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三天路程的李楚歌一行人在青陽城停了下來,這座城比不上之前路過的劍門關,但也是距離煙霞城最後的一座城了,過了這座城之後,再一路一行不到一日便可抵達那座中原五城之一的煙霞城了。
城門口兩邊各站著十數名甲士,護衛著城門,時不時查看來往商客的貨物及文碟,見到沒什麽異樣才會放行。
但這些對於權當遠遊的李楚歌一行自然是不需要檢查的。
最先為首甲士看到身上負劍的李楚歌還特意多看了一眼,見到是一個年輕人也就沒有在意,隻當做是一個仗劍遠遊的江湖人。這江湖劍客如此之多,總不可能每個負劍的人都要查看一番吧。
雖然說江湖不能高過廟堂,但是廟堂也不能太過壓製江湖,都說俠以武亂禁,若是江湖人不挑釁朝廷,朝廷不過分逼迫江湖,兩方相安無事,兩邊各退一步不越過底線最好。
進了城之後,李楚歌先在城內把乾糧買足了大半個月的量,雖說可以再到煙霞城再買,但是李楚歌並不打算過多停留,把該做的事兒做完之後就要馬不停蹄的趕往鶴鳴山去了。
他對山上的那座劍閣可是神往已久。
而謝傾城則是架不住紅袖的誘惑,被紅袖拉出一旁的首飾攤子看一些物件。李楚歌看見她們去的那個攤子離自己也不遠,也就沒有阻止。
看了眼天色還不算太晚,就隨她們去了。
等到李楚歌從店家手裡拿到乾糧之後,把懷裡僅剩的四兩銀子遞給了店家。後者取出五百文還給李楚歌。
準備走到謝傾城她們在的攤子的時候停下了腳步,看到謝傾城和紅袖正在和小販商量著,謝傾城手裡拿著一根銀釵,銀釵呈雪花樣式,只是這材質很普通,遠不如謝傾城頭上帶的這一根。
側耳聽到紅袖氣鼓鼓的和小販說道:“兩百文行不行,我們真的沒有這麽多了。”
小販哭笑不得,“這已經是最便宜的價格了,姑娘我這是小本生意,再低下去都沒法過日子了。”
謝傾城見狀,知道也不好強求,隻得放下了手中的銀釵,黯然不已。小販見此,也是心裡嘀咕著,本來看見這兩位姑娘家家的,衣著豔麗,舉止得體,以為是什麽大家閨秀,見到喜歡這銀釵喜歡得不得了,便故意提高了一些價錢。可沒想到別說新價了,還一股腦兒的和他商量著,硬生生把他原先打算賣五百文都降到了兩百文,比他原先定好的三百文都低了許多,他這如何願意賣啊?他又不是那些富家公子豪擲千金隻為博得美人一笑,這要真是賣出去了,晚上回家不得被家裡婆娘罵個半死。
一想到家裡的婆娘,小販眼裡的堅定之色更濃烈了幾分,死活都不松口。
紅袖見美人計沒用,沒了轍,心想這西楚文風鼎盛就是不一樣,要是在金陵,不知道有多少人敗在了自己的這招美人計上,乖乖送上這些物件了,到了西楚頭一回就吃了癟。
謝傾城知道她心中所想,笑著說道:“這裡不同於金陵,金陵達官貴人遍地,錢財對於他們來說並不難得,揮霍起來不見心疼。”
“可是楚地不同,這裡的大多都是寡民,當初的西楚貴族要麽被屠戮殆盡,要麽被抄家,已經沒有多少世家人了。”
謝傾城拔下頭上那個樣式很簡潔的釵子,放在手上端詳,這個自己親弟弟買給的釵子一如往昔,釵子倒映出自己的帶著面紗的容顏,紅唇輕啟,“而且那些人不見得是想送給你的,
只是因為他們想要通過你來巴結我,進而達到和謝家搭上關系的目的。” 紅袖哦的一聲,她倒是沒想過這裡面還有這麽多複雜的東西,然後露出一個淺淺的梨渦,好在她家有姑娘呀。老爺都說姑娘是奇女子,有她在什麽都不用擔心。
謝傾城也沒指望她能聽得進去,把釵子插回發髻就轉身離開了。
李楚歌來到方才謝傾城她們所在的位置,拿起謝傾城拿過的銀釵,看著上面的雪花看了好一會兒,在小販的提醒下才回過神來,問道:“這個多少錢?”
“五百文。”
李楚歌看著小販沒有說話,以他的聽力自然知道小販和紅袖之間的對話,知道這個銀釵不值這麽多錢。
而小販也有點犯難了,原本以為這麽年輕的一個公子哥肯定是個不諳世事的,提高點價格應該很好糊弄。可被李楚歌這麽盯著,知道被看穿了,也清楚李楚歌並不是好糊弄的主兒。
正打算開口重新報一個相對公允的價格的時候,對面的李楚歌開口說道:“好。”
“什麽?”小販有些不敢相信。
李楚歌再次開口說道,“我買了,幫我把它包起來。”然後取出身上僅有的五百文錢,遞給小販。
這下徹徹底底變成窮光蛋了。
李楚歌只是感慨一下,倒不是說心疼。原本他這一路就沒有怎麽花錢,若不是要照顧謝傾城和紅袖二人,他乾糧都不用買這麽多,三天進食一次便可。所以貨幣對他來說也只是身外物,給謝傾城她們打尖住店用的。
等到了煙霞城之後,一路到鶴鳴山, 他都可以和山間野禽共宿一宿。
從小販手中接過被包好的銀釵,和手中的乾糧一同放到須彌物中,就轉身離開了。
見到李楚歌手中物品憑空消失的小販意識到自己這是遇到那些山上人了,驚得目瞪口呆,在心裡狠狠抽了自己兩巴掌,然後祈禱李楚歌別回頭來找他的麻煩。
已經走遠的李楚歌顯然沒有這個閑工夫,他看見謝傾城把這根銀釵攥在手心的樣子,想起了看過的話本裡的一個故事,生怕自己會成為書中人,才決定買的,不管價格幾何。
故事裡講述了一個同他一般大的少年曾經在一座小鎮裡,一位和他同行的女子想要買一隻簪子,只是沒有說出來,但是那個少年卻感覺到了她的喜愛。只是那個簪子賣得有點貴,如果買了的話,往後的日子裡他們都要風餐露宿了,所以少年沒有買。
可是後面一同走過了萬水千山,刀劍如夢,少年成了翩翩劍客,武功蓋世,不說富可敵國,但也算得上是腰纏萬貫。想要的東西可以眼睛也不眨一下的都能全買回來,可是怎麽樣也買不回那只在小鎮裡的簪子了。
後來已經成為天下第一的男子瘋了魔的把全天下的相同的簪子都買了過來,可是這些簪子裡終究還是沒有那一支當年的簪子了。
錯過了就是錯過了,錯過,重要的不是錯字,而是過字。
李楚歌不想自己成為那個書中人,任你腰纏萬貫,任你劍法絕倫,任你萬人敬仰,但是你再也回不到當初那個時候的那個少年了,也得不到那根簪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