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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16世紀英格蘭》第3章 霍金斯家族
  從15世紀開始,長達三百多年的圈地運動很有名。不過此時還不算嚴重。

  因為這時整個英國也只有300萬人口。並且在15世紀農奴製廢除後,有大量的自耕農。

  馬修怎麽可能為了兩百年後的問題不圈地?

  沒錯,早期圈地的主力軍其實就是富裕農民,有錢後就成了地主。

  這是一個利益驅動過程。養羊獲得羊毛,賣掉羊毛賺了錢買更多的地,進而有更多的羊。

  買不到就租,租不到就用暴力搶。隨著時間推移,各種手段越來越嚴重,主力也變成了特權階層……最後用國家機器合法搶劫。

  有資料說,16世紀中期租貴族和修道院的土地,200英畝土地年租大約40~50鎊。養羊後賣掉羊毛可以年收300~400英鎊不等。

  不過,1509年物價還未大漲,羊毛收益的數字比中後期小多了。大約需要除以三,也就一兩百金幣的樣子。大約勉強夠買一條小型帆船。

  千萬別小看這數字,都是貨真價實的金幣,購買力爆表。老國王亨利七世鑄造的金幣,一枚就是一英鎊,重15.55克,純度更是超過95%。

  據說如果單純種地,200英畝一年能有12英鎊純收入就算很不錯了。

  安德魯原本就是個自耕農。馬修建議養羊時才十歲。這裡最關鍵的地方是,已經有人通過羊毛生意發財了。並且普利茅斯是港口,根本不愁賣。漢薩同盟的貿易船,會帶走一切他們認為有利可圖的東西。

  早期英格蘭就是個原料生產地,羊毛是用來大量出口的。穿過英吉利海峽,對面的尼德蘭就是大買家。

  馬修:“事在人為。他有錢,而我缺錢。那就存在了可能性。”

  安德魯哼了一聲,說道:“我不缺錢。”

  馬修連忙陪笑:“咱們家缺錢。”

  黛西:“剛才你還說……翻一倍來著。”

  馬修:“我們養那麽多羊,買那麽多地。最後大錢都被呢絨生產商,羊毛出口商,還有尼德蘭人賺去了。你們難道不想改變一下麽?”

  沒錯,馬修想要產業升級。

  安德魯並不笨,他其實早有這種打算。可惜,這個時代很多行業不是人人都能做的。

  特權階層做事之所以更容易成功,不是他們能力強,也不是他們更勤勞。而是因為他們是特權階層。

  甚至霍金斯家能把羊毛生意做大,也不是單純因為馬修和安德魯能力厲害。

  霍金斯這個姓在普利茅斯,是個大姓,人多勢眾。在一個沒有法治,做事靠誓言和人品的時代。拳頭和刀子才是最底層的保障。

  想黑吃黑?先掂量下自己斤兩,扛不扛得住報復。

  就算是貴族,也不太願意去招惹地頭蛇的。

  但如果手太黑,做事霸道,不講名譽,沒有誠信。一樣走不遠。

  這也是一種平衡。

  馬修當然要去倫敦,霍金斯家族裡,也是有主導權之爭的。一個貴族身份,足以讓這些姓霍金斯的人消弭不該有的心思。

  丹尼有個叫威廉的朋友,其實是遠親,也姓霍金斯。他們家以前是漁夫,現在玩的是海上貿易,獲利頗豐。

  當然,也有姓霍金斯的成了管家打手,酒坊工人,手工業者,甚至雇農佃戶。對於窮困潦倒的遠親們,安德魯總是樂於拉一把的,工錢也相當公道。

  下午馬修去了莊子裡,他這個地主兒子喜歡抓糧食生產。

他得看看今年的收成,谷倉有沒有裝滿。  自給自足是這個時代英格蘭農民的特點,就算後來物價飛漲,也沒有糧食危機,只有囤積居奇導致的供應不足。

  佃戶數量並不多,他們熱心的向馬修打招呼。這不是馬修長的帥穿的靚。而是安德魯好幾年沒收他們的租子了。唯一的條件就是多余糧食只能賣給他,價格還很公道。

  不用掏一個子,就收獲一幫鐵杆支持者。有的佃戶甚至以前跟安德魯一樣,是自耕農。

  在安德魯慷慨解囊之後,土地換了主人,自耕農改善了生活,其他好像也沒什麽不同。為什麽不賣呢?

  不用說,都是馬修的鬼點子。羊毛收入穩定,糧食那點利潤就可有可無了。

  所以,每次安德魯組織砍伐森林之類的工作,大家都很積極,不但有免費的食物免費的酒,還能掙些工錢。為什麽不參加?

  安德魯收的糧食,幾乎都用來釀酒。

  酒這種東西,在中世紀時就是剛需,沒有可靠的飲用水,麥酒就成了勞動者的可靠飲水來源。

  不過,這些啤酒在英格蘭是賣不動的。幾乎所有的莊園甚至農夫,都會釀造麥酒自用。所以基本都賣給了港口的貿易船,它們的需求量一點都不小。

  比如威廉他老子每次回來,隻購買安德魯家的酒裝船。因為不但品質好,安德魯還會給他最低價。

  實際上,把貨物運到目的地後,他不止一次的把酒也賣了個好價錢。

  馬修在莊園主管霍金斯的陪同下,把谷倉看了個遍也摸了個遍。還和佃戶霍金斯親切交談。最後在馬夫霍金斯的要求下,看了他的小馬駒。

  好吧,這些遠親遠的連他老子都已經搞不清來歷。

  這就是安德魯霍金斯在他兒子馬修的幫助下,構建的一個家族大網。

  很多“霍金斯”都要仰仗安德魯霍金斯的慷慨,安德魯也沒有讓他們失望。

  馬修說,一呼百應,就是我們的保障,就沒人敢動我們一根手指頭。郡守也不行。

  普利茅斯所在,是英格蘭西南部, 屬於德文郡。南面是大西洋與英吉利海峽交匯,向東偏北300公裡就是倫敦。

  在大航海時代,英國人幾乎都是從這裡出發奔向海洋。他們腳踏漂浮的國土,與海浪搏鬥,與敵人戰鬥。擊敗西班牙無敵艦隊,擊破拿破侖的法國海軍,炮轟阿拉伯解放白奴。足跡踏遍全世界,引領工業革命,最終成為日不落帝國。

  不過,1509年時,這個小國連貿易路線都被漢莎同盟控制著,只是個原料生產地。沒人想到300年後是什麽樣。

  劉建知道但看不到。

  他最初的想法就是吃喝不愁混吃等死而已。他現在身高比拿破侖高不了多少,但在英國人中並不算矮。

  但他的17歲弟弟丹尼卻比他高了大半個頭,渾身筋骨肉。

  為了天天吃喝不愁,為了保護自己的金幣,他不得不斷更進一步。

  周而複始。

  準備回去時,有個女孩喊道:“馬修……少爺,聽說你要結婚了?”

  他當然記得兒時的同伴。小時候他並不合群。一個成年人跟小屁孩們是玩不到一塊的。但總有些人的善良讓他記憶猶新。

  馬修想了想:“不,不會。並且我明年春天會出門遊歷,你願意作為侍女跟我一起去麽?”

  這不是作賤。還記得麽?侍女能名正言順的成為王后。

  女孩頓時心花怒放,當一個農婦還是成為一個侍女?這還用選麽?

  她從內到外都在喜悅,腳步還有些跳躍:“當然願意……不過您準備去哪?”

  馬修道:“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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