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我用手推了推趴在床上的白貓:“喂,白旋風,醒醒。”。沒錯,白貓。
我那天把它撿回來的時候,它還是黑色的,給它洗了個澡之後,它居然褪色了。這時我才反應過來,它原本就是隻白貓,只是在外漂泊,把自己弄的髒兮兮的。
以前老聽說貓很怕洗澡,在我準備給他洗澡的時候,我做了萬全的準備,防止自己被它抓傷,結果拿花灑給它淋澡的時候,它非但不怕,反而做出一副很享受的樣子,看樣子不只是人是因人而異,貓也是因貓而異啊。至於為什麽叫“白旋風”,那是因為它洗完澡,抖水的時候,就跟小旋風一樣。
現在還是早上5點多,但我已經被窗外但雷聲給吵醒,南昌的初夏就是如此,雷雨不斷。起來的我心情有點煩躁,倒不是因為討厭雨,相反,我很喜歡雨,而是因為沒有懶覺的雙休是不完整的。這麽一個無聊的早晨該如何度過呢。
說實話,我是可以看雨看一天的,只要它一直下。在大學的生活,每個雨天我都會搬個小板凳坐到窗邊看雨。以至於,夏梁他們都叫我“陰鬱小王子”我之所以喜歡雨,是因為我認為雨能洗去這座城市的塵埃,我也想要有跟雨一樣的東西洗去我身上的塵埃。
“喵~”白旋風醒來了,它打了一個大大的哈欠,用爪子撓了撓頭,用眼睛直勾勾的看著我。我從它的眼睛裡看出了一絲不屑,仿佛是在命令我:“我餓了,給我拿吃的來。”我也不甘示弱,朝著它做鬼臉,就這樣對峙了幾分鍾之後,然後它帶著不屑的眼神撇過了頭。
我知道,這場人貓對決是我贏了。我並不是一個爭強好勝的人,但在某些方面我卻很好強,用我前女友B的話來講:真是一個長不大但孩子。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她和我分手了,分手時她說:“跟你在一起,我感覺我不像是在談戀愛,而是在帶小孩。”
當時我就反駁她了:“現在像我這樣不忘初心保持童真的人不多了。”我說完這話時,她的動作和現在的白旋風一樣:帶著不屑的眼神撇過頭。
給白旋風倒好貓糧之後,我就又坐到窗邊繼續看雨了。順便給自己點起了一支煙。可能是別人的話,就會覺得:下雨天,巧克力更配哦。可我就是喜歡在下雨天抽煙的那種異類,而且還會抽很多。
正當我的思緒在大雨中飄散的時候,門鈴的聲響一下把我拉了回來。我很討厭在想事情的時候被打斷,就跟打遊戲打到boss的時候,突然停電一樣難受。憤怒的同時,帶有一點詫異,這麽早,會有誰來找我。
我無可奈煩的喊了一句:“誰啊。”從門外傳來了一個女人的聲音:“我,給你帶了點辣醬來。”打開門一看,熟悉的身影出現在我面前,這是我的母親。
“哦,是你啊,你怎麽來了。”我點了一根煙問到。
“我出差到這來,順便看看你。”她提了提手上的辣醬“呐,還給你帶了醬。”
我漫不經心的應和了幾下,就抱著白旋風繼續坐到窗前的凳子上了。她有些驚訝:“怎麽,你還有錢養貓啊。”
我有點不耐煩,就揮了下手,說:“跟你沒什麽關系,還有事嗎,沒事就回去吧。”
對於我的這樣態度,她也見怪不怪了,她從隨身攜帶的包裡拿出了一份請柬:“這是你弟弟的請柬,到時候記得來。”
見我沒有吭聲,她轉身就走了。走到門口的時候,像是想說些什麽,但又有點猶豫,
於是我問她:“還有什麽事嗎,你不是來出差嗎,回去吧回去吧。”聽我這麽一說,她也沒有過多的停留,徑直離開。 對於她的到來,我並不是很歡迎,畢竟我和家裡也沒什麽聯系了,除了向我要錢的時候。我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父母對弟弟妹妹的態度,和對我簡直就是天差地別。妹妹去年上大學,家裡沒錢,四處借錢沒借到,就直接來到我這裡“逼宮”。
作為哥哥,我是有這種覺悟的,妹妹的學費我當然會承當,但心裡還是極其不平衡。我上大學的時候,我的學費是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他們一分也沒有出,我問他們為什麽不給我錢上大學的時候,他們說要留給弟弟妹妹,更是叫我不要去上學,出去賺錢給弟弟妹妹用。
如果小時候,父母對我說,我是垃圾桶裡撿來的,我會毫不猶豫的相信。在那個家庭,我沒有感受過父愛母愛。弟弟也是一種瞧不起我的眼神,可能是看不起我這種自甘墮落的人吧。
果然最疼的還是弟弟,為了讓他結婚,父母把家裡的兩層小樓給賣了,在老家的市中心買了一套兩室一廳的小房,又東湊西拚的借了一些錢,給了女方彩禮,這才讓他結了這個婚。
若是我有這種待遇,也不至於現在這樣,抱著白旋風在這過著無依無靠的生活。
白旋風啊白旋風,你要是無家可歸了,還會有其他人收留你,可我卻再也沒有依靠了。
雨還是一直下著,可我卻沒有想繼續看下去的心情了,人呆呆的坐在窗前,但思緒早已飄到了那幾百公裡的贛州。
這樣的一場婚禮我到底去不去呢,我又該以何種身份參加。還是不去了吧,去了也是丟自己的臉。
就在我糾結去還是不去的時候,白旋風一直在我的肚子上蹭。蹭了幾下之後,它居然又睡著了,真是令人無語。我把它抱了起來,放到我給它買的小窩裡。這才想起了,我還沒有吃早點,正好,外面的雨也停了。
在南昌,最常見的早點就是拌粉了,再加上一碗熱騰騰的瓦罐湯, 這對我來說就是一種享受,尤其是在冬天的時候。人心雖然是涼的,但身體還是得要熱乎起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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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是很喜歡飯後散步,但不知道為什麽,今天的我特別想到處走走,逛逛。順著順外路走去,就是繁華的上海路,在這中間,有一座699文化園,裡面承載著我和女友A的各種。我和她還在一起的時候就喜歡來這裡逛。
自認為自己不是什麽喜歡回憶的癡情男子,但當我走到這裡的時候還是會不禁的想起我和她的點點滴滴。就比如說裡面一家關了門的雜貨店,店旁邊的牆那裡,有一架搖搖車的“屍體”。我依稀記得,這是我和她一起坐壞的。這台搖搖車的外形是馬,當時她說想我要騎著白馬來娶她。我正好看到了這匹“汗血寶馬”於是坐了上,伸出手,邀她一起乘坐,就這樣,兩個人坐“死”了一頭馬。
她當時的表情很慌張,但也顯的格外可愛,我說,咱們趕快跑路吧,她表現的很猶豫,但耐不住我的軟磨硬泡,還是跟我跑了。
發生這件事沒過幾個月,她就跟我分手了,不知道是不是“小馬”給她托夢了。她應該不知道吧,這家雜貨店已經關門很久了,留下的搖搖車不知道為什麽依然能坐,也算是留下的遺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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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麽多年過去了,這裡還是沒有什麽變化,最大的變化也就是被留下了歲月的痕跡。以前這裡也算是網紅地,隨著城市的發展,大型商圈越來越多,這裡也顯得逐漸落寞了,沒了以前的繁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