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森被一陣劇烈的搖晃弄醒,但視線卻一片模糊。
過了好久,當他終於可以動動自己手指的時候,他也終於可以大致看清周圍的一切了。
恍惚中,安德森覺得自己像是身處在一個狹小的空間裡。被方格形小窗切成一束一束的陽光照在自己的身上,感覺暖洋洋的。熟悉的車軸轉動聲從兩邊傳來,他判斷自己是在一駕馬車上。
無力,酸痛,疲憊,這是安德森此時所有的感受。
又過了一會,他終於可以憑借手肘把自己撐起來了。他收著下巴打量著自己的身體,發現上衣不知什麽時候被脫掉了,貫穿左肩的箭傷也被潔白的紗布包好。他把鼻子湊到紗布邊上聞了聞,發現這類似青草的味道裡還帶著一點苦澀。
安德森細細地打量著這駕馬車。
至少從這內部的裝飾看,馬車的主人不像是什麽有錢人。從車廂最前面的黑色布簾到尾部的小窗,一人多長的馬車裡裝的大抵是些衣物和各式竹編的小盒子,它們貼著廂壁整齊地擺放著,給安德森留出了一塊可以平躺的空間。
安德森判斷自己現在應該並沒有什麽危險,於是乾脆坐起身,伸出手撩開了前面的簾子。他剛剛把腦袋伸到簾子外面,就正好和趕車的大漢四目相對了。
“籲!”長著絡腮胡的漢子把車停下,轉過頭望著安德森。
“會說我們的話嗎?”趕車的漢子聲音粗獷,和他大胡子的外表十分匹配。
“會說通用語。”安德森說道,“基本除了你們這個國家,大家都開始說通用語了。”
那漢子笑了,胡子中間露出一排潔白的牙齒:“看你這話說得,這通用語還不是很簡單,二十六個字,四十四個音,說來方便,但優美程度屬實一般。”
“看來你會說,那我就能好好問問你現在是什麽情況了。”安德森舒了一口氣。
安德森最後的記憶是躲避那些追捕他的身份不明的騎士,那些人整整追了他一天一夜。他隻記得“嗖嗖”的箭矢從他耳邊飛過,然後馬匹中箭,自己又墜入河中。渾身濕透的他伏在路邊的蒿草裡從日暮藏到日出,一刻也不敢睡著。但到了清晨,他隻感覺渾身發冷意識模糊,然後就什麽也不記得了。
“先說說我吧。”那漢子饒有興致地說,“你看我是幹什麽的?”他歪著頭,俏皮的樣子與他粗野的外表十分違和。
“你是......”安德森打量著這個人的相貌。他頭髮被卷成一個小卷,用黑色的粗布綁在頭頂。發際線很高,但還沒到耳朵後。從黝黑的額頭和眼睛來看,應該是一個長期在戶外工作的人。除了絡腮胡覆蓋著的地方,他的臉上滿是風吹雨打留下的皺紋和瘢痕。若不是那雙閃著熱情和精明的小眼睛,安德森真得要把他當成是一個農民了。
“你是,農民?”雖然知道不對,但他還是說出了自己的第一印象。漸斜的日光照在安德森的臉上,他眯著眼睛,舔了舔乾裂的嘴唇。
“嘖。”那漢子有些不樂意了,不過他還是拿起一旁的皮水囊,遞給了安德森。
安德森接過水囊,“咕嚕咕嚕”的痛飲著。這時那漢子發話了:“行了,我看也不用急。你還是下車先清醒清醒吧,車裡悶,把你都悶壞了。我這麽一個仗劍行義的俠士,怎麽就讓你看成農夫了呢。”
那漢子跳下車,抱著胳膊站直了身子,給了安德森一次重新判斷的機會。
喝完水的安德森頓時覺得更有力氣也更清醒了,
他完全挪出了身體,坐在了趕車的位置上。 剛才光看臉了,沒注意衣裝。這漢子戴著一件皮質的護肩,說是護肩,更像是件繞了脖子一周的小披風,長度幾乎蓋到手肘。而且前後長短不一,明顯是為了騎馬而設計的。護肩下是一件右衽的黑色粗布衣服,較為寬大的衣袖被細布條從手腕一直綁到小臂,雖然沒有帶臂護,但看起來依舊十分幹練。他腰間懸著一把黑鞘長劍,上衣的下擺一直延伸到布靴子的上緣。總的來看,確實是一個有些髒亂的俠士形象。
“嗯嗯,我信了。”安德森點頭說道,“現在你能告訴我,我是怎麽躺在你車裡的了嗎?”
“這麽心急,等著啊,我先去撒泡野尿。你也下車清醒清醒,等我回來再細細跟你說。”這漢子說完就離開大路向著荒野跑去了,他就這樣把一駕馬車丟給了一個陌生人。
安德森有些發蒙,過了許久才回過神來。他在車上找到自己的靴子穿上,又小心翼翼地試探著接觸地面,但癱軟感還是讓他一個踉蹌差點摔倒。
這條路與一條不甚寬闊的河流並肩同行,河面波光粼粼,一如安德森到達巍雲那日的白河。
大片大片的葦草一直長到路邊,它們都已經被秋天染成黃色。微風輕拂,挺拔高壯又起伏與共的葦草看上去比橙黃的麥浪還要多幾分寫意。金色的蘆葦蕩,銀色的河流,蒼綠的遠山,這種色彩搭配,讓安德森感覺自己仿佛置身於羅慕路斯大教堂的壁畫之中。
陽光明媚,涼風習習,葦草簌簌,他感到心情無比的平靜,滿身的傷痛也頓時好了大半。
“怎麽樣,感覺好些了麽。”那漢子從安德森眼前的美景中走出,一邊用衣擺擦手,一邊向安德森走來。
“你剛剛是去哪撒尿了?”安德森皺著眉頭,他難以想象剛剛的美景裡居然潛伏著一個撒野尿的男人。
那漢子不懷好意地笑了:“河邊啊。下遊那些洗衣服的娘子們可要倒霉嘍,哈哈哈哈哈哈。”
安德森佝僂著身子,用淺綠色的眼睛注視著這放蕩不羈的家夥,心裡一直壓製著衝上去給他一耳光的衝動。
“別笑了,到底是怎麽一回事。”安德森伸出兩隻手拽了拽自己的亞麻色的頭髮,“我真的什麽也不記得了。”
那漢子有些滿意地點點頭:“對了,這才是談事情應該有的狀態,剛才你迷迷糊糊的,我就算是說了,你也不會聽得明白。”
安德森倚靠在馬車上:“洗耳恭聽。”
“我發現你的時候啊,你好像是暈倒了,正被兩個看上去很不好惹的家夥抬上馬。他們的那一身甲胄,少說也得幾萬錢。”絡腮胡說道。
“我大概知道他們是什麽樣子。”安德森點著頭,他想起了竹林裡與他交手的那三個人。
“我本是路過,沒想管這事。但怎麽聽他們話裡話外,像是要把你殺了滅口的感覺。還說什麽,你死了這件事就永遠也沒人知道了。我一聽,這可不行啊,這一看就是奸人陷害忠良的路數。”那漢子拿起水囊喝了口水。
“然後呢?”安德森催促道。
“然後我就把他們倆給辦了,喏,盔甲兵器什麽什麽的都讓我藏車裡了。”絡腮胡說的風輕雲淡。
安德森有些難以置信:“你,為了救我一個外邦人,殺了自己兩個同胞?”
“沒殺,就是放倒了。我問了半天,這兩個硬骨頭什麽也不說,我就都打暈了捆起來了。再說外邦人怎麽了,外邦忠良也是忠良啊,奸人也不能說害就害吧。”絡腮胡倒是有些忿忿不平,“不過我也是救了你才發現你是個外邦人。那會你正發燒,肩膀上又有傷,我就趕緊找了個醫館替你療傷了。不過那醫館不敢收留你,我就只能帶著你走。”
絡腮胡提了提腰帶,走到安德森跟前:“你昏迷了兩日,傷口化膿,額頭燙的像熱鍋,我甚至覺得你肯定完了。但今天換藥的時候,我發現你的傷口結痂了,高燒也退了,沒想到你還真的就醒了。”
“謝謝你,你真是個好心人。”安德森發現這絡腮胡還真的是粗中有細,自己肩膀上整潔的紗布就是證明,“但是我沒什麽東西可以拿來感謝你。”
“不用不用,做不了救世扶危的大俠,做做救人一命的小俠也可以。”絡腮胡擺擺手。“走吧,邊走邊說。前方三十裡有個小鎮,我們得快點,要不就要在荒山野嶺過夜了。你的東西還在後邊的馬上,我去給你取。”
安德森這才注意到原來馬車後面還拴著一匹馬。這匹馬與牽車的挽馬不一樣,四蹄修長高大俊朗,看上去就是個奔跑如飛的好家夥。安德森對這絡腮胡有了大致的印象,他大抵是一個把家當全都裝在車裡,必要時騎上駿馬替人出頭的遊俠吧。這種人在自己的家鄉也有很多,他們往往都是些淳樸熱情的漢子。
安德森跳上馬車,做到了左側,把右側留給了趕車的絡腮胡。絡腮胡把一個黑布包裹扔給了安德森,那包裹中還插著安德森的佩劍。
馬車再次走了起來,聽著車輪“軲轆軲轆”壓過道路的聲音,安德森感覺到安心和舒適。
“對了,”絡腮胡好像想起了什麽,拱手說道,“在下宋賁,南海郡人。”
安德森本來在翻看包裹,但也立刻學著宋賁的樣子拱手:“我是羅傑·安德森,來自西方的聖域,是遠山王國的騎士。”他認為宋賁的豪爽和真誠並不是裝出來的,於是就說明了什麽身份。
“哈哈哈,真夠豪爽,我們倆能交個好朋友啦。”宋賁的語氣裡是忍不住的開心,因為這個被他救下的外邦人也選擇了信任他。“我說,你這兵刃還真是不錯,厚脊闊刃的,用起來一定很順手吧。”
安德森先前也留意到了宋賁的佩劍:“我看你的也跟其他的不同啊,就我看到的而言,你們這個國度不應該是用刀的多一些?”
“好眼力,我這寶劍在我家族裡流傳了兩百多年了,黑刃黑鞘,舊形古製,也算是寶物哩。”宋賁得意洋洋地說道,“那些愛亂砍的軍士和後生們都愛用刀,我不愛,劍是兵器中的君子,君子就該用劍。”
安德森點了點頭,表示讚同。
“對了,這個給你,這是從那兩個奸賊身上搜出來的,我看不像是他們的東西。”宋賁從懷裡掏出了那個安德森十分熟悉的鍍金火焰長劍掛飾。
這掛飾上沾滿了早已凝固的血液,它們全都屬於福吉主教。
安德森一把搶過吊墜,放在眼前仔細地查看。
宋賁被安德森的舉動嚇了一跳,但也沒說什麽,自顧自的趕起車來。
在安德森失去意識之前,這東西應該是被他緊緊握在手上的才對。
從鬼門關回來的安德森這才想起他來凌朝的真正目的,但他已經不在乎什麽狗屁北海古卷了,他現在隻想給慘死在竹林裡的福吉和卡爾報仇。
在這個國度中,安德森只能是一隻待宰的羔羊,不可能為福吉主教報仇,也不可能得到他想要的正義。
從竹林逃出後,安德森在前往西北的路上被追兵追上了。他原本計劃前往升月城,加入墨菲斯國王統領的聖焰軍,然後將大主教恩師遇刺的消息傳播到整個弗斯教會。他知道憤怒的聖焰軍將會碾碎這個暗算了福吉主教的國度,就如同當年碾碎遠山王國的抵抗一樣。
但是,宋賁呢?
安德森默默地把手放到了劍柄上,眼睛裡滿是猩紅色的殺意。他的視線在宋賁的脖子和胸膛來來回回,尋找著最適合的開刀位置。
“我就不問了。”宋賁目視前方,並沒有感覺到身邊的殺氣。他抖抖韁繩,語氣平和地說道:“你細皮嫩肉卻又身強體壯。明明比我年輕了不少,但手上的劍柄磨出的繭卻一點也不比我的小。你應該是一個頗有身份但靠打架吃飯的人。你在異國遭此劫難,定然是被暗算了,還很可能死了同伴。我就不問你到底經歷了什麽了,免得你難過。”
安德森瞪圓了眼睛,他對宋賁判斷得準確程度感到吃驚。
“聽我說,從那些人的身手和行頭來看,你惹得是你絕對惹不起的人。所以,回家去吧,死在異鄉,逢年過節的連個祭拜的人也沒有,多難受。”宋賁語氣輕松如故。
安德森的殺氣被宋賁的一席話搞得煙消雲散,他實在是下不去手殺這個救了他一命、又待他如此真誠的好人。
身為騎士,縱使有千般怒火,也不能枉殺好人,忘恩負義。
“我們現在是去哪裡?”安德森終於想起了這個問題。
“我們啊,往西北,一個叫箭陵塞的地方。我去找一個朋友,順路把你送到塞外。你找個商隊,跟著他們回到你的國家去把。”宋賁已然規劃好了線路。
安德森雖然不想直接回家,但從西北出塞也確實是他本來的計劃。安德森把手從劍柄上移開:“向西啊,那還真是謝謝了,我本來也要往西邊去找我的朋友們。對了,你去找什麽朋友。”
“我啊,”宋賁揮了一下鞭子,“去找一個認識了二十多年的老朋友,他叫林肅,在箭陵塞當瀚海郎。”
“瀚海郎?”安德森對著稱呼感到新奇,“那是幹什麽的。”
宋賁搖了搖頭:“你是走海路來的吧。穿越瀚海沙漠,一定要有經驗老到的瀚海郎帶領,他們熟悉各路馬匪的地盤,知道水源地,能老遠的察覺無聲的詭計冰川。說到底這是一種向導,但是是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的那種。”
“聽起來還挺有意思的。”安德森點著頭,他怎麽想怎麽覺得這充滿了冒險氣息的工作很適合自己。
“我這老友林肅,是瀚海郎裡的翹楚。當然了,這人幹什麽都是翹楚,治國安邦也不在話下。”宋賁說。
“治國安邦?”安德森有些疑惑,“你這朋友還做過官?”
宋賁突然支吾起來,沒被胡子蓋住的半張臉漲得通紅,像是說錯了什麽話。“哎哎哎,不是官......”宋賁一時想不出合適的話,“我是說,如果他做官的話,治國理政肯定沒問題。”
“哦。”安德森拉長了聲音。
宋賁的神情放松下來,像是終於逃過一劫的樣子。兩人沒有再說很多話,只是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內容也多是生活習慣一類的家常。
馬車吱呀吱呀地走了整整一個下午,安德森終於在日落之前,看到了那個位於兩座大山之間的安詳小鎮。沒有什麽防禦設施,甚至連圍牆也沒有,這個凌朝腹地的小鎮,處處流露著一片盛世下的安靜與祥和。夕陽下,炊煙嫋嫋,雞犬相聞,仿佛隔著幾裡都能聽到鎮裡小販叫賣的聲音。
山風越來越冷,旅人們對這個溫暖的小鎮也就越發期待。宋賁興奮地抖動起韁繩,他一路上就念叨著,要請安德森喝一杯這裡特產的梅子酒。
小鎮的街道並不寬,卻是用石板鋪就。街道兩邊是賣各色貨品的小店以及緊閉大門的民居。房屋大多是用土木建成,雖遠沒有巍雲城那般精致,卻也給人溫暖踏實的親近之感。傍晚時分,太陽早早地落到了山下。街上亮起了安德森曾在巍雲官驛見過的那種燈籠。
這裡的人們打扮古樸素雅、乾淨整潔,衣領白白淨淨,發髻也是一絲不亂。他們大多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聊著天,偶爾也有人微笑著目送安德森遠去。安德森穿著宋賁的上衣和自己的褲子、靴子,側坐在馬車上。他俊朗的異域長相,吸引著姑娘向他拋來好奇的目光。
穿著淡色粗布短衣的應是農家姑娘,她們沒什麽禁忌,直直地盯著看。穿著各色絲質深衣的大家小姐則矜持得多,她們目視遠方,隻偶爾假裝不經意的用眼光掃過。不過不管人們穿什麽,安德森都禮貌的回以點頭禮。姑娘們見了,極少數會勇敢的回禮。她們大多數還是羞赧的低下頭,不再看了。
這些羞澀的姑娘,讓安德森想起了妻子凱瑟琳。
凱瑟琳也很害羞,當安德森穿著漂亮的盔甲去她家提親的時候,當著眾多親人和領主的面,她一直也沒敢直視自己英俊的心上人。直到晚宴散去,她才在後院隱秘的花園裡,用熱切的親吻向安德森表露自己的愛意。
一陣喧鬧打斷了安德森的回憶。原來是一群手裡拿著風車的孩子,他們圍繞著馬車跑來跑去,嘴裡喊著安德森聽不懂的起哄的話。他身邊的宋賁不停地歉身行禮,像是這個小鎮的老朋友了。
安德森被這祥和的氛圍感染,暫時忘記了心中的仇恨和憤怒。
宋賁的馬車在一家酒肆前停了下來,安德森被他拽下馬車,然後又被扔到裡面的座位上。
宋賁轉身離開,安德森打量著這酒肆的裝潢。屋頂主色調為紅色,看上去熱鬧而喜慶。 低處大多都是些米黃色或白色的屏風隔斷,它們都不是很高,卻將幾十個席位有序的切割開來。這酒肆比大街高出許多,安德森的位置就在街邊,但感覺上卻是在二樓。他望著街道上的人來人往,不知不覺地出了神。
在宋賁的招呼下,堂倌把焦黃的烤豬肉、軟爛的蒸羊肉、泛著油光的菜湯、冒著熱氣的燒餅一股腦地端了上來,當然還有一大壺梅子酒。宋賁解下披風,但緊了緊領子,有板有眼的跪坐在安德森對面。
安德森則隨意地盤著腿。
“來,吾友。”宋賁端起紅色的漆木酒器,“生死劫難之後,痛飲一番,方才算活了過來!”
安德森也學著宋賁的樣子,舉起了酒杯:“多謝相救,真的無以報答。”
二人各自一飲而盡。開始,安德森隻覺得這酒甘甜解渴,但沒想到吞下時卻有如飲烈火的燒灼之感。他皺著眉頭閉著眼睛,努力地不讓自己咳嗽出來,好一會才從喉嚨裡擠出一聲悠長的“啊”,算是完成對這梅子酒的初體驗。
肚子裡溫熱的酒,頓時放大了安德森的饑餓和疲憊。
“好,你喝酒的樣子還真瀟灑啊。上天沒白給你這麽好看的一張臉,你很會用啊!”宋賁興致高昂到絡腮胡亂顫,他扯下一大塊帶皮的烤肉,“來,大口吃吧,能吃,才說明你還活著。”
安德森接過宋賁手中的肉,深深地吸了一口氣,肉香鑽進鼻孔,引出安德森的饞蟲。他張大嘴巴狠命的咬了下去,肆意的油香頓時溢滿了口腔。
“啊——,我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