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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第三百一十六章:別跑啊!
  可惜,呼延通的祈禱上天沒有聽到,透過染血的水晶眼鏡,他分明看到敵人在轉身。號角聲響徹田野,他聽不懂,但是他知道這是撤退的號角。

  “別走啊,特麽你跑了老子怎麽升官啊?老子的幽州院子啊,你別走,求求你了。”

  呼延通幾乎用盡了渾身力氣在嘶喊,在祈求,若是可以,他寧可給完顏斜也跪下磕頭,只要他不走,只要他乖乖留下。

  金軍撤退了,馬匹奔跑掀起的灰塵遮掩了他們逃跑的身影,留給呼延通的只是滿身滿臉的塵土。

  “狗日的金狗,你特麽不是男人啊。王八蛋啊,我的院子啊,特麽你賠我。”

  金人聽不到呼延通的哀求怒罵,老天爺似乎也睡著了,所以金人的影子消失了,消失在原野深處。

  慢慢停下馬,呼延通痛罵不已,正懊惱間,一隻大手拍在他的肩頭。

  “別罵了,人家都跑沒影了。”

  呼延通艱難轉過頭,透過水晶看見了耶律可多那張有點變形的臉。

  推起面罩,耶律可多的臉恢復了正常。

  “後面的金狗呢?”

  耶律可多有點尷尬,“他們跑了,沒追上。”

  呼延通看看他手上的大刀,只有血跡三兩滴,身上的血跡也沒有多少,於是奇怪問:“難道你們沒殺金狗?”

  “他們……他們逃了。”

  是的,他們逃了,不過是在殺了二三千遼軍後才逃的。

  回到軍營,幾乎所有的將領都在大寨門口迎接他們,呼延綽的身上也都是血跡,長槍已經沒有了,那雙鐵鐧上也是血跡斑斑,甚至似乎還掛著一點血肉。

  “呼延哥哥,厲害啊,五千人乾掉了他們七八千。”李進義喜不自禁,也不管呼延綽身上的血跡,扶著他下馬以後便上去狠狠抱了一下。

  “呼延兄弟,這是你們重騎兵第一次對陣,大勝啊。”盧俊義也上去狠狠抱了一下,太幸福了,宋軍終於可以在馬上碾壓金狗了,讓金狗的馬戰無敵神話破滅。

  幾個輔兵上來,幫著呼延綽兄弟和其他幾個指揮使卸下鐵甲,脫去被鮮血浸染的內膽,立刻包上了厚厚的棉袍。

  耶律達實沒看明白,這裡面的衣服上也都是血,就把這麽貴的棉袍圍上,不是糟蹋東西麽。

  旁邊盧俊義看到他一臉疑惑,於是解釋道:“重騎兵全身悶在鐵甲裡,出汗很厲害。如果卸甲後不能及時保暖,會得卸甲風。”

  耶律達實恍然大悟,臉色卻微微一變,“難道大戰之後出汗,卸甲都很危險麽?”

  “是的,其實不管是否卸甲,只要大量出汗必須要保暖,夏天也是如此。”

  一個輔兵送來幾壺水,呼延綽等人小口喝了幾口,都是漱漱口就吐掉,最後另一個輔兵送來幾個水壺,他們才喝了幾口。

  “這又是為何?”

  “先前的水是潤嗓子的,都是淡水。後面的水裡面添了鹽,喝幾口解渴。”

  “為何淡水不喝喝鹽水?”

  盧俊義有些尷尬,嘿嘿笑道:“我也不知道,經略軍規裡面規定的,誰不按規定喝水,會吃五記軍棍的。那個呼延通就挨過,還是經略親自動的手。”

  “那又是為何?”耶律達實瞪大了眼睛,仿佛他耳朵聽到的是一個離譜至極的笑話。

  “那是為了他們身體好,至於原因經略說過幾次,老實說我沒聽懂。不過經略既然都寫進軍規了,自然是有道理的。”

  一直到了夜幕降臨,

重騎兵們才都洗了熱水澡,穿著乾淨衣服出來晃蕩,四周全是羨慕的眼神。  他們羨慕的不是重騎兵衣服多漂亮,而是羨慕他們的馬。

  所有的馬都披著棉被,由專人喂水喂飼料,裡面居然還有黃豆,雞蛋和精鹽。吃的比遼軍普通士兵都好,特別是那棉被,好幾貫錢了吧。

  “兄弟,為啥給馬穿這麽金貴的棉被?馬身上還有血呢,太糟蹋了。”

  一個遼兵實在忍不住開口問,一口別扭的宋話讓宋軍們都哄堂大笑。

  “那是因為馬出汗多,需要保暖。你沒見我們也是先穿棉袍後再去洗澡的麽。”

  “你們每個人有幾件棉袍啊?”

  “三件,一件專門是打好仗卸甲穿的,兩件是平時更換的,我們的馬也有一件。”

  遼兵們哄的一聲都炸開了窩,此時棉花剛剛普及,價格還是很貴的。河東百姓倒還好,一床棉被不過四百多文,可遼國這裡至少要六七百文。

  棉袍的價格也不低,至少也要二三百文,所以在宋國或者遼國,棉衣棉被都是家境殷實的表現。

  宋軍騎兵居然每人三件,連馬都有一件,這簡直是顛覆了他們的人生觀啊。

  宋軍有錢遼國人都是知道的,可這麽有錢就嚇人了。

  大帳裡,呼延綽有些難受,手裡的紙仿佛重若千斤。

  殺敵七千多,重騎兵損失六百多。這六百多裡面,生還的三百多,其中能傷愈回歸的不足百人。

  其他人絕大多數身上都有傷,只不過都是輕傷,例如他自己,手臂上有一大塊淤青,是被金軍狼牙棒重擊後造成的,塗抹了化血散瘀的藥以後就好多了,即便是這樣,他在幾天裡面是不能再作戰了。

  呼延通的傷勢稍微重一些,肩膀想痊愈至少要半個月,此時也被醫官用紗布纏好固定。

  一戰下來,固然一萬金軍被打敗,重騎兵想再戰也需要幾天的修養,包括馬匹也是,有的馬匹受傷後,同樣需要療養。

  這個情況完顏斜也不知道,他隻曉得那一天他看到了重騎兵的無敵,五千重騎兵在與金軍騎兵對衝中佔據了絕對優勢,用很少的代價幾乎全殲了他一萬人。

  完顏活女受傷,被他的親衛拚命救了回來。身上的重甲被宋軍的馬刀劃過,就差一點就開膛破肚了,肚子上的傷口很長,所幸傷口很淺,用布包裹後就不流血了。

  “他們的重騎兵太厲害了,狼牙棒,大刀,都破不了他們的重甲。若不是他們的馬倒下了, 我們幾乎傷不到他們分毫。”

  習不失沒有受傷,他是一萬金軍中僅有的幾個完好無損的人。他親自與重騎兵對戰過,所以他的話是最具權威的。

  大帳裡的金將都面色如土,他們勇敢,他們不怕死,他們可以死戰,可是和這種怪物戰鬥,他們仿佛失去了勇氣。

  “他們的馬匹怎麽會倒下的?”完顏斜也抓住了習不失話裡的微妙。

  “大多是被我們倒下的馬匹絆倒的,或者是我們冒死砍馬腿才倒下的,不過這非常難,很少人能做到。”

  “他們有火銃,我看見幾個弟兄跳下馬去砍他們的馬腿,被後面的鐵騎用火銃打死了。”

  單價上的完顏活女插嘴解釋,他親眼目睹了自家族人的英勇,可惜那麽多人上去,成功的沒有幾個。

  “我搶了他們的武器,你們看看。”

  完顏活女的親衛拿出來一把馬刀,黑黝黝的刀身,只有刃口是雪亮的。

  完顏斜也接過刀在蠟燭燈下仔細端詳,良久才讚歎道:“好刀啊。”說罷揮刀砍去,他面前的案幾如豆腐般被劈成兩段。

  眾人圍上去看斷口,不由得都倒吸一口涼氣,案幾的端口整整齊齊,顯然是一刀斬斷,沒有一點撕裂的痕跡。

  “怪不得我們的甲胄沒有任何防禦力,被他們一劃就裂開了,原來真是一把好刀啊。”完顏習不失臉色都白了,他心裡一陣後怕,若不是他閃避騰挪,好幾次這種馬刀擦著他的鐵甲劃了過去,若是被劃到,說不定自己已經和活女一樣躺在擔架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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