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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墓迷燈》第2章 荒墳
  話說這件事情也有跡可循,類似的傳聞很多很多。民間也一直流傳著不少關於狐仙和黃大仙的故事,用現代科學來解釋,就是有的人體質差,抵抗力不強,在偶爾受到狐臊味的作用時,產生的一些稀奇古怪的幻覺。

  特別是在古代,由於人煙稀少,野生動物易於生存,有些狐狸都老白了毛。那時有些讀書人為了考取功名,沉迷於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美如玉,不惜頭懸梁、錐刺股,日夜苦讀詩書,自然會經常神經衰弱。這期間如果偶然遇到老狐狸的臊味,同樣的情況下,那體質差的人就會產生幻覺,迷迷糊糊的進入仙境,說不定還會與夢幻中的美女親熱一番。

  至於黃鼠狼,它釋放出的臊味沒有狐狸那麽大的威力,但也足以使體質差的女人大腦神經受到干擾,出現所謂“中邪”的症狀。

  然而事實研究證明,狐狸和黃鼠狼的臊腺,對人的大腦神經的確是有干擾作用的。

  早在零幾年的時候,中國農業科學院特產動物研究所的有關專家就曾提到此事,並做過相關的研究報告,但人們對此卻知之者甚少。

  不過關於黃皮子害人的傳聞,自解放以後發生的就少了。但這並不是最可怕的,正如我叔公所言,黃皮子、狐仙、蛇妖、粽子等等……哪怕是最平常不過的磚頭瓦塊,無論任何東西,活的也好死的也罷。只要是年頭久了,就會成精,陰氣重時必生邪祟。

  早些時候,老祖兒(太爺爺孟常遠)乾的就是倒鬥的買賣,所以叔公從小就受到熏陶,在解放前的混亂年代裡,經常以扒墳淘墓為生。而我爺爺則是上完學後就參加了革命,後來乾脆直接當了兵,抄起槍杆子就跟日本人拚殺。

  要說起我叔公孟德勝,那可是個正兒八經的倒鬥人,而且在倒鬥界裡還算是個名人,認識的人都知道他勾抓踢杆子灌大頂,而且招子很亮,還會爬山頭(修補古玩),所以都尊稱他孟二爺。

  說句毫不誇張的,就算是蒙上眼睛,用腳在地上來回趟幾下土,趴下來聞著味兒都能察覺到深埋於地下的古墓。

  局外人看不出門道,就常常胡亂猜疑。有人說他的鼻子很靈,能感受到墓裡的陰氣。也有人說他能掐會算,早就知道地兒。

  可實際上他從來都不會告訴別人,自己使得究竟是什麽法子,隻說是山上搬柴山下燒火(隱語,意思是祖傳下來的手藝)。

  若是別人問得多了他就立馬摔咧子,其實他是怕到弄得人盡皆知後,因此砸了飯碗子。

  而且他掏墳時也給自己立了個規矩,入墓後無論裡面的行貨有多少,都隻取一樣。若是碰到黑血毛、大粽子倒是沒什麽忌諱,可一旦遇到同入摸金的元良(同行),二話不說掉頭便走。

  一般情況下,倒鬥的人都是鷓鴣,山南海北的哪裡都去。所以叔公忙活了大半輩子,幾乎踏遍了祖國的千山萬水。

  不過關於叔公倒鬥的事情,我也是後來聽爺爺講起的。

  回憶起小時候的生活實在是太苦了,那時還流行用糧票,逢年過節若是能吃上一口肉那都是件幸福的事情了。

  當時家家戶戶都不富裕,而且全國上下都找不出幾家萬元戶來。更甚之,誰家若是能有輛自行車,擱現在來說就相當於一輛豪車級別了。就連一塊普普通通的手表,在那個年代來說都算得上是奢侈品。

  說句繞口的話,那時候的錢也比現在的錢值錢,十塊錢能抵得上現在的一百塊錢來花,

能買的東西倒是不少,可那時候就是窮得吃不起肉。  我叔公卻不一樣,他自己做了個火銃子,常年都躲在荒無人煙的深山老林子裡隱居打獵,最多隔上個兩三天就能吃到野味兒,記得在我七歲以後,還跟他在老林子裡住過兩年。

  那地方好像是位於現今天津市轄區外的一座荒山,方圓百裡荒無人煙,距離九琅縣和薊縣算是最近的。

  那裡群峰匯集,是各種亞熱帶植被叢生的原始森林,四處不僅山高、坡陡、谷深,而且水源眾多。而我們居住的木屋,就建在一座山腳下。距離木屋不遠,便有一條不知名的小河。

  老林子裡能吃的動植物相當豐富,什麽野杏、野梨子、野山楂等水果,蔬菜包括野地筍、野菊蕷、靈芝、花木耳、紅菇松菇喇叭菇等等……反正這些東西我那時也根本就不認識,哪些有毒不能吃,哪些又是沒毒可以食用,都需要仔細分辨。

  還有河裡的那些我沒見過的各種怪物,還有各種陸地上的各種無脊椎動物,山參野果等等,說起來就讓人一陣頭大。可有一樣,就是我那時候才發現,野外的東西相當好吃。

  記得剛來到荒山時,叔公就帶著我去附近的懸鉤子林,用套網逮了隻榛雞。隨後又開膛破肚取出內髒拔了毛,在上面撒上一層鹽巴,再刷上一些蜂蜜,最後往雞肚子裡塞上洗淨的香菇和切成塊的野果。

  等支起木頭架子涼上幾個小時後,再把榛雞放在火上生烤。等到被烤熟後,叔公就抄刀子再把熏好的肉切成片。

  烤架前常會擺上一條長木凳,凳子上放置兩個碗,碗裡都是用香油香菜醋、還有辣椒蒜末醬油調好的作料,而且我們當時連筷子都不用,直接用手抓肉放到碗裡蘸著吃,那味道著實讓現在的我都記憶猶新。

  當時叔公說這是他常年在外,自己依照所見所聞慢慢尋思出來的吃法。可等我長大後仔細一琢磨,怎麽想都覺得他這種吃法,倒是跟滿蒙兩族的手抓羊肉類似,但做法卻又有些區別。

  叔公還有個習慣,那就是在吃飯的時候,總要先喝上幾口白酒來調調舌頭。一頓飯若是沒了酒,哪怕再好吃的東西他也咽不下去,正可謂是無酒不歡。但有一點,他是愛酒卻不嗜酒。平常的時候一天三頓飯加起來,頂多也喝不超過二兩。

  只是偶爾打開話匣子的時候,才會喝上一斤,一喝多了還把我當成他的同行稱兄道弟,念叨起自己以前的事情來。由於我當時還太小,知道的事情還不多,所以也只是坐在一邊乾聽著。

  而他也難得找人傾訴,常常自顧自的說起來,有時候還給我講上些倒鬥的事情。不過他說的吊人胃口,我也時常聽得入迷,自然就樂得如此。

  在叔公小時候太爺爺就經常外出鏟地皮,偶爾會把他和爺爺兩人托付給鄉下的親戚照顧,當時隔壁有戶人家姓薛,戶主叫薛仁是個打獵的。祖上是屠戶出身,他的父輩就常以殺豬宰羊為生。

  聽村民們講,一次薛仁進山打獵,碰巧途徑一座孤墳。見那墓碑寬大竟有一人多高,不禁甚是好奇。而且墓碑上面的花紋雕工精美異常,且封土堆比一般的野墳來說還要大的多,明顯不是尋常人家的陵墓。

  於是就認定,這是縣城裡有錢的大戶看中這裡的風水後,在此下葬,心想就算是棺材裡沒有陪葬的值錢寶貝,至少那棺木的材質也定是不凡,若是刨出來,興許倒賣出去還能貼補家用。

  當時的薛仁用現在的話來形容,叫不作就不會死。但凡有點頭腦的人用屁股都能想得到,一座扎眼的孤墳,既然敢明目張膽的擺在那兒,就肯定說明這墳裡的東西不是那麽好取的。

  但心中敲定主意想要掏墳的薛仁,卻反倒還擔心被別人佔了先機,於是當天便急匆匆的趕到家中。

  等取了鐵鏟和繩子再趕回來的時候,天色也剛好暗了下來。

  回到墳地後的薛仁,見夜色將至,四周除了那座野墳到處都是空空蕩蕩的,心裡也是沒了底。

  要說不害怕那是純屬是瞎話,可無奈家中老小還要他養活。畢竟山裡的野物也不好抓,若不掏墳單單只靠自己打獵賺的那倆子兒連塞牙縫都不夠,遂只能硬著頭皮準備上前開挖。

  可薛仁還沒動手,就突然察覺到了不對勁兒,當下便圍著孤墳四下一轉悠,這才發現封土堆前的墓碑,似乎悄然間移動了位置,而且上面的刻字也不見了。

  由於這是他第一次乾扒墓的勾當,薛仁心裡本來就發怵,這突如其來的一幕可著實把他鎮住了,又忍不住在心裡嘀咕起來。這事兒實在是太蹊蹺了,難道這墓碑自己還會長腿兒跑了不成?

  不過細想之下, 又覺得沒準兒是由於天黑自己眼花了,所以沒瞧清。現在既然來都來了,哪有半路折回去的道理?那豈不成了半不嘍嘍?

  話說這亂世逼人能活活把人逼死,即使他這次不開墳,最後也是落得個沒錢吃飯被活活餓死的下場,這人要是被逼急了,什麽事情都乾得出來。

  薛仁心中一發狠,破口罵道去他奶奶的!反正左右都是個死,做就做了,還有什麽好怕的!老子這輩子別提有多憋屈了,死也死個痛快!爭取下輩子投個好胎,做個有錢人!

  俗話說得好,惡鬼怕惡人。為了給自己壯膽兒,薛仁的罵聲很大,可附近十幾裡內荒無人煙,嗓門兒再大也沒人聽得見。

  說罷,薛仁翻手抄起板兒鍬,倒土開挖了整整兩個時辰,才把面前的封土堆從中間掏空,露出下面一具如墨染般的漆黑大棺。

  棺蓋上還掛著一層由墨鬥線織成的大網,而棺材四角本有四張朱砂製成的黃符,卻被薛仁在起土的過程中用板兒鍬鏟掉了。

  孤墳四周寂靜無聲,就連一絲蟲鳴聲都聽不到,只有那慘白的月光透過林間的樹枝,絲絲縷縷的映射在地面上。

  薛仁察覺這棺木有問題,也不敢開棺,見時間很快就熬到了後半夜,心裡就合計著等到第二天早上再說。

  本想先坐下來歇一會兒,卻忽然感覺身體一輕。

  薛仁低頭一看才發現,原本披掛在身上的繩子不見了,於是便把手裡的板兒鍬放在地上,抬手在身上摸了摸。

  結果繩子不僅沒有找到,就連放在地上的板兒鍬也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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