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安葬春來骨灰盒這天,張童書坐在張秋水的摩托後面,他跟老爸來到柳林鎮附大灣河對岸的春天村,這是他第二次來這裡,亦是最後來這個村子。上次來這兒,那是因為春來哥他們家的柑子樹結了許多柑子,他跟著來采。
如今,冷颼颼的秋風吹遍山野,有風在樹梢上嗚嗚作響,路邊草叢有將死未死的蛐蛐喊叫,氣氛淒淒慘慘戚戚的,說不出的淒涼。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語淚先流。人生就是這般無常,有時候真是,天人永隔,生死兩茫茫。
春來有讀書的習慣,他房間有個角落擺放著二十本來書。這些書裡,有本文學名著,它是高爾基的《童年在人間我的大學》,這本書像磁鐵那樣吸引了張童書的目光,他從角落裡撿起來翻看。有些時候,就是命運,就是宿命般的偶然造就了我們的今天。這無意間的舉動讓他發現,小書堆裡有本日記,這本日記記錄著春來這些年經歷的人事。
中考結束,張童書陸陸續續接觸到課外書,他前面剛讀完米蘭·昆德拉的小說《生命不能承受之輕》,曾燃燒起對文學的熱情,甚至想要動手寫小說。此刻,張童書緩緩翻看春來哥的日記。許是內容精彩,他目不轉睛地閱讀。
文字乾淨簡潔,潦草風流的字跡呈現出優雅的風度。有些內容讓他臉紅,卻又那麽神聖,又是那麽有魅力。他覺得,他的春來哥有成為作家的雄心,在特定年紀大量讀書,又沒有死去,那他很有可能像雨果寫出許多出色的,甚至流芳百世的作品。因為他的文風具備成為開宗立派式樣的文學英雄的潛質。
哎呀,親愛的朋友!文字的簡潔並非天然的,而是修煉出來的,那是精英們勞動的成果。盡管這樣,人的稟賦跟興趣點的差異使得獲得駕馭簡潔甚至靈動的語言力量,有的人需要十年二十年,而有的人短短三五年便可完成。
日記不連續,但格式規范,有具體日期。他的字跡跟他的人同樣清新俊美,靈氣與飄逸在字裡行間遊蕩。張童書覺得,春來哥的日記像小說,小說的內容不多,卻很有意義。偷偷把日記塞進書包,他準備帶走。
張童書繼續翻看角落裡的書籍,從這堆書裡找到一篇短小說。這部短篇小說沒有名字,它是以“我”的口吻講述的,像《陌生女人來信》。雖然是平鋪直敘,卻因強烈的情感,效果震撼人心。張童書偷走日記,順手牽羊把這篇短小說帶走。走出房間,張童書撞見春天,春天瞧了瞧他:“慢點,你都要撞到我啦!”
56
次日清晨,春來下葬,他化成骨灰後進行土葬,看著黑色肥沃的泥土漸漸把棺材掩埋,張童書像保爾·柯察金思索人生的意義。這個孩子並不知道,多年前,此刻已被埋進土地的春來也曾在大灣河的橋上思考活著的意義。歷史是相似的,命運亦是相似的。他們都認為,只有永恆的東西才具有意義。
張童書忽然迷茫,他想要成為科學家,走在探尋真理的路上,找出生命的意義。只是,他不知道自己可以在這條路上走多遠。親愛的朋友,我們也不知道他可以走多遠,但我們應該知道,少年時期的志向隨意任性,很容易改變。
“爸爸,我想成為科學家!成為了不起的科學家!”張秋水騎著摩托注視前方,心裡卻在想,他兒子總是有種說不出的自信,固執己見卻又天真浪漫。這種氣質讓他的兒子看著有點傻乎乎的可愛,這些年都這樣沒有長進。
“真的嗎?!那你可得很努力讀書啦!你知道嗎?那時候,你爺爺奶奶家裡窮,沒錢供我讀書,所以沒能考進大學,現在不同了,現在我會努力掙錢供你們讀書。希望你可以幫我實現大學夢。”張童書聽著心裡感動得稀裡嘩啦,他發誓要考進名牌大學,此刻嘴上卻說:“考大學有什麽難的,我要成為科學家,了不起的大科學家!”張秋水覺得他兒子張童書哪兒都跟他很像,就是有種說不出的書呆子氣,這種書呆子氣應該是讀書讀出來的,跟環境沒有必然的關系。只是,他喜歡這個孩子,只要張童書還在人間,他的生命就會延續。
抱著夫妻後背,張童書睡著了那樣。他對春來哥,如果還有牽掛,那就是他想把他的日記他的那個短小說寫進成自己的故事,讓他春來哥的經歷成為他自己的經歷,成為他們的故事,進而化作文字留存在記憶深處。
他的夢想是要成為科學家。 首先,就是要從清水三中考進全國著名的理工大學。張童書思路開闊,尤其是陸陸續續接觸到些許科普讀物後,他對科學、科學家越發有種神聖的敬意,進而生出某種朦朦朧朧的正在形成的為科學獻身的理想與決心。這條道路漫長而艱辛,可他覺得只要肯攀登,就可以登頂。
這個遙遠的夢想像太陽牽引著他的人生,然而,他回到家著手準備的卻是另外的事情。他決定把他春來哥遺留下來的材料寫成故事。他要以故事的形式,使他春來哥活在文字深處。張童書是聰敏的孩子,他能夠從蛛絲馬跡當中追根溯源,看到許多非同尋常的事情。這些材料來到他手裡是命運的安排。
五個日夜後,這天傍晚,夕陽西下,橘黃色的晚霞染紅張家溝。桂芬喊張童書出來吃飯,張童書嘴上答應著好好好馬上就來,身子骨卻伏案書寫著故事。他媽吃著吃著有點不耐煩,端著飯碗進來叫他。桂芬不怎麽能夠理解張童書,她這兒子聰明的時候像天才,傻瓜的時候是蠢材,只要認準了事情就偏執得非要完成。他媽來叫他吃飯!他還一筆一劃地在作文本上奮筆疾書。
等到西邊山頭的太陽滾下山去,他激動得跳了起來,拿著《春來魂散》的手稿,飛也似地從房間跑了出來,壓根沒看見他媽在他身邊。
十六歲這年,張童書有點神經兮兮的,搞得自己就跟當年托馬斯·亨利·赫胥黎拿著狗骨頭說那是人類的祖先,渾身上下散發著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時難以言喻的狂喜。這個故事到底怎樣,就讓讀者朋友來鑒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