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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坡往事》第65章 吳越王家鄉的《陌上花》
  熙寧六年七月初三,立秋日。

  眼看天一入秋,地裡的莊稼都要被旱死了,可天上卻沒有一絲要下雨的跡象。於是,蘇軾就按照知府大人的囑咐,專門寫了一篇虔誠的《禱雨天竺觀音文》,並專門帶上錢塘縣令周邠、仁和縣令徐璹到天竺寺禱雨。說起禱雨這種民間活動,早在我國西漢時期的歷史中就有記載,到了蘇軾的時代,更是一種連官方也參與其中的所謂祈禳豐收的巫術活動。我們知道,蘇軾在這方面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因為早年在鳳翔府時就參與過多次的為民禱雨活動。

  禱雨結束,蘇軾一行就夜宿靈隱寺。靈隱寺背靠北高峰,面朝飛來峰,始建於東晉鹹和初年,開山祖師為西印度僧人慧理和尚。到這種地方借宿,對於篤信佛學的蘇軾來說,是再合適不過了。

  美中不足的是,蘇軾這兩天身體有恙,但還是在這初秋的季節裡,抱病遊覽了杭州的淨慈寺,拜訪了圓照禪師宗本。另外還遊覽了祖塔院,觀看了虎跑泉,然後再遊覽了佛日山淨慧寺。

  正當蘇軾在馬不停蹄地遊覽佛寺之際,朝中官員沈括被朝廷派往杭州視察新法的執行情況,沈括此次的具體受命是要巡察兩浙的農田、水利、差役等事。

  沈括到了杭州,首先與老同事蘇軾談論了舊情,把蘇軾這一時期的新作(主要是詩詞)抄錄了一份,這也是當時文人間的正常交流活動。

  誰知,回到京師後,沈括就用附箋的方式,把認為是誹謗的詩句詳細地“注釋”理一番,全部交給了皇帝,目的是揭發蘇軾在詩文中“愚弄朝廷”、“無君臣之義”。這是老沈這位大科學家對蘇軾的第一次下手,由此引發的連鎖反應是,元豐二年(1079),禦史何正臣、李定又上表彈劾蘇軾,烏台詩案終於爆發。次年,蘇軾被貶黃州,牽連親友三十多名,涉及詩詞一百多首。當然,沈括雖不是事件的主謀,但沈括正是“烏台詩案”的始作俑者。

  我們在這裡先不說沈括的劣跡,這時候蘇軾還把他當成是前同事,絲毫沒有對此人設防,所以沈括至少在蘇軾心中尚沒有什麽值得痛恨的地方。

  劉敞的弟弟劉邠這幾天寄詩及書信來,蘇軾得知劉邠泰州通判的三年任期已經結束,近日將會來杭。

  對於劉敞(字原父)、劉邠(字貢父)這對親兄弟,蘇軾不僅都與之有著詩詞唱和,而且也都是蘇軾值得敬仰的士人。劉敞博學好古,多藏古器奇物,能識古文銘識,並因此考知出三代制度與先儒所說的有不同之處。蘇軾後來喜愛古器物大概率也是受到了劉敞的影響。對於風頭正盛的王安石,滿朝惟有劉敞、劉攽兄弟敢於抑其鋒芒,這也是蘇軾所看重的地方。劉原父對於蘇軾還曾數度提攜,做考官時,對於蘇軾和章惇皆以國士待之。

  劉邠到杭州後,被蘇軾邀請去一起泛舟西湖,其時正值張先自湖州回杭,就一起結伴遊湖賦詩。

  當蘇軾一行乘坐的船隻到了湖心處時,有一小舟翩然而至,舟中有一婦人容貌甚。及見到蘇軾,婦人就自述自己自少年時就極為仰慕蘇軾的高名,因為尚在閨中而無緣相見。自己今日已經嫁為人婦,聞公遊湖,於是就冒昧上前叨擾。

  婦人自稱善於彈箏,願獻上一曲,想換取蘇軾的一首小詞以為終身之榮。

  蘇軾聞聽此言,自然是無法相卻,於是乃援筆立就,賦以《江城子》與那婦人。詞中有“一朵芙蕖,開過尚盈盈。何處飛來雙白鷺,如有意,慕娉婷。”之句,既實寫水面荷花,又是以出水芙蓉比喻彈箏的美人。

  蘇軾還在詞中自注:湖上與張先同賦,時聞彈箏。可惜的是,現在張先的詞已不存。

  公務閑暇之時,蘇軾還遊覽了孤山上的柏堂及竹閣。正當他們在有美堂中豪飲之時,正好天降暴雨,隻得雨後與陳襄自有美堂乘月夜歸。

  八月十五,正是錢塘觀潮的最佳之際,蘇軾自然是不會錯過的。

  在安濟亭上觀潮時,蘇軾一連寫下五首七絕,前三首均無異樣,但到了第四首,有句“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被變法派指為蘇軾借此言弄潮之人貪汙官家利物,致使常常有弄潮兒溺水而亡者,所以朝廷就不得不降旨禁止弄潮。蘇軾的話也被他人理解為指摘朝廷好興水利,卻不知利少而害多。

  在蘇軾的心中,吳越王錢鏐(音留)是他的偶像,因為吳越王曾經以弓弩射擊潮頭,與海神惡戰,杭州城連年被潮頭直打羅刹石,吳越王錢尚父張弓以待潮至,逆潮頭而射之,由是潮退。自此以後,潮水便不敢輕易地接近杭州城頭。

  正當蘇軾在安濟亭上興致勃勃地觀潮之際,他的老朋友、錢塘縣令、周邠的老丈人陳舜俞卻獨自在垂虹亭賞月,賞就賞吧,重情重義的老陳還作了詩懷念和蘇軾一同遊玩的時光。

  到了杭州以後,蘇軾的詞作也慢慢多了起來,在觀潮時寫下了《瑞鷓鴣》,在本月重遊風水洞是又寫下了《臨江仙》,只是,此際蘇軾的詞都仍舊是停留在寫景狀物之上,他的“豪放派”詞風還遠未形成。

  按照慣例,蘇軾近日要到下屬各縣提點。

  當蘇軾到達臨安縣地界時,知縣大理寺丞蘇舜舉遠遠地在本縣界外的太平寺迎接。蘇軾與蘇舜舉本為同年,所以,於公於私都自來相知。

  當蘇舜舉見到長官蘇軾,就迫不及待地向蘇軾反映了一件鬧心之事。事情的起因是蘇舜舉數日前去州裡辦事,卻被訓狐押出。

  蘇軾忙問其故,舜舉說他擘畫得戶供通家業役鈔《規例》一本,非常簡練且實用。前日他將去呈本州諸官,都覺得不錯。待呈轉運副使王廷老時,王廷老不喜,差急足押出城來。蘇軾取其《規例》詳看後,覺得委是簡便,因問訓狐事,蘇舜舉便說,自來聽人說過一個小寓言故事:燕以日出為旦,日入為夕。蝙蝠以日入為旦,日出為夕。爭之不決,訴之鳳凰。鳳凰是百鳥之王。至路次逢一禽,謂燕曰:不須往訴,鳳凰在假。(或雲鳳凰渴睡,今不記其詳)都是訓狐權攝。

  日後,這也成了《烏台詩案》的一段公案,被指蘇軾與蘇舜舉本意是以話戲笑王廷老等不知是非。

  蘇軾到了臨安,與周邠、李行中先去與了徑山,憑吊吳越王遺跡,作了不少詩。還登臨了玲瓏山,夜晚便借宿在九仙山。

  在遊覽九仙山時,蘇軾聽到了當地民間傳唱的兒歌《陌上花》。鄉親們說,唐代的吳越王錢鏐本是杭州臨安人,被當時兩浙百姓稱為“海龍王”。所以,他的妻子每年春天一定回到臨安,吳越王就派人送信給王妃說,“田間小路上鮮花盛開,你可遲些回來。”

  吳人就將這些話編成歌兒,所含情思婉轉動人,使人聽了心神淒然,然而它的歌詞比較粗俗、淺陋,多才的蘇軾就將原有的俚俗之辭換掉,成了以下的三首詩:

  陌上花開蝴蝶飛,江山猶是昔人非。

  遺民幾度垂垂老,遊女長歌緩緩歸。

  陌上山花無數開,路人爭看翠軿來。

  若為留得堂堂去,且更從教緩緩回。

  生前富貴草頭露,身後風流陌上花。

  已作遲遲君去魯,猶教緩緩妾還家。

  蘇軾寫的這三首詩中都貫穿了“江山猶是昔人非”的歷史喟歎,全詩雖以“吳越王妃每歲必歸臨安”的軼事為題材,卻委宛曲折地詠歎了吳越王朝的興亡,帶有懷古詠史的性質。

  到余杭後,蘇軾又與當地官員蔡準、吳天常、樂富國、聞人安道、俞康直、張日華等人一起出遊作詩。

  公事已畢,回到杭州時,知州大人陳述古早早就在介亭上設宴招飲,專門為蘇軾接風洗塵。

  遺憾的是,一路的風塵仆仆之下,蘇軾偶感風寒,又過了幾天,就連陳知州重九之會前夕的邀請也無法赴約。

  重陽節這天,蘇軾作詩與魯有開(字元翰)取樂,魯有開是魯肅簡公魯宗道的侄子,因為在南康做官回到京師,王安石問他江南的社會與民生如何?魯有開回答道,新法當為他日之患!王安石惱羞成怒,遂將魯有開貶謫為杭州通判,與蘇軾一樣的官職。當時杭州同時有兩個通判, 也是奇事,好在兩個人的志趣相投,又平起平坐,所以說蘇軾給魯有開開些玩笑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重陽節過後,蘇軾的身體逐漸恢復,當聽說周邠與李行中兩位朋友曾在西湖上尋找自己,並給自己寄來了詩作時,就趕忙次其韻回寄了和詩。

  去年,杭州發生了一件奇案,令蘇軾感到不公。

  事情是這樣的:一戶裴姓人家的女傭正在井旁洗衣服,這時候主人家的小女孩卻墜井身亡,當時僅這位名叫夏沈香的女傭一個人在場,至於小女孩是如何墜井身亡的,一時間也沒有人證物證。此案被交到杭州府審理,杭州的錄事杜子方、司戶陳珪、司理戚秉道接手了此案的審理,鑒於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女傭夏沈香有殺人的嫌疑,於是就判決夏沈香決臀杖二十板後放人,並就此結案。

  哪知,後來的杭州路提刑陳睦覺得此案大有蹊蹺,決定由秀州通判張若濟推倒重審。

  張若濟在重新查勘審理後,決定以殺人罪處死夏沈香。這件案子於是就有了較大的爭議,致使初期審理此案的三位官員杜子方、陳珪、戚秉道因此而被朝廷免職。

  作為自己的同事兼下屬,蘇軾對這三位官員表示出極大的同情與憤慨,他認為此三人原本無罪,而有這樣的後果主要是朝廷上受了小人的蒙蔽。陳睦與張若濟是想蒙蔽朝廷,並借此事衝替逐人,打擊報復。“君言失意能幾時,月啖蛤蟆行複皎”,於是,蘇軾作詩對三人進行了勸解,意思是官場上一時的失意並不可怕,相信事情總會有水落石出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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