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見此情景,正當鄰攤兒那二人忙上前拉勸陳海躍之時,再看“刀疤眼”先是抬手指著上前拉勸的二人罵道:“你倆滾到一邊去!”緊接著將頭往前一伸,並指著自己腦袋說:“你小子有膽量,開了你‘刀爺’我!”
此刻,再也控制不住心中憤怒的陳海躍,再加上對方挑釁語言相激,就在拉勸二人稍松手之時,猛地將瓶底朝案板上一磕,隨著嘭!地一聲,便一手握著半截碎斷出幾道鋒利尖齒之“酒瓶”,用另一隻手撐著案板借力跳上了案台,緊接著縱身落到了“刀疤眼”面前,未等“刀疤眼”做任何反應仍在發愣時,陳海躍手中的利器一下子插入他的腹腔!
等到陳海躍將手松開時,只見“刀疤眼”半瞪著眼抬手指向陳海躍微聲說了句:“小子!算你狠!”就攤坐在地上,此時,人群中也早已不見了那位寸頭青年人......
大約隻過了十來分鍾左右,警車與急救車各鳴著不同的車笛聲,幾乎同時趕到了現場,又幾乎同時都打開了車門......
緊接著,一邊是急救醫生緊張地給“刀疤眼”包扎止血、緊急施救;而另一邊,警方人員則同時給陳海躍的雙手戴上了手銬,並押上了警車......
當急救車與警車響著不同笛聲先後駛離後,這邊現場除了余驚未消的在場群眾仍舊紛紛議論此事外,還有兩名警員繼續留在現場向周圍攤主與在場群眾進行調查取證,了解事件的過程。此刻,照常來市場購物的林律師聽說了此事更是尤為關注......
就在陳海躍出事的當天下午,到陳海躍家中的公安局辦案人員剛離開不久,打聽到了陳海躍家庭住址的林律師也敲開了房門,見到了開門的陳海躍愛人,林律師先做了自我介紹,然後便直接說明了來意。
這會兒,正處於驚恐與無助和不知所措的陳海躍愛人忙將林律師讓進屋內,一邊請林律師上座,一邊又趕緊給倒水......
林律師也請陳海躍愛人共同坐下後,便將自己所了解掌握的情況告知了她。接下來林律師在安撫的同時說道:“雖然我說過陳師傅是在被逼迫情況下采取的過激行為,但已構成了對其嚴重傷害之事實。因此,我不光說我所掌握的事件內情決定在必要時為陳師傅作證履行知情義務;並且還決定到時候或代陳師傅及家屬您向法院申請司法援助,或以我個人身份和意願義務,為陳師傅親自做此案的辯護人。另外,我還要就陳師傅此案一直幫到底!”
林律師對陳海躍愛人先是鄭重表明了態度,爾後又簡單詢問了一下家中境況,待陳海躍愛人一一做完了回答,林律師在起身之時,又從隨身的文件包中取出一張名片遞與陳海躍愛人,同時說道:“這上面有我的聯系電話和單位地址,您可以隨時給我打電話,也可以在我工作時間內隨時到單位找我......”
陳海躍愛人直送林律師至一樓棟門外,回到樓上家中後,一邊輕輕擦拭著眼淚,一邊小心翼翼地收好了林律師給她的名片。接下來,便來到櫃櫥前打開了櫥門,先是給陳海躍找出幾件換洗的衣物和一套鋪蓋暫放到床邊;然後便來到衛生間為陳海躍準備洗漱等日常用品......
十幾天后,就陳海躍傷人案,先由關押陳海躍的公安分局預審科辦案人員分次在看守所審訊室對其進行審訊,後經公訴機關依據公安機關所掌握移交本院的材料內容,又將陳海躍提解到本院,
由檢察院公訴人員再次對其進行提訊核實後,當日對陳海躍下達了《批捕通知書》...... 又過了一個月之後,區人民法院依據公訴機關提交的起訴材料,向區公安機關下發了本院公開庭審日期通知,並連同通知了陳海躍居住地派出所,由派出所警務人員通知到家屬......
這天上午九時許,也就是法院正式開庭審理的當天,已先通知了陳海躍並且已經到看守所與其見過面自願為其做庭審辯護的林律師,帶著案發現場全體攤主聯名為陳海躍向法院求情證言信,與被告家屬陳海躍愛人一同進到了法庭,分別在庭審場地審判台一側被告辯護人席,與審判台對面一定距離一側的旁聽席均坐了下來。
此時,會場旁聽席坐滿了旁聽的群眾。沒過一會兒,檢察院負責該案的公訴人、法院審理該案的審判長及兩位陪審員和一名書記員也均已到庭。接下來,審判長落下法槌宣布:“現在開庭!”並宣讀會場紀律與會場制度包括今天正式庭審內容。
宣讀完畢後,便開始傳被告上庭!隨著全場目光,陳海躍被兩名法警帶到法庭中央——審判台對面的單獨被告席。按照庭審之規定,由審判長當庭核實了被告人身份等內容,被告席上的陳海躍一一都做了詳細地回答;下一步,由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審判長又就起訴書所指控內容,訊問陳海躍是不是承認,要求其進行答辯之後;又請被告辯護人林律師當庭發表辯護意見。隨後控辯雙方進行的辯論過程中,林律師在以辯護律師身份為陳海躍對檢方指控其所犯事實據理辯護的同時,並以知情資格證人之身份特在法庭上提供證言,證明被告當事人當時之行為是如何受到了被逼迫和威脅所導致,隨後又當庭宣讀了手上那份:“案發地綜合市場所有攤主集體向法庭為被告當事人陳海躍求情書”!
在經過近三個小時的庭審過程中,審判長和陪審員認真聽取了控方強烈的指控與辯方強烈的質控辯控及辯方律師的證言,再加上當庭宣讀的那份“案發綜合市場全體攤主聯名求情書”,並結合辦案人員向為該案受害人“刀疤眼”醫治的醫療單位提取的的受害人傷情報告中所注其傷勢程度......正午時分,審判長宣布現在休庭,待中間這段時間合議庭成員進行合議後,將在下午十五點繼續開庭......
下午臨近十五點,庭審人員及大多數旁聽群眾陸續回到法庭內落座。十五點整審判長宣布:“繼續開庭!現在開始宣判,請全體起立!下面,由我進行宣讀判決書!被告陳海躍,犯故意傷害罪,經本院受理此案合議庭成員集體綜合核實考慮合議決定,判處其被告陳海躍有期徒刑一年!並附帶一定民事責任......如被告不服該判決,可在其接到判決書十日內,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若被告認可本判決,此一審判決將成為本案最終判決。”
聽到審判長宣讀完畢,陳海躍當庭表示:“服從法庭一審宣判,不提出上訴。”
隨著審判長落下閉庭法槌聲,站立在被告席後面的兩名法警重新給陳海躍戴上了手銬,並將其帶出法庭,直接送入警車,送回到了羈押看守所。五日後,又由該公安分局管警將陳海躍從看守所寄存號,提上了送往服刑監獄的囚車......
就在陳海躍入獄後不久,他愛人也下了崗。這真是“屋漏偏逢連陰雨!”丈夫剛剛入獄,妻子又在此時也沒了工作,如此的變故無疑使這個已遭不幸的家又“雪上加霜”!為了撐住這個家,陳海躍的愛人隻好推起了家中那輛三輪車,來到附近某學校門前支了個“油炸食品”小攤兒來維持生計......
即便是如此,但因當時大部分國企都不景氣,很多職工都紛紛下崗,便使得一些下崗職工與陳海躍愛人一樣,為了謀求生路,也不得不推著三輪車或是各種小貨車,去到某路口或來到學校門前做個小本兒生意。平時,同行與同行之間因為搶生意、爭地盤經常會發生些口角,可對這些人而言, 不過都是些小事情沒人太在乎,若一旦有誰先看到城管人員出現,都定然會大聲互相提醒一下快跑!竟又顯出一份互助之情。
在校門口擺攤兒,最忙的時候當屬早中午時間段,這個時候最下貨,也更具險情!因為此時城管員最該會出現......
這天中午,陳海躍的愛人只顧忙著給圍攤兒學生們炸食品,卻未曾顧得上發現者“城管來啦!城管來啦!......”的喊聲,待其也推車再跑時,已經來不及!數名城管員已圍上來,緊接著就是一陣大動靜......
等城管員走後,陳海躍愛人望著被掀翻的三輪車和散落一地的鍋盤碗灶等器具含淚扶車時,幾位好心路人紛紛上前,幫著扶車的扶車,幫撿拾散落東西的撿拾東西......
這一幕,竟恰巧被打此經過的林律師看到!......
林律師定睛看清後急忙過來,先是叫了聲:“陳大嫂是您呐!”
緊接著,一邊幫陳海躍愛人歸置三輪車上面的灶具一邊說道:“陳大嫂,看來這不是長久之計,要不這樣吧!回頭我與我們單位後勤處負責人說一聲,讓他們安排一下,讓您做一名單位保潔員如何?雖說工資不高,但總比您如此的擺攤兒要強!”
陳海躍愛人聽後忙止住淚笑著說:“那豈不是又要麻煩您林律師啦?”
林律師也微笑著回答:“不麻煩!不麻煩!我既然已幫陳師傅和您,那必然要一幫到底才是!明天上午八九點鍾左右,您到我們單位來找我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