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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律師》第15章 死磕!為了1個偉大的母親!
  恩師曾經教導過我,身為律師,一定不能與委托人扯上半點感情,更不能對他們有所同情。

  無情無義,才能做到始終理性。而時刻都要保持理性,是成為一名優秀律師的重中之重。

  遺憾的是,我要有負於恩師的囑托了。以後再當面致歉吧。

  “……綜上所述,被告人許秋菊以特別殘忍手段殺害自己的丈夫何猛,行為極其惡劣,動機非常明顯,社會影響惡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應當依法判處故意殺人罪……”

  曹哲一臉的義憤填膺,似乎對許秋菊已經充滿了十分的厭惡。在他們看來,貌似像許大姐這樣親手殺了自己丈夫的人,是屬於罪大惡極且決計不可原諒的。讓他們來起訴她,都有辱他們的光輝形象。以至於看著我都一臉的鄙夷。

  我與曹哲沒有恩怨,這也是第一次交鋒。但我對於這位檢察官的說辭卻特別反感。他們不了解許大姐遭受的苦難,自然只會用旁觀者的姿態在那裡指手畫腳,樣子要多標致有多標致。

  我微笑一下,說道:“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請允許我為我可憐的委托人,一位悲慘卻又極其偉大的母親,許秋菊女士發表一下我的辯護意見……”

  嚴肅清,北河區法院的副院長,一臉肅穆打斷了我的發言,“辯護人,本庭提醒你,發表意見要客觀真實,不要用太多主觀修飾!請注意你的措辭!”

  我本來的意圖就是從心理上,給許秋菊打造一個好的形象,讓審判庭在判決時候能夠加點好的印象分。沒想到,嚴肅清不讓。這個嚴肅清,公訴方可以,我為什麽就不可以?

  我笑一笑,繼續說道:“謝謝審判長提醒。剛才尊敬的公訴人也已經闡述清楚了他們的意見,辯護人難以苟同。首先,在審判庭做出最終的判決之前,我的委托人許秋菊女士,只是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罪犯,是否真的是許秋菊女士殺害了何猛,需要由法庭來決定而不是由公訴方來認定。所以,我們對於公訴方提出的許秋菊女士殺害了何猛的說法予以反對,並強烈要求公訴方謹慎用語,不要故意用文字遊戲為許秋菊女士附加虛偽的罪惡感。”

  “其次,什麽叫行為極其惡劣?什麽叫動機明顯?什麽又是社會影響惡劣?公訴方的說法,與之前辯護人一樣,也都是主觀描述而不是客觀陳述,懇請審判庭對公訴方的此種措辭予以同樣的提醒。另外,在真相未定之前,所謂動機、行為都是猜測,有可能是錯的,公訴方僅僅以猜測來進行判定,叫人難以信服,且有故意帶節奏的嫌疑……”

  嚴肅清當當敲了兩下法槌,對我說道:“辯護人,我再次警告你。辯護意見要緊扣事實來說,不要過度解釋文字。請你遵守法庭紀律!本庭問你,你的辯護意見到底是什麽?被告人對於起訴書的罪名與事實,是否認可?”

  我無奈,隻好說道:“辯護人認為,被告人許秋菊系正當防衛,不構成任何犯罪。”

  此言一出,法庭裡忽然哄地一聲躁動起來。

  我知道為什麽。現場的證據已經很充分了,只有許大姐和何猛是在場的當事人;菜刀是殺人工具,上面還有許大姐的指紋。任何一個人都會直觀地做出判斷,許秋菊就是殺人凶手。而我卻要說成是正當防衛,冒了天下之大不韙。

  就連嚴肅清都很是吃驚,把臉上戴著的黑框眼鏡拉到了鼻梁上,看著我,一臉詫異地問道:“你說什麽?正當防衛?”

  我舒一口氣,

說道:“是的。辯護人認為,許秋菊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  “你清楚不清楚,許秋菊是在場唯一一個具有作案時機作案條件的人?”

  我點點頭。正因為如此,我才沒有辦法給許大姐做出她沒有殺人的辯護。我必須另找出路,而正當防衛可能是唯一的選擇。只有這樣,才能讓她的殺人行為得到法律的肯定性評價。

  “辯護人,法庭有義務保證每一個犯罪嫌疑人得到恰當的充分的辯護。本庭再一次問你,你確定做正當防衛的辯護?”

  我點點頭,“辯護人堅持正當防衛的辯護意見。”

  嚴肅清將趴在桌子上的身子坐直了回去,看向許秋菊,問道:“被告人,本庭問你,你的辯護人的意見,你本人是否同意?如果你對他有異議,可以提出來。本庭可以為你另行指定辯護律師。”

  許秋菊看了我一眼,說道:“我不換律師。一切都以我的律師說的為準。”

  嚴肅清點了點頭,說道:“公訴人,被告人已經陳述完畢。你們有沒有補充意見?”

  曹哲笑道:“我們沒有補充。但公訴人想要訊問一下被告人。”

  嚴肅清點點頭,“那就開始吧。”

  曹哲咳嗽了一聲,板著一張臉看向許秋菊,用一種高高在上的語調問道:“被告人,在法庭之上如果虛假陳述的話,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你必須要說實話,知道麽?”

  我直接就反對了,“審判長,我們不同意公訴方這樣問問題。公訴方在故意恐嚇被告人。”

  嚴肅清頓了一下,說道:“被告人,本庭告訴你,公訴方的訊問,你要如實回答,實事求是。如果有虛假陳述,還是要繼續追究你的法律責任的。你清楚了麽?”

  許大姐看著嚴肅清點了點頭。

  嚴肅清一招手,曹哲便開始了:“被告人,案發之時除了你和何猛,你們家裡還有沒有其他人在場?”

  許秋菊低頭說道:“沒有。”

  “殺死何猛的菜刀,是不是你家的菜刀?”

  許秋菊答道:“是。”

  “事發之時,何猛喝了酒,在沉睡?”

  “在睡覺。”

  “審判長,公訴人問完了。被告人已經承認了,唯一具有作案條件、作案時機的,只有她自己。沒有任何可以排出的嫌疑。”

  曹哲一臉得意,好似中了雙色球一般,我真是不明白,他的這種志得意滿究竟來自於哪裡?將一個飽受欺凌的女性送進監獄,能為他帶來什麽成就感?

  嚴肅清看著我,問道:“辯護人,要不要發問?”

  我當然要發問。我點點頭,說道:“辯護人,需要發問。謝謝審判庭。”

  嚴肅清做了一個手勢,說道:“開始吧。”

  我看了看許秋菊,衝她笑了一下,問道:“許大姐,你嫁給何猛多少年了?”

  沒想到曹哲立馬就拍起了桌子,“公訴方反對。辯護人刻意稱呼被告人為許大姐,意圖拉近關系,稱謂運用不當。”

  嚴肅清說道:“辯護人注意用詞。”

  我隻好笑道:“許秋菊女士,你和何猛結婚多少年了?”

  許秋菊想了一下,說道:“八、九年了吧。”

  “在這八、九年時間裡,何猛是怎麽對待你的?”

  許秋菊低下頭,眼睛裡垂淚,說道:“冷冰冰的,拿我跟不在一樣。”

  “那麽,何猛每天在做什麽?”

  許秋菊說道:“他每天不著家,在外面鬼混。要不就是賭博,要不就是喝酒,家裡活、地裡活一點也不乾。”

  “也就是說,這麽些年,這個家基本都是你操持住的。何猛就是不務正業。”

  曹哲臉一笑,說道:“審判長,辯護人的發問,與案件事實無關。”

  嚴肅清看著我,眉毛畫了一個問號。

  我不理會,繼續問道:“這樣一個不務正業的丈夫,你是怎麽忍受八九年的時間的?”

  許秋菊低下頭,“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怪我命不好。”

  我繼續問道:“那就是冷暴力了。除了冷暴力之外,何猛有沒有對你實施過真正的暴力,有沒有虐待過你、打過你?”

  許秋菊帶著眼淚哭道:“他經常打我,虐待我。還有我的孩子,他也打,不給孩子飯吃。還要揚言賣掉孩子。”

  “許大姐,能不能給我說一下,何猛是怎麽打你的?”

  嚴肅清忽然敲了一下法槌,“辯護人,訊問要客觀,不要問這種不相乾的問題。”

  我點點頭,問道:“事發時候,何猛對你做過些什麽?”

  許秋菊哭道:“他打我,拿拳頭使勁往我肚子上打,把我打暈在床上。”

  “然後呢?”

  “然後他自己就喝酒,等我醒了,肚子疼的要命。他就要跟我那個,我不肯,他就又開始打我,打到我不能動彈,就把我硬是給強奸了......嗚......還用啤酒瓶來......我反抗也反抗不了,我打也打不過......”

  我知道許秋菊回憶起這個,內心裡會非常煎熬。但我必須要她說出來。

  “何猛在隨後又做過什麽?”

  “他把我踢到床下,罵我,打我,揚言要把小草給賣掉......他要賣了孩子......要是我攔著,他就把我做了......”許秋菊痛哭起來。

  “你做了什麽?”

  許秋菊一邊搖頭,一邊痛哭,“我不知道......我要保護我的孩子.....我不知道......”

  我看著痛哭流涕的許秋菊,不忍心再問下去,說道:“審判長,辯護人詢問完畢。可以看出,許秋菊女士對於案發一事,根本毫無記憶。從事實來看,是何猛毆打強奸被告人、販賣未成年兒童在先,許秋菊女士只不過是在受到非人的虐待之下,為了保護自己、保護自己的女兒,采取了緊急的、必要的防衛措施而已。因此,許秋菊女士的行為完全符合正當防衛的要求。”

  法庭裡哄了一下,但與先前不同的是,這次的起哄已然有了豁然開朗的意味。

  我知道,我的辯護意見至少對一小部分人,起了作用了。

  嚴肅清繃著個臉,思考了好一會,問道:“下面,你們控辯雙方要不要互相發問?”

  曹哲笑道:“請問辯護人,你所謂正當防衛,可有證據證明?”

  我笑道:“公訴人也沒有證據否認她不是正當防衛。被告人的回答就是證據,許秋菊女士的眼淚就是證據。”

  曹哲笑道:“公訴方提供的證據已經足以證明何猛的死,是由被告人許秋菊造成的......”

  我說道:“辯護人認為,縱然是許秋菊女士殺害了何猛,也是出於正當防衛的目的。公訴人的證據,恰恰能夠證明許秋菊女士實施了正當防衛的行為,辯護人在此表示感謝。”

  曹哲撇了一下嘴,問道:“正當防衛需要有危險狀態正在發生的緊急狀態,事發之時,何猛已經醉酒躺在床上,所謂緊急狀態已經不存在了。這個時候在進行防衛,根本不符合正當防衛的要求。”

  我反駁道:“首先,何猛是不是醉酒,沒有定論,公訴人不能擅自作出認定。其次,何猛是不是處於沉睡狀態,也無定論。任何一個大男人,都有可能隨時從床上彈起來,圖謀不軌。再次,何猛對我的委托人許秋菊女士實施了一系列慘無人道的毆打、虐待、強奸、恐嚇行為,並且揚言還要繼續,整個事件是連貫的、持續的,不法侵害是持續進行的所謂危險狀態根本沒有解除。公訴人人為地割裂事件的連續性,純粹以時間點來解讀行為性質,屬於斷章取義。最後,對於我的委托人許秋菊女士而言,她是完全的弱勢一方,在遭受到了何猛的一系列虐待毆打強奸恐嚇之後,一直處於驚嚇狀態,對她而言,危險狀態始終存在。她無法想起究竟發生了什麽,無法回憶起經歷了什麽,足以說明其精神遭受到了巨大的衝擊,其心理受到了強烈的刺激,整個人處於一種暫時性精神失常的狀態。在這種失常的狀態下,加以保護女兒保護自己的強烈欲望,才最終促成了事件的發生。我想請問公訴人,北河區一年的刑事案件有多少?”

  曹哲回答道:“與本案無關的問題,公訴人拒絕回答。”

  我再問:“請問公訴人,真正讓惡人遭受到惡報的案件,公訴方又完成了多少?”

  曹哲臉都綠了,回到我:“拒絕回答。”

  我又問道:“公訴方起訴被告人中,又有多少是本就無辜的受害者?有多少是心地良善的普通人?有多少是飽受欺凌的弱勢群體?又有多少窮凶極惡的罪犯,逍遙法外,而你又視若無睹?!”

  曹哲生氣了,一臉的凶相,吼道:“跟你無關!你一個律師,為了罪犯肆意狡辯,才是真的罪犯!”

  我啪地一下拍響了桌子,法庭裡忽然安靜下來。我也不知道為什麽自己就忽然站了起來,指著曹哲喝道:“你沒有經歷過別人的痛苦,沒有資格在這裡對著別人指手畫腳!真正的罪犯,你不去追究,卻要逼問一個可憐的女性,一個保護自己女兒的母親,你算什麽檢察官!?你有什麽資格說教別人!”

  “你沒有資格!”

  “沒有!”

  啪!

  嚴肅清敲響了法槌,“辯護人!我提醒你,注意庭審紀律!否則,本庭將追究你擾亂法庭秩序的責任!”

  我默默坐下,心裡一陣抽搐。

  嚴肅清說道:“雙方發問到此結束。下面由公訴方進行舉證。”

  我自己已是不知道舉證和質證環節是如何進行的了。我只知道,腦子裡有個聲音告訴我, 無論如何,我都要堅持剛下去。不是為了許秋菊,而是為了這本就不正的風,本就不平靜的水面!

  為什麽受害者卻得不到法律的同情?

  為什麽施暴者卻可以買到法律為他撐腰?!

  為什麽我的母親,當年毫無緣由地就會被關進拘留所?

  為什麽?

  到底是為什麽?

  我的可憐的母親,就如同許秋菊一樣,本本分分,只因為撿破爛走過本地人的門前,往院子裡看了一眼,結果愣是被人家說成是想要偷東西,無緣無故被打了巴掌。警察來了,竟然以偷東西為由,將我母親關進了拘留所整整三天。

  年幼的我,聽聞父親的講述,心裡全是眼淚。

  從那時起,我就立志要學習法律,要改變這惡心的風!

  現在,又一個母親出現了。許秋菊,備受欺凌的女人,一心保護女兒的母親,在嘗遍屈辱之後選擇了爆發,有什麽問題?真正施暴的何猛,沒人問責,沒人追究,那才是問題!

  沒錯,那才是問題!

  “許秋菊女士是正當防衛,不是罪犯。真正的罪犯是施暴的何猛,是高高在上肆意指責他人的公訴方,是不顧來龍去脈再度對她施以暴力的我們,是拿著她人痛苦隨意談論惡意傳播的媒體!唯有她,唯有許秋菊,心裡只有保護女兒,只有保護自己,只有最純粹的愛、最純粹的善,我們,有什麽資格評判她?!”

  說完我的最後一個意見後,法警已經把我摁住了。

  我問心無愧。

  我能做的,只有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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