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這裡是三亞莫裡哀酒店前台。”電話裡,一個溫柔的聲音如此說道。
在打電話前我已經設想了幾種可能的情況,因此我只是照了一種應對方案去問對方。
“你好,請問你們酒店的具體位置在哪?”
“在海棠灣北路。”
“有空房嗎?”
“您什麽時候入住呢?”
我想了想說:“明天吧。”
“您要定幾人的房間呢?”
“單人間。”
接著對方給我報了幾種單人間的價格,我隨便選了一種以後說了自己可能到店的時間,隻留了姓名。
從不菲的價格來看對面可能是個大型酒店。老實說女人留下的這條訊息,從兩邊電話接通,對方說出第一句話的時候起就已經毫無意義了。盡管知道這點,但我仍想過去看看,對為什麽女人會留一個酒店的號碼給我這點還抱有希望。她或許已經在那兒了也說不定。
這天晚上外面又開始下雨了,雨水打在窗戶上發出劈劈啪啪的聲響。我沒有用最後這點時間,用掉最後一張紙來寫小說。我把喝了一半的啤酒倒掉後扔進了垃圾桶,給前台打了個電話說自己明天要退房,接著就開始收拾房間裡七零八落的東西。雖說總共也沒幾樣行李:電動刮胡刀、換洗衣物、隨身聽、寫小說的文具、女人的相機和衣服等。這些天把它們各自落在了奇奇怪怪的地方,並且東西還變多了。刮胡刀放在馬桶的水箱上,早上我一邊上廁所一邊刮胡子。洗了的衣服還掛在陽台。在城裡數碼店租借電腦的時候順便在附近商場買了幾件新衣服,還沒來得及穿,和包裝袋一起扔在了沙發上,寫小說的筆總共找出來了十支。我在房間裡一件件地收拾,最後把所有酒店裡的東西盡可能地恢復原狀。在全部整理好以後,我早早地去浴室洗漱,在床上輾轉反側,聽著隨身聽裡的音樂一直困乏到一點才睡著。
第二天醒得比平時早很多,八點半就爬起來了。我疊好床單,上了廁所,淋浴洗漱。在我吹頭髮的時候,隱喻聽到有人在敲門,本以為是自己的錯覺,可從門上發出的聲音卻變得越來越不耐煩了,我關掉了吹風機,快速地換上一身衣服,打開了門。
門口站著兩名警察。
“你好。”一個高個子的警察說。
“你們好,請問有什麽事嗎?”
“我們可以進去談嗎?”
“可以。”我讓出了過道。
“你一個人住嗎?”對方一邊走一邊觀察房間裡面。
“對。”
“住了幾天了?”
“有兩個多星期了。”
“來旅遊的嗎?”
“算是吧。”
“聽酒店的工作人員說,你幾乎從不離開酒店,大部分時間都呆在房間裡,在做什麽呢?”
“在寫小說。”
“哦,你是個作家?”他們坐在了沙發上,一個人注意到了桌上放著的那十支一模一樣、擺放整齊的黑色中性筆。
“不,不是作家。”
“住了這麽久,房間倒還挺乾淨的嘛。”
“昨晚收拾了一下,因為今天準備退房了。”
“要回家了嗎?”
“不,接下來去三亞那邊。”
“去尋找新的靈感嗎?”
“算是吧。”我猶豫但還是又問了一次:“請問找我有什麽事嗎?”
“嗯。是這樣的,我們接到一個舉報電話,是關於你的。”
“關於我嗎?”
“兩個星期前,12號的上午八點左右,有人看見你提了雙白色的女式運動鞋,手上拿著一件女性的衣物回到酒店,之後就一直呆在房間裡。”
“兩個星期前接到的舉報電話嗎?”
“不,是昨晚,深夜裡接到的。”
“你們在懷疑我什麽呢?”
“你只要說一下當時的情況就可以了,我們不會為難你的。”
“那天我剛到海口,住進了這家酒店,在海邊因為突然下雨了,在一個廣告牌躲雨的時候我跟一個女人聊了幾句。第二天我們一起去了城裡那所大學,在裡面散步聊天。之後我們回到了酒店,吃了飯以後去海邊散步,走了很遠。天黑了以後在海邊的棧橋那兒,她突然說要下海去游泳,然後就照做了,結果一去不回了。”
“為什麽你不報警還私自拿走她的衣物呢?”
“我想她還會回來。我繼續住在這裡也是為了等她的消息。”
“你有她的聯系方式嗎?”
“沒有。”
“她有帶手機嗎?在哪呢?”
“在衣服裡面,我沒有動過。”
“有沒有能證明你說的話屬實的證物。”
“有,她在我房間的便簽紙上寫了留言。”我把那張便簽紙從錢包裡拿了出來,遞給了他們。
“聽說13號和15號兩天你離開過酒店,去哪了?”
“去城裡的數碼店租借了一台筆記本電腦。”
“用作什麽呢?”
“想查找本地失蹤、死亡、遇難者的信息。”
“為什麽要收集這類信息呢?你不是說她還會回來嗎?”
“因為我也拿捏不準她能不能遊過去。想橫穿海峽,又沒有專業設備和人員的輔助,實在很難做到不是嗎?”
他點了點頭,倒不像是在肯定我說的,只是像覺得我身上還有什麽讓人難以信任的部分。
“接下來請你配合下我們的工作,到警局去一趟,錄個筆錄,登記下個人信息。”他指了指女人留下的東西說:“這些,還有其他相關的物品都屬於證物,要交給我們保管。”
由於自己不可能帶著行李去警局,我在跟著他們經過酒店前台的時候,找到了那位小姐,想請她幫忙。
“對不起,等我回來的時候可能趕不上退房的點,行李還在房間裡。請問可以幫我推遲下退房的時間嗎?”
“可以的,這種屬於意外情況,無需您承擔多余的房費。”
我點了點頭,說了句謝謝。
她突然說:“對不起。”
“為什麽說對不起呢?”
“因為我們都在懷疑您。昨天聽說你要退房了,那個您很在意的女人也再沒出現過,有個同事忍不住選擇了報警。”
“沒什麽,不用在意。”
我坐在安靜行駛的警車裡,想著自己還有什麽沒有說出來的細節,但是又覺得自己把能說的都說了,除了女人貼在稿紙最後一頁的便簽紙上的電話以外。那個電話不知道為什麽,我並不希望讓他們知道。並且即使他們打過去,對方也只是個說話聲音格外溫柔的酒店前台人員,在島另一面發生的事情她又會知道什麽呢。想到這裡,我還是把女人留了個電話的事情藏在了心裡沒說。
筆錄室裡隻安裝了牆頂吊扇,天氣熱得讓人心煩,但我還是耐住性子把自己能說的都說了。除了電話。
可這些人的嗅覺過於靈敏, 重複地、換著法讓我交代相同的事情。最後我為了早點脫身,還是把女人留下電話的事情說了出來。
“我想起來,那天下午,她跟別人打過一次電話,那時候她在便簽紙上記下了一個電話號碼。”
“那張便簽紙現在在哪呢?”
“便簽紙在我包裡,上面沒有寫什麽重要的信息。”
“是嗎?”
“上面隻記了一個電話號碼。”我把那張被我折過的便簽紙從褲子口袋裡拿了出來。
“你備份這個號碼了嗎?”
“是一個酒店前台的電話。沒什麽好備份的。”
“哪裡的酒店?叫什麽名字?”
“三亞的莫裡哀酒店。”
“你說你接下來準備去那邊旅遊,你預定酒店了嗎?”
“預定了。”
“你預定的酒店的名字說一下。”
“莫裡哀酒店。”
“為什麽你要選擇住這家酒店呢?”
“因為我喜歡作家莫裡哀的戲劇,喜歡音樂家莫裡哀的音樂。”我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說的。
筆錄一直進行到了下午三點才結束,他們把我新拿出來的那張女人寫了電話的便簽紙和其他證物收在了一起,這才讓我離開了。
外面又是熱到讓人無法在外行走,我站在一棵巨型棕櫚樹的腳下想躲會兒天上的烈日,看著樹乾那一點點可憐的影子我才幡然醒悟:他們早就知道我昨天晚上在退房前給那家酒店打過電話,並且已經調查過那邊了。
我為自己的愚蠢感到懊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