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上?我們要去哪兒?”我有些疑惑。
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領,從座位上取下風衣,邊穿邊說:“如果你想要在他下一次動手之前逮捕他,那就該立刻采取行動。”他把煙蒂在手指間用力一撮,擰成粉末落於煙灰缸中。
“我們去拇指巷附近的貧民區轉轉。”說話間,蘭頓探長剛剛凝望窗外的那股低沉的氣息,也隨之散去了。
來到安提莫警署停車場,這次蘭頓探長親自坐上了駕駛座,他粗暴地拉下手刹,發動了單廂轎車的引擎,一陣黑煙砰地一聲從車尾飄起。
他沉默了會兒,隨後再一次嘗試發動引擎,車子終於開動了。
窗外的雪花已經停了,輪胎碾在雪地上,發出咯吱咯吱令人心中難忍的響聲,此時是安提莫城的上午六點四十分。
等我在副駕駛開始翻看會議記錄,我才知道蘭頓探長要帶我前往貧民區的原因。
在對那隻臭鼬克勞斯瑪德的審訊中,他很快交代了花錢安排他前往死者家中的嫌疑人,是在安提莫城貧民區的黑芝麻酒吧與他碰頭的。
對方當時渾身都包裹在黑袍之中,並沒有露出太多能夠證明其身份的體征。但臭鼬還是堅稱那家夥站立時與蘭頓探長的高度差不多。
結合我當時碰到的嫌疑人體征來看,似乎可以確認對方是一隻成年的中型動物。
除此以外,臭鼬克勞斯瑪德還對安提莫城的貧民區做了一番介紹。
以下為審訊記錄:
蘭頓:所以你在黑芝麻酒吧收下了他提供的微型烏茲衝鋒槍,以及100安可的報酬?(注釋①安提莫城的計量單位,1安可=10博格=100加爾。安提莫城最知名的平價餐廳商務套餐價格為500加爾。100安可足夠在安提莫上城區租上一個月的單身公寓,只有廁所與床的那種)
克勞斯:不,事實上他隻給了我50安的定金,剩下的50安他說會在我從拉爾文家裡回來後支付給我!該死的家夥,我竟然相信了他的鬼話。那50安我已經用來買手機了!哦,警官,你知道的,這100安對於一個常年在貧民區打拚的人來說,是多麽的具有誘惑力!這足夠我去上城區的餐館好好奢侈一把,甚至叫兩個小妞……(記錄員補:以下為克勞斯的廢話,予以省略)
蘭頓:黑芝麻酒吧在哪?安提莫的城市地圖裡並沒有標注這處酒吧。
克勞斯:唔,警官,如果我說了能放過我嗎。我家裡還有十幾個孩子要帶!他們年紀還小,可不能沒有父親!嘿!嘿!該死的,別動手!我說,我說!
克勞斯:黑芝麻酒吧可不是什麽上得了台面的地方,自然沒有得到合法的執照,正版的官方地圖當然不會有所記錄,事實上,整個貧民區在官方地圖上都只有一個大體的輪廓框線。而黑芝麻,那是一個由黑猩幫管理的流動酒吧,幾乎每一天都會開在不同的備選地址,額,因為裡面能夠進行各種各樣的交易。是的,你想的交易裡面都會有,有時甚至會有上城區的某些富豪跑來買凶殺人。你知道的,在貧民區的家夥,只要給的價錢足夠,就什麽事都乾得出來了。沒錯,沒錯,任何事!我曾經就見過一個走投無路的家夥在裡面購買了上百斤的硫磺……
蘭頓:告訴我,黑芝麻酒吧在哪?
克勞斯:真是個急躁的家夥啊。每晚的酒吧營業地址都會變化,但是我們有屬於自己的溝通方式。
蘭頓:什麽方式?
克勞斯:就比如報紙上寫著“尋人啟事:尋找失散13年的孩子,名叫布萊克。”後面的信息表示今天的酒吧會開在B區13號,黑猩幫雖然壞了些,但他們確實聰明,不是嗎?”
蘭頓:黑猩幫、黑芝麻酒吧、還有報紙上的尋人啟事,安提莫土地管理局以及社保局提供的資料並沒有提到這些事。
克勞斯:……(記錄員補:沉默了近1分鍾)
克勞斯:警官,貧民區早已不是你想得那個樣子了。作為貧民區裡的包打聽,我得很負責任地告訴你,那裡有什麽怪異的東西正在滋生。或許你得親自去看看那裡的狀況,而不是看你手中從吃乾飯的貧民區保障局那裡調來的檔案。
或許這就是蘭頓探長為什麽要驅車前往拇指巷貧民區的原因吧。既然罪犯在黑芝麻酒吧進行了交易,再對照黑芝麻酒吧嚴格的準入條件,顯然對方是熟悉黑芝麻酒吧流動性的客人,也許他會在那邊留下些許蛛絲馬跡。
我將審訊記錄合上,呼出一口氣。
忽然,我聽到後座上發出了一聲奇怪的動靜,頓時精神繃緊,條件反射地向後抓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