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世超沒發覺老板有什麽異樣,他在低頭用乾淨的白布擦拭玻璃杯,再看那桌客人,他們在聊音樂和旅行,也沒發覺有什麽異樣,再看手裡這杯茶,暖暖地冒著熱氣。
“呃……謝了,我走了。”
“你怕我下毒?”
老板低頭不看她,一直在清洗玻璃杯。
“我是警察,怎麽會怕這個?”
老板聽到“警察”兩個字,抬起頭:“警察啊?看著……”他注意到她的短發,“我還以為你是非主流風格呢。”
閔世超有點兒尷尬地摸了摸自己的頭髮:“我也有點兒後悔,不過,頭髮很快會長起來的。”
一旁的烤箱發出“叮”的一聲,老板過去,帶了厚手套,拿出裡面的蛋糕,夾了一塊兒,放入一個平平的小盤子裡,遞過去:“這蛋糕25塊,杓子自取。”
閔世超這才消除了一些警惕,拿了鐵杓,舀了蛋糕來吃。
“你是出任務到現在?”
“我是出差回來。”
“任務完成了?”
“可以這麽說。”閔世超不願意談工作,“你平常就這麽做生意?看著不怎麽積極啊?”
“那麽積極幹嘛?”
“你很有錢?”
“你怎麽知道?”
“我猜的。”
“也不是,就是想活得自在點兒。我家人都在國外,他們有自己的事業,我呢,偶爾做點兒事兒,這店也就是開著消遣,房子是我的,也不用交多少稅,通常跟朋友在這兒聚會,偶爾接待幾個散客,挺愜意的。”
“你什麽事都親力親為?”
“當然不是,員工下班了,我睡不著,就自己來了。”
“瀟灑啊你!”
“你這麽晚了,還在外面啊。”
“我是坐車回來,打不到車,身上都被淋濕了。”
“你家沒車?”
“有,我出差時候沒開過去。”
“沒人接你?”
“沒有。”
“那等下我送你回去?”
閔世超指著那桌客人:“那客人呢?”
“他們是我朋友,已經結完帳,我店裡也沒什麽值錢的東西。”
“那走吧。”
老板拿了車鑰匙,與閔世超一起出去,在大雨中,車開到閔世超的小區樓下,閔世超解了安全帶,下車:“謝了啊,回去慢點兒開,注意安全!”
“哎!”他喊住閔世超,在劈裡啪啦的雨聲中加大嗓音,“沒給錢呢!”
閔世超回頭,看他在笑:“不給,你報警吧。”
說完她走了,進入樓道口,與車裡的他招了招手,他也回應著招了招手,把車開走了。
第二天,閔世超來到單位,吳越一看到她,又吃了一驚:“你戴假發?”
她有些不好意思:“嗯……我之前錯了,老是有人注意到我頭髮太短。”
他打量了一下:“挺好的。”吳越低頭看了一眼手裡的文件,“有一個任務需要你。”
“什麽任務?”
吳越拉了一張凳子過來,把文件遞給她:“其實也不算是案子,不涉及到刑事。只是五城派出所遇到了一個難題,解決不了,求助我們。”他指了一下文件上一個女人的照片,“她叫孟小萍,38歲,有三個孩子,與丈夫不和,但沒有辦理離婚手續,她丈夫也不知所蹤。最大的孩子17歲,叫駱向北,初中沒讀完就輟學了,第二個孩子叫駱向南,12歲,剛上初一,最小的叫駱向萌,
只有6歲,剛上小學一年級。” 閔世超皺了皺眉,有些吃驚:“孟小萍報警154次?兩年內?”
“嗯,所以才特殊。孟小萍報警稱兒女不跟她住,五城派出所民警去調查後發現,原來是駱向北帶著弟弟妹妹出來,在五城郊外租了一個民房,平時靠收廢品為生。”
“你是說17歲的孩子獨自照顧弟弟妹妹?這其中一定有隱情。”
“隱情也調查清楚了。孟小萍一直沒有穩定工作,責任心不強,她以前的同事朋友都說她品行不正,不是個好母親。駱向北一開始還配合民警,說孟小萍是需要他養老,需要弟弟妹妹照顧她,給她做飯洗衣。但是後來。當民警去調解的時候,駱向北就變得很抵觸,堅決不願意帶著弟弟妹妹回去。”
“38歲就養老?”
吳越苦笑一聲:“什麽人沒有?孟小萍當然沒有意識到她是怎樣的人,對自己的評價很主觀,覺得自己很不容易,是個難得的好母親,好女人。從一些旁人的描述看……”他歎一口氣,不想多說,“你去五城派出所了解一下就知道了。記住,中心在於,這幾個孩子的安置問題!”
“怎麽說?”
“派出所跟民政局聯系,希望給他們家辦低保,但是駱向北不肯,不配合他們走訪調查。派出所也覺得這幾個孩子可憐,希望幫助他們,駱向北也拒絕,民警送的東西,他都送回來了,也不收捐款。”
“我明白了。”
與吳越打了招呼後,閔世超開車來到五城派出所。派出所院子裡有一棵梧桐樹,初秋季節,梧桐樹依舊茂盛,從上投下一片綠蔭,綠蔭下散著幾輛電動車,因為停車場滿了,門衛就過來把電動車有序排放,看到閔世超,門衛攔住她:“登記了嗎?”
“沒有。”閔世超拿了自己的證件給門衛看。
門衛接過來,看了後又還給她:“你怎麽不穿工作服?”
“我的工作性質特殊,出任務的時候一般穿便服。”
“哎喲……又來了!”閔世超聽門衛這麽說,順著他的目光回頭看,孟小萍!
只見孟小萍穿著花色汗衫,頭扎一朵桂花,背著一個黑色的挎包,繞過他們,進去辦事大廳裡。
閔世超也隨後進去,在旁邊的等待椅上坐著。接警的警察飛快地在檔案上寫了些字:“我們已經說了很多次了,這個不能立案。”
“怎麽不能立案?你們不是為人民服務嗎?”
“服務也要符合章程啊,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的。”
“我一個當媽的,想跟孩子在一起有錯嗎?”
“這不是錯不錯的問題,你家孩子不願意,寧願自己過,我們也不能強迫他們啊。”
“我問你,我是不是監護人?”
“你……”
閔世超走過來,站在她背後,輕輕拍了拍她後背,孟小萍回頭,湊近了看,閔世超注意到她的眉毛,柳葉眉的形狀:“你拍我幹嘛?”
閔世超出示了自己的證件,孟小萍如獲救星一般,一把握住她的手:“上面派人來了?”
閔世超賠笑著松開她的手:“我來說,你看我說得對不對?你是想讓你的三個孩子跟你一起住?”
“對。”
“你想做個好母親。”
“我一直都是好母親啊!”接警的是一個男警員,聽到這話就撇了孟小萍一眼。
“你想照顧你的孩子?好好愛他們?”
“我以前一直在照顧他們啊!”
閔世超也坐下:“按照法律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這種義務不止是物質上的撫養,還有精神上的。你的大兒子初中沒讀完就輟學,學校老師說他成績不錯,輟學是不得已,你的第二個兒子五歲就被你送進小學,今年十二歲,按時間推算應該上初二,但是他在上初一,有一年沒有上學,為什麽?”
“這……我不是說我沒有責任,那我也是沒有辦法呀,我沒錢,你想要我怎麽辦?”
“你不要用這種轉移式的話術!你是他們的母親,撫養他們是你的義務,不是別人,怎麽叫我想要你怎麽辦?”
孟小萍急了:“我當時在上班啊!家裡有個小的,沒人帶啊!”
“所以你就讓駱向南輟學帶妹妹,還讓他給你做飯洗衣服?”
她站起來,不滿這種指責:“你什麽意思?你生過孩子嗎?有什麽資格說我?”
閔世超也站起來,她比孟小萍高一頭,眼裡透著戾氣:“人對他人的言語感到生氣只有兩種原因,一種,是別人說了謊話,另一種,就是別人說了實話。你這麽生氣,是我說了謊話,還是實話?”
孟小萍愣了,她自知理虧,又不服氣:“總之,我沒做半點兒對不起兒女的事情。”她的眼淚又下來,“我的命多苦啊!我爸媽把我嫁給了一個土匪,結婚第二天他就睡懶覺不起來,叫我做飯。有一次,我從外面回來,他說我怎麽這麽晚回來,他都要餓死了,說完就一腳把我踹在地上……”
閔世超在一旁聽著,像是被綁著看了八十集的苦情劇。來之前,她也料到這樣的場景,吳越的意思呢,似乎也不希望孟小萍繼續跟兒女住一起,再看旁邊的民警,他們都在忙手頭的事情,似乎對孟小萍的聲淚俱下習以為常。
不知過了多久,孟小萍說夠了,也哭夠了,因為沒有人回應,也沒有人互動,她覺得委屈,覺得難受:“你們表面說什麽為國為民,實際上都是鐵石心腸!”
“孟小萍,你可以對我們評價。不過,我被派來,自然是解決問題的,你這樣……可不像是解決問題的樣子。”
“怎麽解決?”
“我會見你的孩子,會跟他們溝通。如果你真的想讓你的兒女回到你身邊,不至於老無所依,那我建議你, 按照我的意思來。”
“什麽意思?”
“你不要再去打擾他們,也不要再去找電視台記者什麽的,他們都是未成年人,受未成年人法律保護,即使有法律上的過錯,或者明顯的道德缺失,媒體也不能強迫采訪或者報道。”
“我不找他們,他們怎麽會理我?”
“你付出就好了,拿錢,拿東西,堅持幾年,我想他們會回到你身邊。”
“他們跟我住,我就會拿錢……”
“你好像沒有明白!家庭關系不是簡單用所謂的條文或者對錯就能解釋的,你要先獲得他們的信任!他們都沒有成年,你不是你想的那樣好,現在也不是‘父母為天’的時代!”
“你這是什麽話?孩子大了,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是應該的嗎?我二姑家小孩兒六歲就站在凳子上做飯……”
“我的父母沒有讓我六歲就做飯,也沒有讓我輟過一天的學,不止是我,還有很多的父母都是這樣的。”
“我們家窮,他們爸爸……”
“很多人家裡也窮,單親的也不在少數,別人也在好好養孩子!”
孟小萍想反駁,卻發現反駁不過,她氣呼呼地拿了包,一臉怒氣,一邊出門,一邊嘟嚷著:“真是!你爸媽生了你這樣的婆娘真是倒了八輩子霉了!”
接警的也聽到了,安慰道:“閔老師,你別往心裡去啊。”
閔世超一笑:“知道。”
現在,閔世超要去找駱向北,想到這個17歲的少年,閔世超在孟小萍剛剛離開後,就開始心事重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