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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律師》第9章 只要沒賣過,那就是新車
  “別吵!”

  褚一峰的大巴掌啪地一下就拍在了桌子上,滿臉的怒氣騰騰,緊鎖著眉毛瞪著我和沈宏斌,喝道:“你們是律師!不是菜市口的潑婦!吵什麽?”

  其實不是我願意吵,是沈宏斌實在太討厭了。

  我只不過簡單陳述了一下作為申請人,我們一方的仲裁請求和主張而已。沒想到他在答辯時候,不僅否認事實,還大放厥詞:

  “申請人罔顧事實,只顧牟利,借由退一賠三的法律規定惡意向被申請人主張賠償,實則是為了滿足自身獲取不正當利益的醜陋欲望,其心之惡昭然若揭。申請人的律師為虎作倀,只不過是為了獲得高額賠償以後賺取不菲的律師費,更是令人不齒......”

  這他媽還能忍?

  我當即就暴發了,“被申請人的律師滿口噴糞,歪曲事實,實則是為了轉移自身以此充好的罪惡嘴臉!此種小人行徑才是丟煞人也......”

  於是乎,褚一峰就看不下去了。

  “我鄭重警告你們兩位,身為律師,要注意庭審紀律。我們這裡雖然不是法庭,但仲裁庭也是依法成立的,你們最好放尊重一些,注意言辭!要吵架開完庭自己去吵,在我這裡就給我閉上嘴!”

  沈宏斌一臉滿不在乎,看著我,露出奸詐的笑容。

  “下面申請人進行舉證。”褚一峰吼道,看來怒氣還是沒能消下去。

  我的證據其實很充分,“證據一是機動車買賣合同,證明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存在機動車買賣關系,申請人從被申請人處購買汽車,但被申請人未能提供符合合同約定的汽車;證據二是汽車檢驗報告,證明經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檢測,該車輛存在汽車保險杠遭受撞擊,汽車油漆破損等現象,屬於事故車......”

  有這份第三方獨立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可以最大程度證明汽車屬於事故車。既然是事故車,那邊不能當做全新的新車來進行銷售,何況4S店對此事完全不予透漏,根本就是以次充好,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欺詐情形。退一賠三,我不覺得有任何的問題。

  縱然是沈宏斌,也拿我的證據沒有任何辦法。事實就是事實,果不其然,沈宏斌對我們提供的證據真實性都表示了認可,只是簡單說了一嘴“汽車是在搬運過程中出現的輕微碰撞,根本沒有對汽車的使用性能造成任何影響”。

  而在被申請人舉證環節,沈宏斌也是提供了汽車檢驗合格證,說是可以證明汽車是經過有關部門檢驗過的,完全符合質量標準,不存在任何問題。臨了,還不忘加上一句“申請人無視事實,進行狡辯,浪費司法資源,其狀之醜不可描述,希望仲裁庭予以懲處!”

  我看看褚一峰,竟沒有要阻止的意思。我便質證道:

  “被申請人一派胡言。該份檢驗合格證出具時間是在1月份,而申請人購買汽車時間是在3月份。汽車的事故出在1月份到3月之間的這段時間,該份檢驗合格證根本不具有任何證明效力。反而只能證明被申請人欲蓋彌彰,絞盡腦汁試圖掩蓋自身以次充好的醜陋面目......”

  “好了,廢話不用多說!”褚一峰忽然喝道。

  沈宏斌可以,我便不可以?你姥姥個腿的!

  然而,讓我鬱悶的不只是褚一峰單方面允許沈宏斌胡言亂語,而是在接下來的調查環節竟然完全針對了我們一方。

  “申請人,我問你,你們說汽車有問題,除了檢驗報告,還有其他證據麽?”

  我回答道:“檢驗報告已經可以證實汽車屬於事故車,證明力充足。另外,申請人駕駛過程中,也存在著方向盤無法回正、汽車加速怠速、刹車不靈等問題。”

  “我問你有沒有證據?”褚一峰低著頭,露著一雙狼一般的眼神看著我,問道。

  韓大哥當然沒有證據,普通人哪裡會想到留存證據。

  我只能回答:“沒有,但是申請人......”

  褚一峰壓根就不想讓我說完話,“好了,沒有就說沒有,說那麽多幹什麽!下一個問題,你們合同裡約定的是購買汽車,有約定是購買新車麽?”

  我一愣,這也算是一個問題?誰他媽去4S店買車,不是為了買新車?

  “根據常理,4S店出售的汽車都是新車,不需要提供證據加以證明。如果是買二手車,到二手車市場去就可以了。申請人在4S店買車,顯然是為了購買新車,這是符合一般公眾理解和社會生活經驗法則的。”

  “我問你,有沒有約定,你說這麽多有什麽用?有,還是沒有?”褚一峰臉都黑了。

  合同當然是沒有明確約定為購買新車,但我絕不能這樣說,我隻好說道:“申請人的真實意思就是購買新車。4S店出售的也應當是新車。拿事故車當新車......”

  “好了,我問完了。另外兩位仲裁員,還有什麽要問的?”褚一峰再一次打斷我的發言,看向另外兩位仲裁員。

  蔣建安全程都靠在椅子後背上,一言不發,若不是睜著眼睛,我真以為他就是來打瞌睡的。他本來就是沈宏斌選定的仲裁員,絕不會摻和進來的。

  倒是衛良說了一句,“那我問幾個問題吧。”

  褚一峰貌似有些不高興,但也只能讓衛良問下去。

  “申請人,我先問你一個問題哈。你說汽車質量有問題,但是沒提供證據,對於質量問題這一塊,你是有補充證據要提供,還是有其他說法?”

  我回道:“我們申請對汽車進行質量鑒定。由仲裁庭指定鑒定機構再一次進行鑒定。”

  衛良點點頭,說道:“好,那麽被申請人,我來問你,你們事先知不知道汽車存在事故?”

  沈宏斌笑道:“汽車沒有事故,只不過是在搬運中有了一點磕碰,不能叫做事故。”

  衛良笑道:“好,那就叫磕碰。那麽關於這個磕碰的事情,你們有沒有告知過申請人?”

  沈宏斌搖搖頭,說道:“因為不足掛齒,不影響汽車使用,所以沒有告訴。”

  衛良又轉回來問我,“申請人,你們買車過程中,有沒有清楚地向被申請人表達過要購買新車的意思表示?”

  坐在一旁的韓大哥看看我,一臉懵逼,我便解釋了一下,韓大哥說道:“說了啊,我一開始就說了要買新車。去4S店不買新車,還能買什麽?”

  衛良又問道:“那有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你的這個說法?”

  我隻好答道:“都是口頭交流,沒有證據。”

  其實,仲裁庭可以要求4S店的員工出庭作證。但是他們一定會向著公司說話的,到時候只會對我們更加不利。我不能冒這個險。

  衛良的問話結束了。褚一峰接過話茬,“下面進行辯論環節。說過的話就不要說了,有新意見就發表,沒有就簡單說一下。”

  我隻好說道:“被申請人已經承認了汽車出現了磕碰,屬於事故車,而且還對申請人進行了隱瞞。該輛汽車的銷售價格完全是按照新車進行的,沒有任何折扣,但被申請人提供的汽車完全不符合約定,更加與這個價格不符合。被申請人以次充好,構成欺詐。”

  沈宏斌笑道:“我們隻承認有過磕碰,沒有承認是事故車。事故車不影響汽車使用,也是新車。”

  我笑道:“出了事故,維修過的汽車,屬於新車?”

  沈宏斌說道:“不影響使用,也沒有賣給過其他人,當然是新車。申請人需要了解一下社會公眾經驗。”

  我笑道:“我也是社會公眾之一,我對此完全不理解。被申請人說的,是自己的狡辯經驗吧。出了事故的車輛,已經導致汽車價值貶損,完全不符合新車的標準。”

  沈宏斌說道:“不影響汽車任何使用功能,哪裡來的貶損?申請人,還是多了解一下汽車的行業規矩吧,沒有車就不要對汽車大放厥詞了。”

  我笑道:“被申請人還是多了解一下事實依據吧。沒有事實,還要一路胡攪蠻纏,才是應該好好學習一下什麽叫以事實為依據。”

  褚一峰一拍桌子,“好了!辯論結束!”

  我不打算結束,我說道:“我們申請鑒定,對汽車是否屬於事故車進行鑒定。另外,申請人可以提供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判例,十份判例均可以作證,事故車充當新車進行銷售,構成欺詐,應當退一賠三!”

  說完,我把判決書放到了仲裁庭那裡。褚一峰竟然連看都不看,丟到了一旁,說道:“法院判決是法院判決,仲裁庭的裁決是仲裁庭裁決,不一樣。”

  我竟有些無語。同為法律人,他竟何以說出這樣的話來?難道仲裁庭就不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了?

  我忽而有些驚醒。難道,這褚一峰,也能被4S店收買了?

  庭審結束,我的一顆心惴惴不安。倒是韓大哥拍了拍我的肩膀,笑道:“兄弟,你是個好律師,我看得出來你也盡力了。咱們的證據比他們好得多,但是結果,我看不一定。我走南闖北這麽多年了,見過的人比你多得多,我看得出來,那個什麽沈律師,跟那個仲裁員,肯定是提前就說好了的。”

  我低著頭,坐在仲裁庭對面馬路的石頭上,說道:“那我們要敗了......”

  韓大哥笑笑,“怎麽說呢,謝謝你吧。你也盡力了,以後如果有需要,我還是會找你。就是這個案子,咱們被算計了。贏也贏不了的。就這樣吧。”

  事實證明,韓大哥的預測是很準的。僅僅三天之後,仲裁庭就做出了判決,我們全面敗訴。

  一個鐵證如山的欺詐,竟然得到了法律的支持,我在床上翻來覆去想不通,拿過裁決書仔仔細細讀了好幾遍,竟然完全無法理解。

  仲裁庭的多數意見認為,汽車沒有辦理過注冊登記,沒有賣給過其他人,符合新車的要求;4S店隱瞞了事故,但不影響汽車使用,不屬於欺詐。而且,我們提出的鑒定申請,也沒給個理由,就直接不同意了。

  一裁終局,對於這個結果,我們沒有任何可以改變的辦法。而只要程序沒有問題,撤銷仲裁裁決根本就不可能。

  我很是氣憤。出了事故的車,也能算作是新車?這是什麽邏輯?!

  唯一讓我安心的是, 衛良沒有簽字。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員對多數意見不滿的,可以不簽字。估計衛良不滿意這個裁決結果,所以以不簽字作為抗爭。但對於最後的結局,起不到任何作用。

  我憤憤不平,法律竟被他們如此玩弄,情何以堪?

  晚上十一點,韓大哥打了電話過來。

  “老弟,跟你說個事兒,我也是剛知道,我一個朋友剛跟我說的。那個4S店的老板,跟仲裁委員會的主任,以前是同學。他們的合同都約定的是仲裁,只要到了仲裁委員會,你想,那結果還能對他們不利麽?”

  我聽完之後,猶如一道霹靂徑直闖進了我的心裡。原來,我們一早就被算計了。

  不只是我們,每一個走進4S店的車主,從進門的那一刻開始,就已經進入了他們早就布下的蛛網,成為任其宰割的羔羊,而沒有任何的反抗余力。

  “哎,現在就是這樣。老弟,我這話你不要往心裡去,你是乾律師的,你就堅持乾。我們這樣做生意的,真的是信不起法律,不敢信。好了,有空出來我請你喝喝酒。天晚了,早點睡覺吧。”

  韓大哥是個好人,知道我這幾天一直在鬱悶著,特意還打電話過來安慰我。只可惜,我卻令他失望了。

  我所無比信任和尊重的法律,竟然給了我這樣的結果,我覺得我的呼吸開始困難,額頭裡開始疼痛,渾身開始抽栗。

  我的信仰,難道要崩塌麽?

  我努力學習法律,可不是為了這樣的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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