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血的事我並沒有告訴爸媽,只是對他們說自己想換份工作。
爸媽倒也沒有多問,反正我的事他們一向不管。
我也習慣了自己的事自己處理,在旁人看來覺得我挺自由,想幹嘛自己決定了就行。
對我而已這只是沒人管的無奈罷了。只是這麽多年來也習慣了,要是某天突然他們要管起我來,我倒是不習慣了。
在家裡呆了小半個月,整體無所事事的就知道玩遊戲了。治貧血的藥連著吃了幾天感覺沒啥症狀了就停了。
古人雲:是藥三分毒。我也認同,就像感冒一樣,如果一開始感冒就吃藥,這樣的次數多了,再感冒或許就得打針才能好。
我有時挺奇怪,小時候要是不小心手上或哪兒弄了個小傷口。有點疼,我就會用用力的按壓它,總感覺痛著痛著就習慣了。所以對疼痛我的感知不會很大。
在家裡呆了小半個月,那半個月卻常常讓我覺得和家裡格格不入。就感覺自己是多余的。
弟弟中考時因為對成績不滿,所以複讀了一年的初三。因此我高中畢業那年他高一。
我工作了快一年後,他剛好上高三了,高三是很重要的一年。
我在家時弟弟放家也有回家,看著爸媽因為弟弟回來忙碌的準備著弟弟愛吃的飯菜。吃飯時對弟弟噓寒問暖,叮囑他壓力別太大。
在一旁吃著飯不坑聲的我,心裡滿是委屈和不滿。就有一種他們才是一家人,我啥也不是的感覺。
想想自己高考時,真想問問為啥區別如此大。有時我都懷疑我是不是我媽他們撿的孩子。
在父母親友眼裡,我似乎一直是個懂事的孩子。不會任性,很自立,不用人操心。
有時真想爆粗口,我不任性,我任性時有人理?我自立,我不自立有人管?
有時我都厭惡這樣的自己,以前也很多次站在樓頂想著跳下去,奈何沒有勇氣。怎整?好死不如賴活著吧!反正生命只有一次,自己又不會衝動。
命運啊!記得那時有句挺就行的話:如果擁有後會失去,你願意擁有過嗎?
那時的我一直都認為既然擁有後要失去,失去後會難過。那我寧願從來也沒擁有過。
所以對家對家人,也不在奢望能有什麽。我只是做著自己覺得自己該做的事。
在家呆不下去的我,和認識的朋友約著一起租了個兩室的房子,然後開始找工作。
還是在小縣城裡,我發覺自己有戀鄉情節。也或許我只是不喜歡太陌生的地方,繁華的大都市會讓我迷茫。
小小的縣城讓我覺得踏實,不用接觸太過複雜的環境。蝸居在自己的小世界裡,做一個最平凡的人民群眾。
其實不上學後我本想跟爸媽學做衣服當個縫紉工的。因為我小時候喜歡畫畫,喜歡自己折騰設計衣服樣式。不是很正規的設計,但卻樂在其中。
我心想著跟爸媽學縫紉,跟大伯學裁剪。學會了就可以把穿不了的衣服,或者過時不想穿的根據自己的想象來改改。
我想這會是件有趣的事。不過爸媽拒絕了,理由是覺得當縫紉工太辛苦了,不想我像他們那樣累。
後來我好像再也沒有畫畫了。因為進入社會後,除了工作還有很多事,本來畫的也不專業,所以不畫了也很正常。
但或許是對服飾有所喜愛,找工作時便拉著朋友去服裝店應聘導購員。
店長說實習三天,然後考試,
過了就錄用。不合適的話不用三天就會告知讓我們離開的。 我找工作其實挺隨意的,大多不會挑三揀四,因為覺得自己啥也不會。只要對方願意給我機會,我就願意學。
第一次接觸導購這個工作,上班時間挺長,而且全程都是站著。實習三天,第一天站下來腳就腫了。
晚上回到租的房子裡,朋友一下就倒在床上說:“感覺腿都快不是自己的了,好累,腳好酸。”
我也覺得腳酸,於是燒了熱水和朋友一起泡腳。
第二天,午飯過後,看到店長跟我朋友說了幾句後朋友就離開了。
問朋友,她說她覺得自己站不了這麽長時間,不想做這個。店長也覺得這樣的她不太適合這份工作。然後她鼓勵我,讓我加油!
就這樣三天實習期過了,店長讓我在店裡給她搭配一套衣服並給她介紹這麽搭配的原因。
我觀察了下店長的身高,想了想她的性格。然後在腦海裡想象了下她怎麽穿好看。
有了大致方向我就開始行動了。找了上衣裙子還有小馬甲,等店長換上後發現和我想象的有點出入,因為店長身高有點矮小。
看了看店長,又找了條適合她的腰帶。整體搭配好後,給店長介紹了下我這麽搭配的原因。店長聽後挺滿意的。
於是我開始了自己的第二份工作。
做銷售靠的是提成,我不喜歡爭搶,不過在我手上的顧客成交的客單價還是很不錯的。
我們店鋪是有業績排名的,第一有獎勵最後有懲罰。我可以不爭第一,但絕不當最後。
有次店裡有個活動比賽。確定人員時,我和另一個同事在競爭參與名額。本來我的業績在下班快結束時比她高的,結果宣布的名額卻是她。
我挺疑惑但也沒多想。畢竟剛開是新人,也不熟悉。幾個月後才知道那次是我的對手找老同事過了一單的業績給她,理由是我是新人,他們老同事要團結,業績算暫借,以後還同事。
我發覺自己真的想簡單了,不過我的性格向來是既來之,則安之只要不觸犯到我的原則性問題,還算能接受。
不接受也沒辦法已經過了幾個月了。已是事實,爭論也改變不了什麽。所以雖然覺得委屈但也就沒多說。
後來朋友換地方工作,不準備繼續租房子了。我想著一個人住就租了個單間。
單間的租住環境比套房差多了。我租的那個是兩室隔成的三個單間。租住的人彼此不認識也不清楚對方是怎樣的性格。
剛開始一起住的有一對年輕夫妻和一個單身中年男子。年齡比我年長幾歲,大家進出遇到,偶爾還會打聲招呼。還算相處的融洽。
後來年輕夫妻搬走了,住進來兩個小青年。感覺完全就是進入了錘煉模式。半夜一兩點還鬧騰,晾在陽台上的鞋還不見。
總之換人後嚴重受不了。鬧騰你敲門讓安靜點,安靜兩秒又折騰。時不時的丟東西,又找不到原因。門鎖我都上了兩把。
這樣相處了兩個月,總於他們搬走了。我頓時松了口氣。要不然真覺得自己會少活幾年。
至於為啥不換地方住,一是這個單間便宜,那時才150一個月。可以省不少錢。二是搬家真的費事,又沒人幫我,太麻煩懶得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