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借書上課
從記事起,書,就和我結下了不解之緣。大半生為之癡迷,為之流淚,為之奮鬥......
經常聽到母親和二姐說我小時候讀書那些事兒。
我自小就特別喜歡書。剛開始學說話,見了紙片啦,圖畫兒啦,就抓著不撒手,拿到眼前翻過來翻過去地看不夠,一個紙片在手裡成晌成晌握著不丟,誰也奪不走。要是去誰家玩兒,見到書本就顯得格外開心。一雙小手捧著書本,坐哪兒有模有樣兒地“讀”著,嘴裡“咿咿呀呀”的讀,盡管誰也聽不懂讀的是啥。
因為家裡條件差,又正趕上三年自然災荒時期,我一直捱到八歲半才上小學。
入學頭一件事是報名。之前,我還沒有一個正兒八經的名字。母親和大姐二姐經常都是喊“娃兒”,父親和大哥二哥喊的是一個單字“發”,別人一直都是喊我“張發”——也就是姑爺給我起的那個名字。
其實,過去一般人家的孩子起名並沒有太多的講究。生了男孩,就隨便起個“×娃兒”,是女孩,就叫“×妮兒”。甚至取一些“狗娃兒”、“淘氣兒”之類的名字,反正只要別人知道他(她)是誰,孩子知道自個兒叫啥就行。
但是上了學,就得有個正規的“學名”。給我起個啥“學名”呢?母親說,叫“張發”不中。咱姓祝不姓張,得起個姓祝的名兒,還得帶上“明”字派。(派:方言。表示家族輩份的字)
二哥領我報名的時候,老師問道:“平常在家叫啥名字?”
二哥說:“張發。”
老師又問:“就叫這個名字不行嗎?”
“不行!”二哥把母親的話告訴老師。
老師笑著說:“這很簡單。就叫祝明發吧,既有姓,又帶派,還用原來的發字,喊著順口。
從此,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祝明發”這個名字就成了我的終生“符號”。
入學不長時間,我好學的天賦就展現出來。盡管那時候根本就沒有家庭作業這個概念,可我放學回到家後,總是把學的漢語拚音字母“α、o 、e 、i、 u 、ü”,讀個不停。
不光是讀,還要寫。家裡沒有紙,我就趴在地上,把地當紙,用木棍兒做筆,寫得滿屋子滿院子都是。
到了一年級下學期,母親教我自製了一種“火炭兒筆”:把燒過的火炭兒用水澆滅,晾乾後用來在牆上和石頭上寫字,既不花錢,又方便實用。
學的拚音字母和漢字多了,家裡沒地方寫。我想了離家不遠的河溝邊,有一塊兒河水衝刷出來的麥場那麽大的石片。幼時經常在石片上面玩兒泥巴。現在,那裡就成了我天然的“寫字板”。
每天放學回到家裡,我趴在石片上面寫啊,畫啊,樂此不疲。二哥喊我回家吃飯的時候,母親看著我被“火炭兒筆”弄得黑乎乎的手、鼻子、臉,總要笑我:“又成黑臉兒老包了!”
拚音字母學得好,識字也就特別快。我讀到小學二年級的時候,己經識了不少字,並且學會了使用字典。借助字典,能很流暢地閱讀高年級的課文。
上學了,能讀書,還有更多小夥伴兒,我很開心。可是,新的煩惱也隨之而來。
我家裡實在太窮了,窮得連三兩塊錢的學雜費、書本錢都交不起。每學期開學報名,我都不能接時交上學費和書本費。老師催著要錢的時候,我隻好今天推到明天,明天推到後天,有時快放假了,
學費還沒有交齊! 從小的方面說,有些人家裡有點兒“底子”,日子自然好過些。像我家這樣,沒有任何收入,還因為大人小孩兒生病請醫生買藥,欠了不少帳,日子可就艱難多了!
在學校,很少有同學像我這樣,一個人同時享受兩種“特殊待遇”的。因為學習好,經常受到老師表揚。可是也因為交不上學費書本費受到羞辱。
在兩種情況下我經常被老師點名:課堂上回答問題和催著交錢。當老師提出問題,我總是會把手舉得高高的。由於回答問題準確,聲音響亮,所以課堂上老師常常點到我的名字。
如果說點名回答問題是一種榮耀,那點名催促交錢就是一種羞辱了!每當聽到老師說“我念一下欠費學生的名字”的時候,我就會本能地低下了頭,躲避著同學們睥睨的目光。
我最忘不了三種羞辱的點名方式:
開學頭幾天,點到欠費學生的名字,但是不用站起來。這種情況稍微好受些。因為除了身邊的和前邊的同學能看到我,後邊更多的同學只能看見我的背影,看不見我的臉。
要是開學一個多月還沒交上書雜費,不光要點到名字,還得站起來。周圍的同學都坐著,像我這樣的拖欠書雜費的學生就得站起來,這等於是被當眾“亮相”。同學們各種各樣的目光盯著我,那些平時有小矛盾的同學,這時候逮住報復機會了!故意盯著我,擠眉弄眼的做鬼臉!雖然後面的同學看不到我的臉,但仍然能聽到背後嘁嘁喳喳的議論,感覺後背像錐子扎著那樣難受!
最要命的是快要放假了,書雜費還沒有交齊。點到誰的名字,就得出去站在教室門外,然後一個一個給老師保證:啥時候能把學費書本費交上,才讓你進教室。開始還有幾個同學跟我做伴兒,到最後只剩下我一個人,羞愧得真想找個地縫兒鑽進去……
不過,這些情況我並沒有告訴母親。雖然老師一再讓通知家長,可我卻不想讓母親知道。我自小經歷過的艱難太多了!苦難折磨了我,也磨煉了我,因而更能體會母親的不容易,不想讓她再過多的為我而作難。
這種想法顯然過於天真了。不告訴母親,學費書本費還是要交的,只不過是一天一天地往後拖延罷了!而這樣拖的結果,只能使我一次次地受辱!
盡管老師讓我難堪,但我並不埋怨老師,我很理解老師的難處。
那時候,我家鄉本地沒有能當老師的人才,學校的老師都是從山下調上山來的。而且,公辦教師(當地人稱為“國家教師”)根本調不上來,上邊隻好安排代課教師或者民辦教師上山教學。
代課教師的工資很低,一個月也就發二十來塊錢。民辦教師更不容易。沒有工資,跟農民一樣掙工分,只不過不下地種莊稼而是教書。滿一學期後,按工分分糧食。學校是全大隊的,民辦教師的工分得分攤到各個生產隊分糧食、“分紅”(分錢)。比較富裕的生產隊還好些,分到的糧食多,勞動價值(一個勞動日的價值)也高些。分攤在貧困隊可就慘了,不但分得的糧食很少,勞動價值也低得可憐。一個勞動日僅兩三毛錢,一個學期二、三十塊錢還不能兌現!
所以,老師不可能自掏腰包給學生墊支學費書本費。逼學生交學費書本費,也是情理之中的無奈之舉。
就在我讀二年級的時候,村裡學校同鄰村的學校合並,新學校設在兩個大隊靠近中心的一個村子裡。從家裡到新學校要翻山過河,走三、四裡的山路。
學校搬迀了,老師也換人了。新學期學校規定:誰交錢誰領課本。之前學校在本村的時候,老師還都認識,交不上學費書本費,頂多挨批評,受羞辱,好歹課本還是發了。如今學校挪到新地方了,老師也換人了,可謂是人地兩生。我心裡發怵:怕要倒霉了!
開學頭一天,老師點名發課本。我坐在座位上,心裡“通通”地打小鼓。三年級十幾個學生,點著誰的名,誰上講台領課本。我和另外四個學生沒發課本。
放學後,我拎著空書包,沒精打采地回到家裡,坐在門檻上發呆。母親看到我這個模樣兒,很是意外。在母親的印象中,我放學回到家裡,除了說聲:“媽!我餓哩慌”,從不嘔氣。不用別人吭聲兒,就趴哪兒讀啊寫啊,這一點兒最是讓母親引以自豪的。
母親側身坐在我身邊,摸摸我手裡的空書包:“發的書本咧?”
“媽!老師沒給我發課本……”我伏在母親的肩膀上,傷心地哭起來。
母親也很難過。歎了一口氣,安慰我:“娃兒,甭哭!等你二姐回來,借錢給你買書本!”
和尚沒本兒難念經。沒有課本,我怎麽讀書啊!
開始的幾天,上課的時候我“蹭”同桌的課本用。還沒有過一個星期,人家就厭煩了。每當我靠近點兒,想要看課本時,同桌就用胳膊把課本遮擋起來,或者故意把課本給合上了!
太傷我的自尊了!我賭氣不再看同桌的書,坐開點兒,連眼珠也不斜過去!
沒有課本,上課的時候我更加聚精會神地聽講,唯恐漏掉老師講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
上算術(數學)課還好些,把老師布置的作業題記住就行。為難的是上語文課,沒法子讀課文。
為難之下,我想到了一個刅法:向老師借書。
這一天放學後,我忐忑不安地走進了老師的辦公室。
老師正在洗手,見我進來,就問:“放學了,你怎麽還不回家?”
我說:“老師,我想借您的語文課本用用。”
“借課本?把課本給你,我怎麽教課呢?”
我急忙解釋:“老師!我只是在放學後用一會兒,用完了趕緊還給您。”
老師又問:“你借課本幹嘛呢?”
我低聲說:“我沒有課本,讀不成課文……我想借您的課本讀一會兒,會背了就還您……”
老師吃驚地看看我:“背課文?那麽多課文你能背下來?”
我自信地說:“一篇一篇的背,一次就背一篇,能背會的!”
老師沒有再說什麽,把語文課本給了我。我好感動啊!雙手接過課本,給老師深深掬了一個躬。
從此,每天放學後,我就去老師辦公室借語文課本,一個人跑到學校外面的小河邊讀。附近有人的時候小聲默讀,沒有人的時候就大聲朗誦。就這樣讀啊,背啊,一篇課文背不會,就不回家吃飯。
功夫不負有心人。每當課堂上老師挑學生背課文的時候,我照例爭先恐後的舉手。聽著我流利地背誦課文,同學們驚呆了:連課本都沒有,怎會背得這麽熟?
老師高興了,對我讚不絕口。下課的時候,就把語文課本給我了,省得我每天兩趟往辦公室跑。
也真感謝那時的艱難,讓我鍛煉了記性,培養了我多讀多背的學習習慣,使我受益終生。
那時候,我背會了很多課文。其中第四冊語文課本中有一篇課文題目是《栽吧,栽吧》,至今仍記憶猶新:
“栽吧,栽吧,
栽上松,栽上杉,栽上白楊。
用我們的雙手,
把綠樹栽遍荒地,栽滿山岡,
把荒山變成美麗的林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