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愛我們小說狂人的話,可以多多使用登入功能ヽ(●´∀`●)ノ
登入也能幫助你收藏你愛的小說~跟我們建立更深的連結喔 ♂
《直播普法,我被網警關注了?》七十、老賴分文不還等同詐騙!
“你找的這個律師挺不錯的。”

 沉默了許久,張瑞安率先開口。

 如果一件案子,只是站在第三方的思路去理解,那麽就只是合同問題的勞務糾紛,可要是站在受害者的角度來思考,那麽黑中介的行為就是詐騙。

 虛假的工資待遇加上惡意扣款的理由最後等於受害者被騙的事實。

 中介公司是一個載體,這個載體可能會存在許許多多的受害者。

 來活了!

 大活!!

 想到這裡的張瑞安也沒有了繼續待下去的念頭,站起身來準備走人:“老李,明天你帶著你的兒子來咱們武協所,我這邊會給所長打個招呼,金額這邊就按照對方給伱承諾的18塊一小時去算,具體細節要說清楚,扣款的理由不用說。”

 “行,我明天早上就開車帶他過去。”

 聽到張瑞安說起,李國富也是起身回道。

 “酒不錯。”

 張瑞安露出笑臉來:“就真這樣吧,我先回去了,什麽事明天到武協所再說。”

 “我送送你啊。”

 李國富裝作要送對方的樣子,被張瑞安擺手拒絕:“不用了,你們吃飯吧。”

 “我就說李律師挺靠譜的吧…”

 待張瑞安的身影徹底消失在視線之中,李文航這才敢開口說話:“跟你們說了還不信。”

 “行了。”

 李國富聞言瞪了他一眼:“你要不是經常被別人騙,我又怎麽會把老張叫過來?”

 李文航聞言嘴角微微一抽。

 過去的事就真的過不去了是吧,非得有事沒事拿出來敲打敲打?

 再也沒有了回話的理由,李文航乾脆低下頭繼續觀看手機內的直播內容:

 “那麽,就我們剛剛所談的的內容,李四的行為,是不是就是詐騙?”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鏡:“所以,詐騙的形式本身就是多樣化得,也不能只根據貨幣交易來定義是不是詐騙。

 而案例中的李四,他是沒錢麽?並不是,他只是單純的不想給。

 那麽按照對方的思維邏輯和行為來來看,劉足矣既構成詐騙罪,而他公司的行為也可以理解為非法集資性詐騙又或者定義為詐騙團夥。”

 說到這裡,李晨露出自己的笑容:“具體定罪,還是要根據當個人的辦案單位怎麽去理解和實施。”

 李晨看了一眼彈幕,發現有很多人再詢問關於現實生活中借錢不還能不能當成詐騙的問題。

 “這種問題,其實可以按照構成要素來進行判斷,在給大家舉個例子:

 張三是李四是好朋友,有這麽一天,李四突然以家中有事為理由,向張三借二萬元應急,並約定好還款的日期。

 而張三呢也是秉著好兄弟幫幫你的想法,十分大方的把自己的錢借給了他。

 然而到了雙方約定好的時間,李四卻以各種理由為借口,拒絕還款。

 我們先來分析李四的行為。”

 李晨開始在手機上打字:“李四是現實中的朋友,借款時也寫了借款,還款時並沒有明確表答拒絕還款,只是說現在沒錢,這種行為實際上是構不成詐騙的。

 而李四的最後下場,也只會變成老賴,審判院會限制他的高消費活動。

 這種懲罰手段,對李四有沒有影響?”

 李晨看向直播間進行發問:

 “有個屁影響,欠我那錢的那家夥,天天過得日子比我還要瀟灑。”

 “好多人都是把財產進行轉移到別的帳戶上,自己名下看起來啥都沒有,私底下其實比誰都富。”

 李晨點了點頭繼續講述:“沒錯,實際上來說,審判院的這些懲罰措施,對於真老賴而言,是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因為他們根本就不需要表面上的高消費,私底下也可以隨隨便便找個朋友或者是家屬就能夠進行高消費,那麽再這種情況下,審判院的懲罰還有什麽作用呢?

 如果我們站位張三的位置去思考,那李四這種借錢不還的行為是不是屬於詐騙?

 說好了一個星期還我,你他媽五年都沒有還,這是對我赤裸裸的欺騙。”

 李晨笑呵呵的看向直播間:“大家說說,李四的的這種行為是不是欺騙了張三,能不能構成詐騙罪?”

 “臥槽,我悟了,現在就給那小子打電話,不還錢就給他送進去,錢就當老子喂狗了。”

 “主播,你確定能夠構成詐騙罪?”

 “如果對方中途還錢的話,是不是就不構成詐騙了?”

 看了一會彈幕繼續解答:“老賴中途還了你的錢,那就證明他不是詐騙而是證明他確實沒錢。”

 “那按照你這麽說,他不還錢就是詐騙,還一塊錢就不構成詐騙了?”

 看到這條彈幕,李晨嘴角忍不住微抽:“還一塊錢那是對你的侮辱,對於這種人你可以把錢給他退回去,去起訴他詐騙加人格侮辱,讓他把牢底坐穿!”

 “主播,到底這種人能不能以詐騙罪進行起訴?”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鏡:“這種東西,如果按照嚴格的司法程序來判定,是可以按照詐騙就行追責。

 畢竟對方已經把借款協議當成了屁,如果你抱著一定要把對方送進去的決心,搜集證據確定對方是真的有錢不還,那基本上就沒有什麽問題。”

 “不過借錢不還的這種行為,審判院大多數的處理手段,該是以督促還款為目的性。

 因為坐牢只是一種簡單懲罰措施,並不能真正解決對方借錢不還的問題,這其實也是人治法和法治法的矛盾所在。

 如果嚴格的法治來言,根本就沒有老賴這個名詞,欠錢不還就是詐騙,給他送進去也就一了百了。

 而人治,執法機關首先考慮的是被欠錢的受害者,他們的真正感受。

 如果真的以詐騙罪進行追責, 那被借的一方,他們的錢是肯定要不回來了。”

 李晨聞言十分認真的說道:“其實老賴之所以欠錢分文不還,也是利用了這一矛盾因素。

 你判我錢肯定沒了,你不判我我還可以跟你周旋慢慢還。

 嚴格意義上來講,就應該把他們關進去一段時間,讓他體驗一下懺悔所的管理套餐,其實他們也就老實了,對不對?”

 T市。

 一間普通的二層小洋樓。

 劉洪亮躺在床上,聽著主播講述的內容陷入了沉思。

 或許,真的可以按照這個辦法將自己的欠款給要回來……

 這個故事會解決完中介再寫出來…

 (本章完)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