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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位大少爺》第二卷第一十三章 母子夜裡趕路
  朱學休很煩,跑了十幾裡路,到了乾坑村,也沒有找到合適的小北福玩伴,心裡鬱悶,一肚子火沒處發。

  他沒有聽到鳳嬸幾個人在說什麽,只是遠遠看到,又見那小表嫂時不時的、鬼鬼祟祟的拿眼偷看主院,這才曉得她們多半是在說主院的事情。於是湊了上去,本想著閑聊幾句散散火氣,誰想對被懟了回來,心火上加火。

  想了想,沒處可去,沒話都沒一個人說。

  第二天一大早,朱學休就領了幾個人,帶著‘番薯’又跑到了九山。

  這一回,朱學休進了門,藍念念正巧在家,只是依舊是不冷不熱,臉沒個好臉,嘴裡更沒有一句好話,討了個沒趣,朱學休窩著火,又跑回來了。

  一連幾天,又是無事,又是一事無成,更嗆。晚上天黑,在河水裡泡了大半個小時,這才消了氣,回到家裡懨懨睡了。

  火是火,但朱學休心裡曉得,這是閑的,不然不會鬧成這樣,沉住氣,又等了幾天,終於等到了事情做。

  九月初,光裕堂開始傳出消息,九月十七至九月十九開始收契約。

  高田村的契約早就好了,在邦興公、周祀民的見證下,朱學休和周興南簽的字,而其他的之所以等到九月十七至九月十九,是因為隔壁溪頭鄉九月十三是個大節日,仙霞貫很多表嫂是鄰鄉人,要回娘家省親,娘家幾個人湊一起可以拿主意。選擇十七和十九兩個墟日,是趁鄉親們趕集時,可以順路到陂下來簽約。

  不過即便是這樣,也有不少鄉親們沒辦法在白日裡前來簽約,都是晚上幾裡、十幾裡的走到陂下,到光裕堂來簽約。

  十九日下午,太陽已經下山,西邊已經只有一點點紅,但從仙霞貫往陂下的大馬路還是人來人往,時不時的看到有人走遠路。

  一位三十歲左右的婦女,牽著自己十歲出頭的孩子疾走,口乾舌燥。

  “路過的表嫂,天黑了,別走了,留下來,吃口水再走吧。”

  “崽都走不動了,滿頭大汗、嘴巴都是乾的,……停停吧,歇歇再走!”

  路邊一戶人家的一位老婦人很是熱情,勸著走在前面的婦女。

  表嫂聽見,扭頭看了看自己的孩子,果然是滿頭大汗,嘴唇都是乾的,自己也是這樣。偏著頭想了想,然後前後看看,接著又想想,這才開腔應話。

  “謝謝表嫂,……我們吃口水再走,沒多遠了。”

  “麻煩你了!”

  “好勒,你等下。”

  老婦人滿腔應著,只是一會兒的時候,就從家裡端出一瓢水,母親喝過,兒子再喝,老婦人滿臉笑容的在旁邊站著。

  “這是你崽吧,多大了?”

  “十一了,不過過了年才有十個整歲。”

  “哦,那不錯,長的孬。”

  老婦人又是點頭,又是笑容,表嫂見到,連忙扯過兒子到身前。“來,叫表婆婆。”

  “表婆婆!”

  “哎,嘴真甜。”

  “家裡還有點果子,我拿出來給他嘗嘗。”

  老婦人聽到小孩子喊表婆婆,滿臉笑成了花。嘴裡說過,轉身就走,表嫂趕緊攔住。“別,別,沒給孩子吃慣了嘴,這習慣不好。”

  老婦人也就是意思意思,孩子喊過一嘴,所以表示表示,這是仙霞貫周邊的風俗,其實她自己沒有多大的意願,聽到表嫂知情知趣的攔著,老婦人也就沒有再堅持,幾個人就在家門口的小竹椅子上坐著,聊了起來。

  “你這是到哪去,天都黑了,趕這麽急?”

  “陂下。”

  表嫂告訴老婦人,嘴裡說道:“邦興公收約,好幾天了,家裡忙、他爸又忙不過來,所以我就帶著他一起去。……今天是最後一天了,不能再遲了,再遲就得讓別人說閑話。”

  “哪能呢,誰能說閑話,這年頭,誰屋裡頭還沒有幾天忙的?”

  老婦人安慰著表嫂,告訴她。“用不著這樣,你就是不簽,邦興公也能理解。他不是沒有強製要求、逼著我們簽的麽,全憑自願!”

  “呃……”

  表嫂面上一愣,重新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下面前老婦人,見她還是笑口盈盈、笑容依舊,這才面色稍緩,搖了搖頭。“話不能這樣講,他老人家是沒有逼我們,但他現在不是鄉長,家裡養著這麽多人,鄉親們總要幫襯幫襯。”

  “做人不就是你幫我我幫你的麽,前些年邦興公把田還給了我們,我們必須記他的恩。”

  表嫂說的頭頭是道,老婦人卻是不敢認同,搖了搖頭,嘴裡提道:“那不一樣。”

  “……當年邦興公是出了一萬多塊銀洋,但是那只是負責分配,並不是他一家所有,政府在上面盯著,他能不分麽,你用不著記他這恩情。”

  “那些死人的田都被他拿了去,我們是沒少田,但光裕堂因此多了幾百畝,每個人都平均比我們這上面多三四分,沒虧了他。”

  “嗯,嗯……”

  老婦人頭頭是道、滿臉笑容,那位表嫂也是一臉笑意,連連出聲、點頭附和。

  當年打土豪、分田地,每家每戶都分到了田,但是國民政府為了封鎖蘇區,把村民遷到一起,很多人又因此失去了當初分到的土地,後來工農紅軍離開後,集中村又改變成自然村,回到當初生根發芽的地方,政府才又重新劃分田地。

  在這個時候,邦興公出錢拿到了田地分配權,把戰爭中死去的人口抽了出來,變到了光裕堂名下,裡面不知拐了多少道彎,情況錯綜複雜,但很多人還是知道一點詳情。

  說到這裡,老婦人嘴裡沒有告訴表嫂,除了仙霞貫,鄰鄉的鄉民都是給錢才分了田,沒錢或者錢不夠的都不給田,只有邦興公兩手空空的把當初的田土還給了大家。

  表嫂也同樣沒有告訴老婦人,她所在的村子旁邊,就是金坑鎮,那邊負責分田的人,都是家裡拿了大頭,戰爭之後人口是少了,但分到每家每戶的田土還不如當初的那份,要不數量變少了,要不土質變差了,再不抵,也是灌溉條件不如以前了。

  兩個人都沒有提這些,就這樣熱熱鬧鬧、虛情假意的虛應了幾句,過後,表嫂就帶著兒子起身告辭,向南走去,陂下村就在仙霞貫的南面。

  老婦人站在家門口,目送她們母子一路遠去, 等快看不到人影了,老婦人才恨恨的對著對方母子的背影開噴。

  “窮鬼,窮不死你,邦興公年年收那麽多錢糧、票子,這都還沒收怕你,現在還想著湊上去。”

  “自己都吃不飽飯了,還想著人家屋裡幾百口人,管別人!”

  “我呸……”

  老婦人遠遠的朝著南面啐了一口,不知她啐的是眼前的母子,還是遠在陂下的邦興公。

  過後,老婦人才發現自己手裡還拿著水瓢,想想灶前馬上要做飯了,趕緊的收了聲,轉身送回去,只有那對母子,兩手牽著,在馬路上越走越遠。

  天色,漸漸暗了下來。

  PS:寫到這裡,我的提一聲,估計很多上了年紀書友,在年少的時候,都有曾經陪著母親走夜路、走遠路的經歷,我也是經常這樣。有很多人以為是母親膽小,想找個人作伴,其實事情的真相未必不是這樣。

  母親找我們作伴未必就是膽小,當年我們的母親都是風華月貌、正值年華,拿現在的年代,在那個年紀估計很多都還沒有結婚,而當時民風與現在不一樣,閑言碎語比較多、能殺人,所以夜出需要有一雙眼睛,為她做證,十歲出頭、十歲左右、剛剛懂事的我們就成了母親最好的選擇。

  年紀太少的不要,不僅是不懂事,趕不了多遠的路,更多的是因為年紀太小,臉面沒有毫光,容易遇上髒東西。(這是采用老一輩人的原話,不解釋牛鬼蛇神和信仰問題,不喜勿噴。)

  PS:怎麽樣,看到這裡,有感觸的請寫下你的留言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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