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經常來到醫院看望我的母親,但她從來也不知道。
每次我都能得到一個新名字。
但無論如何,我的名字都不會艾利克·列烏特。
我媽現在的工作是負責變瘦。她從肉包著骨頭變成皮包著骨頭。也許不久後會變成一具骷髏架子躺在病床上。
每次我以自己——艾利克·列烏特——她的兒子的身份去看望她時,她總會表現得不耐煩,來上一句:“你也知道來。”她總是不到十分鍾就說自己太累需要休息,然後按鈴叫護士把我趕走。
上次,她把我認成了她的朋友——也是作案幫凶——艾比蓋爾,她們曾一起搶劫過幾個商鋪。當她看見我的時候,臉就舒展開了,向我微微點點頭,說:“噢,艾比蓋爾。都是我的錯,我太魯莽了。不過他們不能拿我們怎麽樣,我們只是劫富濟貧而已,也沒有傷害到那個商販。”
我告訴她,商店的監控視頻上顯示的可不像她說的那樣。
而且她面臨著多項指控。監控視頻上都擺在呢。
“你的聲音怎麽這麽粗獷啊,艾比蓋爾,”她先是疑惑,然後又衝著我笑,“不會是嗑太多藥了吧。”
接著她又講了半小時,基本上都是講該怎麽逃避這次的指控。我實在是受不了,打算去休息室取份報紙打發時間。
剛開門,樓道裡就傳來一陣嘶吼聲。
“伊雷什!為什麽!”
“維拉女士……請你放手好嗎?我不是伊雷什。”
“為什麽你就是不願意承認呢伊雷什?”
發了瘋的維拉是隔壁病房的。天知道她來這多久了。據說當她的哥哥對她下手之後,她就開始瘋瘋癲癲了。她看誰都像她的哥哥伊雷什。現在,她就把醫院的一位護士芬娜看成了她的哥哥伊雷什。
你不會認為護士芬娜就是正常人吧?她可不是個真護士!她認為自己是從未來穿越回來的科學家,來到這的目的是研究這個時代的人類。她手腕上的手環就是證據。這裡的每一個病人都帶有手環:綠色是輕症,紅色是重症。一般而言,你也不會在一樓看到紅色手環。擁有紅色手環的那群家夥離上帝可不遠。他們就像具僵硬的屍體一樣,面無表情,行動緩慢,想瘋瘋顛顛都做不到。
醫院裡一天一個樣,每天都有不同的病人發瘋鬧事。
不管你信不信,這裡總有一個人你認識。
因為這裡的人,都是些傳奇人物,是十裡八鄉的名人。
這是一個流傳許久的都市傳奇,是說一個男人應生活所迫打算去搶劫。他二話不說闖進一家店鋪,舉起手槍大喊搶劫。但是店主遲鈍了一會。不久,店鋪裡發出了幾聲槍響,躺在血泊上的男人正是打劫的那個。送去醫院搶救後,人活了下來,但是變成了癡呆。但他可不是個普通的癡呆——還是個帶有高度近視的癡呆。他不會知道為什麽自己會一下子被好幾把槍瞄準——因為他搶劫的是一家武器商店。他壓根就沒看清店鋪的招牌。
這個,可是真人真事。
還有一個傳奇的女人。她對著一個大型的仙人掌開槍——她想練習她的槍法。只是槍的火力太猛,仙人掌被打成了兩半,然後砸中了女人。從此她再也不是個普通的女人了——變成了個母刺蝟。
這些男男女女,都在這裡。
這些人,在你看來,不過是些笑話而已。但是,他們也是人。他們有著自己的名字,有著自己的模樣,有著自己的工作和家庭。
他們是你口中的都市傳說,或者朋友,再或者朋友的朋友。
你無法殺死這些你認為恐怖、可笑、可悲的人
他們都在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