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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零後舊憶:人間無事》二十一 菩薩告密
  輾轉著北風吹來了,一季的楊桃也落得精光,冷不丁啪嗒跌在地上,人走上去軟塌塌的,像誤入了水果泥潭,寸步難行。

  南方向來比北邊慢上一個節拍。

  過了立冬,一段雨一陣風過後,天滋滋轉涼,夏天才算正式告退。

  玉芬嬸鬧上法庭的日子,印象中是這種季節交替的天氣。

  那時暑假也快盡了。

  我仍天天去玩水。

  四歲的弟弟像個跟屁蟲緊貼著我不放。

  可母親把我倆看得很嚴,寸步不許離開她的視線。要有一小半刻的功夫不見人影,她就會操著帶著上裡口音的嗓門,沿著屋底泥路,一直走到水田的田壟邊上,喊我和弟弟的乳名。

  田野空空闊闊,一喊,聲音能傳得老遠。

  這時我必須趕緊收了家夥,帶弟弟回家,不然遲了一步,母親就會揪住我耳朵,讓我跪在玉皇大帝龕前,逼我招供去了哪裡、幹了什麽。

  一開始我還實話實說。

  如果只是撈田螺抓青蛙、爬樹摘果子,母親不會打我。

  但若我去泅水,母親就會拿竹編針織棍狠狠打我,抽我的背和屁股,並且只打我一人。

  於是我開始撒謊。

  可每次都被母親識破。

  撒謊要罪加一等,吃了頓竹筍炒肉絲,晚飯便沒得吃。

  母親指著我的鼻尖,警告我:“別以為你去玩水沒人知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你要是去玩水,菩薩都會告訴我。”

  她的話令我好生鬱悶。

  難道菩薩真是愛打小報告的人?

  我輾轉反側,思來想去,終於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

  群眾中出現了叛徒。

  那個叛徒,就是我弟弟。

  不然,為什麽每次他都能逃脫母親的責罰呢?

  想明白後,我便不許弟弟再跟在我身後,讓他自個兒玩去。他扭捏著不肯離開我,我就威脅他,打他,扭他手臂和屁股。

  一天,我正準備甩開弟弟,獨自一人去玩水。弟弟死活不肯走開,我撿了根樹枝,像母親抽我那樣抽他屁股。

  正巧覃福哥見了,問我為什麽要這樣做。

  我把玩水挨揍的事告訴他。

  他便問弟弟:“是你跟阿媽說你倆去玩水了?”

  弟弟睜著無辜的大眼睛,一本正經地說:“不是,阿媽說是菩薩告訴他的。”

  覃福哥比我大六七歲,稍稍動動腦筋就想明白了,轉過身笑著對我說:“別折磨你弟弟啦。也不是菩薩告訴你媽的,是你去玩水露出了馬腳。”

  “她怎麽發現的?快告訴我!”

  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

  “你去水裡玩過以後,身上不會流汗,等身上的水幹了,用指甲往身上輕輕一摳,皮膚就會留下痕跡,這個秘密我阿媽早就知道了。說不定還是她告訴你媽的。”

  他這麽一說,我才想起,我倆一回家,母親就會拉起其中一個的手,用指甲在皮膚上劃來劃去,我卻從未注意過。

  但我對他的說法將信將疑,決定要試驗一番。

  所以還是對弟弟說:“我待會跟著福哥去挖魚,要是他說的是真的,我以後再也不趕你走了。”

  弟弟很聽話地走了。

  他走後,我隨便尋了個池塘,渾身脫了個精光,遊了好大一會兒,再上岸在太陽底下曬。

  等身上的水都被曬幹了,用手輕輕一摳,果真如覃福哥說的那樣,摳的地方留下了淺淺一道痕跡。

  覃福哥便對我說:“這下我說的沒錯吧?你要是不想被發現,遊完泳後你就得想辦法讓身體流汗,只要你皮膚出過汗,再怎麽摳都不會看見痕跡了。”

  我便圍著魚塘跑了一陣,身上大汗淋漓,再拿手指一摳,真的怎麽摳都沒痕跡了。

  正為這個新發現高興著呢,突然聽見覃福哥半身子蹲在草叢裡,嘴上“唉喲唉喲”地叫。

  我忙跑過去問他怎麽了。

  “我剛才屙屎,拿葉子擦屁股,被葉子上的蟲把屁眼刺了,火辣辣的,痛死我了!”

  覃福哥一臉痛苦地嚷著。

  人有三急,急的時候都是隨便找個地屙屎屙尿。

  我也曾經遇到過類似被蟲蟄的情況,便問:“那片葉子呢?”

  覃福哥指了指水塘上漂著的一片尤加利葉,葉上一隻毛絨絨地青蟲正蠕動著肥碩的身子,慌不迭地找逃生的安全通道。

  我把這片葉撈起來,用葉片包住蟲子,手用力往中間一擠,再打開,蟲子變成了一灘綠色液體。

  我把綠色液體塗在覃福哥被蟲咬得紅腫的皮膚上,覃福哥馬上感到舒服多了,很快,皮膚上的紅腫也消失了。

  他甚感驚奇,“你怎麽曉得這種方法治?”

  “我也是踩到狗屎運。有一次我也像你一樣被蟲蟄了, 我一生氣捏死了那條蟲,還把它的液體塗在傷口上,沒想到效果那麽好。不過,一定要找到咬你的那條蟲才行。”

  我一臉自豪地說。

  這是我當時頗為得意的發現。

  後來,我學了些微末的中醫學知識,才明白這是原湯化原食的植物版本。

  解決了屁股疼,覃福哥拉好褲子,說為了答謝我,教我幾招釣魚的法式。

  我早聽說他時不時帶著人去挖魚,回來拖著一大籮塘角魚泥鰍魚,在那個時候,大家都說他是個膽子極大的年輕人。

  想到可以吃上美味的魚湯,我忙不迭地點頭應承下來。

  他又問:“你有魚線和鉤子沒有?”

  我搖搖頭。

  覃福哥用指尖撓撓額頭,“這有點難辦呐。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樣吧,你回家找阿媽要一角錢,就可以去圩上買了。”

  我聽他話,急急飛奔跑回家,見弟弟蹲在門前的排水渠邊,全神貫注地盯著苦瓜上爬著的七星瓢蟲。

  母親卻不在家。

  我走出門問弟弟,“阿媽呢?怎麽還沒做飯呢?”

  弟弟頭也不抬,眼睛仍盯著七星瓢蟲。

  “秀姑婆找她去圩上法院了。”

  法院對村民而言是個有威懾力的地方,僅次於地府的存在,沒事輕易不進去。進去的人都會在牆外面貼一張大字報,是件極丟人的事。

  我摸不著頭腦。

  一向遵紀守法的母親怎麽會惹上這種禍事?

  於是我撒開腿跑上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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