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禮結束後,尚有四項重要祭禮,即虞祭、袝祭、祥祭與禫祭。
虞祭:既葬之後的祭祀。
虞為葬後之祭,
《清史稿·禮志十一》:“既卜葬……題主、虞祭如常儀,歸奉升祔太廟。”
袝祭:即將死者的神主、袝歸祖廟以享祭祀。在卒哭後第二天進行。
袝為合於先祖廟之祭。
祥祭:親喪滿十三個月或二十五個月的祭祀。
禫祭:除喪服之祭。
曹七七頓了頓說道:
喪葬屬於五禮中的凶禮。
凶禮,西周五禮之一。
《周禮·春官·大宗伯》記載:“以凶禮哀邦國之憂、以喪禮哀死亡、以荒禮哀凶劄、以吊禮哀禍災、以禬禮哀圍敗、以恤禮哀寇亂。
死後照樣分等級
喪禮,是指與自己有著不同關系的人死亡之後,自己按照名分服喪的禮節。我國古代對喪葬禮儀一向十分重視,認為這是子孫盡孝的最重要的表現,國君和貴族在這方面的要求更嚴格,形成了許多繁文縟節。諸如服喪的級別,服喪的時間,服喪的樣式,舉哀的程序,殯葬的規格等等,歷來都有嚴格而瑣碎的規定。
在古代,不同身份的人去世都有不同的稱呼。
《禮記·曲禮下》就記載,天子死了叫做崩,諸侯死了叫做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
傳統的喪葬祭祀可以分為三個部分:一為喪禮,即死者臨終直到下葬之前的一系列儀式;二為葬禮,即下葬過程中的各種儀式;三為祭禮,是指下葬之後所舉行的一些儀式。
死者在彌留之際,要為他換一下鋪位,這叫做“易簀”。
臨終時用蓬松的絨絮放在口鼻上,觀察是否斷氣,這叫做“屬纊”。
人一死便要為他招魂,稱為“複”,即由專門的人拿著死者的衣服,到屋頂上向北呼喊死者的名字,概因傳說中北鬥是主死之神。
(南鬥是主生之神。)
招魂所用的這件衣服叫“壽衣”。
接下來是為死者沐浴,然後在死者口中放入米或者玉器,這叫做“飯含”。
人死之時即遣人報喪,獲知消息的親友要上門哀悼,這叫“吊唁”。
吊唁要送禮金和挽聯之類的東西。然後是入殮,入殮分為小殮和大殮。
小殮是指給死者穿上壽衣,一般是在死者死後的次日早晨;
大殮則是將屍體入棺的儀式。
小殮之後會停一段時間再大殮,這段時間叫做“殯”。
大殮後即將棺蓋釘上,然後是等待下葬。下葬並不是在大殮後立即舉行的,大殮後要將棺材停放在宗廟一段時間,(後世則為停放在寺廟裡超度。)在停放的這段時間內,要選擇墓地和佔卜落葬的吉日。
《禮記·王製》曰:“天子七日殯,七月而葬。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殯,三月而葬。”
天子七天后才可以大殮停棺,諸侯、大夫、士、庶人依次遞減。
死者的親人要戴孝,這叫做“服喪”,服喪者按照關系的親疏遠近服不同級別的喪服。
喪服按照典籍記載,分為五種,稱為“五服”: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斬衰是關系最近之親屬——子女為父母所戴的孝,用粗麻布做成,不逢邊,衣緣參差不齊。服斬衰的人要為死者服喪三年。在這三年中不能結婚生子,最好要住在墓的邊上。
有時候,學生也為老師服這樣的重服,像孔子的那幫學生,就在墓邊住了三年,三年後方才散去。子貢不僅如此,又在墓地住了三年,前後共六年,其所以如此,大概是覺得師恩深重吧! 落葬那天早晨,要舉行奠儀,然後死者親屬隨柩車到墓地。
拉柩車的繩子叫做“紼”,紼數隨死者地位的高下而定,執紼的人要唱挽歌。
西周時候的挽歌不知道是什麽樣子的,曹操倒是擬過挽歌,題目就是《蒿裡》、《薤露》。後世送葬行路時還要拋灑紙錢。
安葬結束後,家人要守居喪禮,孝子要守孝三年,因為“嬰兒三年不免於懷”,意思是嬰兒在剛開始的三年都要父母抱著或背著,這叫顧複之恩,(顧,回頭看也。背著嬰兒,每每需要回頭看看嬰兒,所以謂之顧複之恩。)所以要守三年。
守喪期間有一系列禁忌,不能吃肉喝酒,不能理發沐浴,不能娶妻納妾、夫妻同房等等。
落葬之後還有一些列祭祀,如反哭、虞祭、卒哭、祔、小祥、大祥、禫等。
後世有“做七”之禮,大概始於南北朝時期,與佛教有關。做七中以“五七”最為重要,然後就是百日,周年祭祀等。
除此之外王朝還有:
荒禮
國內發生自然災害,諸如饑荒、瘟疫等變故,國家所應采取的救災措施。當時所采取的有關做法包括救濟、薄征、緩刑、減力役、開放禁區讓百姓采集捕撈等等。這些都是救荒的。
吊禮
對遭受水旱災害、地震、日食、月食等災害地區表示哀吊和慰問,在這個時候往往會舉行祈禳活動,以求除祟去禍。
禬禮
音“貴”,別國遭受侵略或動亂造成重大損失時,與之結盟的國家要派出使臣,籌集物資去救助。
恤禮
對遭受不幸的國家表示慰問、撫恤的禮儀。
以上五種禮儀中,襘、恤是國家事物,只有國王和宰臣才可施行此禮;喪、荒、吊則不僅可由國王施行,各級貴族也都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