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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勞力士》一十二.照顧姑首日,思斯晚留宿
  鬧鈴聲叫醒了思斯。她咕嚕從床上爬起來,洗漱完去了琳琳家。

  琳琳看到思斯戴著手表,嘴角流出一抹微不可察的笑,招呼思斯道:“思斯姐,我做了小米粥,煮了雞蛋、壇子裡有鹹鴨蛋,那幾個醬菜壇裡有醬瓜、青瓜、蘿卜乾,你想吃啥自己夾,我和我媽已經吃過了,她現在在床上看電視,你快來吃。”

  “琳琳,不好意思來晚了,我昨晚沒睡好,你起得真早,我來照看姑姑,你快去上班吧。”

  “沒事,小米粥我煮了中午的份,冰箱裡有切好的醬肉,中午你用微波爐微一下就可以吃,然後炒個青菜就行。”

  “好的。”

  “那我走了啊,思斯姐,有事情就聯系我。”

  “嗯,你放心吧。”

  思斯來到廚房,盛了一碗小米粥,拿了個雞蛋,從角落裡的那堆醬菜壇子裡找到了醬黃瓜,夾了滿滿一小碟,對著餐廳的窗戶坐下。

  她頂喜歡吃姑姑做的醬菜了,時不時地懷念,卻沒想到是在這種情況下享用。黃橙橙的小米粥粘糯香稠,散發著濃鬱的香味,雞蛋是買的散養的土雞蛋,剛煮好的,掰開了,金黃色的蛋黃色澤剛剛好,粘著一層薄薄的蛋白。思斯喝一口小米粥,咬一口軟嫩的蛋白,夾一筷子脆脆的醬黃瓜送入口中,在晨曦中,感受著樸素而單純的滿足。

  吃完收拾妥當,思斯推開立梅的房門去看看她。

  立梅沒有在看電視,眼睛一直看著門,看到思斯進來,極力想扯出一個笑容,卻顯得面部可憎,她嗓子裡又開始發出奇怪的聲音,想說什麽卻無法表達出來。

  思斯連忙跑到她身邊,關切問:“姑姑,是要去洗手間嗎?”

  立梅的視線卻第一時間轉到思斯手腕上的表,縱然是中風了,也看得出來她的多麽著急。她第一次在弟妹秦勤(即思斯的媽媽)的手腕上看到這塊表的時候,覺得非常眼熟。但又覺得,不會那麽巧。因此便一直沒去追問。

  秦勤過世之後,立梅認為自己理應替代一下母親的角色。所以每周去思斯家幫忙打理思斯的衣物。那次她擦拭完秦勤的供桌,拉開抽屜,看到熟悉的酒紅色的天鵝絨表盒,整個人呆住了。如果說只有那塊手表,她還能說是巧合,但是加上跟記憶中一模一樣的表盒,實在沒法說服自己僅僅是個巧合。

  她打開盒蓋,看到底部側面的縫隙處,有淺淺的紅色桃心印記,是她當年特意畫上去的——這正是多年前曾經短暫屬於她的表,怎麽會到弟妹手上呢?

  寂靜的房間裡,牆上的掛鍾滴答滴答地響,格外清晰,她甚至能聽到自己心跳的聲音,掛在牆上的遺照上的弟妹秦勤,微笑得看著她,一陣冷風吹來,她突覺毛骨悚然,一時不知今夕何夕。

  那個周末思斯從高中回來,她便問思斯:“思斯,我打掃你媽媽供桌的時候,看到這塊表。”

  “是我送媽媽的生日禮物。”思斯說。

  “你哪裡買的?你哪來的錢買這麽貴的東西?”她追問。

  “只要五塊錢,”思斯清澈的聲音好像在炫耀這表多麽便宜,“我在學校的義賣會買的。媽媽特別喜歡,所以我才放在這裡。”

  “你還記得是誰賣的嗎?”

  “不記得,是初三的時候的事,我當時隻注意這塊表,沒仔細看是誰賣的。”

  立梅悵然若失。

  那之後,立梅每次去打掃時都要摩挲欣賞一番,直到有一次思斯家遭了賊,

立梅便趁機把這表拿走了。思斯隻當是被小賊偷走了,暗自可惜了一陣。  立梅防著琳琳的爸爸二癩子,把手表小心謹慎地鎖在嫁妝箱底,從沒讓二癩子看到過。

  琳琳參加工作之後偷偷戴了幾次,有一次被她看到了,她當時憤怒地去拽琳琳的手腕想把表摘下來。

  立梅問琳琳怎麽拿到的,琳琳說:“我見你偷偷欣賞。我也很喜歡,戴這手表顯得衣服上檔次,我就拿去戴了。”

  是的,二癩子死後,她就不那麽謹慎了,各種鑰匙不再藏起來,只是隨意地放在抽屜裡。

  “給我,我收起來。”立梅去抓琳琳的手腕。

  琳琳往後一閃,說:“也不是你的,”她又狡黠一笑,“是你偷小舅媽的,我知道,我見小舅媽戴過。”

  短暫的無語之後,立梅說:“你知道是小舅媽的,還到處戴,讓思斯看到了怎麽解釋?”

  “我不讓思斯看到。”

  後來琳琳卻又不怎麽戴了。

  立梅覺得奇怪,問琳琳怎麽回事。

  琳琳說:“媽,這表有問題,表帶聞起來有一股奇怪的味道,我剪掉一些牛皮去我們醫院的化驗室化驗了,有利血平和麥角酰二乙胺的成分。這利血平刺激神經,容易致人精神不穩定並且做噩夢。麥角酰二乙胺則是最有名的致幻劑,在冷戰時期非常盛行,只需要一張指甲大小的吸水紙攜帶的劑量就能致人精神錯亂產生幻覺做噩夢。難怪我每次戴著睡覺都會做噩夢。你戴過它嗎?不覺得很不對勁嗎?”

  立梅突然想起來,很久以前確實戴過一次睡覺,睡著了卻覺得眼前光怪陸離的,也做了一夜的噩夢,因為只有那一次,當時她倒沒聯想到一起去。

  “那正好還給我。”

  “除了導致失眠、睡著了做噩夢,只要不經常戴,對身體影響不大,我偶爾還是要戴一戴充場面的。放你那也沒用,那叫明珠暗投。”琳琳撇嘴。

  現在怎麽到了思斯手上?!思斯濃重的黑眼圈一看就是沒睡好。

  一定是琳琳,立梅恨恨地想,她知道這手表有毒,故意送還給思斯,這壞種,害了她還不夠,真的要害思斯!

  想到這,立梅著急地很,哆嗦著左手靠近思斯的手腕,想把手表摳下來,但是她的肢體實在不受控制,看上去只是輕輕地碰了一下思斯的手腕。

  思斯看到立梅碰觸手表,高興道:“姑姑,你看我的手表,漂亮吧,我以為被偷走了,結果昨晚我一拉抽屜,就擺在那兒。我正準備問問琳琳知不知道是怎麽回事呢?”說著抬起手腕送到立梅眼前給她看,立梅更加碰不到了,急得嘴巴哆嗦不停,想要說些什麽,但最後,也只能聽到喉嚨裡發出的噢噢的奇怪的聲音。

  思斯看到姑姑這樣,安慰道:“姑姑,你別著急,我谘詢了幾個做中醫的同學,都說針灸康復挺有效果的,我跟琳琳說說,讓她帶你去。”

  立梅吼得更奇怪了。失神的雙眼流下淚來。她多麽想告訴思斯:就是琳琳,她害我中風的!而且,她還要再害你。

  思斯隻當這是中風病人的正常表現,扶著立梅坐到輪椅上,推她到院子裡放松心情,因為天冷,待了十來分鍾,便回到臥室裡,推著輪椅到窗前,讓姑姑看風景。總這樣看風景也無聊,思斯便去對著牆的書架上找書,準備讀給姑姑聽。

  書架上很多推理小說,都是她讀過的,書本也都顯得陳舊,估計姑姑已經看過了。她看到東野圭吾的《祈禱落幕時》這本書很新,沒怎麽翻過的樣子,便拿出來,讀給立梅聽。

  讀得累了,她便一頁一頁得翻給姑姑看。

  琳琳早上掐著點到醫院,旁若無人走進科室,沒給任何人打招呼,也仿佛沒看到一路上異樣的目光。

  護士長馬姐走過來,沒好氣地催促她動作快些。說完斜著眼睛瞅她一眼,叉著腰扭著屁股遠去。

  這種忍氣吞聲的日子,十分難過。工作以來,她兢兢業業如履薄冰,在單位裡裡不算拔尖但也贏得一些尊重。

  這一切,被李明毀了個徹底。

  她跟李明分手之後,很快接受了人事科新喪偶的副科長馮胖子的追求,馮胖子外表不怎麽樣,但是處事讓琳琳非常舒服,各種事情安排得明明白白,兩個人感情進展迅速。

  然而,跟李明分手僅僅不到三周,李明竟然開始在醫院裡到處說她騙婚,說她媽是神經病被他父母發現了,所以才分手。她以為馮胖子不介意,然而馮胖子不但對她避之不及,還利用職權把她調到了大家都不願意去的兒科。當同事們以異樣的眼光看她的時候,當馮胖子冷冷地說你不該騙我的時候,琳琳對李明的恨到達了極點——她一定要讓李明付出代價,為她錯付的5年,為他到處散布流言。

  等待扎針的小孩已經提前在屋裡嚎上了。琳琳囑咐家長摁好小孩的胳膊,小孩的家長卻並不用力,針尖剛剛碰到小孩的手,小孩殺豬般掙扎開,家長立刻吼道:“怎麽當護士的?會不會扎針?”

  胖胖的小孩力氣奇大,血管尤其難找,琳琳急得滿頭大汗,手哆嗦著,總算才給扎上針。她假裝自己沒聽到小孩家長的嘟嘟囔囔的咒罵,盡管腦中蒙蒙地響,她仍然挺直腰板嘴角保持禮節性地微笑,高跟鞋噔噔有節奏的踩著地板,像她以前一樣驕傲地走著。只是她的手哆嗦著,很難停下——自從她媽中風之後,她感覺自己離中風也不遠了。

  這樣煎熬到下班,琳琳準時拎包走人。

  回到家,在院子裡便聞到陣陣雞湯的香氣,琳琳先去了廚房,爐灶上正小火煲著雞湯。思斯聽到動靜,從立梅的房間裡出來,來廚房跟琳琳說話:“我在冰箱裡找到隻殺好的雞,就想著煲個湯咱們今晚喝。”說著掀起鍋蓋,拿著筷子戳了戳雞肉,“時間剛好,你洗洗手,咱們馬上就可以開飯了。”

  琳琳沒想到思斯已經做好晚飯,心情頗為複雜:“你幫我照顧媽媽就夠累了,晚飯我來做就行,你怎麽還給做好了。”

  “我自己也要吃的。都是現成的食材,沒什麽麻煩的。”思斯放了些鹽,舀了一杓送到琳琳嘴邊,“嘗嘗。”

  “好喝,很鮮,味道正好,不鹹不淡。”琳琳抿了一口。

  思斯關上煤氣灶,拿個碗準備裝湯,琳琳猶豫一下,攔著她“別用這個,”說著從櫥櫃頂部拿出珍藏的一套琺琅瓷餐具,用開水燙了燙,“用這套新的,你看這套餐具多漂亮,我一直沒舍得用。”

  吃飯的時候,琳琳給媽媽喂一口,自己吃一口,手法嫻熟,時不時跟思斯聊上一兩句。

  吃完飯,思斯整理好廚房,瞅著琳琳也將姑姑在床上安頓好了。趁著琳琳在客廳的時候,就問她:“琳琳,有個奇怪的事情,”她伸出手腕,“你看我這塊表,”她打量著琳琳的臉色,“已經丟了十來年了,昨晚我拉開抽屜,竟然就在裡邊,特別奇怪。”她頓了頓,“姑姑有我家的鑰匙,可是姑姑現在這樣了,我也只能問你,知道是怎麽回事嗎?

  “啊!”琳琳不好意思思地笑了一下,輕輕拍了自己的額頭,“看我,竟忘了這麽重要的事情。”

  “這塊表是我媽一直鎖在箱子裡的,我見過幾次,之前我見過小舅媽戴過,我就猜是小舅媽的,但是我媽不讓我還給你,我也不敢不聽,你知道我媽這個人,我媽中風之後我整理東西看到了,就送到你們那邊了。”琳琳無奈一笑,“思斯姐,你別怪我好嗎?”

  “原來是這麽回事,”思斯微笑,“我一直以為被小偷偷走了,心疼可惜了很久。沒事,失而復得可高興了。”

  “你從昨晚一直戴著嗎?”琳琳問。

  “是啊,我戴著過過癮。”思斯赧然一笑。

  琳琳盯著思斯的黑眼圈,狀似不經意地問:“怎麽樣,回家第一晚睡得還習慣嗎?”

  “沒睡好,好不容易才睡著,睡著了也是做噩夢。”思斯打著哈欠。

  果然如她所料,琳琳內心得意——第一個目標實現。

  “思斯姐, 這表是勞力士的,我前男友說是18K金的,很貴吧?是小舅媽陪嫁的嗎?”

  思斯搖頭,:“不是。”但她也沒說是5塊錢撿的漏。自從知道是林長青的,她把這事當初了她倆的小秘密珍藏,不想讓其他人知道。

  “那你知道這表的來歷嗎?”

  思斯搖頭。

  琳琳起身,很快拿來一個小工具箱:“思斯姐,這表很奇怪。這是機械表吧。”

  “對。”

  “我拆開修過。裡邊卻有個電池。電池裡邊,有藥。”

  思斯本來不感興趣,聽到裡邊有藥,覺得稀奇。便答應了琳琳拆開看看。果然,一個紐扣電池。

  “你拿起來看看。”思斯拿起來。

  “這底下,這個小彈片,”琳琳指著,“摁一下就彈起來。”

  思斯照做,果然彈了起來,但是裡邊什麽都沒有。

  “哎呀,是不是李明忘了裝進去,”琳琳拍了拍腦袋,“真的有一包白色粉末。”

  琳琳信誓旦旦的。“我真的想知道是誰放進去的,幹啥用的,好奇怪啊。”

  “我有機會問問李明,怎麽沒放回去。”琳琳補充。

  也許該問問長青,思斯想。

  “咱們給裝好吧,”琳琳裝好了幫思斯戴上,說,“姐姐,要不你別回去了,反正我的床夠大。”

  “沒事,這麽近,睡你這裡會不會不太方便。”

  “沒什麽不方便的,再說了,最近幾天夜裡總是又奇怪的動靜,我也害怕,你就留下來陪陪我嘛?”琳琳撒嬌。

  “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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