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初年,在山東有一家名為“十裡香”的餐館因其招牌菜——生炒驢肉而聞名遐邇,據說其香味能飄散至十裡之外。該餐館采取極其殘忍的做法制作此菜肴:在地上固定四根木樁,將活驢四肢綁在樁上,未經宰殺便開始取肉。每當有顧客點單時,廚師便會依據顧客要求割取驢臀部或肩部的肉,用滾燙的開水燙過後現場切割,煮熟後立即端上餐桌。顧客在品嘗之時,驢子還發出哀鳴之聲。
時任山東按察使的長賡大人深感此種做法過於殘忍,於是拘捕並處決了餐館主人,從此這種殘酷的烹飪方式才得以終止。美食種類繁多,為何非要采用如此殘忍的方式滿足一己口腹之欲,這樣的行為理應遭到社會的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