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7年 牛頓發表了運動定律。在第三定律中他闡明,“任何一個作用力都有一個與之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反作用力”(火箭原理)。
18世紀70年代
托馬斯・德薩古裡海軍上校研究了從印度帶回英國伍爾韋奇皇家實驗室的火箭,但他仿製出來的火箭未達到所說的射程和精度(有的甚至不能從發射架上起飛)。
18世紀80年代
印度統治者邁索爾的王子海德・阿裡使用了裝有8-10英尺(2.4―3對米)長的安定杆鐵殼火箭,抗擊東印度聯軍。火箭重6―12磅(2.7―5.4公斤),射程超過1.5英裡(2.4公裡)。
1789年
英納斯・蒙羅發表了《科羅曼德爾海濱的戰鬥故事》,介紹了1761年發生的一次戰鬥。那時由海德・阿裡王子率領的一支1200人印度火箭部隊,在帕尼帕德地區作戰中曾一次齊射進到半英裡(0.8公裡)處的2000名敵人騎兵部隊而戰勝了英國軍隊。
1792年
海德・阿裡的兒子蒂普・蘇丹的火箭部隊由1200人擴大到5000人,並裝備了更大的火箭,在第三次邁索爾戰爭中使用火箭打敗了英國人。蒂普・蘇丹在1782年到1799年多次戰勝過英國軍隊。他在1799年於塞林加帕坦陣亡。
1804-1805年
英國威廉・康格裡夫上校要求按他製訂的技術說明,在伍爾韋奇兵工廠製造大型火箭。因為火箭無後座力,他認為從船上或從陸地上均可發射,射程為2000碼(1830米〕。後來他製成了重32磅(14.5公斤)的鐵殼火箭。箭殼長42英寸(107厘米),直徑4英寸(10厘米),裝藥7磅(3.17公斤),並裝有一個15英尺(4.6米)長的可拆卸的安定杆。他還研製了一種增加射程的速燃火yao。在伍爾韋奇兵工廠他進行了增加射程和提高精度的火箭試驗。到1805年他又實驗了6磅(2.7公斤)重的火箭,能飛行6000英尺(1830米),大約為印度火箭射程的兩倍(6磅重是指裝入筒形殼體中的鉛球重量而不是裝上燃料的火箭重量)。
1806年
10月8日,拿破侖戰爭中,18艘火箭帆船和船手進攻布洛涅港口,首次使用康格裡夫製造的火箭。這種鐵殼火箭重32磅(14.5公斤),長3.5英尺(1.06米),直徑4英寸(10.l厘米),上面裝有15英尺(4.6米)長的安定杆。射程3000碼(2743米)。不少火箭飛越入侵的法國船隊的上空落到城區而使城區部分起火。
1807年
9月2日一7日,康格裡夫火箭攻擊了哥本哈根市,使城區大部分起火。圓形彈頭射出卡賓式子彈。子彈的導向尖端有許多小孔。當子彈擊中刺入木船或建築物時,從小孔中擠出燃燒劑而引起大火。
1813年
伍爾韋奇是家軍事科學院發表了威廉・莫爾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