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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學沉思錄》第一十五章 第1堂課
  路德維希給米婭的評語是如芒在背,如坐針氈。他沒有想到作為法學院的學生,在哲學方面的功底竟然可以差成這個樣子。所以他在周一的晚上緊急的調整了授課方式。

  思考,路德維希,思考,想象愛德蒙會怎麽做?

  愛德蒙會哈哈大笑,然後自己繼續講下去。反正對於他而言,他隻關注自己是否把自己要講的東西講出去就好了。但是路德維希覺得這樣不行,路德維希始終覺得真摯地交流達成的共識或者不能的過程才是有意義的。

  所以路德維希特意選擇了兩樁公案,聯邦最高法院都未能達成多數一致的案件。首席大法官沃倫忠實於法律給出了自己的判決並主導了多數意見的撰寫,但是以霍姆斯大法官的少數意見也引發了廣泛的討論。

  第一個案件開始於1007年,四名被告都是洞穴探險協會的成員,會員們都是一些業余的愛好者。1007年5月上旬,他們連同當時也是該協會員的威特莫爾,進入一個位於聯邦中央高原的石灰岩洞。當他們深入洞裡時巨大的岩石滑落,擋住了他們所知的唯一洞口。他們發現受困,就在洞口附近坐下來,等待營救人員救他們重見天日。

  由於五名探險者沒有按時回家,其家屬通知了協會的秘書,而探險者在協會總部也留下了他們打算去探險的洞穴的位置,於是,一支營救隊伍火速趕往出事地點。營救難度之高遠遠超出預計,工人、工程師、地質學家和其他專家搭建了一個大型臨時營地。移開洞口堆積岩石的工作好幾次中斷,後續的山崩更奪走了十名營救人員的生命。在探險者被困洞穴的第三十二天,營救終於成功。

  由於探險者隻帶了勉強夠吃的食物,洞裡也沒有任何動物或植物能賴以維生,大家很早就擔心探險者很可能在出口被打通之前就餓死了。在被困的第二十天,營救人員才獲知探險者隨身帶了一個袖珍的無線設備,可以收發資訊。營救人員迅速安裝了一個相似的設備,與不幸被困山洞的人聯系上了。

  探險者詢問還要多久才能獲救,負責營救的工程師告訴他們,即使不發生新的山崩,至少還需要十天。得知營地有醫療專家後,受困者與醫生通了話,他們詳細描述了洞裡的情況,然後問從醫學上看,在沒有食物的情況下,他們是否有可能再活十天。專家告訴他們,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隨後,洞裡的無線設備便沉寂了。

  八個小時後,通訊恢復,探險者請求與醫生再次通話。威特莫爾代表他本人和其他四名同伴詢問,如果他們吃了其中一個成員的血肉,能否再活十天。盡管很不情願,醫生委員會主席仍給予了肯定答覆。威特莫爾又問,通過抽簽決定誰應該被吃掉是否可行,在場的醫療專家沒有人願意回答。

  威特莫爾接著問,營救組中是否有法官或其他政府官員能給予答覆,但這些人也拒絕回答問題。他又問是否有牧師或神父願意回答他們的問題,還是沒有人願意出聲。之後,洞裡再也沒有傳來任何消息,救援人員推測是探險者的設備電池用光了。當受困者獲救後,大家才知道,在受困的第二十三天,威特莫爾已經被同伴殺掉吃了。

  原審判決了這些人無罪,但是檢察官堅持上訴,最高法院受理了這個案件,最後在5比4的微弱優勢下推翻了原判,這是當時法官所作的裁判意見。

  以首席大法官沃倫的多數意見認為,首先,當時的處境並沒有緊急到窮盡所有手段的情況,

因為死者自行提出可以再等一個星期;其次,並非一定要殺人才能繼續存活,探險者們完全選擇可以吃自己的肉或者等待最虛弱的人自然死亡,這一點完全可以排除掉故意殺人的情節。以沃倫法官為主導的多數意見據此判決剩余四人死刑。麥迪遜大法官在多數意見中另外撰寫了一篇補充意見,他認為在任何情況下,對生命權的剝奪都是不可接受的,他讚成被告的有罪,但是反對對被告處以極刑。  以金法官為代表的少數意見至少有如下三種觀點,比如金法官認為在特定情況下,以一個人的生命換其余人的生命在權衡上是可以接受的,從純形式的收益上來看,救下更多人顯然比隻救下一個人更優益;其次,在這個環境下的所有人的身體情況可以近似的看成相似的,等待其中一個人自然死亡是顯然不可能的;最後,如阿奎那大法官指出,在這種情況下的法律是否依舊適用就成為了問題,在這個時候顯然所有人的合意就比法律更具有權威。

  對這個案件的處理花盡了路德維希的腦力,如何回答這個問題,也就成為了這兩個半小時內,所有學生所面臨的困境。所以當路德維希頂著一臉倦容的出現在講台上的時候,他不得不隨身帶著一杯咖啡,他本來不喜歡這種東西,直到今天。路德維希試圖跳過那些冗長的介紹,比如這門課的意義,這門課打算做到些什麽。重要的不是答案,而是問題,這是這群新生必須要明白的,問出正確的問題總是比做出所謂的正確回答更重要。

  “同學們好,”路德維希隨後把帽子放在講台上,“我是路德維希·費希特,你們未來一個月的授課老師。”

  路德維希掃了掃下面一片迷惑的眼神,輕咳了兩聲:“甘斯閣下因為一點變故不得不居家修養,所以教學任務委派了給了我,所以本學期各位的成績將由我和甘斯老師一起決定。”

  學生們慢慢的安靜了下來,路德維希點了點頭:“多余的話我覺得就不必要了。至少各位在選擇這門課前就應當有一定的認識,法律是什麽。但是只要我們去追問,法律到底是什麽,我想各位就很難回答出來了,就好像我們去追問時間是什麽一樣,你有感受,但是你沒有辦法直接表達出來。”

  路德維希示意助教把自己準備好的問題分發給了面面相覷的學生:“現在,好好看看這個案子,二十分鍾後,我會抽取三位同學說說他們的看法,注意,你們的回答會影響到你們最後的成績,當然,我希望聽到你們真實的回答。”

  路德維希指了指時鍾,示意時間開始。他很享受這樣一種感覺,一種引導其他人思考的感覺,他不指望得到他想要的答案,誰都知道這個問題面前沒有一個標準的答案,他在享受一個過程,一個思辨和質疑的過程。

  時間流動在思緒的前面,就像流過網的水一樣,他拍了拍手,示意時間到此為止:“你們需要交流一下嗎?”

  “需要,”從講台前傳來一個聲音,路德維希走到講台的另一側,看見了一雙澄清的雙眼。

  “十分鍾,”路德維希笑了起來,“但是這位同學,你要第一個發言。還有發言的同學最好都做一個自我介紹”

  路德維希坐了下去,他開始期待起來了。

  “那麽請你先來吧,”路德維希給他讓出了位置,自己坐到第一排,掏出了自己準備好的本子,他決定把學生們的看法都收集起來,一方面當做素材準備,一方面給自己找點樂子。

  “好的,費希特先生。諸位早安,我是德裡達·卡龍,來自斯普林菲爾德州,”德裡達深深的吸了一口氣,路德維希聞到了他身上窘迫的味道,像是沒有成熟的茄子,“我確實認為這四位被告應當被判處有罪,但是我不同意對他們施加死刑。”

  “所以你讚成麥迪遜大法官的意見?”路德維希在自己的本子上簡略的記下了他的觀點,“還是說僅僅讚成他的觀點。”

  “我反對他的做法。”德裡達用手撐著桌子,繃緊了自己的雙臂,“至少他不應該選擇投讚成票,至少也該是棄權。麥迪遜大法官在反對以任何手段剝奪任何人的生命的同時,自己卻用自己的行動剝奪了四名被告的生命,顯然,他應該為此負責。”

  “所以我可不可以認為,你反對任何形式的剝奪他人生命,無論出於什麽目的。”路德維希點了點頭,“不過我還要補充一下,或許麥迪遜大法官在做出判決的時候並不知道他們會被處以極刑,而且,他內心的準則迫使他認定他們有罪,畢竟在你的語境下,剝奪他人生命是無論如何都不該被原諒的。”

  “或許您說的有道理,但是我堅持我的觀點。”德裡達冷靜的剖析著自己的觀點,“我們把權利讓渡與利維坦,其最低限度就在於保證我們自身生存,任何足以限制我持存的自由都由我自行保留,所以,任何以公意之名義剝奪生命的行為在自身上都不足以被認定為合法,這直接違反了制定法律的基礎。”

  “以任何程序?”

  “以任何程序。”德裡達堅定的回答。

  “我不太讚成您的意見,德裡達先生,”從教室的另一端傳來了一個聲音,這是路德維希最喜歡看到的事情,只要學生開始思考,他就沒有必要開口,“露娜·金斯利,費希特先生。”

  “卡龍先生,願意聽聽金斯利小姐的意見嗎?”

  “很樂意。”德裡達學著路德維希的做法找了個位置坐下。

  “很抱歉打斷您的發言,但是我試圖指出一件事情,作為您邏輯起點的自我持存的理性而建構起的契約論何以可能呢?根據您的發言,假如現在已經有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巡警把他擊斃了,似乎您也打算追究巡警的責任,哪怕他是為了救我?”露娜小姐站在台子上的樣子讓路德維希想起了過去還是學生的時候,自己的同學“您或者會讚成他是一位劊子手,但是對我而言他確實救下了我的生命,甚至在常識看來,他會被尊稱為英雄。”

  露娜清了清喉嚨,“法律從來不能超過我們常識的范圍,我不得不指出在程序上的漏洞,這個案件本該由大陪審團審判,但是在最高法院的審判過程中,五位法官無視了大陪審團的意見,直接推翻了原判,我不知道該怎麽評價這種行為,但是我覺得應該絕對稱不上合理。如果判決不回應陪審團的期待,我們又憑什麽說這個判決是合理的。”

  “所以你覺得,法律的邊界必然要在常識以內?”

  “換句話更好,常識決定了法律的邊界,超出常識的法律是沒有意義的。”

  “那您怎麽判斷常識呢?或許對於我們而言是常識的東西或許對其他人是常識嗎?我們都知道燃氣燈需要點燃才能亮,那麽您覺得不知道煤氣燈的人會知道這種常識嗎?”德裡達抬起來頭, 他看得見露娜頭上沁出的汗。

  “我們或許不知道什麽是常識,但是我們能理解什麽不是常識,假如不是常識,我們看一眼就知道了。顯然在這個案件裡面,我們不管找來多少個人,都不會認為這四個人是罪犯。”露娜小姐似乎早就思考過了這個問題。

  “但是法官真的要尊重常識嗎?我對此表示疑慮?”從路德維希背後傳來了一個聲音,他側過身去,一雙大大的翅膀折在她的背後,路德維希這才反應過來,她是少見的翼族,只是不知道是哪一個亞種,“凱琳·坡。”

  “那麽請兩位稍作休息,我們來聽聽坡小姐的意見。”

  “謝謝各位,”坡小姐沒有走上講台,而是坐在座位上,“我顯然支持他們是有罪的。我們在討論法官到底在依據何種判案的時候,我們總是強調法官是忠實於法律。我們不會去因為法官忠實於法律去討論法官是否盡責,但是一旦他不忠實法律我們肯定會把他批判一番。”

  “我可不可以解釋成,在立法的時候,民意就已經被納入考量了?”

  “當然是這樣了,所以法官僅僅要做的就是忠實於法律咯。法官做出裁量的時候,唯一準繩就是法律,假如連法律本身都不能依靠,那我就不知道該依靠什麽了。”

  “所以你的態度是?嚴格的支持他們死刑?”路德維希有點驚訝

  “是的,”坡小姐抬起了頭,“假如有什麽可以在裁判的時候作為參考的話,那麽只能是法律,所謂民意不是一個法官所需要考量的,這應該留給議員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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