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賓低聲道歉並匆匆上樓,都忘了靴子沾滿了泥巴。他身後傳來勒維教授回答的片段:“他不知道“我不想讓他抱有不切實際的希望……不,海沃德,我不會”但等到他爬上樓梯平台,可以靠在欄杆上偷聽而不會被發現時,話題已經轉到了阿富汗。
那天晚上,羅賓站在鏡子前,目不轉睛地盯著自己的臉,看到最後竟顯得有些陌生。他的阿姨們總是說他長了一張可以融入任何地方的臉。他們家的頭髪和眼睛都是帶有深藍色調的黑色,唯獨他是較為柔和的棕色,要說他是葡萄牙水手的兒子或清朝皇帝的繼承人,都不無可能。但羅賓總是把這點歸因於大自然偶然的安排,讓他擁有無論是白人或黃種人都說得通的面貌。
他從沒想過自己可能不是血統純正的大清人。
但還有什麽可能性呢?難道他父親是白人?難道他父親是...
你們看他的眼睛。那就是無可辯駁的證據,不是嗎?
那他父親為何不認他呢?為何他只是被監護人,而不是兒子?
但即便羅賓年紀還小,也明白有些真相不能說出口,有些事實不去承認才能繼續正常的生活。他有棲身之處,每天三餐有保障,還有一輩子都看不完的書。他知道自己沒有權利要求更多。
他在那一刻做了決定。他永遠不會問勒維教授,永遠不會探詢那待真相填滿的空白。只要勒維教授沒有認他為兒子,羅賓也不會試圖認他為父親。從未戳破的謊言不算欺瞞,從未問出口的問題也不需要答案。他們兩人都滿足於留在真相與否認之間,那永無止境的空間。
米迦勒學期8在十月初開始時,勒維教授便敗程前往牛津,而且會在那裡待上八周。牛津大學一年三個學期,他每學期都會住在牛津,放假時才回漢普斯特德。羅賓很享受教授不在的時間:雖然他還是照常上課,但至少可以喘口氣,休息一下,也不會有動不動就讓監護人失望的風險。
除此之外,沒有勒維教授時時刻刻盯著他,他就能夠自由探索城市了。
雖然勒維教授沒有給他零用錢,但派波太太偶爾會給他一些零錢當車資,而他會把這些錢存起來,直到夠搭馬車去柯芬園。從報童那裡得知有公共馬車服務後,他幾乎每個周末都會搭,從帕丁頓葛林到銀行'在倫敦市中心各處探險。前幾次單獨出門讓他感到害怕:好幾次他都以為自己再也找不到回漢普斯特德的路,只能流浪街頭。但他沒有放棄,他拒絕向倫敦錯綜複雜的街道低頭,畢竟廣州不也是個迷宮嗎?他下定決心要走遍倫敦,把這裡變成他的安身之地。漸漸地,倫敦變得不那麽令人難以招架,不那麽像一個可怖扭曲的大坑,每個轉角處都有怪物準備把他吞下肚,而更像是一座可以探索的迷宮,他能夠預料到會有什麽樣的變化或轉折。
他讀遍了整座城市。在一八三零年代的倫敦,印刷品滿街都是。報紙、雜志、期刊、季刊、周刊、月刊和各類型的書籍都很暢銷,被丟在訂閱者的家門口,每個街角幾乎都有商販在兜售。他仔細閱讀報攤上的《泰晤士報》、《旗幟報》和《晨郵報》,雖然無法完全理解內容,但他還是會看《愛丁堡評論》和《每季評論》等學術期刊的文章。他閱讀像《倫敦費加洛報》這樣的諷刺便士報、有聲有色的犯罪報導這種戲劇性的偽新聞,以及關於死刑犯臨終懺悔的一系列文章。至於更便宜的刊物,他會看《半便士風笛報》自娛自樂。
他無意間發現了一本叫《匹克威克外傳》的書,作者查爾斯,狄更斯非常幽默風趣,但似乎很討厭任何不是白人的人。他發現了倫敦出版業的中心地帶艦隊街,報紙都是在那裡熱騰騰印出來的。他常常去那裡,把丟在街角的一疊疊過期報紙免費帶回家 就算他每個字都看得懂,也無法理解大半內容,因為字裡行間充滿了他從未學過的政治典故、圈內笑話、俗語和傳統。既然他沒有在倫敦度過童年,耳濡目染,他便試圖透過大量閱讀來吸收知識,努力閱讀有關托利黨、輝格黨、憲章派和改革派的相關資料,並記住這些東西代表什麽。他了解何謂谷物法,及其跟一位叫拿破侖的法國人有什麽關系。他認識了天主教徒和新教徒,那些在他看來教義上的些微差異顯然是無比重大的問題。他知道英格蘭人和英國人不一樣,但還是不太會解釋兩者之間的差別。
他讀遍整座城市,並學習其語言。英文生詞對他來說是一種遊戲,因為在理解字詞的過程中,他也能更深入了解英國歷史或文化。當他發現某個常用詞竟然是由他已知的單字組成時,他總是感到驚喜。“ Hussy”(蕩婦)是“ house”(房子)和“ wife”(妻子)的複合詞,“ holiday”(假日)則是“ holy”(神聖的)和“ day”(日子)的複合詞。令人難以置信的是,“ ”(混亂)一詞竟然源自一間叫“ Bethlehem”(伯利恆)的瘋院:“ Goodbye”(再見)是“ Godbewithyou”(上帝與你同在)的簡稱這點也很不可思議。
對於曾經令他困惑的單字和片語,就算他早已學會了正確的意思,腦海中仍會浮現一些有趣的聯想。他學到一英鎊等於二十先令,一先令等於十二便士,至於弗羅林、格羅特銀幣和法尋就留待之後去搞懂吧。他了解到英國人和大清人一樣分很多種,而且愛爾蘭人、威爾斯人和英國人之間有很重要且顯著的差別。他得知派波太太來自一個叫做蘇格蘭的地方,代表她是蘇格蘭人,這也解釋了為何她那抑揚頓挫且充滿撥舌音的口音, 會跟勒維教授那乾脆俐落、直截了當的語調截然不同。
他發現一八三零年代的倫敦是一座無法決定自身未來樣貌的城市。白銀之城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中心,走在工業與科技的尖端,但其利潤並未平均分配。在柯芬園和梅費爾,倫敦是戲劇與舞會之城,在聖吉爾卻是貧民窟之都。倫敦是改革者之城,威廉,威伯福斯和羅伯特,韋德伯恩等人在這裡致力於廢除奴隸制度。這裡會發生斯帕菲爾德暴動,最終幾名領袖被控叛國罪。
在倫敦,歐文主義者會試圖說服所有人加入他們的鳥托邦社會主義社群(羅賓還不太清楚社會主義是什麽):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的《為女權辯護》出版至今僅四十年,卻啟發鼓舞了女權主義者和主張擴大選舉權者,讓他們能夠挺起胸膛,為人民權利發聲。他發現在國會、市政廳和街道上,形形色色的改革者都在為倫敦的靈魂而戰,而擁有世襲土地、觀念保守的統治階級則處處阻鏡改革的力量。
他當時還不了解這些政治鬥爭,隻感覺到倫敦,乃至整個英格蘭,對於自己是什麽,以及自己想成為什麽樣子存在很大的分歧。他也知道白銀是隱藏在這一切背後的原因。因為當激進派發表關於工業化危險性的論述,而保守派用經濟蓬勃發展的證據反駁他們的論點時:當任何一個政黨談論貧民窟、住房、道路、交通、農業和製造業時:當有人談及英國和帝國的未來時,無論是在報紙、小冊子、雜志還是祈禱書裡,那個詞都無所不在:白銀、白銀、白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