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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幻想分裂》第1章 少年總懷春
  “喂,阿柒,怎麽了嗎?”

  花晝一隻手拿著手機接著電話,另一隻手拿起地毯上的一隻襪子湊到鼻子前聞了聞,嗯,還不臭,可以接著穿。

  “天氣這麽好,要出來走一走嗎?”電話對面的女聲很溫柔,讓人很容易就聯想到一個穿著白色連衣裙,害羞,可愛,單純,活力的女孩子,一瞥一笑都能牽動著一群青春期少年的內心。

  花晝是這麽覺得的,因為每次見到阿柒,他心裡的那頭小鹿都會砰砰亂撞,懵懵懂懂中就把他撞得魂都飛了。所以即使加了很多修飾詞,他也覺得不能把阿柒的好描繪出來。

  阿柒全名張姝祺,花晝見到她的第一面,就被女孩矜持溫柔的笑容俘獲了。之後便是愈發不可收拾,用好基友的話來說,就是發情小鹿,腦子已經被春天的陽光曬化了,化成了一攤足以打上馬賽克的不明液體。

  可是花晝毫不在意,把他當做了單身狗最後的倔強。人與人的悲歡並不相通,我隻覺得他們吵鬧。

  “阿晝?你在聽嗎?”張姝祺細聲細氣地問到,即使是被花晝不禮貌地忽視了半天,女孩依舊溫溫柔柔的。

  “抱歉抱歉,阿柒。”花晝心裡咯噔一聲,暗道不好,只能急忙補救,“我們待會在哪裡見面,我請你喝冰水啊。”

  花晝想給自己一個大嘴巴子,為什麽會犯這種低級的錯誤。可是你能指望一個沒談過戀愛,沒怎麽和女生交流的廢柴說出什麽撩人的情話?在過去的十幾年裡,他也只是一個無人問津的小鹹魚,偶爾翻個身,結果發現另一面也齁鹹。

  他覺得這樣子沒什麽不好。可以舒舒服服地打遊戲,沒有人會突然發消息或者打電話來給你,問你要遊戲還是要她的這種問題,然後你只能頂著隊友的問候,痛失雙親,轉而去低聲下氣地哄他。

  ——直到遇到張姝祺。

  真香定律誰也逃不過的。

  “我們在街角便利店那裡見面吧。你說的啊,請我喝冰水。”張姝祺笑著說。

  花晝腦子裡又浮現出少女的笑,他想不出那些撩人的詞匯,只是覺得女孩笑起來的時候很好看,比什麽都好看。

  上帝在創造她的時候一定把世界上最溫柔的星辰塞進了她的世界裡……還不止塞了一顆!

  上帝總是偏愛於某些人,不過很可惜,花晝不信上帝,所以上帝喜歡愛誰就愛誰,都與他無關。

  反正他作為廢柴一直都挺自豪的。

  “我出去一趟,不用留我的晚飯了。”花晝在衛生間裡對著鏡子,整理了一下髮型,又把衣服上的每一個褶皺都小心翼翼地撫平。

  媽媽絮叨的聲音被衛生間的門完美地阻隔了,這個時候花晝總會感歎隔音真好。

  “走了。”屏氣,開門,換鞋,出門,鎖門,一氣呵成。媽媽還沒來得及說什麽,只聽見一聲清脆的關門聲,花晝已經不見人影。

  花晝一路小跑來到街上,春天正午的陽光穿過周邊的高樓大廈,照在了這條快要被人遺忘的街上,一束影子一束光,讓這條窄窄的道路也富有了一絲藝術的氣息。

  欒城的天氣一向很好,即使是正午的陽光也只會讓人覺得暖洋洋的,暖得整個人都仿佛得到了升華。

  花晝剛過完18歲的生日,還有幾個月就要高考了。不過以他的成績即使是超常發揮,大概也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二本學校。這遠遠達不到父母的期待。

  媽媽每天都會對著他絮叨很久,

說他們辛辛苦苦賺錢供他讀書,就是為了讓他可以上一個好大學,找一個好工作,要去大城市,不要像他們一輩子出不了這個小城市。  其實花晝更喜歡小城市的慢節奏,慢慢悠悠的,仿佛連歲月也會慢下來。這樣他就可以有大把的時間和朋友們一起去征戰峽谷,去泡泡溫泉,去奶茶店裡坐著打一下午的遊戲。

  大城市更像是一個湖泊,裡面大魚吃小魚,誰遊得慢就要被大魚吃掉。所以你只能拚命遊啊,還要一邊遊一邊吃其他更小的魚。可是永遠有更大的魚,你要永遠小心被那條更大的魚吃掉,每天提心吊膽的。

  花晝還喜歡待在小池塘裡,無憂無慮,無聊了就浮出水面曬曬太陽,其他時候就待在水底發發呆。

  他就是這麽一個沒有大志向的人。

  花晝踩著樹蔭,走到了轉角的那家便利店。他伸著頭瞄了兩眼,沒有看到女孩,有些失望,大大咧咧地走了過去,從冰櫃裡拿了一杯檸檬冰水,摟起在旁邊沉迷鬥地主的老板。

  “大老板,今天生意怎麽樣啊。”花晝嘬著檸檬水,臉湊到手機前,一本正經地給老板出謀劃策,“這還不炸?他在挑釁你耶,不能慣著他,王炸丟上去!”

  隨著最後一顆豆子進了地主的口袋裡,花晝和大老板面面相覷。

  “這不怪我,誰知道對面不按套路出牌。”

  “20億豆子啊!你個天殺的!那是我辛辛苦苦攢了兩個星期的血汗豆啊!”大老板有些抓狂地揉著亂糟糟的頭髮。

  大老板和花晝認識好多年了。花晝經常來這裡蹭免費的檸檬冰水喝,一坐就是一個下午。大老板也不會說什麽,一來二去兩個人就熟得比親兄弟還親——大老板是花晝對他的調侃。

  那個時候兩個人以檸檬水代酒,結拜為異姓兄弟。花晝摟著老板的肩膀,指著這個城市,頗為意氣風發地說,“大老板你要把店做大做強,把店開滿世界的每一個角落,讓兄弟我走到哪裡都有免費的檸檬冰水喝!”

  大老板當場感動得稀裡嘩啦的,說花晝是這輩子遇到的最相信他的人,比他媽還要相信他。

  往後,花晝就一直叫他大老板,至於大老板的真名叫什麽,花晝還真沒好意思問,大老板也一直沒說。

  “約的柒妹吧。”大老板從煙盒裡拿出一支煙刁在嘴裡,也不點火。花晝在的時候他從來不抽煙的,煙癮上來了就刁著一隻煙過乾癮。

  “嘿嘿。”花晝訕笑著,像是被逮到了早戀的孩子,不知所措地站在那裡等著挨罵,“這不是看到今天天氣這麽好,想著出來走一走。”

  “喜歡就說出來啊,你不說出來誰知道你愛她。”大老板有些很鐵不成鋼。

  “我怕說出來連朋友都做不了。”

  “你不說出來就只能一輩子做朋友……也許你連朋友都做不了多久。等到她找到了男朋友,那個時候就算你再怎麽愛她,都會毫無意義!”

  “這樣也挺好的啊,我知道我喜歡她,那就一直喜歡著啊,又不一定要告訴她。”

  “你這是怨種!答應我,不要當怨種和舔狗,好嗎?”

  花晝很想反駁大老板,他才不是怨種和舔狗!可是他張了張嘴,又沮喪地耷拉著腦袋,他想不出可以反駁的點,他貌似真的當了怨種。

  他也很想學一學電影裡的操作,男主角把女主角壁咚在牆上,然後輕輕抬起女主的下巴,看著她的眼睛,眼裡三分溺愛三分漫不經心還有六分的一切盡在掌握中,似笑非笑地對她說我愛你,然後女主羞澀地依偎在男主懷裡, 結局皆大歡喜。

  花晝曾經對著鏡子練習那種所謂的似笑非笑,可是他做出來的效果更像是嘲諷拉滿的鬼臉。如果這樣子去告白的話,會被打的吧。

  他也想要鼓起勇氣,可是當他真正面對著心愛的女孩時,心裡的那頭小鹿又會開始撞。把他的心撞得天昏地暗,從網上抄來的表白情話也隨著顛簸的不成樣子,他支吾著一句話也說不出來,隻覺得陽光很熱,熱得整個世界都是熱烘烘的。

  “你們馬上就要高考了吧。”

  “啊?嗯……還有3個月。”花晝驚訝於大老板話題的跳躍性,不過高考的事他是從來不在意的張姝祺去哪個城市他也會去哪個城市的。

  “再不表白,也許就再也見不到了。”大老板滿臉滄桑,讓人忍不住猜想他是不是也有什麽不為人知的轟轟烈烈的過往,然後厭煩了那些勾心鬥角,隱姓埋名在這個城市不起眼的角落開了一家沒什麽生意的便利店,和一個高中生喝著檸檬水稱兄道弟,聊著遊戲和對面二樓那間會所裡辣妹的大長腿。

  大老板從來不會說他的過去,那段經歷更是披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欲迎還拒,使得人心癢癢。

  “柒妹來了。”

  少女穿著一身潔白如雪的長裙,長發上別著一隻不二兔的發卡。

  她正好站在陽光的縫隙裡,兩邊的陰影對著她俯首稱臣,狹長的金色光束中,她就如同女武神般,將這個黯淡的世界撕開。

  心裡的小鹿又開始亂撞了。

  他握住了一束光,她熠熠生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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