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蓉芬眼裡,高親娘和好親婆是兩個性格不同的長輩。雖然高親娘是傭人,但感覺她跟好親婆一樣都是親人。
蓉芬感到很幸福,她有兩個疼愛她的好親婆(奶奶)。
淡雅好親婆,慈祥和藹、端莊穩重、不愛管事,不愛多說活。她是大家閨秀出身,按老規矩,做長輩的樣子。說話極有分寸,就是對孩子涚話都是細聲細氣,笑咪咪的,是個很溫柔、文雅的人。
高親娘似乎跟孩子們距離更近一些,兩代人,包括蓉芬的上代:父親心安、叔叔心平和兩個姑姑心怡、心歡,都是高親娘看著出生並帶大的。
高親娘快人快語,豐畗的閱歷和人生經驗使她說話內容豐富,其中不乏恢諧。用詞很確切、實際、中聽,說活能說到點上。她為人不凶,但眾人都服她。
自從進了吳家門,她伺候了五代人,當過老四房總管,分家後一直跟著大房當總管,現在跟著的是老四房中的長房長孫吳心安。
高親娘管著整個家的大小事務,采買、燒飯也是她的事。她潑辣、精明、能乾,平時很忙,但不變的是對主人的稱呼和忠心,淡雅和依琴跟她說過多少次,不要再這樣叫了,她不聽,不管家裡已變窮,仍是稱‘’太太‘’、‘’大少奶奶‘’、‘’蓉芬小姐‘’……
吳家勸她改嫁。
當初陪嫁過來,勸她當子真的側室,她不肯。一是為了對已過世的恩愛丈夫的忠誠,二是不願意分掉子真對淡雅的愛,她始終覺得真正的愛只能給一個人。所以她為了淡雅,寧願做下人,也不願擠身主人行列。
為了不躭誤她的終身大事,吳家多次托人做媒,想把她當女兒一樣嫁出去,或讓她在仆人中挑個好的成家,她都一一拒絕了。
她對淡雅說:“我要是想嫁人,早就嫁了,不會從陽澄湖家鄉逃婚出來。‘’
蓉芬姐弟三人都愛聽高親娘講故事。
蓉芬童年,高親娘為了哄她高興,就編故事,說在她老家有一種花叫嘴巴花、長得象人的嘴巴一樣,還有耳朵花、頭髮花……
在蓉芬的幼小心裡,一直想去高親娘的老家看看這種奇怪的花。
孩子們和高親娘無話不談。
蓉芬問道:‘’高親娘,你為什麽會叫’荷花’這個名字?‘’
高親娘說:‘’我的老家在蘇州陽澄湖畔的儀亭農村。我是夏天生的,我的父親望著窗外滿湖盛開、碧葉連天的荷花,對我的母親說:‘給小孩取名荷花吧。‘我母親說:‘好的,荷花淡雅、清香,高潔,渾身是寶。我們鄉下人沒文化,取不了高深的名字,就這個名字了。‘’’
又說:‘’後來我有了妹妹蓮花。父母身體不好,家中無男孩,妹妺又小,所以我從小當家。‘’
確是這樣,當時該男人乾的重活,她得乾。田間和魚塘的活,她件件都得做。心靈手巧,刺繡、縫紉樣樣精通。粗活、細活,裡裡外外全包攬。過人的能乾,就是這樣鍛煉出來的。
父母老實本分,一家人雖不富裕,但很溫噯。
靠湖吃湖,靠著家中有條小船捕些陽澄湖的魚蝦、大閘蟹等特產,挑到鎮上賣點錢。
賣錢的還有水八仙:蓴菜、雞頭米(欠實)、慈菇、蓮藕、菱角、荸薺、茭白、水芹。真是一方水土養一方人,
家裡還有幾畝地,田裡種些糧食、蔬菜自給自足外,多余的賣給收購商販。
在荷花十六歲吋,她和同村青梅竹馬的黃願成家,原指望白頭偕老,不料沒過幾個月,體格健壯的丈夫會傳染上傷寒,得病去世。
接著不幸的是她的父母雙亡。
高荷花十七歲時,從農村老家逃婚到陸家。後來談雅出嫁,她跟著從蘇州陪嫁到上海。幾十年來一直沒有離開過淡雅。
現在高親娘成了吳家的頂梁柱。
她逃出來後,唯一牽掛的蓮花,後來嫁在家鄉附近的村裡。她偶而也回老家去看看妹妹。
她過繼了一個村裡遠房叔叔家的孩子作兒子,小名叫阿六。
過繼時孩子已大,她如同已出,陸續把一生在吳家的工錢和積蓄,全部給了阿六。
給他蓋房、娶妻、建打麥場、船棚……條件搞得相當好。
蓉芬、慶官小時侯跟著高親娘去過她的老家,見過阿六和他的耳聾媳婦。
那裡是孩子的樂土,美麗的田園風光、會捉魚摸蝦的農村小夥伴、湖光十色的陽澄湖、豐富的水、陸物產。
還有不少新鮮的事兒,粽子是用筷子戳著在糖缸裡轉的,高親娘還告訴蓉芬糖缸裡有白棗(冬栆)。
蓉芬最難忘的是讓她和慶官坐在小船裡,在湖塘裡的荷花、荷葉叢中穿梭,采摘蓮篷和坐在大木盆裡采摘水紅菱。
慶官摘了個大荷葉撐舉著,跟打著傘一樣,玩著。她自己學著高親娘劃漿,她沒木漿,就揀了根木棍,也這樣比劃著。
有時她淘氣,在船上,把口袋裡事先裝的小石子,遠遠地向水面扔去,激起浪花和一圈圈漣漪,引得慶官叫好起來。
在小船上能聽到村子裡其它小船上人的聲音,但荷花和荷葉叢隔著,看不見人。
蓉芬高興得放聲唱起歌來。
傍晚回來,滿船的收獲。
阿六和他的媳婦看來是很小氣的那種人。
用高親娘一生的錢蓋的房子,打麥場,船棚這些在全村看來是最好的,規格和規模也較大。房子是瓦房,共六間。和村裡其它人家大都住在草棚裡比,顯得鶴立雞群。
當高親娘要給蓉芬和慶官做些好吃的菜,如大閘蟹和大魚,他們借口要拿去賣錢。高親娘要殺雞,給小孩們熬湯補身體,阿六說,這隻母雞快生蛋了,不行,要殺個鴨子也不行。
富裕的農村,殺隻雞鴨算什麽,再說又不是差這點錢,主要是阿六夫妻本性吝嗇。
蓉芬想起住在上海四牌樓吳家老屋時,每隔二、三個月,阿六上門找高親娘拿她工錢時的猥瑣樣子,就惡心。
吳家把阿六當作是自己的親戚招待,還勸他多住幾天,以便在上海買些東西,辦點事。
有一次,高親娘把幾個月積下的工錢全給了阿六,阿六提出還要給些零錢,路上好用。高親娘拿出一把零錢,讓他自己拿。他居然不顧臉面,一個不剩地全裝進自己的腰包裡。
蓉芬後來問高親娘:‘’為什麽不說他,這麽多零錢都吃進,這樣子好難看哦。‘’
高親娘說:‘’反正錢對我來說沒用,他要就給他唄,他是我兒子,叫我姆媽呢。‘’
蓉芬看到阿六夫妻對她和慶官很冷淡,對高親娘也不是很親,覺得阿六不見得聽高親娘的話。
後來高親娘回老家探親,她和慶官說什麽都不願意跟著去了。
高親娘心好,曾經逼她改嫁的婆婆下葬時要錢,當時交通很不方便,她坐火車從上海到蘇州,再雇車到儀亭。
儀亭邊上的陽澄湖很少結冰,這年冬天特冷,因湖邊上結冰而渡船停航,她心急火燎不顧危險地從冰面上走過去。當時還有接親的新娘掉下去的事。
其實丈夫黃願去世後,婆婆對她很不好,把她賣給人家做媳婦,才有她逃婚的事。她完全可以不管婆婆的身後事,但她善良,看在死去丈夫的面上,把喪事全包下來了。
當時時局不穩,物價飛漲,吳心安一家光靠親戚接濟,生活已很緊張。
她每月仍挨家去老四房的五個親戚家,拿救助心安家的月例錢,每戶五元銀元,共二十五元銀元。
高親娘在心安家做事, 早就不拿工錢了。
反過來她出去做‘’喜客人‘’,掙錢來養活她的主人一家。
她外面關系好,吳家的親戚多,沒有一個親戚不認識她的,或再介紹給外人,總有做媒、主持婚禮等的事。
小蓉芬跟著高親娘去過不少婚禮現場。婚禮熱鬧、歡慶、排場,尤其都是富貴人家,禮節也多。
高親娘做‘’喜客人‘’時,頭上揷戴著紅花,佩戴著金燦燦的首飾,顯得珠光寶氣。
身上穿著大紅繡花衣裙,手中拿著一塊大的紅方手帕,伶牙俐齒打趣著。
她說著喜慶吉祥的恢諧話,逗得全場哈哈大笑,活躍著婚禮的氣氛。
有時候高親娘被請去主持婚禮,當著司儀的角色。
有時侯請去當媒婆,做月下老人給人牽紅線。
她總是出去做幾天再回來住一、兩天,把掙來的錢全數交給依琴。
依琴是小腳,不能出外做事,就在家裡照顧婆婆談雅、有病的心安和蓉芬、慶官、和蔓芬三個小孩。
這麽多年以來,一直是這樣。
高親娘用自已的智慧和畢生精力來養活這個鍾愛的‘’家‘’。她已是這個家庭中的重要的一員,全家人全靠著她。
三十年代的中國,內戰不斷,民不聊生。窮人的生活在政局動蕩下,更加艱難。
在蓉芬十二虛歲時,蓉芬家在上海己苦苦地支撐不下去了,為了節省開支,作出了全家搬到蘇州去的重大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