回老家去了。幾天后,有人又在虎石台看到過小明。他不回老家就不回去,為什麽要說謊呢?

  第二天,龍小組決定不管是不是,先把小明抓住再說。此時小明早已不知去向,倒是他的女朋友樸春還在鎮上活動。

  當晚,樸春被警方抓獲。被捕以後,樸春除了交代小明叫張顯明以外,翻來覆去就隻說一句話:“他做了什麽,我完全不知道,兩天前他已經回老家雞西了,具體在哪裡我也不知道。”

  警方連夜審了幾個小時,也沒有問出什麽有用的信息。

  經過了解,樸春的朋友並不多,而關系最好的住在永豐村。龍小組派出一組民警和楚央去永豐村抓人,竟然有意外收獲。在永豐村的朋友家炕上,楚央抓住了張顯明。張明顯本來要跑,可那家全被包圍了,結果被楚央一圈打趴在了地上,死活不知。

  張顯明被連夜押到招待所,但這小子更硬,裝傻充愣。除了說冤枉以外,張顯明隻字不吐。

  經過調查,龍小組發現張顯明劣跡斑斑,他曾經因為打架和盜竊,多次被拘留。後來因為一次打架動刀子致人重傷,張顯明被判處9年有期徒刑。服刑5年後,張顯明身患傳染病,監獄讓他辦理保外就醫手續,提前出獄。

  沒辦法,龍小組又只能轉而對付樸春。

  據鄰居反映,樸春與張顯明的關系並不是很好,張顯明經常家暴樸春,打得她身上青一塊紫一塊。閆海格認為,從心理學角度分析,樸春不會為張顯明隱藏秘密,就以她為突破口。

  楚央雖然人粗魯野蠻點,但審訊確實是一把好手,他用盡一切手段,說服樸春:“沈陽幾百萬人,為什麽別人不抓,就抓你們。你們做過什麽,自己心裡有數。你才38歲,又有幾個孩子,要想清楚輕重。 這麽大的案子,誰做了都會掉腦袋,誰能和政府配合就會寬大。這種機會,你要是錯過,再後悔也來不及。”

  這樣苦口婆心說了幾天,樸春終於心動了。樸春說:“打我和張顯明同居起,他就一直和我一起開飯店。但從去年12月起,張顯明就跟我說去沈陽整海鮮,每天早出晚歸。期間張顯明的大哥張顯光來過兩三次,他們說話從不讓我聽,每次來一會兒就走。他表弟李彥彬和三弟張顯輝也來過,從不跟我多說話。張顯明還買過爆炸用的插頭、電線、鐵鉗子等東西。我問他做什麽用,他說留著裝修新飯店用,當時我也沒多想。1月份有一天,張顯明早晨出去時穿的是毛領衣服和皮夾克,等晚上回來時卻變成了紅色休閑服,還去洗澡,身上有香味,手裡拎著不知是誰的一包衣服,也沒吃飯就睡覺了。我當時特別生氣,認為張顯明去嫖了。次日清晨,我追問他身上的香味從哪裡來,張顯明推托說,身上都是海腥味,別人給噴的香水。他是個老粗!我認識他這幾年,從沒看他用過香水。”

  根據樸春的供述,龍小組立即去抄張顯明的出租屋。在和平區倍思親酒店樓下的小吃店內,發現大門緊鎖、大堂裡面堆著一大堆煤。劉立晨剛到就發現不對味,在煤堆裡反覆搜索,有了重大收獲。煤堆裡面翻出來一個大包,裡面竟然是一遝遝的鈔票,共有130萬元。隨後又在煤堆中,找到1支三友牌獵槍和部分子彈、炸藥。龍小組欣喜如狂,立即將鈔票、槍支和炸藥讓民警送到技術科檢驗。幾個小時後,鑒定結果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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