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著懷中的小女孩,她可愛的臉已經毫無血色。
血液從她的嘴角滲出來,像是桃花盛開。只是我知道,桃花並不是什麽桃花。
我用手為她擦去嘴角的血痕,卻總是擦不完。我殺過很多人,卻不知道人死後流血會流多久。
我抱著她從九層階梯跳了下來,大步地跨過九百九十九步的天鵝毯。我把這當作我的抗議。
當我走出神臨殿時,才覺得那九百九十九尊跪著的雕像在嘲笑我。
我把小女孩帶到那條街道,給了她父親很多很多錢。
她父親很高興。
我忍著哭泣對他說:“對不起先生,您的女兒因為我而發生了意外,對不起先生,我沒有救回她。對不起,對不起。”
他繼續數著錢漫不經心:“她不是我的女兒,她是我撿的,我見她長的可愛,就讓幫我賣書。”
我不知道他為什麽這樣說,不知道是因為他怕我,還是因為這女孩真的不是他的孩子。
我把女孩的屍體帶回了聖所教堂,用諸神大陸最好的水晶做她的棺。
我為這棺祝福。
令它可使得小女孩的軀殼保持不腐,自如今的諸神歷9090年11月2日到我死去之時。
若我像往任教皇一樣得到神位,那它就永遠生效。
我背負著這棺,將它放在我的宮中。
我要她死後也享盡這世間尊榮。
做完這些,我帶上了諸神賜我的長劍和筆,我將要去審判那個凶手。
來到執法司,那個家夥坐在鑲滿寶石的沙發上面喝著茶,看見我來,他並不顯得慌張。
也對,我到現在還穿著執行者的衣服。他可能只是把我當成一個修為比較深厚的執行者。
他很從容,他走過來拍拍我的肩膀。
“兄弟,等你半天了,不就撞死個平民嗎?執法司這邊我已經搞定了,走吧走吧。”
他對我說著話,眼神卻不在我的身上,他的眼睛裡只有執法司的大門。那是他的自由之門。
對他來說,我只是個怕擔責任的旁觀者。所以他來到執法司就大包大攬地擺平了一切。
成為教皇這三天以來,我第一次想殺死一個人。
“放肆!”我扼住他的咽喉,看著他喘不過氣的樣子,我並不感到歡愉。
執法司的人將我團團圍住,我將手中這凶手放下,召喚出教皇的長劍。
他們跪倒在地。
“讚美教皇!”
他也想跪倒在地,卻被我抬腿擋住。
我拖著他進入執法司的殿庭。
“令言,教皇審判!”我高聲大喝。
殿庭的九十九盞冰燈一盞盞亮起,九個教廷大法官被椅子上封印的神力瞬間召喚到此處。
我把那執行者丟在被告席上。
隨後我走上大殿中教皇的高位,上面落滿了灰塵。九為極數,在這裡,我也許是多余的。
耄耋之年的聖所大法官看了看我,對著我點點頭。其他八位也是如此。
神說:法之庭上見而不拜。教廷法官都是極為了解經文的。
聖所大法官敲了敲他的醒木。
“原告,被告受何種指控?”
他這才注意到原告席上空無一人。
我覺得很好笑,他能看到遠在教皇席上的我,卻看不見他本應看見的原告席。
我從高高在上的教皇席跳了下來,落在原告席上。在這個地方,也許這才是適合我的位置。
“被告於街道縱馬行凶,肇事而無謂。”我朗聲說道。
“這......”聖所大法官和其他八位大法官不約而同地翻閱起了典籍。
“原告教皇冕下,執行司享有街道縱馬之權。”
我盯著法官,眼角的余光瞥到被告在盯著我。他的眼神好像在告訴我,我有錯,我背叛了他。
我覺得我把這個人帶到這裡,並不是因為我不能殺他,而是因為我想讓他接受審判,讓他失去他飛揚跋扈的資本,讓小女孩的靈魂得到安息。
“那他撞死了人,並且想要直接跑掉!”我已經是快要因憤怒而嘶吼了。
“被撞死的人是什麽身份,是貢獻度超過一百的神佑教徒嗎?”盡管聖所大法官驚訝於我的憤怒,但是他只會依照典籍辦事。
“她是貢獻度為十的常教徒”。在這裡,我選擇實話實說。
“執行者如要傷害神佑教徒,當先報備於教廷。”聖所大法官合上了手中厚厚的典籍。
那本厚厚的典籍裡,根本就沒有一行字在保護小女孩這樣的人。
我像是失去了什麽支撐著我的東西,原告席和被告席都沒有椅子,因此我癱倒在地。
“冕下!冕下!”大法官們紛紛跑下來圍繞在我的身旁。
透過大法官們軀殼的間隙,我看到了凶手臉上抑製不住的笑容。
我騰地站起身來,大喝道:“令言!教皇審判!”
神力瞬間將我身旁的九位大法官又帶回了他們的位置。
而我也不屑於繼續待在這原告席上。
我一步步地走到那教皇的高位上。
“被告,我宣判你有罪!”
我坐在教皇的位置上放聲說道。
大法官們都皺起了眉頭,這不符合教廷的規則。
“我有什麽罪?各位大法官,我沒有罪!”凶手害怕了,把求助的目光投向這幾位老朽腐壞的雕像。
“冕下,他有沒有罪確實是由我們決定的。”聖所大法官看著我說。
我在他的眼睛裡看到了堅定的信仰,那是對教法的信仰,對教廷的信仰,對我的信仰,對諸神的信仰。
我可以剝奪他的職位,我可以毀滅他的身軀,但我並不能打敗這種信仰。
好在我不需要打敗他的信仰。
我拿出律筆,寫下證據兩個字。剛剛凶手對我的所作所為浮現在各位法官和被告的眼前。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
“被告犯褻瀆教皇之罪,依照教法,當削奪所有神職,處以火刑。”我不急不緩地說道,同時俯視著那被告席上的凶手。
他癱倒在被告席的桌子後,看得出來,他終於知道什麽叫後悔了。
權力是個娼婦,她屬於哪個人只是相對的。
“我不服!冕下穿的是執行者的衣服!我把冕下當成了我的同僚。”
他終究是不願意認罪。
我把律筆在空中輕輕一劃,畫面跳轉到眾人見我召喚出教皇之劍跪拜在地,他卻沒有跪的畫面。
畫面很模糊,根本看不出來是我抬腳頂著他的腹部不讓他跪。
“如此便換成冒犯教皇之罪,受釘刑吧”。
我輕描淡寫,對他沒有絲毫憐憫。
“被告犯褻瀆與冒犯教皇之罪,受火刑。”聖所大法官宣判道。
無數條金色的鎖鏈伸出,將他牢牢地困在被告席上。
聖所大法官看向我:“請冕下宣布準許。”
凶手看著我,他的眼睛裡只剩下憤怒,在他眼裡,他根本就不應該因為撞死一個常教徒而死!
“神說,凡是有罪的都將被公正裁決。”我低聲說道。我不認為我拿回了小女孩的公正。
話音剛落,金色的火焰從鎖鏈中生長而出,幾息間就把他燒為灰燼。
我看見他的靈魂在金色的火焰中朝我怒吼:
“這!不!公!平!”。
你享有權力,卻不給那女孩公平。我享有你千萬倍的權力,為什麽要給你公平呢?
我不覺得愉悅,其實我也不覺得公平。那又怎麽樣呢?
我走回到寢宮,卻發現有人在門口等著我。
“執行長,你有什麽事嗎?”我看著眼前這個靦腆的大男孩,想起我在他這個年紀的時候殺過的人,我其實挺可憐他。
“教皇冕下,聽說你今天審判了一個執行者。”靦腆的大男孩局促地說道。
“是的,他有罪。”我不願意和面前人深談這件事情,我不想他從中弄明白什麽。
“了解了,在下告退。讚美教皇”他躬身慢慢地後退,九步之後再轉身離開。
他倒是比我以前注重教禮。
回到那荊棘的床上,我自識字以來第一次沒有睡前禱告。
我躺在床上,閉上眼睛。
腦海中交替著不停閃過那小女孩的神情,生命主神的話語,教廷法官的刻板,凶手死前的怒吼。
我失眠了。
深夜之中,我走進圖書館。
“令言,光!”我低聲喝道。
圖書館的燈隨即一盞盞亮起,這種令言是普通教士都可以使用的令言。
我拿起一本剛開始識字時讀的書,叫做《諸神大陸通讀》。
這本書告訴大多數教廷的孩子,我是誰,我在哪兒,我應該做什麽。
如今我不覺得它是對的。
它只有三章。
第一章是介紹上古諸神和諸神大陸的起源。上面寫著,大地主神從宇宙中盜來九顆星辰磨碎,把它們的星塵鋪成諸神大陸。他的兄弟天空主神在大陸上消解,從此便有了天空和氣體。各個元素之神都自願羽化在這大陸之上,使得諸神大陸開始慢慢出現生機。他們被稱之為:“起源神”
人類出現在諸神大陸上,他們之間有些人在機緣巧合之下學會了使用“術”,學會“術”的人可以不斷變強,直到成就神位。這種神位的神格是人格的進化而成,因此這些神靈被稱之為:“規則神”
規則諸神的神力在冥冥中互相呼應,由規則諸神的神力之間產生一個神中之神——“道德至高神”。由於至高神是永恆的,道德至高神產生之後,諸神的神力便不會衰減。
這一章最後說,規則諸神守護著諸神大陸的平靜,每個諸神大陸的人都生來是他們的教徒。
這本書第二章寫著,諸神教廷是什麽,諸神教廷要幹什麽。
由於人類之間經常出現戰爭和罪惡,規則諸神要讓人類的生活變得更加幸福美好,便在諸神歷元年設立了諸神教廷讓人類可以學到諸神身上的規則。
在道德至高神產生後,諸神教廷就不用慢慢地教化人類了,只要他們信仰諸神教廷,自然就會慢慢變成一個十全十美的人。
所以諸神教廷的工作重心也就從教化人類變成了擴大教區范圍。
教廷的神職人員被稱之為神仆,教皇被稱之為諸神的代言者。
這本書第三章寫的是令言。
令言是教士和教徒們從虛空中使用教廷資源的召喚語,分為九級。級別越高,能力越強。這也是諸神大陸最普遍的術。
我剛剛說的“光”便是第一級的,這個令言可以使得周圍能發光的事物發光。如果沒有能發光的事物,那使用者就會發光。同樣類似的還有“風”“寒冷”等等。
第二級的令言只有少數教徒和教士能使用,比如“刺痛”“止血”“麻痹”“閃電”等等。
第三級的令言只有牧師及牧師以上的教士能使用。比如“愈合”“鎖鏈”“切割”等等。
第四級及以上就要看個人天賦和教內職位了。
我憑借自身掌握的最高級令言是八級令言“殺戮華彩”,作用是在我戰鬥時在我周圍形成一個場域,這個場域產生環繞著我的金色劍光的同時,使得眼前敵人所有不重要的細節隱去,只剩下弱點。
由教內職位決定的令言比如我今天使用的“教皇審判”,教皇職位的令言還有“神諭”“驅逐”等等。
牧師長職位的令言有“馴服”“布道”等等。
主教的令言就是弱化版的教皇令言,“教義裁決”,“聖言”,“驅離”。等等。
這些是職位決定的令言,教皇和牧師長的都是九級,大主教的是八級。主教的是七級。
訓言是指教皇認真說的,可以作為部分法理依據的話。和術沒有關系。
我以前覺得書裡全是對的,現在想想卻未必。書也是人寫的。
比如今天在執法司殿庭上,教廷大法官們翻閱的典籍。這樣的書對那個小女孩來說就不是對的。
教廷大法官們就像是一個個機器,他們重複著書本上的內容,翻閱著,宣讀著。
在我眼裡,教廷大法官他們不可能騙我,小女孩也沒有錯,如果那本典籍不能說凶手有錯,那就是那本典籍有錯。
我在圖書館裡找到了那本厚厚的典籍。
“令言:通曉。”我拿起典籍輕輕說道。
書中的字眼變成一個個跳動的符號,書中的段落變成了一道道金色的波紋。
它們圍繞著我的頭顱,而我也得以迅速知道書中的內容。
最終,我放下了典籍。這本叫做諸神教廷萬法的典籍。
這本書確實沒有哪怕一個字是保護常教徒的。
所謂的常教徒,其實就是對教廷的貢獻點低於一百的教徒。
相對於常教徒而言,另一種教徒叫神佑教徒,神佑教徒的門檻就是一百貢獻點。
而得到貢獻點的方法要麽是捐錢,要麽是成為教廷的雇傭兵。
十便士換一個貢獻點,其實小女孩的十個貢獻點在她的年紀已經不低了。
神佑教徒只不過相對常教徒有個正式身份而已,也就是說得到教廷名義上的庇護。
我想修改這典籍,我不知道以前的教皇有沒有這麽做過。
但這典籍總歸還是人寫的,既然是人寫的,那我作為教皇就可以改。
首先就要讓這典籍保護所有教徒,不管有錢與否,貢獻點是多少,只要是教徒,都應該受到教廷庇護。我這樣想著。
“庇護?”我突然自嘲地笑道,那街道上面的人害怕執行者的衣服,穿著執行者的衣服的人撞死了常教徒無罪。
這叫庇護嗎?我不知道以前的教廷是什麽樣子,既然我是教皇,我就不能讓它繼續是這個樣子。
我要讓人們不再害怕任何教士,我要按照人們的意願制定典籍,我要讓人們得到庇護。
我要讓小女孩得到公正。
我要讓這世間的一切都走向正軌。
“代言者,你現在還不是神,另外,我就是不想救她,這卑賤的,肮髒的,貢獻度只有十的螻蟻。”生命女神的話在我耳邊響起。
諸神希望這世間的人們過得更好嗎?
如果是,生命女神為什麽要這樣對待小女孩呢?
如果不是,教廷的意義又何在呢?
那我以前的殺戮,和如今想要修改典籍的雄心,又都是為了什麽呢?
道德至高神,究竟是怎樣的存在呢?
我想起遇見她的場景,諸神站在兩側朝我點著頭,我像之前的所有教皇那樣,懷著無比激動,朝聖般的心情去見她。
看見她第一眼,我就被她的完美折服,她說,我可以問她一個問題。
我問,我可以娶她嗎?
可是她還是讓我問一個問題。
甚至她說得話都沒有變。
難道是我失禮的問題冒犯到她了嗎?那為什麽我還能好好地活著?難道她不屑於與我計較嗎?可是道德至高神不是擁有所有完美的品格嗎?那她就不會對我有不屑的想法了啊。
為什麽書中道德至高神說的話,經常會顯得自相矛盾呢?
為什麽道德至高神說:“自由是最高的境界。”呢?
如果她賜予我們自由,那為什麽教廷就顯得那麽不自由呢?
我坐在書桌前,絞盡腦汁地想著這些問題。以至於有人走到我的身後我都沒有發現。
“教皇冕下。”沙啞的聲音從我的背後傳來。
我猛地一驚,回頭一看,一雙蒼老的眼睛正在注視著我。
原來是牧師長。
“冕下,至高神說,不要以自身意志猜測諸神,因諸神不需要隱藏他們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