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京湖製置司衙門。
“……欽此!”嫋嫋的香煙中,使臣念完了聖旨,史蒿之爬起來,接過聖旨,卻沒說“臣領旨!”
只是他面帶冷笑,衙門陷入一片低氣壓中,讓使臣心驚膽戰,他也是倒霉,這趟差事輪到他來,他不得不來,看史太尉的樣子,就算接了旨意,也怕有麻煩。
不過史蒿之倒沒有為難他,著好生安置使臣,然後盤算起來。
這份聖旨要求史蒿之出動京湖兵馬,進軍洛陽,接應趙葵。
為了獎勵史蒿之響應號召,加給史蒿之以“兵部尚書”職銜,事成之後,另有重賞。
朝廷要說給史蒿之升官,史蒿之則視為笑話!
你要獎勵就好好獎勵,給個不倫不類的“兵部尚書”,算什麽?
宋朝建立了一套複雜完備的體制,通過設置樞密院、三衙、兵部等多個各負其責、互不隸屬的軍事機構,以“軍權三分”的方式對軍權施行了極為有效的製衡和約束,其心思之縝密、手段之複雜、影響之深遠,歷朝歷代無出其右,堪稱達到了古代軍權管控的“天花板”。
樞密院位高權重,對全國軍隊有出兵權,無統兵權。
禁軍三衙負責保護臨安府和建康府兩大重地,軍官手握重兵,有統兵權,無出兵權。
而兵部的資格最老,卻淪為無存在感的“小透明”
作為老資格的朝廷軍事管理機構,兵部可以追溯到三國曹魏時期的“五兵製”,歷經隋唐兩代發展,兵部成為王朝主要的軍事管理機構,權勢很大。然而,隨著唐朝後期的藩鎮割據以及更加混亂的五代十國,地方軍閥紛紛擁兵自重割據一方,以致於兵部的權力大大削減。
宋朝建立後,對兵部的權力進行了進一步的弱化和虛化,據《宋史》記載,兵部掌“兵衛、儀仗、鹵簿、武舉、民兵、廂軍、土軍、蕃軍,四夷官封、承襲之事,輿馬、器械之政,天下地土之圖”。
其中不難看出,兵部對廂軍、民兵這些戰鬥力不足的地方軍隊進行一些管理,加上一些後勤保障、測繪地圖之類的事務,對於宋朝真正的中央軍“八十萬禁軍”(並非是實指)是根本沒法染指的,更談不上指揮作戰、調兵遣將了,可以說是存在感極低。
南宋此次軍事行動原本是打算在三個方向,配合奪取河南之地的,除了趙葵統領的兩淮戰區宋軍,宋理宗還想調動京湖的史嵩之以及四川的趙彥呐,然而兩大臣皆不支持此番戰事。
趙彥呐不出兵聲援趙葵軍,吸引關中之地的蒙古軍,對入洛幫助不大,也就罷了,離得遠幫不上什麽大忙。
史嵩之很重要,朝廷說要封史蒿之為“兵部尚書”,毫無誠意,史蒿之只能呵呵了。
他寫了一道折子,托使臣帶回去呈交皇上禦閱。
宋理宗觀看史蒿之的折子,乃是拒絕接受“兵部尚書”職銜,說什麽才疏學淺,不堪大任,還有就是新近受賞,不好意思再進位。
同時,對於要其出兵的要求,史蒿之的意思是“臣不奉詔!”當然沒明說。
以前交代過,“抗旨不遵”對於文臣中的重臣而言,那不是件事!
宋理宗是不會殺史蒿之的,但是否要罷黜他的官職?
找來右宰相鄭清之商量,鄭清之不想背這個鍋,反對!
他振振有詞地道:“史蒿之在京湖一帶很有影響力,讓他出兵幾乎沒有可能,但是朝廷還不能動他,萬一逼急了,
史嵩之擁兵自立,那麽京湖地區必然大亂,那時別說端平入洛的軍事行動不能實行,大宋還要陷入到平定內亂的戰爭中。即使順利撤了史蒿之的職位,新任京湖製置使一時必然會難以控制京湖局面,對發兵入洛不會有利。” 撤換史蒿之這議遂罷,鄭清之覺得:“為人臣者,史嵩之還不至於到了置大宋生死於不顧這種地步吧?史嵩之是個重‘事功’的人,沒有實權給他是休想其有作為的,臣以為可把端平入洛督糧草這一至關戰役的大任交給了史嵩之!”
於是使臣再走一遭,傳朝廷聖旨,乃詔令嵩之籌畫糧餉。
你不出兵可以,你支持一下糧餉吧,供應糧食給兩淮軍隊,說是京湖地區方便供食,但在史蒿之眼中,那就是朝廷吃大戶,專一找自家的便宜。
他就回了朝廷一道折子,乃“臣熟慮根本,周思利害,甘受遲鈍之譏,思出萬全之計。荊襄連年水潦螟蝗之災,饑饉流亡之患,極力振救,尚不聊生,征調既繁,夫豈堪命?其勢必至於主戶棄業以逃亡,役夫中道而竄逸,無歸之民,聚而為盜,饑饉之卒,未戰先潰。當此之際,正恐重貽宵旰之慮矣。
兵民,陛下之兵民也, 片紙調發,東西惟命。然事關根本,願計其成,必計其敗,既慮其始,必慮其終,謹而審之,與二三大臣深計而熟圖之。若夫和好之與進取,決不兩立。
臣受任守邊,適當事會交至之衝,議論紛紜之際。雷同和附,以致誤國,其罪當誅;確守不移之愚,上迕丁寧之旨,罪亦當誅。迕旨則止於一身,誤國則及天下。”
巴拉巴拉一大堆,意思就是說京湖地區有水潦螟蝗之災,饑饉流亡之患,嚴重乏糧,無力支持!
什麽沒糧只是借口,史嵩之在京湖地區的襄陽經營十多年能沒糧?
史嵩之所說是實情,也有藉口。史嵩之在襄陽十幾年,主要功績在於經理屯田。至紹定元年,史嵩之已積谷六十八萬石。去年冬天還給圍攻蔡州的蒙古軍運去三十萬石軍糧,今年夏天就沒法給開封、洛陽提供軍糧了麽?
史嵩之既不肯出兵,也不肯助糧,恨得宋理宗牙癢癢的,一迭連聲要把他撤職查辦!
根本不用宋理宗下手,史蒿之以退為進,上表要求辭職,不做京湖製置使了,以免妨礙朝廷行事,他於心不安。
他說得痛快,鄭清之卻不敢痛快同意,他認為既然朝廷已經決策,必須同心協力,一致對外,於是阻了宋理宗的舉動,他私信一封給史嵩之,叫他“勿為異同”,即不要搞另外一套。
中國文化的特色是這樣的,聖旨、上級的命令不好使,私人私信反倒有用,即使史嵩之力求辭職,但最終勉強地同意留任,為兩淮之軍送糧。
然而,史嵩之會心甘情願地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