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後,於昌六歲了,他的玩伴有陸港(男),藍鶴(男),宮末(女)。
這一天,四個人一起在陸港家看奧特曼,這可是我們年輕時的熱愛,我們看著光的方向,追著夢的光點,幻想自己也能成為拯救世界的大英雄(長大以後發現還有一個看點——RB跳水選手什麽時候落入血海?【沒有歧視任何人】)
在看完電視,出去的時候,我發現涼板床下有一張紫紅色,印有少數民族頭像的紙,可以買辣條的伍角。
發現它後,我的身子彎了,步子慢了,動作輕了,
窗外有大風吹過,到了屋內卻只有微風,紙借風力從床底挪動到我的腳下,我額頭的汗水隨風消散於空中,正如我內心僅剩的底線。
我慢慢地伸出手,粘上薄薄的灰塵顆粒。
藍鶴說:“大家快點,今天我要當奧特曼,快點。對了,於昌今天又是你扮怪獸。”
“哦,好的。”
“咦,於昌,你今天怎麽這麽快就答應了?”宮末問道。
我連忙答“我發現怪獸也挺好的,具有強大的力量。”生怕他們回頭髮現我手中的錢。
“來吧,奧特曼,今天我要摧毀你!”
“阿,怎麽可能,你怎麽會這麽強大?”奧特曼的能量標記開始閃爍。
“不好,奧特曼就要沒力氣了,我要如何做才能幫助他。”宮末看著面前的一切難以置信地問向陸港。
“我們的信任就是他力量的源泉。讓我們一起為他傳到能量吧!”陸港對著宮末呼嘯道。
“沒用的,你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勞的。我今天就要摘取勝利的果實,受死吧。”
我單手拴住敵手,右手如一把大砍刀馬上就要砍向藍鶴的脖頸,藍鶴如同一隻泥鰍,咻的一聲就掙脫了我的束縛,並且手中能量匯聚一束光波襲來,
在我閉眼前,只聽見他們三人齊聲說道“你難道不知道我們有主角光環嗎?你難道不知道反派死於話多嗎?”
就這樣,怪獸卒 享年30分鍾。
我找了一個借口,離開了,前往了小賣鋪,底氣十足地說“老板,給我來一包豬寶貝。”
他們看見我在吃,也都圍過來,
我們一起享用美食。
最後我知道了這錢的主人是誰。他們也都知道了是我將錢拿走的,正當我不知道該怎麽辦時,有人說“你要將錢還給藍鶴,”
可是他們所有人伸向我的豬寶貝的頻率一點也沒有下降,而我居然也沒有阻止他們的行為!!!
這就是我作為孩子是的單純嗎?
也許是我當時沒有反應過來,我花自己的錢買的寶貝,為什麽一定要跟你們分享呢?
一群站在道德高點放槍的人,也許是我勢單力薄的原因吧。
在高中時,有一件相似的事情——我將一個人的乒乓球踩破了(還可以打),那個人就讓我賠錢,我把錢給他後,他用球繼續打。我卻忘記把球要過來了,這球我給你錢了,就應該是我的!!
可能是他太凶神惡煞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