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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洞橋》第21章 青春
  中學報名的那天,金群和班裡的幾個同學一起去的,她回來後很高興地告訴王水芹,她六年級畢業考試成績排在了第一,所以現在進初一就被分到尖子班。

  王水芹很高興,見到人就講金群在尖子班,畢竟全村裡就只有金群在尖子班。

  開學的第一天,金群背上自己的書包和棉被,她沒有要王水芹送,跟著同村的幾個同學就去了鎮上。她將在學校住宿,每周回家一次,回家一趟走三個多小時的路程,這條路她將繼續走六年,這是她踏出去的獨立的第一步,今後開始她將慢慢學會獨自面對生活和學習中的種種,家裡只能夠給她提供生活費和學費,其他的一概幫不上她的忙,她將一個人解決今後遇到的一切問題一切困難,直到她像自己的母親一樣成為一個獨立堅強的女性。

  金群和幾個同學一路來到學校,在路上她以為以後要和他們一起在一學校繼續生活三年,可是沒想到他們卻並不在一個地方。

  金群跟著大部隊走,進了鎮子之後,是一條三岔路口,往左邊一直走,在不遠處就有一座石橋,這座石橋雖然修建的很大,可以過大貨車,但是沒有三洞橋的特點,它是鋼筋水泥澆築的,而三洞橋是石頭壘成的,沒有要任何的鋼筋水泥。三洞橋與之比較,三洞橋和它周圍的一草一木都相融為一體,有一種和諧自然的美。

  這座橋沒有名字,也沒有欄杆,中間過車,兩邊略高一點是人行道,走在人行道上可以看見橋下白翻翻的河水,這裡的水也沒有三洞橋的清澈,水底始終黑黝黝的。

  過了橋是一個大型的燒磚廠,大貨車拉來煤和原料,燒出紅磚運出去,大橋是必經之路,路上散落著煤灰和泥土,所以天氣乾燥時這條路常常都煙塵滾滾,天氣多雨時這條路又成了一片泥沼。

  經過磚場的大門口再往路的裡面走,就是一大片法國梧桐,這是金群第一次見到這種樹,她喜歡極了,不只是因為它生長得很茂盛,還因為它散發著一種特殊的香味。

  她一直都以為這叫法國梧桐樹,後來當她畢業的時候她才知道它和法國沒什麽關系,和梧桐也沒什麽關系,它的真名叫二球懸鈴木,因為它的種子是一個圓球,像一個鈴鐺,又因為它們總是兩兩長在一起。但金群仍然叫它法國梧桐,她覺得這名字好聽,二球懸鈴木,多難聽的名字啊。

  兩排法國梧桐長得很粗壯,樹冠撐開,像一個魁梧的武士,它們並排在馬路的兩旁,把馬路變成了一條深邃黛綠的走廊,看上去壯觀極了。

  走過梧桐樹,前面的馬路似乎就到盡頭了,往左是一道大鐵門,往右是幾排錯落的石頭砌成的二層樓房,一排樓房每層有十多個窗戶,看上去以前應該是宿舍之類的,現在裡面也有人住著。

  左手邊的大門就是校門了,很明顯這裡一點也不像學校,反而是像一個加工廠,是的,學校裡面還佇立著一根幾十米高的大煙囪,這個大煙囪是它前身是一個工廠的最好證明。

  金群跟著大家走進去,剛進門,就有人在門口吆喝起來:“這裡是普通班的校區,尖子班校區在河對面,不要搞錯了哈,不要搞錯了,尖子班去河對面的鄉公所。”

  金群問了那個吆喝的人才明白,原來尖子班和普通班的校區不一樣,於是她隻好改道去河對面。本來想和幾個同學打招呼再走,可是此時他們已經走進去了,被人群的浪潮越推越遠。

  好不容易金群才從人群中擠出來,

她問了去對面鄉公所的路,朝著那個方向走去。  原來這裡在解放前是鄉公所,後來解放了,這裡就廢棄了,鄉公所就成了這個地方的地名,這個名字一直沿用到現在。這個小山丘雖然小,卻住了好幾戶人家,最末尾的一戶人家在路口,旁邊有一條馬路,彎彎曲曲往上一直延伸到學校門口。

  路口的正面是一排長長的石階,上了石階之後第一個平台是一些房屋,門口掛著牌子,上面寫著派出所的字樣。

  再上一個平台是另一些房子,一道很小的門,看上去不像正門,而是側門,門上寫著一副對聯,上聯是:滿口仁義道德,下聯是:一肚男盜女娼,沒有橫批。

  門裡不時有人走出來,手裡都拿著零食或者其他一些例如文具一類的東西,看得出來這裡是一個小賣部。

  再往上第三個平台,這個平台就是校門,左邊是一道很粗的鋼筋組成的鏤空大鐵門,鏽跡斑斑,除了鎖頭是新的外,其他的部分就已經鏽得掉了皮。

  右邊是一道小門,也是鋼筋組成的,也是鏽蝕得嚴重,只有靠鎖頭的部位經常拉動,所以顯得黑亮黑亮的。

  金群走進去,左右兩邊是兩棟三層樓房,牆上的水泥有些地方脫落了,長出長長的蕨草。再往上還有兩個平台,第二個平台右邊有房子,第三個最上面的平台兩邊都有房子,左邊是兩層,右邊是一層的瓦房。

  金群和其他人一樣,正在第一個平台的院子裡張望,一個禿頂的男人就站在第二個平台上對他們喊:“都上來都上來,集合,集合了。”

  大家一擁而上,走上台階,來到第二個平台。現在看得明白了,三個平台,一個平台一個操場,每個操場面積很小,做操時大概容得下三百來人。第一個平台是一操場,左邊的樓是教室,右邊的樓一層是辦公室,二層三層是學生宿舍。

  第二個平台是二操場,這裡有通往學生宿舍二樓三樓的通道,左邊是一面牆和兩扇大木門,右邊是通往教師宿舍的一條狹窄的巷道。

  三層是三操場,左邊是教室,只有兩層。右邊是磚瓦建成的一小排房子,是食堂。

  禿頂的男人大約三十多歲快四十的樣子,偏瘦,但是看上去精神有力,嘴巴就是嘴巴,鼻子就是鼻子,眼睛不大不小,長得不好看,也不難看。

  他背對著木門,站在沿牆的一排窄得可有可無的沒有花也沒有草的花池上,用不大不小的嗓音喊:“快集合,排好隊面向我站好。”

  大家站好了,他卻什麽也不說,一會兒看看人群,一會兒看看手上的一塊老手表。

  過了好一會兒,才有個老頭兒拎著一大串鑰匙一搖一擺地走過來,想必他是門衛,只有一米六的身高,佝僂著背,頭髮花白,圓腦袋,一雙三角眼有些凹陷,牙齒脫落,僅剩的幾顆門牙顯得孤苦無依。

  他走到木門前,慢吞吞地找著鑰匙,捅了半天,鑰匙試了個遍,鎖也開不了。

  禿頂男人見狀,火急火燎地走下一操場去,不一會兒他又火急火燎地回來了。他拿了一把大錘子,三下五除二,鎖頭就被他砸開了。

  他扯開鐵鏈,順手一推,沒想到這門早已經腐爛了,竟然順勢就嘭地一聲倒下了。

  門倒下之後,出現在大家眼前的是一片雜亂的景象。滿地都是碎玻璃碎瓦片,到處都是長出青苔和雜草的桌子板凳。很顯然,這裡面以前是倉庫之類的,那些桌子板凳上還有很多油漆和顏料。

  這一片景象,應該是禿頭男人也沒想到的,他並不知道上級給了他這麽一個艱巨的任務,這分明是讓他來收拾垃圾的。

  不過他也不含糊,片刻驚愕之後,他馬上下命令,吩咐所有的學生放下自己的行李書包,全部都去清理垃圾。

  大家還不知道的是,把這裡清理出來之後,裡面是兩個倉庫,這兩個倉庫就是以後他們要呆三年的教室了。

  在這裡的孩子大多數都是農村孩子,鎮上的孩子大多都去縣城裡讀書了。所以大家都不怕髒也不怕累,丟下行李書包,都七手八腳地忙活起來。

  只有幾個鎮上的學生在旁邊站著看著,不願意伸手。禿頭男人呵斥了一聲,嚇了他們一跳,他們好不情願地撿著最小最輕的東西往外傳,等禿頭男人走開了,他們又站住不動了。

  大家搬運的搬運,拔草的拔草,打掃的打掃,終於花了足足一個上午的時間,兩間倉庫清理出來了。接著禿頭男人又叫他們把三操場的閑置教室裡堆放著的桌子板凳扛下去。

  一切都打掃乾淨了,桌子板凳也都放置進去了。禿頭的男人叫大家集合,他拿著名單看了一眼,給大家分了班。

  名單上按順序從中間分開,兩個倉庫各分了四十多個學生,以後就固定了,靠大門的一倉庫就是一班,二倉庫就是二班。

  禿頭男人先在一班講完了話又到二班講話,講的內容都是一模一樣:“我叫袁華飛,以後可能是你們的班主任老師,大家都是尖子班的,成績優秀的才能成為尖子班學生,我希望大家不要驕傲,要虛心努力學習,如果你學習下降,排名靠後,就會被分到化工廠校區去讀。化工廠校區和鄉公所校區是不一樣的,你們享受的待遇也不一樣,你們更加受到學校的重視,學校重點培養你們。你們是學校裡的核心,學校的希望。”

  講完話之後就是分宿舍,家離得近的同學是不需要住宿的,中午飯時他們都能直接回家吃午飯。

  金群被分在一班,她同桌是一個胖嘟嘟的短發女孩,叫田敏,很快兩個人就熟絡起來,分宿舍時他們兩個約好了一起住上下鋪。

  學生宿舍在辦公室的樓上,二樓住男生,三樓住女生。

  每一層有三間宿舍,每間都像對面的教室那麽大,一間能住下二三十個人。洗漱和上廁所都在走廊盡頭的公共廁所,早上是最熱鬧的,大家在走廊上排著隊等著洗漱和上廁所,大家最討厭的也是這個時候,早上起床時有的人憋不住就跑去一操場的廁所上,人們紛紛跑去每個操場的水池邊搶水龍頭。

  中午吃飯時間到了,有錢的同學就出校門,往街上去下館子,沒錢的同學就只有在學校吃,因為學校便宜。吃粉條三塊,飯四塊。

  粉條都是白水撈,拌上一點辣椒油和鹹菜,由於沒有油水,即使放再多鹽,吃起來也是寡淡無味。

  至於飯,雖然是大米飯,但都是先泡了一天水後發脹的大米煮的飯,吃的時候是一大碗,可是不頂餓。有的同學說,食堂的飯,剛在食堂吃飽了,走到宿舍門口就餓了。

  菜是沒有油水的,一律每頓都是一個獨菜加一個湯,菜是炒白菜炒土豆炒絲瓜,至於湯要麽是酸菜煮紅豆,要麽是土豆煮紅豆,要麽是南瓜湯,要麽是絲瓜湯,一律都是沒有油水的,更不可能有肉。

  對於正在長身體的孩子來說,實在是太過於寡淡,由於大米泡水了,餓得快,所以到了晚上大家熄燈躺下了,肚子就開始咕咕叫,此起彼伏,像是山下河岸邊濕地裡的青蛙叫一樣響成一片。

  第二天正式上課,大家領了書,袁華飛走進來,他宣布自己以後是一班的班主任。第一件事就是選班幹部,看起來當班主任他是老手了,很快他就確立了班幹部和班委會。

  意外的是他並沒有以學習成績來任命,而是采取自願的原則,班長是個小個子,他的個子是班上最小的,可是他心卻很大,極為自信,一看就不是農村孩子,因為他沒有農村孩子的那種羞澀和畏縮。

  同桌田敏憤憤不平地對金群說:“你的學習最好,應該你來當。”

  金群搖搖頭,示意自己並不想當什麽班長,她隻想專心好好學習。

  過了很長時間,金群才適應這樣的學校生活,她一直在晚上失眠,聽著山下車來車往,看著窗戶照射進來的路燈光,她開始想很多事情,她開始慢慢長大了,開始變得有心事。

  如果說成長有過程,那麽以前是她在認識自己的過程,而現在是她在認識自己和外界關系的過程。而這個過程也會慢慢地變得越來越明顯,環境使得她不得不思考一些從來沒有思考過的問題。例如貧富美醜,高矮胖瘦此類以前從沒有想過的問題。

  但她也隻停留在思考,並不會深究,因為她有清晰的目標,她要好好讀書,將來走出大山,創造一個更好的生活。

  第一個星期回家是最為激動的,金群從來沒有離家這麽久過,她背起書包,向著家的方向一路小跑,跑累了就走一會兒,走一會兒又跑起來。一開始同行的幾個朋友一下子被她甩在了後面,他們在後面跟不上,就喊金群等等,問她跑那麽快幹什麽。

  下午四點放學,走三個小時的路回到家,這時天已經開始暗下來。峰回路轉,繞過一條盤旋在山腰的小路之後,就到了三洞橋,站在橋上,就能看到家裡的房子。

  她看著遠處坡上的房子在傍晚的夜幕中隱隱約約,仿佛看到王水芹正提著一桶豬草經過門前的壩子裡,金松和幾個朋友在壩子裡玩著疊紙板。

  金群覺得自己的腳步很輕,向著坡山的房子走去的時候,她心裡想,這個我生活了十多年的地方,我將來真的要離開它嗎?想到這裡,心裡不免有些憂傷,想起來自己將來長大了可能會離開這個生長自己的地方,還真的是很多的不舍。

  其實從小到大,金群和同齡人就顯現出很大的區別,她比同齡人更聰明,也更懂事,很多時候就連王水芹也驚訝於她的懂事。她時常都會冒出一些同齡人想不到的想法,總是把事情考慮得很周全。她也很會顧及別人的感受,喜歡做一個傾聽者,這也是她的人緣很好的原因。

  她的大腦正在對未來和未知沒邊沒際地思索著幻想著,

  她見到一個人影從前面跑來,跑近了看見是金松。金松手裡拿著根竹竿,後面跟著家裡的狗。

  金群喊了句金松,又摸了摸搖著尾巴的狗。這隻狗不是家裡養大的,不知道它從哪裡來,突然有一天它出現在家門口,金群給它吃了一碗煮豬草它就不走了。它沒有名字,家裡都叫它“狗兒”。

  金松把竹竿掰斷,隻留下一小截,拿著竹竿的兩頭當作是三輪車的方向盤。他對金群說:“嘟嘟嘟,姐姐,我來接你了。”

  金群把雙手搭在金松肩膀上,金松“嘟嘟嘟”地在前面跑,金群手搭在他肩膀上,兩個人一起跑向家裡。

  金群跑到門口,看見王水芹坐在爐子旁,桌子上擺著幾碗菜,飯已經舀好了。

  金群放下書包,三個人坐在一起開始吃飯。金松和他們聊著這個星期在新學校見到聽到的一切。

  金群把學校裡的一切都跟王水芹講了,吃飯時在講,洗碗時也在講,就連睡覺時也在和王水芹講。

  王水芹知道學校條件肯定也不好,金群講到這些時總會輕描淡寫,她告訴金群,不要想著節約,該花的就要花,飯要按時吃,學校讓交什麽錢就要回來講,該用的該交的都不能少。

  王水芹還說,等明年金松小學畢業了,也和金群一起去鎮上上學。

  金松一聽,皺起了眉頭,他心想自己可不是讀書的料,要是小學畢業就可以不讀書了該多好。

  王水芹嚇唬他說如果不讀書的話會被警察抓走關起來,還要罰款,嚇得金松又打消了不讀書的念頭。

  第二個周,班級裡的學生和老師基本定型了。第二個星期他們就開始給每個人起綽號,學生老師人人有份。

  班長叫於洋,大家叫他多余,紀律委員叫袁傑是大家最討厭的打小報告專業戶,什麽他都要管,所以大家叫他管家婆……班主任是袁華飛,教他們數學,取最後一個飛子的同音,大家叫他貴妃,語文是一個男老師,叫木樹聲,由於大家說他三百六十五天都穿著西裝,所以大家叫他西裝哥,歷史老師叫李學兵,他因為吸煙太多,有咽炎,常常乾咳,又因為他上課不苟言笑,而且總是對人帶著一份蔑視的神態,所以大家最討厭他,於是叫他肺癆鬼。體育老師是所有人的最愛,性格極好,長得不高,胖得像個皮球,在上體育課時教大家做課間操自己因為太胖卻跳不起來,惹得大家哈哈大笑,大家都叫他圓滾滾。

  除了老師,大部分學生也被大家起了綽號,比如齙牙的李軍叫西班牙,最高的瘦子劉希叫筷子,還有在河南長大的李飛叫河南等等。

  班上有超過一半同學都被起了綽號,大家都無可奈何,因為起綽號的幾個人是班上最不學無術的人。這些人裡面有一個女生頭目和一個男生頭目,女生頭目叫做李玟,和明星同名,所以她的綽號叫大明星,男頭目叫張雷,取他的名字裡的雷字,大家叫他雷震子。

  大明星和雷震子不僅在班上是混世魔王,在學校裡也非常有名,他們都是鎮上長大的孩子,膽子大,農村來的孩子極少有他們這樣混帳的。

  大明星長得很漂亮,尤其一雙眼睛又大又圓,睫毛又粗又長,笑起來還有兩個酒窩,她和農村來的孩子最大的不同就是膚色,皮膚白得透明,離她近一些都能夠看到她臉上的毛細血管。

  鎮上的孩子不用乾農活,尤其女孩子,一對比農村孩子皮膚黝黑粗糙,而城裡孩子皮膚白淨細膩。還有另外一個區別就是穿著上的不同,農村孩子大多是過時的舊衣服,而城裡孩子都穿著顏色鮮豔的時髦衣服,而且他們互相之間都在攀比誰穿的名牌更貴更有名。

  雷震子長得不高,頭上有兩個旋,左右腦各一個,把原本應該向四周生長的頭髮旋起來朝著天長,所以他的頭髮一年四季都是朝天長的,給人一種始終怒發衝冠的感覺,他常常故意讓他的頭髮長成一個雞冠的樣子,這個不拘一格的形象增強了他在學生中的威信。

  兩個頭目手下都有一群跟班,大明星麾下主要是兩個和她住在同一條街的女生,而雷震子麾下主要是一個經常和他一起打籃球的同學。

  他們都是靠著家裡關系進入了尖子班,實際上他們的成績都是全校墊底的。

  很快,從農村來的幾個學生就被雷震子收服了,他們初來乍到,自卑且懦弱,一是覺得雷震子他們一行人學校裡混的好,其他人他們都不認識,只有雷震子是同班的,所以也就自然而然跟著雷震子一起混了。

  不過對於全校來說,大明星和雷子鎮算不得最有名的人,他們雖然在鎮上長大,始終年紀小一些。中心學校裡最出名的是木念升,現在讀初二,高他們一級。

  木念升家本來是農村的,父親打了幾年工,有一些積蓄,這兩年起房子的人多起來,建材生意變得紅火起來,所以他父親就在鎮子上做起建材生意,他家這才搬來了鎮上,據說剛開始的時候鎮上的孩子都不接納他,後來他和幾個混子打了一架,雖然兩敗俱傷,可是他因此一戰成名,學校裡都傳開了他的名聲。據說當地的黑社會還拉他入夥,至於他有沒有入夥誰也不知道。

  木念升之所以厲害,不只是因為打架生猛,他的學習也非常好,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同時他還是學校文學社的社長和播音員。

  學習好,混得開,一面是學習優異的學生,一面又是酷酷的社會混子,這樣一個人,無疑成為了很多人的偶像。尤其是他們這個年紀,對社會充滿了未知和恐懼,對自身的渺小無力又無可奈何,所以他們特別崇拜像木念升這樣的人物。雷震子這類平時囂張跋扈的,都對木念升崇拜地五體投地。

  不同於雷震子他們的打打鬧鬧,木念升有著一種超乎年齡的成熟和穩重。當雷震子他們去找木念升說要入夥時,木念升呵斥說:“入什麽夥?滾回去好好讀書!”然後就沒再理會他們。

  這樣的說詞一般都是長輩們勸告他們的,木念升居然用一個大人一樣的口吻對他們說出這樣的話,雷震子他們一下子對木念升就更加欽佩了。

  金群其實對於這些複雜的人物和關系一點也不關心,她始終與世無爭地安靜地過著自己的學習生活。但是時間長了,她也不時會聽到一些學校裡的傳聞和新聞,尤其是她後面坐的就是大明星以及她的跟班花花。

  大明星和花花幾乎每節課都會偷偷講悄悄話,由於老師都知道他們混日子,也不屑管他們,他們又坐在靠後排的位子,不太會影響前面的同學,所以就更不願管他們。

  金群時常都聽到他們在聊天,他們兩個人把書本都堆在桌子上,堆起來老高,然後他們低著頭,老師幾乎就看不到他們了。

  他們拿出紙筆,在本子上塗畫著,然後討論班上的十大帥哥和十大美女,又給十大帥哥和十大美女做了一個排名。排完了名次,覺得無聊,又開始選十大“帥哥”,包括齙牙的西班牙、一米五幾的天線寶寶等等不好看的十個同學。

  在他們選十大美女時,把金群也排了進去,金群聽到他們談論自己的名字,細聽才發現他們正在搞排名,欣慰的是他們把金群排到了美女一列,而不是“美女”那一列。

  排完之後他們又排全校十大帥哥,說到木念升時,他們聊了很久,說木念升最帥,學習又好,打架又厲害。

  金群只知道有這麽一個人,從來沒見過,即使見過也不認識,不過都說他成績好,一般成績好都需要努力學習,所以他應該不是什麽十惡不赦的人。而恰巧下課之後老師就叫她去辦公室,在辦公室裡她見到了傳說中的木念升。

  他穿著白色運動鞋,灰白色的牛仔褲,一件藍格子的襯衣,有一米七左右,臉上很乾淨,輪廓清晰,頭髮留得很長,但是梳得很有序,三七分,眼睛深邃而有神。他看上去並不像是初二的學生,倒像是高三的學生。

  語文老師西裝哥見金群進來了,就介紹了兩個人認識,然後告訴他們以後金群就是文學社的副社長,讓她協助木念升創辦好文學社。

  金群一下子愣住了,她從來沒弄過什麽文學社,一頭霧水的她馬上回絕,可是老師堅持說她只需要配合就行。

  金群抬頭看看木念升,她發現木念升從頭到尾都沒有看過她一眼,金群心想眼前的這個人不只高冷,還十分傲慢,和他一起做事情,會十分不自在的。可是她又沒有理由拒絕老師,隻得咬著牙答應下來。

  金群整天都在想這個事情,因為她根本沒辦過文學社,也不知道怎麽辦,就是因為她作文寫得好一點,老師就把她叫去了,這個任務實在太艱巨,一度讓金群覺得措手不及。

  過了好幾天,木念升一直沒有來找她,她覺得他不來就算了,反正自己不會主動去找他的,因為老師說了她只是協助,弄成什麽樣都不關她的事。剛想到這裡,大明星就告訴金群,說是木念升帶話讓她放學了去辦公室。

  放學時金群來到辦公室,西裝哥和木念升正聊著,見她進來了,西裝哥喊她坐下,接著問文學社計劃得怎麽樣了。

  金群一下子不知道怎麽回答,因為木念升根本就沒有找她談過。

  這時木念升拿出本子和筆,把本子遞給西裝哥。

  西裝哥拿著本子看,金群看了看木念升,心想這個人太不可一世了。

  西裝哥看完說很好,他問木念升是不是他們一起商量的,木念升發了個嗯音點點頭。

  西裝哥說:“那麽就按照這個來進行吧,接下來你們自己去招人和征文,下個星期就給我出一份手抄報。”

  木念升又嗯了一下點點頭,然後收起本子說:“老師,沒事我就走了。”

  西裝哥說沒事了,木念升走出去了,金群跟在後面。出了門,木念升轉身對金群說:“招人我來招,你就負責征稿吧,星期三交給我。”說完木念升轉身走了。

  金群站在原地,看著木木念升的背影,她覺得從來沒有受到過這樣的待遇,不管是老師還是同學,都一直對她很客氣,唯獨這次這個人真是傲慢到了極點,居然一點禮貌都不懂。

  她雖然這樣想,可是也沒有太多理會,因為在她看來,生活中難免會遇到一些這樣的人。

  就在這個星期,班上的英語老師換了。

  是一個剛畢業的大學生,中等身高,偏瘦,圓臉蛋,鼻子眼睛都長得中規中矩,她本身並不是很漂亮,看起來普普通通,不過由於年輕又會打扮,所以怎看起來很漂亮,學校的女老師裡算是最年輕的,因此她以來就成了學校的焦點。

  她一走進教室,一群同學就發出哇的聲音,英語老師嘴角露出一絲得意的笑,但她又馬上收起笑臉,用嚴肅的口吻明知故問:“你們哇什麽?”

  她走到講台上,放下書,掃視一眼台下後說:“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們腦袋裡整天想什麽,我跟你們大不了多少,你們以後給我規矩點,我上課有我自己的規矩,要是給我添亂,絕不輕饒。”

  講完規矩之後,英語老師開始介紹自己,她叫朱堅豔,今後就是他們一班的英語老師。

  上了幾節課之後,朱老師發現了班上英語成績比較好的幾個學生,她提拔他們為小組長,每天負責幫她收作業和檢查背單詞。

  她還重新任命了英語課代表,把英語課代表換成了金群,金群本來還怕被換掉的同學有意見,緊接著被換掉的同學當上了團書記,並且她自己也表示不喜歡當英語課代表。

  金群成為課代表之後,很快得到朱老師的肯定,最開始是讓金群去辦公室幫她改作業,給她烤火吃零食,後來乾脆直接讓金群和自己回家,在家裡做好了飯菜讓金群一起吃飯。

  金群從她的口中了解到,她原本也是農村的孩子,家庭條件不好,考上大學之後遇見現在的丈夫,她丈夫是這個鎮上的,她是另外一個地區的,兩個人相約好畢業她就跟著男朋友一起來這裡結婚工作。

  朱老師的丈夫家以前是醫院的醫生,他父親好像是什麽主任,現在退休了就在鎮上開了一個診所,生意好得不得了。

  他老公也在鎮上的醫院裡工作,據後來別人說,他們兩口子的工作都是她丈夫家靠關系得來的。

  也正是因為這樣的關系,朱老師家老公又是個十足的大男子主義者,所以結婚以後朱老師一直覺得自己生活在夾縫中,明明結婚了,但是她卻一直都感覺自己寄人籬下,處處受人約束。

  她曾無意中跟金群說以後結婚一定要找一個門當戶對的人結,金群還小,自然不懂其中的含義。後來慢慢懂事,聽周圍的人說了很多關於朱老師的事,她也就慢慢明白了一些。

  在初中生活的這三年中,朱老師給了金群很大的幫助,朱老師時常都假借讓她幫忙改作業喊她到家裡吃飯,有時候朱老師的丈夫加夜班時甚至還留她在家裡過夜。

  金群在朱老師這裡感受到了一種特別的溫暖,朱老師像是一個大姐姐一樣地對她進行輔導,給她關愛。

  金群單純真誠,是個很棒的傾聽者,朱老師也在這個陌生的環境中得到了一個可以聊天的摯友,她時常都和金群說自己的心裡話。

  金群從小就是一個十分合格的傾聽者,她能夠安靜地聽別人的訴說,還能夠適時地給予說話的人他們需要的心理安慰,這種天賦似乎是與生俱來的,她敏感的心靈似乎是可以讀懂別人的心情一樣。

  在金群的努力下,她順利完成了西裝哥和木念升給她安排的任務,尤其是征文中她自己寫的一篇叫做《春雨何時喊我醒》的文章寫得十分優美,她從潤物細如絲寫到綠肥紅瘦,從新燕啄春泥寫到杏花村問酒,筆觸之下清新中帶著點青春期淡淡的憂愁,把一幅如畫的春雨和文人的心境完美結合在了一起。

  西裝哥第一次看了這篇文章之後高興地上串下跳,他像隻袋鼠一樣跳著傳給辦公室的每個老師看。他說:“這是我教書以來見過的最為優秀的一篇文章,沒有之一,我要趕快拿去投稿,讓它參加作文比賽。”

  西裝哥去每個班上課的時候都拿著金群的文章當作范文來念,一下子初一和初三都知道金群這個名字,以至於不知情的金群走在路上會看到有人對她指指點點,害她困惑又擔憂,以為自己犯了什麽錯。後來她才知道是西裝哥在每個班上都念過她寫的文章,把她捧上了天,以至於她一夜之間成了學校裡的紅人。

  在朱老師的指導下,金群的英語也學得非常好。城鎮裡的孩子四年級就開始學習英語了,可是鄉下的學校裡那些代課老師沒有人會英語,所以一直到六年級金群一個單詞都不會說,甚至連二十四個字母都記不全,完全不知道英語是什麽。

  對於城鄉差距,這是個普遍現象,所以城鎮裡的孩子英語成績一開始就比農村來的孩子好。

  第一節英語課金群就對英語特別感興趣,老師在黑板上用英文寫上“我的名字叫…”,然後教大家用英語介紹自己,所有人都不敢講,只有金群大膽地舉起手來,她說得很標準, 老師給予了表揚。

  後來英語老師換成朱老師後,朱老師也是上課時聽金群讀了英語課文才決定換金群做英語課代表的,她誇金群說金群的口語是她聽過的所有學生裡面最標準的。

  她問金群什麽時候學的英語,是怎麽學的,金群說她以前沒學過,農村學校裡面老師不教英語,都是來讀初中了才學的。

  英語老師讓大家買複讀機,很多同學都買了,只有農村來的家庭困難的孩子沒買,金群就是其中之一。

  同桌和金群很要好,而且同桌家裡比較有錢,她買了複讀機又不愛學,所以她就常常借給金群用。

  金群為了省錢,大部分周末都是走路回家走路來學校,四個多小時的山路,金群就一直聽複讀機,跟著裡面讀,回家的時候走到天黑了,她聽著複讀機學著英語即使一個人也感覺不到害怕了。就在這樣不斷地行走和跟讀中,她的英語聽力和口語練習得特別好,以至於很快就超過了城鎮裡的學生。

  金群優異的表現使得她受到老師們的喜愛,很多老師都搶著找她做事,寫作文比賽啊,英語考試比賽呀,其他班的科任老師也想找她去做。

  金群在學校裡一下子變得非常有名,不管是認真學習的學生還是混混學生都對金群充滿崇拜和尊敬。

  金群感覺到先前對她很無禮的木念升也不再那麽傲慢,文學社裡面有事他會找金群商量了,金群漸漸地沒有了對他的反感,她覺得這個男孩子雖然有些人把他說得那麽壞,但其實他內心並不是那麽壞,至少還有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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