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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16世紀英格蘭》第7章 花裡胡哨的羅伯特
  酒館不是霍金斯家的產業。

  普利茅斯是一個由多個地方家族共同管理的小城,16世紀連個領主都沒有。後來的德文郡伯爵還要再等一百年。

  所謂的郡守,其實是推選出來的。這些家族在互相聯姻之下還算和睦,把持了普利茅斯的一切。

  馬修不知道的是,一百多年後,普利茅斯地方豪強們在後來的英國內戰中,團結一致,抵抗保皇派的圍攻長達四年。

  安德魯為馬修安排的結婚對象,家裡是做肥皂生意的。做肥皂的能有什麽前途?

  肥皂的生產很簡單,油脂和鹼性物質就行。在英國羊油最後往往就變成了肥皂,草木灰更是遍地都是。這種產業是羊毛產業興起的必然產物。

  可惜這個時代的人不怎麽洗澡,所以只是小生意。

  與其說是聯姻,不如說是想要可靠的羊油來源,馬修怎麽看都是虧。不但會賤賣羊油還出賣了色相。

  於是雄心大志一發,安德魯立刻覺得自己虧了,我這麽牛逼的未來貴族兒子怎麽能娶個小商人的女兒?這婚事頓時不了了之。

  很多人面對自己老子,往往不講方法。老子對兒子說什麽也往往另有玄機,尤其是有錢人的家庭。

  隨從恭敬的給馬修倒了一杯啤酒,然後放下站在馬修身後。

  一個穿的花裡胡哨的人靠了過來:“請問,您就是馬修·霍金斯少爺麽?我應約而來。您可以叫我羅伯特。”

  馬修抬頭一看,只見這人頭戴大的誇張的帽子,上面綴滿了羽毛,緊身褲,襪子鮮豔。身上是袖子蓬松的襯衫和皮子背心,腰上還有一把短劍。

  第一印象就好像撲克牌裡的大王。

  馬修奇道:“你當過雇傭兵?”

  16世紀只有雇傭兵才會穿成這副“鳥”樣。很多歐洲國家對著裝都是有規定的。雇傭兵卻不在此列。他們是權貴組織的打手。

  這些“黃金的仆人”戰績輝煌,甚至在1527年洗劫過羅馬。

  羅伯特:“不是你想的那種雇傭兵,我沒有加入那些組織,只是和一些朋友一起闖蕩了幾年。”

  原來是冒險者。

  由於雇傭兵的拉風造型,很多人都會模仿。是16世紀時尚的引領者。這個時代冒險者更多,他們的成分複雜,主要是輕罪犯,亡命徒,被排除繼承權的貴族子弟,不甘心種地的農民等等。

  這個職業上限公爵富豪,下限死於非命屍骨無存,還是挺吸引人的。

  這位羅伯特的經歷很豐富啊。

  馬修伸出一隻手示意:“請坐……來一杯麽?”身後隨從立刻取出一個玻璃杯放在桌子上。

  羅伯特看了一眼這隨從,見只是個憨厚青年,也就不再在意。

  他毫不客氣,坐下拿起酒壺就自己倒:“您比我想的要年輕,有點出乎預料……您穿的這是什麽,這帽子又是什麽名堂?”

  馬修笑道:“只是氈帽和呢絨外衣。”

  羅伯特:“不不不,我好像從未見過這種風格的……氈帽。”

  馬修端起玻璃杯:“你不覺的和你的帽子風格差不多麽?只是沒了羽毛。”

  羅伯特很快理解了舉杯子的意思,也端起酒杯:“我喜歡你的打扮。”

  馬修輕笑一聲,兩人碰了一杯。“叮”的一聲脆響,酒館裡的人都轉頭觀看。羅伯特頓時覺得自己更加牛逼大發了,下定決心也要搞一套玻璃器皿。

  馬修的服裝其實也是沒辦法,

想要穿的舒服,設計和裁剪很重要。這時代布料就那麽幾種,羊毛氈和呢絨之所以能持續幾百年,正是因為好用,耐用,好穿,耐穿。英國的緯度,相當於黑龍江。即便有一圈海洋升溫,溫度也高不到哪去。  馬修:“你當過水手?都去過什麽地方?”

  羅伯特:“是的,不過時間不長。我在尼德蘭給人當過保鏢,還去過斯德哥爾摩,法國和伊比利亞。當然,也去過佛羅倫薩威尼斯,最遠到過西非。想去美洲,但沒去成。”

  這是把歐洲海岸幾乎都走了一圈?

  馬修喝了一口啤酒:“怎麽就回來了?”

  羅伯特:“我已經有了足夠的錢,不用再去冒險了。”

  馬修笑了笑,眼神意味深長:“倫敦雖然不遠,但現在流浪漢還是不少的,他們躲在荒山野嶺,攔路搶劫的也很常見。其實也是在冒險。”

  羅伯特也慢慢露出笑容:“我想做點生意,霍金斯家是個不錯的夥伴。所以,我需要你的信任。”

  有意思。馬修道:“我的生意已經不少,感覺已經忙不過來了。”

  羅伯特:“不不不,您不需要經營~我想買條船,去西非做生意。霍金斯家只要投資然後等著分成就好。”

  馬修來了興趣,投資貿易商船?這個時代應該是能賺錢的,不過風險也不小。

  “去西非能做什麽生意?”

  羅伯特:“您應該聽說過,葡萄牙人這些年在販賣人口,那些黑皮膚的奴隸在尼德蘭也不少。”

  “而我恰好認識個尼德蘭富商,還有一個非洲的酋長。”

  馬修怔住了:“黑奴貿易?”

  羅伯特笑道:“這個詞匯不錯,很準確。”

  馬修有點懵,販賣人口他知道,但販賣黑奴1509年就已經存在了麽?

  馬修沉吟片刻:“我很想告訴你從倫敦回來再說,但我必須告訴你,我絕對不會投資任何販賣人口的生意。”

  羅伯特有些驚奇:“霍金斯先生……我能稱呼你的名字麽?”

  馬修攤手示意。

  “馬修……能告訴我為什麽麽?”

  馬修:“人是有原則的。雖然我不是什麽道德君子,但人口貿易已經超出了我的底線。”

  羅伯特:“這樣啊……不過我是說……為何不是第一句?”

  馬修端起啤酒:“商人也應該是有原則的。講究信譽,就是最重要的原則。”

  羅伯特點點頭:“我明白了。不過馬修,我覺得您對商人這個職業可能有些誤解。”

  馬修聳聳肩:“所以我說的是應該。我只能保證自己會堅持這些原則。”

  羅伯特抬起玻璃杯,也學著和馬修對碰了一下,笑道:“您準備出發時,通知我就行。無論如何,倫敦我都會陪您走一趟的。”

  “鑒於您的坦誠,我也想告訴您實情。我的錢確實足夠,可一旦出事就是血本無歸。所以,只是想分擔風險而已。”

  大航海時代,沉船海難屢見不鮮,屬於家常便飯。

  馬修點點頭,這是一個成功的冒險者。買條新船,裝滿貨物補給,雇傭水手。沒有幾百英鎊身家下不來。

  都鐸王朝時期,購買一條100噸左右的小型船隻,看具體情況大約需要100~200英鎊。船隻再大,平均每噸位也就大約1~2英鎊。不過請注意,這時的英鎊是15.55克黃金,同時期佛羅倫薩發行的金幣只有3.5克。

  基本上,亨利七世的100英鎊你可以當做20萬人民幣來算。

  更小的船也有, 不過噸位越小,遠洋航行越危險。風險直線上升。以至於後來西班牙美洲船隊規定隻接受100噸以上,船員不低於32人的船隻。

  在16世紀早期,100噸已經是不錯的噸位了。即使是後期,遠洋商船大噸位的也不多。

  16世紀大航海時代,帆船噸位是海量的小型船隻(150噸以下),不少的中型船隻(500噸以下)和少數大型帆船(1000噸以下)。更大的也有,16世紀後期會增多。

  就算到了19世紀,美國的船隻平均噸位也不過兩百多噸。

  再比如,西班牙塞維利亞只能通行450噸以下的,再大就進不去了。倫敦好點,但是有記載,某個大船載重900噸就擱淺。

  馬修:“如果冬天你沒事,歡迎前來霍金斯家的莊園,我的弟弟向往外出冒險,但他太年輕,身手也不行,你可以教他點實用的東西。我會為此付出合理報酬的。”

  羅伯特眼睛一亮,這活太合適了,沒有風險能掙錢。還能和霍金斯家混個臉熟。立刻答應。

  出了酒館,馬修就準備回去了,說不定還能趕上吃飯。

  造船是需要專業人才的,普利茅斯當然有造船廠……或者說作坊。還不止一家。可惜主要業務是漁船和小舢板。

  這個時代造船全靠造船工人的經驗,圖紙?別想了,連測量和數字都不見得用得上。巴掌比劃才是最常見的方式。

  所以,有經驗的船工才是必須要尋找的。

  馬修摸了摸下巴,眼神開始不定,要不要高薪挖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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