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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寫手》第2章 饅頭
  “喲,你也在這啊。”

  早餐攤點,

  手裡端著剛打的豆漿包子,李盛轉過身,視線在周圍的空位上挨個跳躍,隨後眼睛一亮,腳下調整方向,朝鄭彬走了過來。

  “嘿,跟你說話呢。”

  放下早餐,李盛伸手在鄭彬面前擺了擺,見他還是沒有反應,氣了,彎下腰,頭湊到鄭彬耳邊,猛然吼道:

  “吃著呢您兒嘞?”

  被這突如其來的吼聲驚得渾身打了個激靈,鄭彬抬頭,眼睛慢慢看向李盛,罵道:

  “你吼那麽大聲幹什麽?”

  “總算是有點人的反應了。”

  李盛松了口氣,回到自己位上,拿起包子啃了一口,問道:

  “怎麽了,大清早的就頂著張司馬臉,跟丟了魂似的。”

  似乎是想起了什麽,鄭彬臉色一暗,低頭,聲音有些低沉:

  “沒事,就是昨晚沒睡好。”

  “沒睡好就接著睡,年輕人,不要帶著起床氣出門。”

  “呵呵。”鄭彬冷笑兩聲。

  見對方也沒有傾訴的意思,李盛也不打算深刨,眼珠子一轉,想到昨天鄭彬問他討薪的事,笑了笑,道:

  “對了,跟你說個事,昨晚處理的快,你可能還不知道。”

  “啥事?”鄭彬若有所思地抬頭,問道。

  “好事。”

  “好事?”

  “可不是好事嘛。”眼看著鄭彬的好奇心被調動,李盛也來了精神。

  “你還記不記得當初招了你的總工頭,就是昨天你說打算聯名討薪的那個,他呀,昨晚跳樓死了。”

  鄭彬眼角不受控制地一跳,目光微微下移,裝作毫不知情的樣子喝了口湯,道:“沒聽出來好在哪裡。”

  “你傻啊,”李盛伸手比劃著:“你想,他這一死,媒體一曝光,社會再一關注,咱們工資的事,不就有著落了嗎?”

  “呵呵。”鄭彬露出皮笑肉不笑的表情,站起身,“那啥,您慢吃,我還有事,先走了啊。”

  說完,鄭彬轉身,向攤外走去。

  酒逢知己千杯少,話不投機半句多。

  人的觀念不同,這天,就聊不下去。

  “哎,彬兄弟,話還沒說完呢,你別急著走啊。”

  後面李盛抓著兩個包子追了出來,鄭彬聽到後,腳下步伐加快。

  “彬兄弟,剛才我說的話是有些不對,但我找你是真有正經事的,剛吃完飯別走那麽快呐。”李盛在後面喊道。

  鄭彬聞言,停下腳,回頭,李盛跟上,短短的一段路,這個將將三十歲的男人跑的氣喘籲籲。

  “呼——,彬兄弟,呼——,”

  李盛扶著腰,調整了一下呼吸,也不打算整那些彎彎繞繞的了,開門見山的道:

  “彬兄弟可是打算去三合人力資源排隊做日結?”

  鄭彬抿了抿嘴,沒有否定。

  看見鄭彬的反應,李盛確定自己猜對了,笑了笑,道:“不瞞兄弟說,老哥我這裡有個活,看兄弟你正合適,不知道彬兄弟做不做。”

  日結,就是按日結算的活,這種莞市城中村大量撲街賴以生存的工作,門檻極低,甚至不需要身份證,是個人就能乾。

  當然,門檻低也意味著不會是什麽好活,日結大部分偏重體力,有的還要進有毒車間。

  也因此,秉著能不做就不做的原則,鄭彬帶點謹慎地問道:“做什麽的?”

  “一時半會說不清楚,

不過我保證合法合規,彬兄弟要是感興趣,咱們邊走邊聊。”  說完,李盛自顧自向前走去,同時眼神斜瞟著向後瞄,觀察著鄭彬的舉動。

  鄭彬在原地猶豫了一會兒,還是決定看看情況,畢竟,日結那活確實不是人做的。

  李盛看鄭彬跟了上來,笑了,側頭打量了鄭彬一眼,問道:

  “聽彬老弟口音,應該不是莞市本地人吧。”

  “嗯,老家是豫市的,大學畢業後就來這邊了。”看到李盛審視自己的眼神,鄭彬確定對方是真的要招自己乾活,心裡緊張的同時,又帶點期待。

  “斌老弟是文科專業嗎,昨天在廁所裡聽到老弟的那首詩,很不錯,有感覺。”李盛帶著鄭彬出了城中村,向三環邊緣處走去。

  “詩是隨便編的,大學學的專業是計算機。”鄭彬說到這裡,語氣稍微放低。

  計算機,是現在最熱門的香餑餑。

  按理來說,這個專業的畢業生,

  無論如何都不能,至少不應該淪落到來莞市撲街的地步。

  “計算機,是出來當程序員的嗎?”果然,李盛也覺得有點意外,停下腳,扭頭看著鄭彬。“我聽說程序員現在挺吃香啊,一個月工資都得一萬二丶三起步。”

  言外之意就是在問,你怎麽落到這種田地的。

  “還行吧,就是吃青春飯的,加班多,工作壓力也大。”鄭彬咬了咬嘴唇,他覺得如果不能好好回答這個問題的話,這個工作基本上與自己無緣了。

  “其實,這兩年市場也基本飽和了,工作也不太好找。我當初就是想著都是敲鍵盤,為什麽不選擇給自己打工,所以,就去寫小說了。”

  “哦,是這啊。”李盛點點頭,邁開步子,繼續向前走。

  “那倒是巧了,咱倆一樣的,我上大學那會,房地產正火,我填志願時稀裡糊塗地選了個土木工程,想著畢業後掙大錢,結果,”

  李盛伸出四個手指:“40多度的天啊,我頂著太陽打了一天的灰,晚上連個洗澡的地兒都沒有,難受得我啊,連夜就掂著桶走了,現在做點自媒體,哎,到了,三樓就是。”

  一座還算新的寫字樓,三樓的一間屋子門口,李盛伸手,用拇指打開了玻璃門上的指紋鎖。

  裡面兩室一廳,大約七十平米的屋子,大廳中擺著幾台電腦。

  “一路上聊的挺多,想必你也知道了,咱們的工作就是自媒體,搬點視頻,寫點熱點啥的,像你這樣的年輕人,肯定一學就會。”李盛走到冰箱前, 拿了兩瓶冰紅茶,一瓶遞向鄭彬。

  “其實,也說不上什麽老板員工,就是我一個人太無聊,正好看你也順眼,文筆也不錯,就想搭個伴,咱倆一起在這混口飯吃。”

  擰開蓋子,李盛仰起頭咕咚咕咚一陣猛喝,然後打了個長嗝。

  “怎麽樣,彬老弟,給個痛快話,來不來?”

  鄭彬猶豫了一會,點點頭,不知該說些什麽好,就又對著李盛笑了笑。

  李盛也笑了,然後對鄭彬下了第一個安排。

  “本來是打算我自己去的,現在交給你了,去問問你周圍有沒有人拍下了總工頭屍體的照片,用錢買也行,我趕緊把這個稿子一寫,再配上屍體圖片,嘖嘖,流量肯定比早上的那個稿子更高。”

  李盛越說越激動,跳跑著坐到電腦前,按下開機鍵,趁著電腦啟動的間隙,手不知道從哪裡又掏出了未吃完的包子,啃了一口。

  嚼著嚼著,他忽然覺得嘴裡的包子味道有點不對,低頭一看。

  包子的豁口處,點點猩紅斑駁。

  “看來最近熬夜寫稿子上火了啊,明天去買點三黃片吃。”

  李盛呲著嘴,手指伸進去在牙齦上刷了一圈,拿出來一看,指尖帶著血。

  “不過,這店也忒摳了,兩口下去,包子沒了半個,餡是一點沒見著。”

  咂了咂嘴,李盛看看包子,也不嫌棄,張口,

  對著猩紅處,又是一大口咬下去,這次總算是吃到餡了。

  他咀嚼著,滿意地點點頭。

  “還是肉TM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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