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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練習生》第4章 舊友新朋
  友誠見過她的筆記本,但是還沒有像現在這樣,放在家裡的桌子上細細打量。這是一個很玄幻的本子,封面是淺藍色的,上面畫著一個精致的V字臉古裝美女,她的眼睛不知道在望著些什麽,衣袖飄飄的樣子很唯美,空白的地方是趙雅芝後來貼上的貼紙,有小星星,小磚頭,有扎著兩根褐色辮子的小女孩,本子側邊用粗粗的環兒釘起來。翻開封面,裡面是一行行清新雋永的字跡,沒有太工整,但仿佛是蘸著女孩子的優美寫出來的。

  由於明天還有歷史課,友誠今晚就得把筆記給雅芝送回去,免得耽誤她背。

  他照著雅芝給的地址,騎著自行車來到了她家樓下。她家住在縣城邊上的一個村子裡,這不是個普通的村子,村民都特別富有,他們在村子中間找了片空地,蓋起了一幢五六層的小洋樓,趙雅芝就在這樓裡的其中一戶。仰視著高牆裡家家戶戶透出又白又亮的燈光,友誠突然想起了自家,那低矮的門樓子,黑色木門上耷拉著的生鏽鎖鏈子,以及趴在地上像是站不起來的屋山。他並不憐惜自己的身世,反而覺得雅芝住在這裡再合適不過了,總有一天他也要住在這種樓房裡。他把自行車停下,噔噔蹬爬上了樓,眼前的門他不敢敲的太迅速,一下一下又一下地敲響。吱——門開了,開門的正是趙雅芝,她後面是潔白的牆壁以及溫馨的布景。

  “筆記還給你。”說著友誠就把筆記塞到她手裡,轉身就要走,他想逃離這個地方。

  “哎,等一下,我送你。”

  友誠身上還穿著藍白相間的校服,而她已經換上了自己的粉色外套。下樓梯的時候,友誠在前面走著,她就在後面跟著,大約只有幾個台階的距離。他突然擔心起他的自行車來,那輛自行車是友建志花十幾塊錢買的二手自行車,灰不拉幾的,專門給友誠騎的。買來以後,友誠非常喜愛,他用抹布巨細不遺、裡裡外外地擦了好幾遍,看起來嶄新了很多,但它全身了無生氣的銀灰色,又肥又寬、兩翼還被坐彎了的車座子,以及舊到泛黃的黑色輪子,此時在友誠的腦子裡一下子變得奇醜。

  “今天你是因為我才挨打的。”她的聲音像柳鶯那麽好聽,有一點點磁性,有一點點悠揚,語言無法道盡那全部的溫柔。

  “沒事,其實不是因為你,而是因為我昨天下午去辦公室的時候,關門太用力,把他給惹毛了。”友誠的聲音聽起來就像黃土地一樣乾澀。

  “他就是那種人,你不要生他的生氣了。愛發火,愛發脾氣,還自以為好像很了不起似的。”

  “嗯,我已經不生氣了。我有什麽事很快就給忘了。”

  “其實我早就發現了,你忘性大,總是丟三落四的。你經常會把作業忘在了家裡,就算作業在書包裡,你也要在桌洞裡翻上半天。”她笑了起來,“你是不是健忘呀?”

  “是有點。”友誠也難為情地笑了。

  幸好天已經黑了,自行車籠罩在了黑夜裡,看不大清輪廓。本來可以在周圍散散步,聊聊天,像大多數人會做的那樣,可友誠是友誠,一旦說要走,他就認準了要走,最好是風馳電掣地走,不肯被誰挽留哪怕一小會兒。

  “我先回去了啊!”

  “你家遠不遠?”趙雅芝在黑暗中瞪著她的大眼睛。

  “不遠。我騎自行車十分鍾就到了。”

  他不願告訴她他的家,於是匆匆踏上自行車的腳蹬子,離開了那兒。

  回家後,

李家豪正來找他。  ”你去哪兒了?“

  ”我去給同桌還筆記了。“

  ”嗐呦,你用我的不就成了嗎?我今天下午可是一字不落地全抄下來了,就等著給你用的。“李家豪認真地說。

  友誠笑尿了,”嗐呦,你寫的字跟一串串油炸麻花似的,我能看得懂嗎?“

  看見友建志和王連梅不在旁邊,家豪偷偷問友誠:

  “哭了啊?”

  “沒有。”

  “那我今天下午怎麽看著,你眼睛都紅了。”

  友誠不說話。

  “你哭啥啊?跟他能有什麽好哭的?”家豪微微蹙起眉頭,接著又變成戲謔的口吻,“我也挨過打,我怎麽沒哭鼻子?要是他今天打的是我,我絕對一點事兒沒有。”

  “切!“

  雖然家豪不愛學習,但家豪仍然是他最好的朋友。他們倆說是同學,不如說是玩伴更合適,往往童年玩伴之間的友誼是最乾淨的。

  那個時候的農村孩子,長在野外,能夠和大自然親密接觸,比現如今的城市孩子幸福得多。而且,他們盡可以不顧時間無憂無慮地肆意瘋玩,他們身上還沒有裝卸一個又一個石頭般沉重的負擔。釣魚摸蝦,偷棗摸瓜,打上手電摸知了;支起笸籮,撒點招蟲的麥子,誘捕鬼精鬼精的麻雀;鳧水、爬峭壁、偷又大又圓的紅薯,就地烤著吃,卻被追來的農民趕得四處亂竄。做這些,尤其是面對水泊、湖汪、山丘、田地和森林的時候,友誠和家豪兩個人的心中是同樣無以言說的美妙,他們彼此之間也能感覺到對方的快樂。下網子逮魚,往往一下午能掛到一條手指大的麥穗,他們就歡喜的不得了,拿過去給友建志看,父親一定會嗤之以鼻。

  父親也是一個很有童趣的人,他最喜歡設陷阱捕麻雀了,他抓住麻雀就放到自行車框改裝的鳥籠裡;而捉魚是李家豪最喜歡的,他捉到了魚卻沒有地方放,做夢都想要個大魚缸。他的媽媽故意不買給他,怕他捉魚的時候會不小心掉進水裡;所以李家豪要是捉住了魚,又不舍得放生的話,都會先放在友誠家裡,這些魚後來大多數都進了家裡母雞的肚子。

  如果說定了要出去玩,他倆都會騎上各自的”自行車坐騎“。友誠的自行車看起來要老氣,而家豪的自行車就帥氣的多,還可以小小地變一下檔。騎自行車去跋涉是一件美事——在寬闊的柏油馬路上,四下裡一輛車也看不見,大腿一次次落下去,再一下下浮上來,車子就四平八穩地朝前滾著,無聊了還可以把車頭扭成蛇形。舒徐的風迎面吹來,閉上眼,有一種翱翔天際的感覺;設若無風,那麽從萬尺高空照過來的陽光,一定曬得身上暖洋洋的——這種時刻只有他和家豪親身體會過,親身經歷過,有幸見證過。無形中,他們早已經是真心的夥伴了。

  真心固然永久不變,可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因為種種因素,兩個人相處越來越少。友誠的位置變了,有些人自然離得遠了,而離有些人就近了。

  友誠當這個歷史課代表,經常其他人都放學了,他還要留下開班會。老班開會也不會多說什麽,主要就是讓課代表給他反映一下:最近有沒有發現什麽學習上的問題,有沒有什麽要改進的,有沒有合理化建議,誰最近又有點落後了……全部開完可能要小半個小時,每當這時候家豪就不會等他一塊回家了。學校靠近山腳,所以出校門往下的那段路是一條長長的斜坡,關於這段路學校訂了校規:在這條路上只能推車步行走,走到了下面的路口,才能騎上車。所以每次開完班會,友誠都會跟著幾個課代表走完下坡路,到路口的時候再各分東西,他們在這段路上會聊很多話題。友誠在這些時候,漸漸地就和班長文明熟絡起來;同時又因為事務上的需要,他和班長在校園裡的接觸時間就更長了。

  與文明更近乎的,是一個完全不同的圈子。這個圈子大多是城市孩子,城市孩子的活動要比友誠這群鄉下孩子先進得多,他們已經會打電腦遊戲和看日本動漫,這些東西是友誠們聞所未聞的,友誠對於遊戲的概念還停留在用手柄的紅白機。這群人中間最活躍的是李博玟、小毛,小毛是最為精力旺盛的那個,李博玟則是閱歷最豐富的那個,他們在班上最喜愛聚攏在一起,談論著動漫裡那些英雄的人物、熱血的劇情、誇張的招式。

  不誇張地說,幾乎所有的遊戲李博玟都玩了個遍,他的父親是東北人,不怎麽管他,就算他整天趴在電腦上也不計較,所以李博玟逐漸成了個“電腦通”,說話還有一股苞米茬子味兒。老班算是慧眼識英才,發掘李博玟為“信息課代表”,由此他就當了三年微機課代表,地位無可撼動。說來有趣,李博玟家就是修電腦的,他的父親開了個專修電腦的小門頭,一個人靠手藝養活了一家人,甚至還給李博玟養了個弟弟,有趣就在於,父親是個硬件高手,兒子卻成了軟件高手。小毛玩遊戲的勢頭也很猛,總是像跟屁蟲似的朝李博玟請教這請教那,到了下課倆人就形影不離,談天說地,恨不得上廁所也要蹲一個坑。

  小毛總會針對一些細節,冒出來一些“奇思妙想”,還必須要刨根問底:

  ”你說到底誰會當上六代火影??”

  李博玟:“大概是誰誰誰吧……我看網上有人這麽提過。”

  “為什麽超神羅天征只有長門會用?”

  李博玟:“因為他特殊啊!他……,所以……”

  “千手柱間的仙人模式到底在哪裡學來的?”

  李博玟:“應該在……學的。”

  “為什麽斑不用眼睛就能放出須佐能乎?”

  李博玟:“我也不太肯定……能肯定的是……”

  ……他倆的話匣子一旦打開就沒完沒了。

  雖然家庭條件各不相同,可是他們都特別好接觸,友誠自發地融入了他們。學習是學習,朋友是朋友,學習上的事於朋友而言是無關緊要的。他們並不會因為友誠學習好,就討好友誠;也並不會因為友誠家裡窮,就瞧不起友誠。他們是至真至善的人。

  生在城鎮的孩子尤其孤獨,他們可能玩著世界上最有趣的遊戲,可是並沒有一個夥伴站在他們身邊體驗他的遊戲經歷,這一點對小毛來說尤其明顯。他的父母白天在上班,友誠可以在他家一待待上一整天,看著他敲鍵盤點鼠標,而小毛也喜歡友誠偶爾來他家看他打遊戲,陪他一起看動漫。

  從開始的單機遊戲:植物大戰僵屍、俠盜飛車,到後來的”偷菜“、洛克王國,繼而發展為劍三網遊,可以看得出來,小毛對於那些精彩激烈的情節、富有特色的逼真場景、抽象的有想象力的卡通形象、手指與鼠標鍵盤的配合操作, 極為癡迷。

  他會為了漫畫故事中的主人公而”炸毛“,會像那些超人一樣熱血沸騰,會很幼稚地模仿漫畫裡的語言和動作,會比劃出一個忍術手勢打在李博玟身上,李博玟也會很配合地應聲倒地。然而他從來不會把虛擬的“忍術”打在其他人身上,尤其不會打在友誠身上,友誠沉穩而安靜。他會不斷回想鳴人進了妙木山、大蛇丸被封印了一雙手、自來也為打探佩恩而亡身……但他突然又會屏蔽掉這一切,回到現實中來,成為一個通情達理的、人情世故的“小老孩兒”,對友誠,對老師,對父母,對其他人都是這樣,唯獨對李博玟除外,他在李博玟面前一定會展露出“癲狂”的一面。

  友誠卻很能理解小毛,他倆是契合的,他也已經深深地癡迷於火影故事了。較之於項羽和劉邦,鳴人和佐助總是更能帶給他熱切的“破繭”般的熾熱衝動。友誠不是小毛,他不會很直接地表現出迷戀,至少會隱藏一部分狂熱,偶爾會在激烈的探討中插兩句嘴。他一直是一個內傾的人,不善於表達自己,那些火影故事只是被按捺在他的內心當中激蕩著,無法形於顏色。他始終認為:精神,最好是自己心裡的事。因為他的家裡看不了火影,他就只有騎上”坐騎“,往返奔赴自己的家和別人的家。這是他的真實迷戀程度的唯一表現。

  李家豪有些靦腆,他不願意待在別人家裡。他邀請友誠出去玩,平時一定會應承的,現在也都擱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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