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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末第一兵法家》第779章
興師問罪而來的李孟羲一眾,根本沒把鄉人當回事兒,他們好整以暇的列陣村口,也不進攻,也不上前叫陣,還閑聊了一陣。

 形勢壓人,義軍幾百人馬到來,什麽都不乾,就已把村中據守之百姓嚇得人心惶惶,終於,主事的人撐不住壓力,服軟了,把幾個凶手綁了,押送了出來。

 李孟羲靜靜的看著對方接近,靜靜的看著對方服軟討好的模樣。

 送來的除了有凶手七人,連帶著還有豬羊雞鴨,還有半車錢財。

 按正常邏輯,村人們是想舍財保命。

 然,此番事情顯然不是準備按正常慣例發展的。

 凶手押來了,關羽廖化都看向李孟羲,等李孟羲下令處置。

 李孟羲目光掃過七個神情或無謂或驚懼或麻木的凶手,他無識人之能,也無斷桉之能,只是,掃了一眼之後,他發現被押出來的這七人皆是衣衫破舊的窮苦模樣。

 李孟羲頓時有了猜測,他暗道,這七人便就是傳說中的替罪羊。

 來是為了公道,殺無辜的替罪羊,算是什麽公道。

 李孟羲面無表情的對面前擔驚受怕的村人道,“去,把你們主事的人叫出來說話。”

 村人們也沒得答覆,也不知是要繼續追究還是就此算了,村人們趕緊回去叫管事的人。

 ——

 就在村口,升起了“法庭”。

 七個被綁著的“凶手”,已經被松綁了,個個被賜了座,另有,村中主事的人來了,主事人的人一來就痛哭流涕,說沒管好村裡人,千不該萬不該傷了人命,情願受死換村裡老小性命。

 李孟羲不與為難,同樣賜了座。

 還有,立法部司法部官員數人也在座,最後的一方人是當時親歷衝突的屯丁們。

 剛好四方人從前後左右圍坐一圈。

 在這一圈法庭左右,義軍士卒列陣在左,被叫來“聽審”的村人們在右圍觀。

 衝突雙方已經到齊,李孟羲先看向對面局促不安的七名凶手,語氣平靜的問道,“你七人且答,我巨鹿屯丁到你村裡,可有欺辱婦人之舉?”

 這開場一問,讓場面死寂了。

 “凶手”們以為是要問為何行凶,屯丁們以為是要懲治凶手,村人們以為是要當場殺人,諸巨鹿官員們以為要當眾宣罪,結果,跟所有人預料的都不同,李孟羲竟然上來不問凶手認不認罪,反問自家屯丁們有無罪責。

 凶手們還在愣神,屯丁們憤然而起,“軍師啊,俺們清清白白的,哪會乾這種事兒!”

 “俺們人少,怎敢作惡。”

 ……

 李孟羲靜靜的看著屯丁們抱怨。

 待抱怨聲停下,李孟羲看向凶手們,重複又問,“當日我屯丁入村,可有欺辱婦人恃強凌弱偷盜竊取等事?”

 “無有!”

 “沒!進村不大一會兒就趕出去了……”

 ……

 凶手們七嘴八舌的說了起來。

 一方證詞已知,李孟羲再看向村中主事的人,主事的孔武有力的中年人,此時面色蒼白,神情緊張無比。

 李孟羲問,“敢問裡長,我屯丁入村,可有劣行?”

 “無……無有劣行。”裡長神情緊張結巴的說道。

 隨後,李孟羲朝後邊圍觀的烏泱泱的揚聲問道,“父老鄉親們,我屯丁入村之時,可有人作惡?若有,不妨說來,某可為大家做主。”

 村民們你看我我看你,相互看著,無人應聲。

 李孟羲連問數遍,沒人回答,村人們自己開始竊竊私語滴咕起來。

 等了良久,人群中終於有人出聲給屯丁們證明,說屯丁們並未有惡行。

 這下,證詞俱全了。李孟羲卻沉默了。因為此時,李孟羲弄不清楚,到底屯丁們是當真無錯當真是受害者,還是村人們見大軍之威不敢指認。

 李孟羲後知後覺的意識到,兵帶多了。此番最好的情況是,村民們不懼義軍,敢跟義軍當場對峙有啥說啥毫無保留,如此,真相才能無所遮掩。

 李孟羲靜靜沉思著,一句話也不說。

 李孟羲是在回想電視上的訴訟流程,訴訟流程是訴訟與訴訟人兩方各呈證據唇槍舌劍的爭論不休,所謂,理不辯不能明,只要邏輯有不恰之處,那麽在針鋒相對的爭辯中,邏輯不通之處就一定會暴露出來。

 而要訴諸公道,求諸真相,關鍵便是要邏輯合理,無有破綻。

 真相與邏輯相合,不是真相,那麽邏輯必然會有破綻,辯論中的言語交鋒,能暴露雙方破綻,故,正反兩方之辯論,乃與求諸真相求諸公道的努力相合。

 可此時,沒有辯論,法庭之上鴉雀無聲。

 李孟羲此時很想讓對面多一個伶牙俐齒膽氣過人之輩,兩下好激烈辯論一番,辯論過程,必然能抽絲剝繭的把一個個邏輯不恰之處摘出來,辨著便著就接近了真相。

 當李孟羲從沉思中抬起頭,他環視一圈,發現所有人都在看向自己。

 目光移到凶手們身上,李孟羲平靜的問,“我問爾等,既然我屯丁未有惡行,為何爾等要起而攻之?”話問出來,李孟羲神色已微冷。

 “冤枉啊!不是俺們想動手,是東家讓俺們打的,說有人來搶村裡的地。”

 “都打人了,怎能說是隻俺殺了人?”

 “俺都沒到跟前,都沒碰到人,冤枉啊!”

 ……

 生死臨頭,凶手們為爭一線生機,哀求苦告起來。

 這麽多人一起吵吵,李孟羲聽的頭疼,他不由皺眉,“莫吵吵,”他訓斥,“一個一個來。”

 伸手想拿筆寫記,手一伸才發現,紙筆已經送給廖化了。

 示意旁邊人準備提筆記錄,李孟羲問向第一個凶手。

 “你,”李孟羲手指凶手,“姓甚,名誰?”

 凶手愣了一下,“俺叫,楊……楊二蛋。”

 “籍貫?”李孟羲再問,“就是家住哪。”

 “家住湖甸兒。”

 “家有幾口人?”

 ……

 “打架的時候你都在做啥?”

 ……

 李孟羲本不會審問,但隨著審問,他漸漸悟到了一點電視上看過的技巧。

 審問其實是心理戰術,之所以要故意亂七八糟的問,這是因為,問的越多,越詳細,被審問的人若是撒謊,那他把謊話圓過來的難度就更大。

 問亂七八糟的問題,一是盡可能詳細收集數據,二是要擾亂被審問者的注意力,撒謊需要注意力集中,一個注意力不集中,一個恍忽,心底的真實想法下意識的就說漏了。

 李孟羲悟到的審問技巧就這些,他故意東扯一點西扯一點的問,上一句問的還是去年收成怎樣,下一句就問是誰讓打人的。

 問了半天,旁邊負責記錄的人刷刷記了一大堆東西。

 隨後,再依樣審問第二個,第三個,直到最後一個。

 把凶手審問完,按同樣的方法審問屯丁,又記了一大堆證詞。

 漫長時間,全場都只聽李孟羲問東問西的問了一堆,人們也不知道李孟羲是要幹嘛。

 終於,把詳細證詞統統收集了一遍。

 李孟羲開始檢查證詞,他按著自己的理解,在眾多遍重複來重複去的穿插審問中,只要一處不同,那大可能是受審者在撒謊,李孟羲對審問技巧的理解就這麽多。

 第一份證詞,李孟羲通篇檢查了一遍,他一個字一個字的核對,結果通篇下來,前後一致,全對的上。

 李孟羲不由抬頭看了“凶手”一眼,他此時不肯定,到底是審問技巧沒用,還是凶手過於老實一點慌都沒撒。

 李孟羲認為兩種可能或許都有,有可能是自己審問技巧太爛,也有可能是凶手太老實了,有啥說啥。

 隨後,再去檢查其他眾多證詞,檢查下來,多數證詞都是前後一樣,少部分前後不一之處,拿出來再一問,一問,果然,被問的人要麽辯解說沒記清,要麽說記錯了。

 從此處,李孟羲有所判斷,他感覺自己的審問方法還是有點用的。

 再由這個判斷,李孟羲覺得,既然審問方法有用,證詞又大多前後如一,那大可能,是村人們老實的過分了,都不知道說個謊話編個瞎話。

 村人們要是說了謊話,以李某人如今的能耐,難以分辨出真假。

 綜合七個凶手的證詞,有人說受東家指使打的人,有人說到自己雖是也湊上去了,但是沒打到人,還有人直說自己冤枉,是被裡長捉來頂罪的。

 李孟羲之前本以為,被送來的這七個看著老實巴交的窮苦百姓是替罪羊,打人者是另有其人,他們是被抓來替罪的,結果實際情況出人意料,實際情況是,這七個窮苦百姓還真的親手打人了。

 問為什麽打人,幾人說東家講誰去打人秋收就多給誰分兩畝地,所以就拎著杠子上去打人去了。

 話聽到這裡,李孟羲聽明白了,手裡有地的地主可精明的很,打架鬧事兒他們可不親自上,慫恿著手下的窮苦佃戶上。

 地主們只需許上一兩畝地,不需太多言語,佃戶們為拿到地活一家老小性命,拚命就上了。

 地主們掌握著土地,就能完全役使窮苦百姓,當地主說打架的人多分兩畝地的時候,此時不是願意打架不願意打架的問題,要是敢退縮不上,那地主一個不爽,直接把地全收了不讓種了,沒了地,佃戶一家老小就得餓死。

 性命被人拿捏到了手裡,別無別的選擇。

 李孟羲目光掃過幾個窮苦人,這些窮苦人當真是凶手,當真殺人了,如果要殺人償命,那這些人就都要死了。

 李孟羲盯著對面憨厚村人看了好一會兒,憨厚村人朝李孟羲憨厚一笑。

 李孟羲移過目光,他對屯丁們道,“都上來,認認人,看動手的是不是這幾個?”

 屯丁們上前來,咬牙切齒的把凶手一一指認完畢。

 李孟羲有心想問,問屯丁們當時打群架,亂七八糟的,當真記得誰是誰嗎,可看屯丁們對凶手們痛恨不已的模樣,李孟羲心知,屯丁們絕無原諒凶手的可能。

 ——

 事情已經查明了,當時衝突的根源是,當時廖化以為村裡人少,便把屯丁隊伍派去了,可不幸遇的是幾個結盟自保的村子,這邊廖化還在前邊分田,後邊村子的人力還沒來得及清理走,結果,此處又恰好一個有遠見的本地豪強,豪強心知,若是田地全被收上去,那大家好日子就到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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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是,豪強就一不做二不休,索性糾集了人就把屯丁們打了出去。

 屯丁們的死傷就在此時發生。

 廖化牢記著交代,牢記著無論如何不能與鄉人衝突,哪怕鄉人先動手,哪怕人被打死,也絕不動手。

 之所以有此交代,是不得已為之,李孟羲生恐屯田隊處事過激造成矛盾激化,所以,不管什麽事,要通稟回來,由巨鹿城派人前去專門處理。

 衝突發生之時,廖化手有重兵,可他牢記著交代,未怒而興兵,而是選擇急報巨鹿。

 事情梳理清楚了,該是殺人償命了。

 李孟羲目光掃過一眾還未意識到問題嚴重性的七個窮苦百姓,他開口說道,“你們幾個,東家是誰?都叫過來。”

 眾人不明究竟,朝人堆裡把東家們叫了出來。

 有土地能租出去的東家,俗稱地主,地主們走來,客客氣氣的跟李孟羲見禮。

 李孟羲面無表情的會了理,一句話也不說。

 如果要殺人,李孟羲不想饒了作為始作俑者的這幾個地主。

 一時拿不定刑罰的主意,李孟羲領立法部司法部諸官員,還有關羽廖化,到僻靜處商討。

 ——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不無不可。只是,諸位覺得,殺了人,必得償命,這當真妥當嗎?”李孟羲問。

 眾人不解,眾人都說殺人者死,從來如此。

 所有人都覺得應該如此,立法部司法部官員們還有廖化關羽都覺得這沒問題。

 李孟羲歎息一聲,道“諸位應當知曉,某和幼弟曾被裹挾於亂軍之中。

 諸位說殺人就得償命,可我問諸位,要是當時我兄弟兩人遇一惡徒,惡徒喜看血肉相殘,他逼我兄弟二人拿刀跟旁人搏殺,此時某不願殺人,可不殺人,就得身死。

 為活路,某就不得不忍一時不忍,殺戮無辜。

 那此時,若有人說殺人償命,要我李某人償命,要我一命抵一命,我覺殺人非我本意,是被人逼迫如此,讓我受罰我甘願,若讓我償命,我心有不甘。”

 “設身處地,假若有一日,諸位面臨同樣處境,當被人強逼不得不殺人之時,委屈未伸,又要陪上性命,諸位覺得公道否?”

 李孟羲的話,引眾人沉思。

 法制觀念的衝突,在此時暴露了出來。

 李孟羲比眾人看的更清,他知曉動手打人的窮苦百姓們,不管他們主動的還是被東家逼迫著來的,他們只是地主手裡的刀。

 把人打死了,當然得重罰,可,直接把人砍了,略有些重了。

 還有,鼓動佃戶打人的地主們,更是可惡,屯丁是受害者,打人的佃戶也是受害者,鼓動的地主是徹頭徹尾的加害者。

 巨鹿均分田地的大計勢必要消滅地主豪強,能有打壓豪強的機會,絕不能放過。

 商討著,李孟羲隨口講述了一些奇特的法律概念。

 【非主觀意願殺人】,指,被人逼迫,或是不小心誤傷,沒有惡意沒有殺人意圖的情況下致人死亡,此時,當重刑,卻不該簡單草率的把人殺了。

 【主犯從犯】的概念是,鼓動打人的豪強是主犯,被迫動手打人的佃戶是從犯。

 打人的佃戶得嚴懲,豪強更得嚴懲。

 砍頭,當然得砍,可砍誰的頭,是砍佃戶們的頭,還是砍豪強的頭,還是一塊砍,還是砍糾合數個村落頑抗的裡長的頭。

 李孟羲傾向於把豪強們的頭砍一遍。

 關羽擔憂,若是把各家家主都抓來砍了腦袋,那鄉人們氣通連枝的,估計幾個村都得暴動。

 “我看,最好是,一人不殺。”關羽建議到。

 “一人不殺?”李孟羲眉頭皺起。

 “咱可是死傷了好幾人,要是不嚴加懲處,他等還以為咱不敢痛下殺手呢,那我官府威嚴何在?”李孟羲瞪大了眼睛。

 關羽聞言搖頭直笑,“羲兒啊,你不曾說,法制重在公道,不在官府威嚴。

 怎今日,又變了?”

 李孟羲愣了一下,“奧!”

 殺人不殺人,只在一念之間,殺人有殺人的好處,不殺人有不殺人……不殺人能有好處?

 李孟羲糾結半天,他索性讓人投票。

 願意刑殺的,拿紙點個黑墨點,不願刑殺,放白紙。

 不記名投票,眾人背過身準備了紙團,片刻後,轉身,再把紙團丟到一起。

 李孟羲把紙團展開一看,投票結果是,多數人,不願刑殺。

 ——

 於最後,放著眾多村人的面,宣告了判罰結果。

 所參與鬥毆致人死傷的七個佃戶,長判二十年監獄之刑,幾個參與鼓動的東家,幾個家主亦判二十年監禁,糾結了數個村落頑抗均田政策的裡長,判監禁二十五年。

 不殺人,這已經足夠仁慈了,但到此為止了,沒有任何寬容了。

 往下時日,這所有帶罪之人,將一直在苦役中度過。

 本地的裡長是個人物, 能在動亂中以自身能力糾合村落自保,還能一聲令下讓數個村落聽令,無論如何,此人威脅太大了。

 裡長本以為自己已是必死之局,當聽到自己只是處二十五年監禁之刑,裡長松了口氣,可隨之,裡長瞪大了眼睛,二十五年的刑期,得熬到死了。被關監牢裡二十多年,跟死有何區別。

 可以說,諸有罪之人所受刑罰,隻比死刑好了那麽一點點,相比死刑苟活了一條性命。

 幾家豪強的主事的人多已年邁,把人抓走的時候,各家族人們苦苦哀求,甚至有後輩想替長輩服刑,李孟羲斷然回絕,因為這差一點,村人們差點要暴動了。義軍兵鋒不是易與,士卒們強製把幾個村落所有人押往巨鹿城,人全部騰清,所有田地都空出來之後,一處屯田的大障礙頃刻掃清。

 巨鹿城近郊所安排的數個大型安置點,安置的從各處強遷過來的百姓已近六萬人。不管貧寒百姓還是族丁興旺的大家大族,只要一到巨鹿,先是人員打散,再是收攏人心,再是進行基本的隊列訓練,再是陸續派下去參與分田,當無地少地的百姓得到了大量土地的時候,不管怎樣的豪族頃刻崩解,豪族的凝聚力頃刻就會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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