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士長,秩比四百石,主掌王府內外衛士,從者不限,多為百數。
東漢時期,國相在封國大權獨攬。
西漢時長置國中尉,秩二千石,職如郡都尉,是主管軍政、緝捕盜賊的軍官。
到了東漢時期,為防止諸藩王做大,國中尉一職也不再常設。
因此,王府衛士通常是由國相直屬,屬於親要顯職,位卑權重。
據劉洪所知,甄舉手下衛士長已有二人,分別是元氏縣張氏之人和甄舉本家子弟。
兩名衛士長下轄衛士人數不等,但最少也有四百之數。
劉洪暗自怎舌:這甄舉恐怕所圖非小啊!
正如劉洪所想,甄舉作為甄家當下的領頭人,可謂是野心勃勃。
他年輕時在中山國任職,後娶中山劉氏女為妻。
此舉過後,甄舉整合兩家力量,讓無極甄氏一躍成為當地說一不二的霸主。
甄氏與劉氏壟斷當地南來北往的糧食、馬匹、鹽鐵、布匹生意,一時間風頭無兩。
要知道,在東漢時期,諸侯國販馬乃謀逆之舉,屬滅族之罪!
甄家可以如此肆無忌憚地從北面幽州各地,乃至於從上谷郡開設的榷場購置馬匹,其影響力可想而知!
這還算不得什麽,他甚至還可以通過護烏桓校尉向境外售賣各種戰略物資,以及種類繁多的奢侈品。
大漢不允許奴隸交易?沒問題,我甄家從鮮卑人手裡贖買被掠奪去的漢人總可以吧?
此時的甄家,比之明朝時期的晉地八大商雖有不及,但也只是差之毫厘。
說實話,甄舉對中山劉氏的“級別”不是很滿意,甚至可以說是有些看不上。
不過,甄舉深知攘外必先安內的道理,他可以同劉氏聯姻,自然也會榨乾劉氏的“血”!
政治資源,人力資源,物質資源,他甄舉全都要!
如今,甄舉發現中山劉氏也不過一郡“霸王”,他需要擴大自己的影響力。
於是,他斥巨資買通宦官,來到這匪患不斷的常山國當國相。
他成為國相的第一步便是聯姻,與常山國最有影響力的家族元氏縣張氏聯姻!
世人常道,最是套路得人心。
“聯姻”這個自古以來已經被用爛掉的套路卻始終不會過時。
即便在兩千年後的時代,“聯姻”仍然必不可少,越到高層次越是如此,甚至連普通階級都在有意無意地選擇所謂的“門當戶對”。
這一次,需要作出犧牲之人換成了甄舉的弟弟——甄逸。
甄舉很想代替弟弟承擔這一切,只可惜他的“妻位”已經被佔用。
“平妻”固然可用,但在豪族看來,讓自家女兒去當“平妻”就是受辱。
秋收過後,甄逸便會迎娶張氏之女。秋收過後,小神童劉順便會來到元氏縣成為他兒子甄平的伴讀。
甄舉想的是,待劉順長大後,憑借其聰明才智一定可以很好的輔佐自己那不成器的蠢兒子。
屆時,再隨便挑一名甄氏女子與之成親,也不怕劉順不聽話!
如此一來,這一年秋收之後,真可謂是雙喜臨門!
唯有一點讓甄舉不甚滿意,婚禮要先在元氏縣舉辦一場。
原因很簡單,自從河間國出了個皇帝後,作為張良之後的鄚縣張氏跟著一步登天。
而作為鄚縣張氏宗脈的元氏縣張氏,其地位可想而知。
元氏縣張浮,冀州別駕。
何為別駕?
別駕,因其地位較高,出巡時不與刺史同車,別乘一車,故有其名。
說白了,別駕就是冀州二把手。
張家開口要在元氏縣先舉辦一場婚禮慶典,他甄舉敢說“不”嗎?
張氏要當王府衛士,目的不就是想要控制王府內兵權以達成控制全常山國的目的嗎?
這件事兒上,甄舉同樣無法說“不”,但他可以“掣肘”。
先前從族中帶來的四百人鎮不住張氏,那他就再招幾個可用之人!
劉炳就是其中一個,也很可能不會是最後一個。
這年頭,最不缺的就是為了名利而賭上身家性命之人。
甄舉早就知道,常山劉氏與當地武裝豪強趙氏系姻親關系,只是趙家不好為己所用,退而求其次為劉氏開出了價碼而已。
反正劉炳肯定會向趙家求助人手,不是嗎?
當然,甄舉聚集兵馬還有另外一個目的——剿匪。
常山國西側山脈綿延,其中匪盜無數,滋擾已久。
甄舉借著剿匪的由頭於本地征募兵士,到時派張氏與劉炳手下人馬去和山匪作戰,贏了,是他甄舉大功一件,輸了,也能消耗張氏實力,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
一年不行就兩年,兩年不行就三年,他甄舉等得起!
等到匪患消除,他甄舉就能憑借如此功勞而入京為官!
往西的商道也可就此打通,後續自然會有甄家之人就此經營。
往後常山國再來國相之位的繼任者, 也得仰賴他甄家。
無極甄氏可是出過東漢太保甄邯,家中世襲二千石俸祿的家族。
到了甄舉這一代險些徹底淪為經商家族,這讓甄舉深感危懼。
甄舉立誓重振家族,他也的確走在正確的道路上。
來到真定縣城,一眾官吏無不出城而立,夾道恭候,納首相迎。
甄舉看著道路兩旁的縣吏們頗為自喜,這是他外出巡檢最喜歡的環節。
回到縣城,照例接受縣官們的款待,鍾鳴鼎食,胡姬優伶,歌揚劍舞。
左右各攬美人入眠,再一醒來,已是第二日日上竿頭之時。
勉強用過早餐,甄舉坐在案幾前,提筆寫下劉炳的任命狀,以及一封親筆信。
任命狀無甚可講,親筆信中內容倒是惹人遐想。
甄舉在信中表明態度,希望劉炳募集至少鄉勇二百,鄉勇食宿由王府包攬,各家家屬可隨之遷往元氏縣落戶分田。
其言外之意是,盡可能多招募人手,二百是下限,上不設檻!
甄舉最為精明的一點就是讓家屬跟著遷徙到元氏縣。
先前甄舉想要將自己帶來的家丁就地安置,但被張氏以“甄家家丁非本郡之民”為由拒絕。
畢竟,想要安置住戶就要分田,張氏絕不會樂意。
可劉炳等人就不一樣了,他們是本郡之人。
到那時,張氏將再無借口。就算有,劉炳好不容易帶人來到元氏縣落腳,張氏若不同意,甄舉只需從旁供貨便可引發兩方衝突。
他大可坐山觀虎鬥,豈不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