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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比倫學院》第9章 第1本書
  他從派波太太那裡學到關於英國及其食物的知識遠超過他的想像。適應這裡的食物口味花了一些時間。住在廣州時,他從來沒特別注意過自己吃的食物,他每天吃的粥、包子、饅頭、水餃和青菜,在他看來都沒什麽特別的。那些都是窮人家的主食,與高級大清料理相去甚遠,現在他卻很想念那些家常菜,連他自己都感到驚訝。英國人做菜只有鹹跟不鹹兩種味道,似乎根本不知道其他味道的存在。這個國家明明透過香料貿易賺了很多錢,人民卻根本不用香料。住在漢普斯特德的這段時間裡,他從未嗜過可稱為“調味過”的料理,更不用說“辣”了。

  比起吃本身,他更喜歡了解食物,而這方面的知識是親愛的派波太太主動教他的。她十分健談,在午餐時間,只要羅賓對盤子裡的食物稍微表現出興趣,她就很樂意開講。羅賓發現馬鈴薯無論怎麽煮都很好吃,但派波太太告訴他,由於馬鈴薯被視為社會底層的食物,所以在有重要人物的場合不能端上相關料理。他學到新發明的鍍銀盤子可以用來幫食物保溫,但向賓客透露這種手段是不禮貌的,所以銀條一定會嵌在盤子的底部。他學到一道道上菜的做法是從法國學來的,之所以還沒普及,是因為大家對拿破侖那個小矮子還心存怨恨。雖然學了,但他還是不太懂午餐,午宴和午間正餐的微妙差別。他得知現在之所以有他最愛的杏仁起司一蛋糕,都是多虧了羅馬天主教徒,因為齋戒日禁食乳製品,英國廚師隻好用杏仁奶研發新料理。

  有一天晚上,派波太太端出了一個又圓又扁的食物,是某種切成三角形的烤麺欄。羅賓拿了一個,並咬一小口試試味道。嘗起來粉粉的,並不難吃,只是口感意外地厚實,比他母親以前每周蒸的懸軟白饅頭還要扎實得多。他喝了一大口水,把那一團食物嘛下肚,然後問道:“這是什麽?”

  “親愛的,那是班諾克。”派波太太說。

  “是司康。”勒維教授糾正道。

  “明明就是班諾克。”

  “切片的叫司康。”勒維教授說。“整塊的才叫班諾克。”

  “聽好了,這是班諾克,小塊的也都叫班諾克。司康是你們英國人愛吃的又乾又脆的那種,-”

  “派波太太,我想你應該是把自己做的司康排除在外了。如果有人嫌你的司康太乾,他們肯定是腦袋有問題。”

  盡管聽了這般奉承,派波太太仍堅持己見,說:“大的是班諾克,小的也是班諾克。我奶奶叫它們班諾克,我媽媽也叫它們班諾克,所它們就是班諾克。”

  “為什麽它,我是說它們,叫班諾克啊?”羅賓說。

  “因為它源自拉丁文。”勒維教授說。“班諾克( bannock)源自“ panicium”,意思是‘烤麺包’。”

  這個解釋聽起來很合理,只是太過普通,有點令人失望。羅賓又咬了一口班諾克/司康,這次那種吃下肚沉甸甸的感覺,讓他吃得津津有味,心滿意足。

  對司康的熱愛很快就讓他和派波太太變得更加親近。她會做各種不同的口味:原味司康,配上一點凝脂奶油和覆盆子果醬:點綴著起司和韭菜的鹹司康:或是加了果乾的司康。羅賓最喜歡原味司康。在他看來,司康本身就是個完美的甜點,何必加東加西呢?他才剛學到柏拉圖的理型,深信司康就是麺包的理型,而且派波太太做的凝脂奶油美味極了,不僅帶有堅果口感,

嘗起來更是懸軟又清爽。她告訴羅賓,有些人家會在爐子上烤牛奶將近一整天,等乳脂浮到表層,但去年聖誕節,勒維教授送了她一個設計巧妙的銀工裝置,可以在幾秒鍾內分離出奶油。  不過勒維教授最不喜歡原味司康,所以他們下午茶常常吃蘇丹娜葡萄乾司康當點心。

  “為什麽叫蘇丹娜啊?”羅賓問道。“它們不就是葡萄乾嗎?”

  “我不清楚耶,親愛的。”派波太太說。“可能是產地的名字吧。‘蘇丹娜’聽起來的確很有東方風情,對吧?理查,這些葡萄乾來自哪裡啊?印度嗎?”

  “小亞細亞。”勒維教授說。“而且它們是蘇丹娜,不是蘇丹,因為它們無籽。”

  派波太太對羅賓眨眨眼道:“就是這樣'重點就在於有沒有“籽”。”

  羅賓聽不懂這個笑話,但他知道自己不喜歡司康裡面加蘇丹娜葡萄乾,所以他趁勒維教授沒在看的時候挑出葡萄乾,在坑坑窪窪的司康上抹了厚厚一層的凝脂奶油,然後塞進嘴裡。

  除了司康,羅賓的另一大嗜好就是小說。他在廣州每年收到的二十幾本書宛如涓涓細流,現在他能接觸到的書籍浩如煙海。他無時無刻不在看書,但他必須在上課之余,想方設法擠出休聞閱讀的時間。他在餐桌一邊看書,一邊狼吞虎礁地吃完派波太太準備的飯菜;毫不在意放進嘴裡的是什麽食物:盡管會頭暈,他還是會在庭院邊散步邊看書:他甚至試過在泡澡時看書,但他在看笛福新版的《傑克上校》時,手指留下的水印把書頁弄得皺巴巴的,讓他慚愧到放棄了這種作法。

  他最喜歡的莫過於長篇小說。雖然狄更斯的連載小說既精彩又有趣,但把一個完整的故事捧在手中可是無上享受。任何類型的小說他都看。珍,奧斯丁的作品他都很喜歡,不過他問了派波太太很多問題,才理解奧斯丁所描述的社會習俗(安地卡島在哪裡?為什麽托馬斯爵士常常去那裡?1)。他如創似渴地閱讀托馬斯,霍普和詹姆斯,莫裡爾的旅遊文學,從中認識了希臘人和波斯人,雖然書中部分敘述可能是作者的想像。羅賓非常喜歡瑪麗,雪萊的《科學怪人》-但她丈夫的詩歌不合他的胃口,他覺得他不如瑪麗那麽有才華,文筆又過於浮誇。

  第一學期結束,從牛津大學回來後,勒維教授帶羅賓去皮卡迪利街上,福南梅森食品店對面的哈查茲書店。羅賓在漆成綠色的門外停了下來,目瞪口呆。他在城裡聞逛時多次路過書店, 卻沒想過自己能夠進去。不知為何,他總覺得逛書店是有錢大人的專利,他如果進去就會被揪著耳朵拖出來。

  勒維教授看羅賓在門口鑄躇不前,露出了微笑。“這還只是開放給一般民眾的書店呢,”他說。“等你看到大學圖書館就知道了。”

  在店內,新印刷的書籍散發出令人陶醉的木屑味。如果草是這個味道,羅賓一定每天吸。他走向最近的書架,把手慢慢伸向架上的書籍,卻連碰都不敢碰。這些書看起來很新,書背完好無損,書頁平展簇新。羅賓早已習慣泡過水的破舊書本,就連他的古典學文法書也有好幾十年的歷史。這些閃閃發亮、新裝訂的印刷品和他平常看的書完全不是同一個等級,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

  “選一本吧”勒維教授說。“你應該要體會看看獲得屬於自己的第一本書是什麽樣的感覺。”選一本?要怎麽從這麽多寶物中選出一本?這些書羅賓都沒看過,大量的文字令人眼花撩亂,他沒辦法一本本翻閱再做決定。他的目光落在一本書上:弗裡德裡克,馬裡亞特的《國王的財產》。他不知道這名作家,但探索新的領域也挺好的。

  “嗯……馬裡亞特啊。我沒看過他的書,但聽說他很受你這個年紀的男孩歡迎。”勒維教授將那本書翻到背面,問道“所以要這本嗎?你確定嗎?”

  羅賓點點頭。他知道如果不現在做決定,自己恐怕永遠離不開這裡。他就像一個大腹便便的人來到甜點店一樣,琳琊滿目的選擇令他眼花撩亂,但他不想考驗教授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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