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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孩子王》第二百一十章入世之戀(之一百八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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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林麗在節目尚未結束時,回到了林家。
 一路上,林麗臉色陰沉,讓我在三伏天裡居然有種身處冰窖之內感覺,鬼丫頭今晚是睡不好覺了…只要別找我撒氣就行。
 二樓只有一個淋浴器,林麗先洗。
 我打開風扇,坐在涼凳子上回想小惠帶給我的信息。
 第一次邁出國門的小惠一行人,歐洲之旅並不順暢,說是歷經磨難也不為過。
 先是乘坐的飛機晚點,好不容易起飛後,在中途轉機的時候,又遇見機場員人大罷工,導致大面積飛機停航。
 等了一個多星期後,這才飛到了目的地。
 原先聯系好的一些參觀學習項目,由於不能按時抵達而被取消,這需要重新聯系,再做安排。
 又耽擱了幾天,等一切處理好之後,半個多月的時間就過去了。
 然後就是抓緊時間學習,參觀,時間緊迫,原定空閑休息的時間也被無情的取消了。
 原來40天的簽證時間也已過了大半,續簽是不可能的,等一切忙活完了,小惠他們才有一點時間打電話聯系國內的親戚朋友。
 小惠在手機裡告訴我,八月中旬將回到國內,到時候準備和我再一次出去遊玩。
 遊不遊玩倒是無所謂,只要我和小惠之間沒有誤會,相互忠誠信任,我才是我想要的。
 “陸天,該你了。”
 林麗從房門前路過,看見我坐在風扇下閉目養神,提醒我可以洗澡了。
 我早就等待的不耐煩了,趕緊收拾衣服進入衛生間。
 夏天洗個熱水澡後,渾身舒泰,精神飽滿,興衝衝的回到房間,卻看見林麗坐在房間裡,正在翻看我的手機。
 我心裡頓時不高興起來。
 “林麗,手機是私人物品,作為大學生,你不懂嗎?”
 “監督……小惠交給我的任務。”
 林麗十分張狂拿著我的手機,用力的搖了搖,沒有一點道歉認錯的意思。
 “這是濫用權利…把手機給我。”
 “你怕什麽?不做虧心事,

不怕鬼敲門。”
 林麗嘟噥著薄薄的嘴唇,不滿的把手機還給我,好像犯錯的是我,而不是她。
 “文一彰的手機你也經常檢查吧?”
 “那是當然。除非他想被淘汰了,不然,就得乖乖的讓我檢查。”
 林麗得意洋洋的向我炫耀著,我可以想象的出來,文一彰可憐的處境。
 “他是你男朋友…我是你什麽?我看…你是惡習難改,臭毛病一大堆。”
 這種私下裡喜愛翻看別人隱私的女孩,對她的縱容就相當於犯罪。
 在這一點上,我不能縱容她,必須把她僥幸的心裡徹底的碾碎。
 “說的我很想看似的……陸天,今天晚上的事我還沒有找你算帳了”
 林麗被我責怪的惱羞成怒,立馬舊事重提,氣勢洶洶的站起來,雙手叉著腰,一副盛氣凌人的模樣。
 我連忙假裝低頭換鞋,躲閉她如影隨形的怒火。
 磨蹭了好一會兒,估計她的氣消了差不多,就打了無數個哈欠,多的讓林麗又瞪起雙眼,我口好開口攆人。
 “你不困嗎?我想睡覺了。”
 我毫不客氣的發出驅趕令,林麗老呆在我的房間裡不走,這可不是什麽好事情。
 “你不想聽聽北北的故事嗎?”
 林麗用玩味的眼神看著我,帶著一股興災樂禍的神情。
 “聽故事呀……還別說,這剛洗完澡…不覺得怎麽困了…你說說看。”
 如果一個人說出去的話,隨時都毫無違和感地收回來,也算是具備了某種高尚的品質。
 “不攆我走了。”
 林麗目光裡露出譏諷之色,唉,誰叫她抓住了我的痛腳,我真的很想知道北北的一些往事,好好任由她如鞭的目光在我身上,抽來抽來抽去。
 “天太熱了,我給你倒杯茶喝。”
 我想必須緩和下剛才緊張的氣氛,便找個杯子倒茶,林麗開口阻止了我的舉動。
 “北北在學校裡很討男孩喜歡,像你這號的人……估計要排到100名之外呐。”
 林麗一開口就打擊我的自尊心,話裡話外恨不得把貶得一文不值。
 就好像鮮花底下的牛糞,茅房裡的墊腳石。
 我心裡不服,那又怎麽樣?哪一個說,排在前面的就非成不可,排在後面的就沒有希望…事在人為嘛。
 不過我有小惠,之所以現在有點迷戀北北,完全是因為從來沒有見過同類型的女孩,集漂亮、性感、野性於一身。
 這樣難得一見的女孩,自然要碰一碰再說,要說是愛上了她……簡直就是扯淡!
 在我目前認識的女孩中,北北是最不可能成為我結婚對象的女孩,不為別的,就為了一身桀驁不馴的野性。
 這個女孩兒家裡還十分富裕,和她結婚,隨時都可能被她一腳踢出門外;或者委曲求全,頭上戴上一頂春意盈然的帽子。
 “我可沒有追求她,不過說實話,她身上確實有一股吸引男人的地方……”
 “你知道…她在學校選擇男友的標準嗎?”
 林麗見我如此推崇北北,恨的咬緊銀牙,決定讓我見識一下北北的手段。
 “不會是飆車吧?如果是這樣,我倒是有可能排進前十名。”我一臉自豪的說道,要是比飆車,我可以把自己的名次從100名直接躍進入前十名,這是何等的快事!
 “在學校裡怎麽飆車?是……跑步。”
 “這麽簡單……難怪要說我要排在一百名之外。”
 “簡單?一點也不簡單啊。”
 林麗知道我誤會了她的意思,以為是學校裡上的體育課呢。
 北北的體育課可要比它殘酷冷血的多!
 “學校操場你也見識過了, 北北的要求是:她在前面跑,追求者在後面追,只要能抓住北北,就有資格做她的男朋友。”
 我沉吟起來,北北的體能相當的出色,我自己都沒有把握攆上,更別提那些在大學裡整日苦讀的才子們。
 我敢打包票,如果真的是這一標準,北北的100多名追求者中,學校體育系的男生就佔了90%還多。
 “不會就一個標準吧?”我提出了疑問,這是顯而易見的事。
 既然有體力方面的要求,那麽就應該有智商上面的需要。
 “當然了。如果你跑不贏也沒關系,還有第二個標準:年薪在十萬以上,才算是有資格成為她的男朋友。”
 北北的擇偶標準很奇葩,也很現實。
 符合第一個標準的人還是有很多的,保證了北北在學校裡有相當多的追求者,並給他們帶來一絲希望。
 第二個標準就不好說了,似乎是斷了所有在校男生的希望,又好像是鼓勵潛在的追求者,只有提高自己的掙錢水平,才可能得到她的青睞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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