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姥爺家回到自己家已經五點出頭了,去廚房換了塊煤,拿下燒開的熱水,張超美美的用紫砂壺泡了壺茶。
打開床頭的板櫃,把自己所有錢都掏出來數了數。算計著盡快去商場給父母和姥爺買衣服,已經下雪了,這就算是進入京城最冷的時候了。
鐺鐺鐺,聽到有人敲窗子,張超趕緊把錢收進櫃子裡。回身打開門,看見英子裹得跟個大胖丫頭似的正站在門前。
“起來,讓我進去,外頭太冷了。我在窗戶看見你急急慌慌的藏什麽呢?”
英子推開他,趕緊進屋坐在床上。摘下帶在脖子上的毛線圍脖,用嘴使勁呵著手心。
“沒藏什麽,不該問的小孩少打聽。你今怎麽回來這麽早啊?找我有事。”
張超關上門,騎在書桌前的椅子上。
“我開支了,今兒又下雪,我請你吃火鍋去。”
英子從兜裡掏出錢,衝他晃悠。
“呦,我這鐵公雞妹子還有出血的時候?還是我請你吧,你那錢留著給自己換兩件漂亮衣裳吧。你記著啊,以後跟人出門吃飯,讓男的花錢,連點錢都不舍得給你花的,說的話也基本都是放屁。”
張超趁機給她灌輸後世思想。
“切,我工資都攢著呢,不缺人給我花錢,我自己有。你上次請我吃鴨子,我請你吃羊肉。”
“哎,妹妹呦,有這想法就對了,不過我不一樣,我是你哥,自己好好把錢存著吧,你回家等我,我換件衣服,給我媽留張便條。”
張超騎上車,帶著英子直奔東安市場。要說北京人口中的火鍋,其實就單指涮羊肉,涮羊肉算是京城的一大特色了。
每個地方的火鍋文化都不同,比如有名的四川辣湯火鍋,潮汕牛肉火鍋,廣東順德的蛇羹。各個地方的人都有自己的口味,張超作為一個吃貨,這些他還算都吃過,如果要說最喜歡的,還得是京城的銅鍋子涮羊肉。
要想吃到正宗的銅鍋子,就不得不提有名的東萊順。沒辦法,京城人就認這個,張超現在帶著妹妹要去的,就是這個鼎鼎大名的館子。
每到冬季,這個館子就會人滿為患。英子他倆進門時候正巧有家吃完了的,就趕緊站上座,好不容易出來一趟,誰也不願意跟人拚桌不是。
店裡人聲鼎沸,各種味道混合在一起,火鍋的湯氣把店裡的玻璃,都糊的看不清外面。尤其是孩子哭,大人叫,喝酒劃拳的吆五喝六,就跟菜市口菜市場似的。
張超要說吃這個,他可算是半拉行家,也就沒讓英子點,自己熟練的要著東西。
首先就是涮羊肉的紫銅鍋子,這種銅鍋配上銀碳旺火,熱得快,火力壯。銅鍋子裡的湯,講究的是用內蒙的口蘑,大蔥和海米一起熬。
糖蒜,白菜,粉絲,凍豆腐。上腦,大小三岔,黃瓜條。
上腦位於脖頸後、脊骨兩側、肋條前,質地較嫩。三岔脊椎骨後端,羊尾前端。有一層夾筋,肥瘦各半。黃瓜條(包括底板)磨檔前端,三岔下端,質地較老,吃著各有滋味。
“英子,瞅什麽呢,涮吧,不夠再要。”
招呼了一聲英子,張超也就不管她,自己開始往鍋裡下肉。因為這種鍋子火力猛,下筷子加肉放裡面幾乎就熟,再加起來放到碗裡,沾上調料,一口下去,張超差點把舌頭吞了。
這算是他兩輩子吃過最有滋味的一口羊肉了,他和英子碗裡的小料都是自己配的,麻醬,
醬豆腐,韭菜花,辣椒油,蝦油,再加上這特製的醬油。這一口下去,各種滋味一起湧入口中。 從第一口開始,倆人就開始猛吃,也顧不上說話了。肚子裡都缺油水,缺肉。雖說時不常的張超就給自己改善改善,可也被這個時代原汁原味的涮羊肉征服了。
直到幾盤子羊肉都下肚兒,倆人對視一眼,才一起停下手。
“小超哥,以前在廠子裡淨聽同事說,沒想到這做的真的這麽好吃。”
“我早就說了,你打小就這樣,是肉就覺得好吃,你等著,我在要幾盤羊肉。”
等第二次五盤羊肉上來,張超才開始一邊喝酒,一遍慢慢吃肉。他真是感慨,感慨老字號的名不虛傳,可惜,以後為了掙錢,這些個傳統都丟了。
手切羊肉變成了機器切割,羊肉湯裡的口蘑也不見了蹤影,恨不得鍋子都變成了酒精電磁爐燒的。那也算涮羊肉?全都是掛羊頭賣狗肉掙遊客錢。
“選料精,加工細,火力旺,湯味鮮。”涮羊肉火鍋最重要的這四點,幾乎全都沒有傳承下去,真的很可惜。
回到這年頭,張超最慶幸的就是很多原滋原味的老字號還在。不然以後世網絡上面的評價,這些老字號全都是炒作出來的,去了的人都達不到期望,就是炒作出來騙遊客錢的。要不是他吃到了,還真不敢相信,中間最多三十年會有這麽大變化。
英子剝開一頭糖蒜,哢嚓哢嚓的吃著,問張超:
“小超哥,你吃飽了沒?還要羊肉不,我去給錢,我請你。”
“傻丫頭,我給完了,你一個丫頭蛋子,也夠能吃的啊,比我這個大小夥子都能吃。”
“哎呀,你別說了,好久沒吃的這麽過癮了,我現在站起來都費勁。”
這年頭的人都特別能吃,能吃程度是後來的人們想象不到的。他倆光羊肉就吃了小五斤,還有別的亂七八糟的,真不少了。
因為肚子裡缺油水,大家見到肉都是吃不夠,他們這種平時以粗糧為主的,見到葷腥,那就更玩命吃了。
“費勁也得起來,走了,回家,一會天黑了。”
兩個人都舔著肚子,心滿意足的往外走。還沒出門,張超好像聽見有人叫他,回頭一看,一群二十左右的小年輕,中間有幾個他認識。
“超子,啥前兒回來的,回來怎麽不來找我們?”
跟他打招呼的是個一米七左右小夥子,小平頭,左臉上有條疤。一身舊軍裝,手裡抱著件軍大衣。
“呦,你不叫我我都沒認出來,頭倆月回來的,讓我爸圈家裡了。這是哥幾個都在呢?你回來多久了?”
這是他以前一哥們,丁愛國,頭幾年去了陝北農村。張超回來也沒特意找過他們,以為他們還沒回來。 這幾個都是膽大的,上輩子張超參與“老大哥”分解,去做倒爺,就是跟他們一起。
“我跟愛國一個村插隊,前兩天一起回來的。我說你丫也夠慫的,你爸不讓你出來就不出來啊?你們家老爺子還能不上班看著你。”
說話這個一樣的打扮,就是多了個瑞福祥的帽子。這是他另一個哥們,也可以說是發小,他叫方海,都叫他大海。
“別扯淡,我們家老爺子打我忒費皮帶,恨不得一年換好幾根,我還是讓他省點皮帶錢吧。”
愛國,大海,這是他以前玩的最好的哥們,後面的那三四個偶爾一起玩,見得不多,張超不願意搭理那幾個人,都不是好東西。愛國和大海為人局氣,所以他們幾個願意跟著他倆玩。
愛國看了看身後,對張超說:
“怎麽著,我家?我爸發配東北去了,我們家沒人。”
“成,跟我把我妹送回去,天這就黑,讓她一人回去我不放心。你倆不是認識他嗎,小時候跟著咱們溜冰那小丫頭。英子,你愛國哥,你還記著不?偷家裡錢給咱們買冰棍那個。”
英子本來看一群小夥子害怕躲在張超身後,聽張超一說,仔細一看:
“記著呢,愛國哥,偷他爸錢咱們吃冰棍,讓他爸打的不敢回家,在咱院住好幾天。”
“嘿,英子啊,長這麽大了,你怎麽就記著我挨揍啊,成,先送她去。”
看這意思今天是慶祝他倆回城,不然他們大院那幾個貨也不能跟著,出門大海回頭讓他們幾個先走了,才跟張超一起送英子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