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使用能幫助您收藏更多喜歡的好書,
希望大家都能多多登入,管理員在此感激不盡啦!
《下川》第67章 山村饕餮
  1995年晚秋,服滿3年刑期的康增銀被釋放,又回到青岡坡村。

  都說士別三日當刮目相看。不知康增銀在監獄裡經歷了什麽劫難,回到家裡的他好像變了個人。不愛睡覺了,喜歡發呆,常常盯著一個地方看,不知在想什麽大事。別人問話,他答非所問,東拉西扯,不著邊際。見到女子就害怕。無論是年輕的,年老的,癡呆傻的,迎面遇見,他就遠遠躲開。

  康增銀有時會將自己關在家裡六七天不出門,有時整日整夜在街上或村子周圍溜達,甚至走到他姐夫的老家——上灣村轉悠。康增銀唯一沒有改變的惡習就是遊手好閑,偷雞摸狗。

  父母親的死亡沒有給康增銀帶來什麽悲傷,給他造成麻煩的是沒人為他做飯了。

  康增銀入獄前能做飯的手藝就是煮肉,以及為了獲取肉食而自學的殺雞宰羊屠狗技術。康增銀出獄後,自己不會做飯,就經常到姐夫韓卜生家裡蹭飯,但這不是長久之計。有時他餓極了,就犯了老毛病,在街上逮雞、逮羊、逮狗、逮豬、逮貓,甚至逮牛崽、馬崽、驢崽。見到什麽家畜能吃,且自己一個人能乾掉,就逮住,捉到自己家裡偷偷殺掉,然後煮肉吃。

  不管是誰家養殖的牲畜在街上行走,只要被康增銀撞見,並且他處於饑餓狀態,就不能幸免,成為他的口中肉。有許多家畜失蹤的戶主找到康增銀家追贓。如果康增銀捉來的家畜還未挨刀子,且戶主一方人多,康增銀估摸不是對手,就會乖乖交出家畜;如果家畜失蹤的戶主找上康家的是孤身一人,或人手較少,康增銀根本不予理睬,照樣殺畜煮肉。戶主一方與之論理不通,要牽著自家牲畜走,康增銀就搶奪,就打架。往往二三個人都打不過康增銀,有的還受傷回來。因為康增銀手拿屠刀,餓極了的人又窮凶極惡,戶主一方不值得為一隻家畜拚命,就自認倒霉,無果而回。

  村上有這樣一位饕餮,青岡坡村民都牢牢地看護著各自家畜,街上很少再有家畜行走。

  這樣也有一個好處,就是街道乾淨了,村子裡安靜了。

  街上找不到食物,康增銀就開始在村子裡翻牆撬門,潛入別人家裡,盜取食物或家畜,鬧得村子裡雞犬不寧,村民寢食難安,時時提防著這個半吊子。

  別看康增銀平時瘋瘋癲癲,偷畜殺畜不眨眼,他的取食之道也有選擇性,就是從不侵擾他兩個姐姐及康家至親家裡的任何食物。

  康增銀見到公安民警就全身發抖,不管乾警有任何公乾,也不論與他有無關系,他都會一口氣跑進深山躲藏起來,三四天后才回來。

  就是這樣一個半癲半癡,裝瘋賣傻之人,攪得青岡坡村不得安寧。這康增銀就像《水滸傳》裡的潑皮牛二一樣,村民們又討厭又害怕,避之唯恐不及。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